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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集群行为的特征

时间:2022-04-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要起到治理网络集群行为的作用,必须了解网络集群行为的特征。网络化是网络集群行为区别于传统集群行为的最大特征,该特征主要表现为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时空网络化,即去时空化。后者在集群行为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在网络集群行为中,网民可以制造信息、改变信息和发布信息。因此我们认为网络集群行为具有虚拟与现实的联系性。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要起到治理网络集群行为的作用,必须了解网络集群行为的特征。网络集群行为有以下的特征:

1.发生环境网络化

传统集群行为是以广场、商场、会场等能够迅速地交流、互动、传播信息的大型场地为场所,而网络集群行为的场所变成了网络虚拟空间。网络化是网络集群行为区别于传统集群行为的最大特征,该特征主要表现为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时空网络化,即去时空化。去时空化表现为两个向度:一是固定的时间和地点不再是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前提条件。网络集群行为突破了传统集群行为在特点时空人们“相互刺激”的界限,“时空缺场”取代传统集群行为的“时空在场”,“时空区隔”取代传统集群行为的“时空一致”。它既表现为集群行为酝酿过程的时空分离,又表现为参与者和集群行为之间的时空分离,还表现为集群行为整个发生过程的时空分离。二是网络使不在同一时空下的成员能够共同参与同一集群行为,成员互动摆脱了时空限制。互联网将不同地点和不同时间的网民的言语、思想、情绪与行为在网上以近似的或同一时空进行互动。因此,尽管作为网络事件参与者的网民散布在不同地域,也没有在某一时间点下的固定物质场所进行聚集,但由于互联网成为了参与者之间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的依托和载体,所以能将高度分散的参与者在不同时间和地理空间发生的类似行为汇合成网络集群行为。

2.参与主体身份与行为符号化

传统集群行为的参与者需以其真实身份参与其中,这种参与的行为本身会对其社会活动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因为参与的事件必然与其自身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所以参与者需要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而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都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这种虚拟的空间决定了参与者无需以现实身份存在,而只需一个账号,就可以在不同的空间以不同的立场就不同的事件发表自己的意见。这种身份符号的交互对参与者来说未必就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因此对参与者的约束力小。同时,传统集群行为参与者之间既有语言符号化的交往,也有非语言符号化的互动,譬如肢体行为、情绪反应。后者在集群行为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互联网是符号化的图像、文字、语音等信息的存储库,决定了网络交往和网络互动其实就是以符号为中介或符号化的交往和互动。这就决定了网络集群行为酝酿、发生和扩展及其参与者的互动过程,都依赖于互联网的符号化内容作为行动中介或互动对象。如“北京辱师视频事件”以“辱师视频”为肇始,“范美忠事件”则以范美忠的博文为开端,通过在网站、论坛、博客等发帖、跟帖等方式来进行互动,推进事件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涉及面广,信息海量,引发事件导火索的恶性信息难以有效监控,一旦上传到网络就非常容易扩散,也非常难以预测和掌控。

3.参与者的超功利与非理性并存

传统集群行为往往是由于共同原因产生的群体性的共同行为,参与行为一般与自身利益有较大程度相关。网络集群行为突破了这种规律性,参与者的参与动机、参与行为、参与目标都与个人利益基本无关,具有超功利性。从参与动机来看,“北京辱师视频事件”和“范美忠事件”中的参与者,大都是因为他们感受到师道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他们认为肇事者严重践踏了社会公共道德,触犯了社会公共道德底线。从参与行为和目标来看,参与者的目标取向并不是为了维护或争取更大的个人利益,而是以社会公共道德和社会秩序为目标。由于参与者没有利益纠葛,加之网络上的海量信息容易分散网民的时间、精力与注意力,无明晰的组织结构使其缺乏内在凝聚力,使网络集群行为参与者之间的持续互动难以长久。同时,网络集群行为的参与者无需现场参与和亲身参与,没有了现场感,由此产生的匿名、责任泛化与主体责任不确定性心理,往往导致网络集群行为的参与者都持有一种对自己的语言和行为不负责任的态度。参与者在参与过程中可能表现出与现实生活中完全不同的行为和语言,并常常表现出情绪化和有限理性。

4.行动信息的多点化和多向化

传统集群行为发生后,参与者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群体,与外界的信息交流基本停止,成员间的信息交流是一种相对封闭的内循环。而在网络集群行为中,网民可以制造信息、改变信息和发布信息。在此过程中,参与行动的网民都可以而且会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利益诉求、网络特长等方面来不断地衡量、丰富、制造和建构信息。网络集群行为由于一直处在开放性极强的互联网中,信息系统是一个与外界不断互动的开放系统,任何一位参与的网民都可以成为信息源,因此表现为行动信息的多点化。与此同时,信息发布和传递不是指向特定对象,而是以全体网民为对象,供愿意参与集群行为的网民选择和接受,构成了网络集群行为信息传播的多向化。

5.虚拟与现实的联系性

网络集群行为是现实社会行为的网络延伸,具有虚拟与现实的联系性。虽然网络集群行为与现实社会集群行为的时空发生转换,但受电脑用户的年龄特征、信息交互能力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网络集群行为的主体主要是具有一定知识文化程度的网民,尤其是现实社会的中青年,这一群体主导着行为话语权,并呈现出群体的流动性、复杂性以及非理性等特点。另外,有些网络集群行为主要限定在网络空间之中,既是在网络空间中发生,又是在网络空间中终结。而很多网络集群行为是在网络空间中发生,但发展过程延伸到现实生活之中,演化成一种现实的网络集群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现实生活,最终由于社会控制机制的参与而使之消亡或终结。因此我们认为网络集群行为具有虚拟与现实的联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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