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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行为的类型

时间:2022-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侵犯行为是农民在交往过程发生的一种侵犯他人利益、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有意识的不良社会行为。作为社会分层结构中的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在社会活动容易采取从众行为和服从行为。这种内发性发展原动力的农民是引发农村社会的内发性变动的革新者。
农民行为的类型_农村社会学新论

一、农民行为的类型

界定农民概念和了解农民行为研究情况之后,界定农民行为的定义就容易了。行为就是社会主体在社会实践中为实现主观意图所表现出来的一切活动。人类的行为与动物的纯粹反射性、偶然性的动作不同。农民行为就是指农民为实现主观意图而开展的影响自身或他人的各种活动。满足生活需要是农民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农民的生活需要是多方面、多层次的,由此而决定的农民行为也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为了更深入认识农民行为,我们根据不同标准,将农民行为分成不同类型。

1.按农民行为的关涉对象分类

按照关涉对象来分,农民行为可分为个人行为和社会行为。所谓农民个人行为就是指只影响行为者个人的行为。农民的社会行为就是农民在社会领域展开的为实现个人目的的、关涉他人的或与社会有关的一切活动。相比之下,农民发生的社会行为比个人行为要慎重,一般是经过思考过后才实施,目的就是要实现自己的意图。

2.按农民行为的活动内容分类

按照开展的活动内容分,农民行为可分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文化行为、生活行为、交往行为。经济行为是农民最基本的社会行为,是为了获得经济收入或创造物质财富的社会行为,包括农业生产、家庭手工制造、工业生产、服务、产品运输与销售、经营投入行为、资源利用行为、技术应用行为、收集处理经济信息等行为。政治行为就是农民参加某种政治活动的行为,一般包括参加合作组织、参加村委会选举、参加村民大会、参与制定乡规民约等行为。文化行为就是农民开展的各种文化活动,包括参加文艺活动、体育竞赛、书画活动、法规宣传、节庆活动、宗庙活动、修订族谱、学习科学知识等行为。生活行为就是农民开展的衣、食、住、行等活动,包括消费、休闲娱乐、健身、旅游等行为。交往行为就是农民为了满足生产生活需要、交换各种资源、获得社会支持而发生的各种交际活动,包括生意交往、人情交往、政治交往、文化交往、姻亲交往、求学交往、务工交往、情感交往等行为。这些活动都是农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行为内容,对于农民群体的进步和生活有重要意义。

3.按农民行为的实际效果分类

按照发生行为产生的实际效果来分,农民行为可分为从众行为、服从行为、互惠行为、侵犯行为。所谓从众行为就是农民受对事物的了解程度、情境因素、个体特征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群体压力下改变个人意见而采取与多数人一致的行动的行为。服从行为就是农民无条件地按照有组织的群体规范的要求或权威人士的命令行事的行为,是一种对社会发展有意义的社会行为。互惠行为是农民在交往过程中付出代价也获得报酬的社会行为,这是处于交往过程中的主体在交换报酬和所付出的代价上遵守了公平原则而形成的一种共赢行为。侵犯行为是农民在交往过程发生的一种侵犯他人利益、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有意识的不良社会行为。作为社会分层结构中的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在社会活动容易采取从众行为和服从行为。但农民作为一个群体在与市民群体交往中,很少获得互惠机会,在历史上农民群体一般是作奉献的机会比较多。农民秉性善良,也很少去侵犯他人,更不可能以群体的力量去伤害无辜,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都是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发生的义举。

4.按农民行为的发生机制分类

按照行为发生机制来分,农民行为可分为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理性行为是农民经过合理考虑、权衡利弊、计算得失之后而选择的一种合乎自己主观要求并且符合规范、可能实现的行为。非理性行为就是在活动过程中,农民因情绪冲动而发生的目标不明、手段离奇、结果不符合社会规范也不合乎个人目标的社会行为。理性是指一个行为主体面临一系列选择机会时,他会选择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方案。事实上,个人经济活动不仅受政策、法律等正式制度约束,而且受伦理、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制约,强有力的道德观念约束也可能使个人放弃看起来收益非常大的行为,转而获得满意收益。在现实生活中,农民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都会发生一定作用,必定在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当农民的理性因素在某种社会活动的设计和安排中占主流时,就使农民行为表现出理性特点;当农民的非理性因素在某种社会活动中起支配作用时,那么农民行为就表现为非理性特点。到底是理性行为好还是非理性行为好?这要根据农民所做的具体事情和所处的环境进行评价。

5.按农民行为的顺序分类

按照行为发生先后顺序来分,农民行为可分为先驱行为、采用行为、适应行为等。先驱行为就是农民的创新行为。农村文化、农业生产等社会活动总得有人先发明创造。这种内发性发展原动力的农民是引发农村社会的内发性变动的革新者。他们或发明生产工具,或创造生产方法、生产新商品、开拓新市场、成立新组织等创新行为来获得物质财富和追求发展机会。采用行为是农民看到创新成果能给自己带来丰厚报酬而积极采用各种新工具、技术、产品的社会行为。发明一旦出现,就必须进行模仿并向社会加以传播和推广。采用行为是对创新的积极评价、吸收和改良,是发明和模仿的中介,它在两者之间架起一座推广和加速推广的桥梁,对于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适应行为是落后农民接受和广泛使用创新成果、获得回报的社会行为。通过采用者的评价,先驱者的创新成果为广大农民所接受,创新成果转化为不需要承担风险的日常习惯,也就意味着个人和社会的新的习惯的同时确立。从适应者开始采纳,创新就不再是创新,而成为普遍了。这意味着发展已经不再是创新在量上的扩展,而是整个体系的本质转换。所有的农民都有可能表演先驱行为、采用行为、适应行为,一般素质较高的和敢想敢干的农民,往往是农村社会里的创新者,表演先驱行为的机会要多些。素质差些的农民一般是创新成果的接受者、学习者、模仿者,表演适应行为的机会较多。介于两者之间的其他农民表演采用行为的机会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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