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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组织的建立与发展过程分析

时间:2022-09-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央政府逐渐对地方政府放权,地方政府获得了大量的自主权,从而有可能对民间组织的发展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从1978年到1989年,中国的民间组织发展势头空前,至1989年,全国性民间组织增加到一千六百多个,是1978年的16倍。本表格根据中国民间组织网公布的数据整理而成。3.影响力的增大中国原来的民间组织主要在环保、科学研究等领域影响力较大。

三、中国民间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一)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领域的改革带动了政治体系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迁,经济领域的改革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使得民间组织的澎湃发展成为可能,而政治领域的变革则进一步扫清了民间组织发展障碍,推动了民间组织在质和量上的全面发展。

首先,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资源基础。改革开放之前,政府几乎垄断了一切生产和生活资源,每个社会个体都要仰仗政府所提供的资源生存,资源流通渠道完全被政府所控制。市场经济建立以后,政府逐渐放开了对大部分生产和生活资源的垄断,民间组织发展所需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得到了保障。同时,市场经济对个体自由的强调,使得社会个体的主体意识不断加强,建立自己的代表组织,来保护自身利益,表达自身意见的诉求日益强烈,从而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群众基础。

其次,社会结构的变迁为民间组织的发展开辟了空间。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是一个各领域合一的社会,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自治权较小,市场和社会活动空间有限。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开始分离。政府开始有意识地让渡一部分权力给市场和社会,逐渐放弃了绝大多数产品的直接生产经营权,在社区等基层单位逐步放开了对民众自主管理事务的干涉,社会自治力量得以加强,政府不再直接面对公众,而是让民间组织充当政府和民众之间的缓冲层。中央政府逐渐对地方政府放权,地方政府获得了大量的自主权,从而有可能对民间组织的发展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

最后,政治领域的改革为民间组织的良性发展提供了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政治领域的改革固化了经济领域的改革成果,保障了民间组织的良性发展。在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外来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和外来人口子女教育方面的改革成就造就了能够自由迁徙的人力资源,从而保障了民间组织发展的人力需求。管理民间组织的法律和政策的出台,使得民间组织走上了规范发展的道路,而对民间组织的税收和相关政策优惠,则为民间组织又开辟了一个资源获取渠道和发展提升空间。

(二)民间组织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蓬勃发展阶段。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为了推动中国社会的改革,有意识地发动了思想解放运动,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在经济领域,大批行业协会组建,推动了技术创新,规范了经济秩序;在文化领域,政府开放了对学术活动的限制,一些学术团体得以建立;国际交流领域,政府组织发起并建立了一些民间组织,主要是代替政府与某些境外组织进行联系,交流合作。从1978年到1989年,中国的民间组织发展势头空前,至1989年,全国性民间组织增加到一千六百多个,是1978年的16倍。地方性民间组织则增加到20万,是1978年的33倍。(30)

第二阶段:清理整顿阶段。改革开放后,民间组织的迅速发展,一方面推动了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开放,但同时也滋生了一些社会问题,民间组织的志愿性、公益性和非政府性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1989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开始对民间组织进行清理整顿。1992年,得到确认登记的全国性民间组织有1200个,减少了四百多个;得到确认的地方性民间组织有18万个,减少了两万多个。(31)

第三阶段:规范发展阶段。1989年开始建立的民间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将民间组织纳入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民间组织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但是经济领域的巨大进步却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间组织的发展,大量没有在政府部门登记,但是却具有民间组织特性的组织开始建立。鉴于民间组织发展的现实,政府开始逐渐转变了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开始有意识地引导民间组织发展。1998年10月,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颁发,同时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始对民办非营利的实体性机构进行民间组织的登记。此后,又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2006年)等法律法规,中国的民间组织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

(三)民间组织的发展成就

由上述民间组织的发展阶段显示,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主要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最近十几年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无论是民间组织的数量增长,还是活动领域的扩大及其结构性的扩张,以及相应的法律制度的建设,都逐步走上了轨道。

1.数量的增长

如表10.1所示,自对民间组织实施规范化管理以来,民间组织呈现出稳步增长的势头。

2.活动领域的扩展

现在民间组织的活动领域已经遍布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根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问卷调查显示,当前,民间组织的几个比较重要的活动领域为,社会服务(44.63%),调查、研究(42.51%),行业协会、学会(39.99%),文化、艺术(34.62%),法律咨询与服务(24.54%),政策咨询(21.88%)和扶贫(20.95%)。相对来说,专门从事民办教育、宗教、动物保护、国际援助等活动的民间组织还不多。

表10.1 民间组织历年统计数据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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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2年以前的基金会含在社会团体内。本表格根据中国民间组织网公布的数据整理而成。数据公布时间2011年4月。

3.影响力的增大

中国原来的民间组织主要在环保、科学研究等领域影响力较大。近来,一些环保民间组织不只参与了环境教育和环境意识的普及,而且开始参与到一些重大的公共决策领域。如2005年的怒江水坝事件和圆明园事件。民间组织开始从过去比较边缘的领域,进入社会生活的一些重大和核心的领域,而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而且民间的横向联系也变得更突出,如怒江水坝事件和圆明园事件中都是多个民间组织联合行动,而不再呈现单打独斗的局面。此外,在艾滋病防治和公共卫生领域,民间组织的作用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与此同时,在慈善、社会福利、扶贫等传统领域民间组织也日渐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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