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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行为变革致因研究

时间:2022-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要分析农民的行动变化,必须认识传统中国社会文化。他们认为中国农业合作运动之所以失败,根源在于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制度超越了农民的传统价值。
农民行为变革致因研究_农村社会学新论

三、农民行为变革致因研究

对农民行为变化的分析主要有四类分析范式:结构分析、文化分析、心理分析、综合分析等。对农民行为进行结构分析的学者不少,如魏亚萍(2006)对我国农民的生育行为进行过结构分析。她认为“成本-效用”的经济分析和文化分析方法在解释农民非要生育男孩这一生育行为方面存在一定局限,为此提出使用社会结构的分析方法解释农民的生育行为。她主要从内生变量因素(农村家庭养老、家庭结构和社区结构)以及外生变量因素(户籍制度、计划生育政策)两个方面对农民偏好男孩这一生育行为作出分析和解释。[18]从文化角度分析农民行为的学者也不少。如陈定洋、谢太平(2007)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族和家族主义角度分析了中国农民的行动逻辑和农业合作运动。他们认为农民的行动变化,受其文化所制约。要分析农民的行动变化,必须认识传统中国社会文化。并利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提出的以家族主义为核心的差序格局理论分析中国农民的行为逻辑,认为在差序格局社会里,中国农民的行动一般以家为界限;宗族在维护农民生产生活秩序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家族文化不变,农民的行为不会发生根本变化。他们认为中国农业合作运动之所以失败,根源在于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制度超越了农民的传统价值。[19]对农民行为变化的心理分析的主要代表有王慧军(2003)。他认为人的行为是在动机驱使下达到某一目标的过程。农民行为的改变分为四个层次:知识的改变、态度的改变、个人行为的改变、群体行为的改变,这四种改变的难度和所需时间是不同的。在农业推广中,动力因素促使农民采用创新,而阻力因素又妨碍农民采用创新,当阻力大于动力或两者平衡时,农民采用行为不会改变;当动力大于阻力时,行为发生变化,创新被采用,达到推广目标,出现新的平衡。[20]对农民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就是从结构、文化、心理多个维度来解释农村行为变化的原因,主要代表有江永红和马中。他们认为制度、收入水平和市场化程度是影响和决定农民行为的三大因素。第一,制度因素是影响甚至是决定农民行为的主要因素。制度包括正式社会制度和非正式社会制度。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出来并通过国家等组织正式确立的成文规则,包括宪法、成文法、正式合约等;非正式制度则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逐步形成,并得到社会认可的一系列约束性规则,包括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制度优劣决定着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运行质量,决定了社会和经济不同的激励结构,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影响到农民的利益,进而影响农民的行为。当农民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或原有制度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时,要求进行制度变迁的呼声就会很大,若制度改革后获得的收益大于制度变革的成本时,政府就应该进行制度改革,农民的行为也将在新的制度安排下发生变化。第二,收入水平是影响农民行为的重要因素。农民追求效用最大化是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总是相对于一定的收入水平(同时也是支出水平)而言的,收入水平高低会限制农民的行为。一项活动即使是政策许可的,同时农民也意识到能够带来效用的增加,但如果没有资金支持,也是不能实现的。在市场化程度较低时,农民即使有剩余产品也无法变卖出去,因此他们渴望扩大生产的欲望不强烈,基本上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当市场化程度提高时,农民参与市场的程度越高,农产品的商品化率也越高,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就越强,而且信息和生产要素获取的相对容易也为扩大生产提供了可能。因此,市场化程度是影响农民行为的另一个因素。事实上,随着农村市场化的推进,农民不再仅仅是通过“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来维持基本生存,而是逐渐采取耗竭式地最大限度利用土地、水等自然资源,以获取最大产品和收益,其基本特征就是行为目标的利润最大化。第三,心理和生理的需要则是促使农民行为发生的内在动因。不同的需要引起不同的动机,形成农民不同的行为目标。当行为目标变化以后,农民的行为就发生一定变化。[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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