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网络集群行为的概念

网络集群行为的概念

时间:2022-04-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对网络集群行为或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中,也存在着概念不统一或混淆的现象。裘伟廷也指出并不是所有的网络群体性事件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有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也会对社会产生正面积极的影响。

目前,对网络集群行为或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中,也存在着概念不统一或混淆的现象。

关于网络集群行为,夏学鉴将网络集群行为界定为“在某一时间内,网民自发或有组织地聚集在某一个网络公共场域,由多个网民发帖或回帖等进行网络表达的行为”[13]。田育才认为网络集群行为是指“在某一时间内,一种相当数量的网民聚合起来,以互联网为平台,利用网络新技术,自发产生的不受正常社会规范和伦理道德制约的网络表达和网络狂热行为”[14]。这两个定义强调的是网民群体在网络世界中的言语或行为表达,没有涉及其对现实世界的影响。而杜骏飞等则认为网络集群行为是指“一定数量的、无组织的网络群体,围绕特定的现实主题,在一定诱发因素的刺激下产生的,以意见的强化与汇聚为特征的,具有现实影响力的网民聚集”[15]

在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界定中有两类意见。一类倾向网络群体性事件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和危害。如揭萍、熊美保提到,“网络群体性事件主体是能够产生情绪共鸣的网民,能够破坏网络秩序,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人们可能会因为虚假谣言的传播引起社会恐慌、混乱”。[16]葛琳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舞而发生的集群行为”[17]。杨久华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群体性事件的一种新的特殊形式,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民群体为了共同的利益或其他相关目的,利用网络进行串联、组织,并在现实中非正常聚集,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乃至可能或已经产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体性非正常事件”[18]。另一类则倾向中性评价。如杜骏飞指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本质就是“网民群体围绕某一主题、基于不同目的,以网络聚集的方式制造社会舆论、促发社会行动的传播过程。它可以是自发的,也可以是有组织的;可能是有序的、健康的,也可能是无序、不健康的甚至是非法的”[19]。裘伟廷也指出并不是所有的网络群体性事件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有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也会对社会产生正面积极的影响。它只是以互联网的一个事件为基础,随着网民的情绪高涨而进行的网络活动。[20]

综合上述观点,为明确网络集群行为和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和外延,同时参照现实集群行为和群体性事件的特征和关系,我们尝试将网络集群行为界定为一定数量的、相对无组织的网民针对某一共同影响或刺激,在网络环境中或受网络传播影响的群体性互动。它既包含了网络上的言语或行为表达,同时也包含了涉及现实行为的群体活动。而网络群体性事是在网络空间中,由特定事件引发网民关注、讨论和行动,通过形成网络舆论继而影响现实生活的传播过程,可以视为网络集群行为中影响或发展程度较高的子类。包括那些因网络传播引发、发展或恶化,或是通过网络传播动员或组织起来的现实集群行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