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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群行为的概念与类型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组织行为指的是由已确立的规则和程序控制的群体内部行为。(二)集体行为的类型一般来说,集体行为可分为三大类:集群行为、大众行为和社会运动。并非所有的集体行为都在面对面的群体内部出现,集体行为也可能出现在分散的群体里,即大众行为。大众行为是指对某一刺激事件或议题反应相同的行为者的集体行动,代表着许多个人反应的综合。[9]大众行为主要有时尚、恐慌、狂热、大众歇斯底里、灾后行为、谣言等。
集体行为_社会

第一节 集体行为

一、集体行为的概念与类型

(一)集体行为的概念

美国社会学家帕克(Robert E.Park)在《社会学导论》(1921)一书中首先对集体行为(collective behavior)做了界定,他认为:集体行为是在集体共同的推动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冲动。换言之,集体行为是社会互动的结果。[5]波普诺则认为,集体行为是指在相对自发、不可预料、无组织的以及不稳定的情况下对某一共同影响或刺激产生反应的行为。如时髦、时尚、恐慌、流言、骚乱等。他强调,我们不能把集体行为与组织行为或制度行为混淆起来。组织行为指的是由已确立的规则和程序控制的群体内部行为。而制度行为指的是由制度化规范所控制的行为。与组织行为和制度行为相比,集体行为缺乏事先确定的组织程序和制度规范,它是动态的,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那么这种模糊的、相对松散的状态,社会学家是不是就难以研究了呢?事实上,虽然集体行为具有相对的自发性,但它并非完全没有结构和模式,在集体行为中显露出的社会结构恰恰是社会学家关注的焦点。[6]

中国台湾的学者叶肃科、董旭英在对安德森和泰罗(Andersen and Taylor)观点的概括下,总结出了集体行为的八大特征:[7]

①集体行为通常意指群体而非个体行动:一个在银行抢劫的歹徒行动不属于集体行为,只是个体行为。但是,如果一群人聚集在现场观看紧急事件的处理则是集体行为。

②集体行为牵涉不寻常或非预期情境下产生新的或紧急的关系:早上8点一起坐公交上班的行为并非集体行为,因为这是日常工作的惯例,但是如果交通暂停,每个人都走出车外一看究竟,其行动便构成集体行为。

③集体行为较其他社会行动形式掌握更新颖的、动态的与变迁的社会要素。

④集体行为可能标示更有组织的社会行为的开始:集体行为经常先于正式社会运动的确立,一些团体组织以抗议行动表达对某些制度规章的不满,进而发展出支持抗议的结构形式。

⑤集体行为是模式的行为,并非个人狂热非理性的、情绪化的行为。比如,表面上看,恐慌事件好像是人们面临反社会的、解组的情境,但他们所遵循的却是相当有秩序的模式。

⑥许多集体行为的形式似乎是高度情绪化的,甚至是反复无常的。比如,因孩子死亡而伤痛的父母是情绪化的,未必是集体行为,但如果一群父母聚集在校车出事地点哀悼亡灵时,则是集体行为。

⑦集体行为期间,人们广泛地通过谣言传达信息:在所有集体行为的情况下,谣言几乎都会出现,因为这种行为的重要特征就是不明确,谣言也因为不明确而蔓延。

⑧集体行为经常与努力达成社会变迁的目标相关联:这可以促进变迁或抗拒变迁,譬如说,抗议团体与社会运动的成员总是试图影响社会的政治文化或价值结构。

(二)集体行为的类型

一般来说,集体行为可分为三大类:集群行为(crowd behavior)、大众行为(mass behavior)和社会运动(social movement)。在这里,我暂且先介绍前两大类,至于社会运动我将在下文详细阐述。

所谓集群行为是指有共同的关注点而临时聚集到一起的人群,[8]彼此间相互影响而产生共同情绪和行为。它的显著特征是:人群之间具有匿名性、暗示性(suggestibility)、传染性与情绪激动。集群按其结构特征可分为偶遇集群(casual crowd)和常规集群(conventional crowd)。前者是一种参与者只投入了较低限度的情感和互动的相对消极的集群。这类集群只因为激起了共同利益、好奇而对某一事件进行短暂的、消极的关注。如上文所列举的交通暂停,人们走出车外一看究竟即属此类。常规集群的结构性比偶遇集群要高,通常有特定的目的,表现出一定的秩序,因而具有可预期性。如观看奥运会的观众,他们遵守着进场和在场的秩序,在比赛精彩时还会鼓掌喝彩,这些都是可以事先预知的。事实上,社会学家对上述这两类集群行为并没有投入多大的兴趣。而是把兴趣投入根据功能划分的两类集群行为上,即表意集群(expressive crowd)和行动集群(acting crowd)。表意集群是在某个特殊事件或活动唤起人们共同情绪时出现的集群。这在社会人类学家的著述里经常看到,如民族节日的狂欢等。行动集群通常是愤怒的和怀有敌意的,是所有集群中最具爆炸性和潜在危险的集群,如我们所熟知的暴民、骚乱等。

并非所有的集体行为都在面对面的群体内部出现,集体行为也可能出现在分散的群体里,即大众行为。大众行为是指对某一刺激事件或议题反应相同的行为者的集体行动,代表着许多个人反应的综合。它的主要特点就是分散性和匿名性,成员间甚少互动,也没有强烈的情感关联。[9]大众行为主要有时尚、恐慌、狂热、大众歇斯底里、灾后行为、谣言等。

我们简单分析灾后行为的特性,这里的灾难既包括自然灾难,如地震、瘟疫、水灾等,也包括人为灾难,如爆炸、恐怖袭击等。一般来说,灾难,尤其是破坏性较大的灾难,都会打乱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灾后出现的一般情境是:不同的人们赶赴现场或者以其他方式关注和参与着灾后的事务。文前所描述的情景即是如此。这种灾后行为开始时往往是无结构的,自发性较强,但随之政府和相关的组织就会调节这种灾后行为,如献血热潮中,为防止血液浪费,血液采集机构有计划地限制采血等。从总体上看,灾后行为一般是积极的,正是灾后集体的行动,弥补了正规组织(如政府)力量的不足。这点我们从汶川地震后民间力量的大量参与就可以看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灾难后大量人群的参与也会打乱受灾地区原有的社会结构和心理结构,无序的参与也可能带来负面的影响。同时,灾难后,随之也可能引发其他一些集体行为,如谣言、恐慌等,如何消除这些集体行为的不良影响,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二、集体行为理论

正如前文所说的,集体行为往往是无组织的、自发的,缺乏结构性,社会学家似乎很难把握这些行为。其实不然,社会学家依然发展出有关集体行为的几种理论,以帮助人们理解和预测这类行为。

(一)感染论

1895年,社会心理学家勒庞(Gustave Le Bon)出版《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可以看成是对集体行为(集群)的开创性分析,默顿(Robert Merton)评价这本著作时指出,“它确实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的影响”。[10]勒庞认为,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并且只有在这些条件下,一群人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它非常不同于组成这一群体的个人所具有的特点。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亦是说,个人在集群中会丧失个人在独处时所具有的个人特质和理性,容易受集群的情绪感染,从而被动地接受和模仿集群中其他人的行为和态度。

布鲁默(Herbert Blumer)创立的“循环反应”(circular reaction)理论也将感染视为引起集群不安的激动事件,人们在情绪感染中会出现循环反应,并不断增强。他把循环反应过程分为三个步骤:集体磨合(milling)、集体兴奋(excitement)和社会感染(social contagion)。第一阶段是传播谣言的过程。逐渐地,随着不确定感增强,人与人之间相互感染并产生某种共同的感觉,这是第二阶段。最后,随着人与人之间的感染力和共同感觉继续增强,循环反应就进入第三阶段:爆发集体行动。[11]

感染论曾一度流行,即使在现在还成为人们解释集体狂热的理论工具。这个理论预设人们在集体行为中是无理性的,情绪化的,但后来学者的研究认为即使在集体狂热中,行为的理性成分依然不能忽视。另外,该理论也没有说明感染的情绪在何种情境下会在人们之间散布开来,也没有解释清楚传染的范围到底有多大。当然,这个理论也没有向我们呈现为什么有些人受了感染,而其他人则安然无事,静若常态。

(二)趋同论

感染论并没有告诉我们哪些人更可能受到感染而参与集体行为,趋同论可以看成是对感染论的补充。这一理论认为,参加集体行为的人们已经具有共同的趋势,他们以同样的方式看待事物并以同样的方式行动,正是这种趋同性使他们走到了一起。比如说,对骚乱的解释,趋同论就会认为,参与骚乱的人们事先就已经有共同的态度,这种共同的态度促使他们走到一起,参与骚乱。这种理论显然存在弊端,它忽视了参与集体行为者有不同的人们,有好奇者、有假参加者,甚至还有乘机作乱者,参加集体行为的人们并不一定存在共同的趋势。即使有这种共同的态度和情绪,也不一定就是既存的,也可能是在集体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

(三)加值理论

这个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斯梅尔塞(Neil J.Smelser),在《集体行为的理论》(1962)一书中,他提出了著名的加值理论模型(value-added model)。斯梅尔塞认为,所有的集体行为,都是由以下六个因素共同决定的:结构性诱因、结构紧张、一般化信念、触发因素、行动动员和社会控制能力的下降。随着这六个因素的依次形成,发生集体行为的可能性也在逐渐增加。一旦这六个因素全部具备,集体行为就必然发生[12]

(四)紧急规范理论

紧急规范理论(emergent norm theory)认为,当人们处于没有明确规范的指导下,群体互动中的个人会发展出一套新的社会规范,并且成为约束行为与引导行动的参考准则。紧急规范一旦产生,就会对在场的人产生规范压力,迫使他们去效仿和遵从。在紧急规范理论者看来,集体行为者绝不是无理性的或不假思索的反应,集体行为并非没有规范,而是发展出新的、就地取材的、紧急的规范来运作。虽然新规范的产生并不表示集体是一致的,但是从外表看来的确是一致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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