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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封建”创造制衡君主的政治力量

时间:2022-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 然而,换一个角度,“复封建”主张也可以被认为是黄、顾等人,准确地找到了古代中国一种可能制约君主权力的政治力量——封建诸侯。恢复“封建”制,则可以重新塑造一个封建诸侯阶层,使其成为一种制约君主的力量。 在中国“大一统”政治模式下,封建制下的诸侯,恐怕也是黄、顾、颜在中国政治的概念空间内,唯一能找到的独立于君主之外的政治势力了。


   讨论“复封建”的思想,有一个问题是必须回答的:在面对君主专制这样一个历史瓶颈时,黄、顾、颜三人为何要不约而同地回首,都把目光投向遥远的上古三代一种早已远去的制度呢?这初看起来似乎有很强的历史倒退意味,或反映出顾、黄等人解决现实政治问题的创造性不足。有学者认为这是中国古代学人由于得不到西方政治学理念的支持,逃不出中国固有的政治道德化的心理屏障,也跳不出“封建”、“郡县”等中国传统政治的概念空间,充分暴露了中国传统学术孤立、封闭的弱点,[41]因而对黄、顾等人转向“封建制”持批评态度。

   然而,换一个角度,“复封建”主张也可以被认为是黄、顾等人,准确地找到了古代中国一种可能制约君主权力的政治力量——封建诸侯。因为对权力最有效的控制是“以权力约束权力”。[42]分权制度的实现,依赖于掌握权力的不同主体之间的制衡(Balancing)。没有多元的、相对独立的权力主体,分权就不可能实现。而中国历史上一贯推崇权力的集中,秦汉以降,建立统一的王朝政权和确立君主最高权威,成为各个朝代所追求的政治目标。任何可能分散君主权力的政治主体,都被无情地剪除,中国成为一个没有政治在野势力或政治反对者存在的国家。政治的“大一统”,使得君主独揽大权,不存在其他权力主体来平衡君主的权力。恢复“封建”制,则可以重新塑造一个封建诸侯阶层,使其成为一种制约君主的力量。

   观察西欧的历史,就不难发现,封建贵族对于限制君主的绝对权力,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世界范围内真正有效限制王权、实行宪政的起点,是英国的《大宪章》(Magna Carta)[43]。1215年约翰王被不满其统治的贵族制服后,被迫签订了旨在限制其权力的《大宪章》。虽然约翰王至死都不愿承认《大宪章》,但其子亨利三世在其后迫于贵族的压力,又重新颁布了《大宪章》。[44] 自此以后,《大宪章》为后世的所有英王所承认,开启了“王在法下”的宪政传统。正如Metzger所说的:“从长期来看,《大宪章》成为了对‘公正政府’和‘有限政府’的协定,任何一个英王想获得统治的合法性,就必须承认大宪章的原则”[45]。可以看出,封建贵族的势力在《大宪章》的签订和宪政的确立中起到平衡王权作用。作为一种独立政治力量的英贵族,制服国王迫使其就范,使国王放弃部分权力,将其置于一定的规则之下。由1258年的《牛津条例》确定的英国议会制度,也是国王向贵族妥协的结果。国王把国家权力交给由贵族组成的委员会(即英文的Parliament),不经该委员会同意,国王不得做出任何重要决定。[46]早期英王与议会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是国王与贵族的关系。除英国外,其他西欧国家的封建贵族,也对国王起到了制约作用。《大宪章》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看,在当时欧洲都不是唯一的。其他君主如神圣罗马帝国的巴巴罗萨皇帝,莱昂的阿方索七世等,都被迫与领下的贵族签订某种限制自身权力的条约。君主在战败或有重要决定需要支持时,必须向贵族做出让步,这是中世纪后期西欧政治的普遍特征。[47]在法国,国王从1263年起享有对全国的控制权,但其命令必须要得到贵族的认可才可以实施。[48]可以看出,欧洲的封建(Feudalism)与分权,是有某种内在联系的。英国的David Cannadine曾指出的:议会在早于1386年的早期历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因为它表明了议会是源自于中世纪封建时期的。[49]贵族阶层是封建主义的产物,逐渐发展为一种独立于君主的政治力量,对专制君主起到了极强的制衡作用。

   在中国“大一统”政治模式下,封建制下的诸侯,恐怕也是黄、顾、颜在中国政治的概念空间内,唯一能找到的独立于君主之外的政治势力了。黄宗羲、顾炎武明确提出应将地方官员改为世官,并给予充分的政治权力。“设世官之奖,行辟属之法”;“其老疾乞休者,举子若弟代,……禄之终身”。[50]这样做的目的,正是要培植一种类似西方的封建贵族那样的地方领主势力,以平衡中央的君权。正如黄宗羲所希望的那样,“外有强兵,中朝自然顾忌;山有虎豹,藜藿不采”。[51]而这种思路也正符合西方“野心必须以野心对付”[52]的制衡观点。

   明末清初分权论者无法找到足以制衡君主的权力主体,因而想到了利用“封建”的形式,使政治权力在更多的人之间分配,以塑造可以制衡君主的力量,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充满创造性的政治设计。而西欧的历史恰恰可以佐证这一思路的合理性。以此观之,“复封建”之主旨,实则为分化权力、削弱君权,是反抗极权专制的一种手段,并不是思想家的泥古守旧,而恰恰是他们政治主张的突破性之所在,是当时启蒙思想耀眼的闪光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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