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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在柏拉图哲学中的地位

时间:2022-09-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一分类显现,在柏拉图的著作中,关于政治问题的著作占有担当的分量。由此可见,政治哲学应被看做是柏拉图最倾注心血并努力打造的版块。由此可见,柏拉图是在社会政治关系的语境中讨论正义的。

二、政治哲学在柏拉图哲学中的地位

要研究政治哲学在柏拉图整个思想中的地位,首先一个便捷的方法就是对柏拉图作品进行分类,通过分类作一个大致的判断,从而形成一个柏拉图政治哲学的地位与意义的初步观念。第欧根尼·拉尔修在《名哲言行录》中对柏拉图对话进行了分类:物理学的代表作是《蒂迈欧篇》;逻辑学的代表作是《政治家篇》、《克拉底鲁篇》、《巴门尼德篇》和《智者篇》;伦理学的代表作是《申辩篇》、《克里托篇》、《斐多篇》、《斐德罗篇》和《会饮篇》。此外还有《美涅克塞努篇》、《克里托篇》、《书信集》、《斐莱布篇》、《希帕库斯篇》和《对手》;政治学代表作是《国家篇》、《法篇》、《弥诺斯篇》、《伊庇诺米篇》、《克里底亚篇》。《阿尔基比亚德篇》、《塞亚革篇》、《吕西斯篇》和《拉凯斯篇》属于对精神助产术的阐述;《游叙弗伦篇》、《美诺篇》、《伊安篇》、《卡尔米德篇》和《泰阿泰德篇》阐释探询性方法。《普罗泰戈拉篇》中可以看到批判对象的方法;在《欧绪德谟篇》、《高尔吉亚篇》和两篇题为《希庇亚篇》的对话中则是介绍驳斥性辩论的方法。这一分类显现,在柏拉图的著作中,关于政治问题的著作占有担当的分量。

我们认为,如果根据议题、内容和性质来区分柏拉图作品的话,可以看出柏拉图的对话主要涉及公共社会问题研究、自然对象问题研究和思维认识问题研究三大方面或三大基本领域,即:伦理学、政治学和法学的领域;自然哲学、物理学和形而上学的领域;逻辑、语言和修辞的领域。从这里即使摘除几篇公认的伪作之后,柏拉图在伦理学上的著作也是最多,但若要比较篇幅的话,按照今天对广义政治学科基本领域的基本界定,则政治学的著作占有绝对优势,《国家篇》和《法篇》都相当于多篇短的对话。而且在柏拉图的思想中,伦理与政治结为一体,特别是在早期对话中,因此,有的研究柏拉图哲学的专家说:几乎柏拉图的每篇对话都与政治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2]

更重要的是,柏拉图并非就政治谈政治,柏拉图关于政治的著作是包罗万象的,但政治问题似乎可以成为一个中心性的问题,其他问题都围绕其展开,都可以与政治问题统合起来。例如,在《国家篇》中,该对话开篇主要是辩论“什么是正义”,之后逐渐转向到对理想城邦建设的论述上。在对理想城邦的论述中,涉及经济问题,也涉及在前期中期的对话中已广泛讨论的其他问题,例如通过太阳之喻与四线段比喻谈论了认识问题,通过三阶层划分阐释了伦理问题,由认识问题与伦理问题的结论又自然导向了城邦卫士与哲学王的教育问题,而这些问题都依赖于政体的建构。对理想城邦的论述并非这篇对话的完结,柏拉图还用洞穴比喻表达了哲学家在现实政治社会中的尴尬处境,似乎向人们表白理想城邦的实现举步维艰。为了强化城邦实现的可能性,柏拉图不得不涉及宗教问题。在《国家篇》的最后部分,柏拉图描述了一个宇宙构想图,讲了世间灵魂的生死轮回。当然《国家篇》的内容十分丰富,远不止如此,柏拉图也讨论了经济问题,他强调城邦不应过于富有,以致被别的城邦所觊觎,但也要考虑如何应付无法避免的战争。《国家篇》也有关于讨论认识问题的论述,柏拉图对知识、技艺、科学等问题也都花了一定的篇幅进行阐释,其思想和论证也相当到位。

从思想维度来看,虽然柏拉图是个理念论者,崇尚的是理念本体,但在考虑政治问题时,也并非是完全的理想主义,在经济、教育、政体等问题上无一不体现出他的务实求用,柏拉图考虑到人性的多面性、严谨与全面、对世俗问题的深入洞悉和人性练达的味道。在伦理和认识领域,柏拉图把它们与政治问题结合起来。他构造的理想城邦看上去是一座悬浮的空中楼阁,一个由芸芸众生所构成的政治世界,但它还向人们显示另外两种面貌;一方面它是连接着地面的可感世界——一个伦理世界,另一面则是连接着天上的可知世界——一个知识的世界。由此可见,政治哲学应被看做是柏拉图最倾注心血并努力打造的版块。

弗兰克·梯利在其《伦理学导论》说:“柏拉图的政治学属于伦理学,而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属于政治学。”[3]由此牵扯出了柏拉图思想体系的性质以及其中的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的关系问题。在我们看来,柏拉图的政治哲学具有独立性,柏拉图是西方政治哲学的鼻祖,但柏拉图政治哲学还具有刚刚从伦理学中脱胎的出来的诸多痕迹和表现,与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比较起来,就更显得具有伦理精神了,特别在早期思想中。

柏拉图的政治哲学的确是以伦理学为基础或前提的,以正义为切入点,但柏拉图的正义理论已从伦理问题转换到政治上面了,是一个政治问题。在《国家篇》中,首先讨论的就是正式问题,苏格拉底与塞拉西马柯辩论何为正义时,塞拉西马柯提出,正义无非就是强者、统治者的利益。而苏格拉底则通过精神助产术逐渐让塞拉西马柯承认“正义和又聪明又好相同,而不正义和又坏又无知相同”[4],由此则不得不推出“由坏的灵魂进行治理一定很糟糕,而由好的灵魂进行治理一定很好。”[5]这样一来,正义的讨论就从社会关系到了人的精神世界,从政治世界进入良心世界。但当进一步在讨论城邦正义时,正义又被理解为具有不同道德规范的人之间的和谐,从个人德性又进入到了德性间的和谐关系。一个城邦的正义很大程度上与统治者个人的灵魂善恶有关,更取决于城邦公民间的关系。由此可见,柏拉图是在社会政治关系的语境中讨论正义的。

柏拉图政治哲学诉求了一个理性的至善的政治主体——哲学王。柏拉图要求城邦统治者必须是一个哲学家。在《国家篇》中他写道:“除非是哲学家们当上了王,或者是那些现今号称君主的人像真正的哲学家一样研究哲学,集权力和智慧于一身,让现在的那些只搞政治不研究哲学或者只研究哲学不搞政治的庸才统统靠边站,否则国家是永无宁日的,人类是永无宁日的。不那样,我们拟订的这套制度就永远不会实现,永远不可能实现,永远见不到天日,只能停留在口头。这话我踌躇很久不敢说出,因为我知道这样说会犯众怒;说只有那样才能使国家和个人幸福,是很难为人理解的。”[6]从哲学王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柏拉图讲求理性治国、德性治国及其结合,这种统一只有在哲学中才能实现。哲学——主要关于至善的知识可以帮助人们洗涤灵魂,而一个拥有好的灵魂的人才能给国家与个人带来幸福。

在这里我们又不得不涉及柏拉图的教育理论,因为柏拉图把国家的治理成正义城邦的构建首先理解为人的教育特别是哲学家的培养问题。尽管这一问题在今天看来属于操作层面上的问题,但在柏拉图的视域中属于政治哲学的一个子问题,或者说应看做是伦理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个交叉领域。柏拉图关于人的教育立足于他的知识理论和政治哲学。个人成长的最终目标是对至善理念的把握,进行教育的最现实的目标是为社会正义或和谐培养合格公民,尤其是对哲学王的培养。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设想的公民教育的大致轮廓是:第一阶段:一到三岁儿童在育儿所里受到照顾,三到六岁的孩子在游乐场进行活动、游戏来教育,然后变换环境。第二阶段:十岁后孩子要锻炼身体,十七岁后进入国立的“埃弗比”开始充分的学习。第三阶段:二十到三十岁,经过严格挑选,进行十年科学教育,对所学知识进行综合,着重发展青年的思维能力。第四阶段:三十岁之后学习哲学,到了三十五岁,经过层层筛选,其他的学生担当战士职责,而有资格当君王的学生则要继续修炼积累经验,等最终成为哲学王。

柏拉图的这种构想是宏大的,实施起来有诸多困难,需要强大的国家权力、经济条件与人类资源作保证,在社会物质条件不发达的古代,这只能是虚幻的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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