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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和包容差异的全球正义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实,全球化正在打破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治理格局。
承认和包容差异的全球正义_合作的社会及其治理

三、承认和包容差异的全球正义

民族国家的最大功能表现在对公民权利的设定和维护上,但是,民族国家框架下的公民权利是具有排斥性的,它通过民族国家的治理体系去认定哪些人可以拥有公民权利和哪些人不能够拥有公民权利。然而,全球化使公民权利的非正义性暴露了出来,也使一切试图为这种公民权利进行正义辩护的说词显得荒谬不堪。在20世纪中期,也有一些思想家试图提出“世界公民权”的概念,即在超越民族国家的意义上去设想一种国际法律身份,以求保护那些无国籍的或受到某个国家驱逐的人。今天看来,这一善良愿望是可嘉的,但是,它仅仅是为了替那些被民族国家所抛弃的人代言,是出于保护这部分极少数人的需要而提出的设想,却没有看到这部分人的出现恰恰是由于现代民族国家以及国际利益和意识形态冲突所造成的。事实上,现代民族国家正是建立在法律框架的基础上的,如果建立起确立这部分人身份的国际法律体系的话,在法理上是否应与民族国家赖以成立的法律相一致?这样一来,就会产生一个逻辑上无法自洽的问题。在全球化的条件下,类似于20世纪中期的那种无国籍、无身份的人迅速增多,但是,他们已经不是被迫放弃自己原有的身份,而是在全球流动中主动放弃原有身份的,表现为逃离民族国家及其法律框架的某种自愿行动。对于他们而言,本身就是用行动去否定法律框架的,因而,设想用国际法律去重新定义他们的身份也是不合逻辑的。当然,这在今天还是个别人的行为,而其潜在趋势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扩大开来。

在全球化的进程中,人的全球性流动对民族国家框架下的公民权利所提出的挑战也使民族国家框架下的正义观念失去了依据。我们知道,在民族国家框架下,关于社会正义的理论设定是基于公民权利实现的目标而作出的,一旦全球化否定了民族国家框架下的公民权利,原先关于社会正义的设定也就丧失了其价值。最为重要的是,它使基于公民权利的社会正义制度安排显现出了非正义的一面。进入21世纪后,存在于欧洲发达国家中的排斥外籍劳工的行为,此起彼伏的种族骚乱,都是由于对那些不具有公民权利的人群的歧视而引发的,而且是与社会正义的原则直接相冲突的。本来,基于公民权利而作出的制度安排是合乎社会正义原则的,为什么现在越来越暴露出其非正义的一面呢?那就是全球化的结果,是因为全球化中的人口流动而造成了这样一种结果,那就是使越来越多的人因走出自己的国家而在居住地丧失了公民权利,无法被包容于既有的社会正义体系之中,进而,以人与人、群体与群体间的冲突的形式表现了出来。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普遍存在着将人们区分为不同等级并加以区别对待的措施。比如,我们上述所指出的美国“绿卡”制度,就是一条明晰的对人区别对待的界限,它使拥有公民权的人与持有绿卡的人区分开来,同时,又将持有绿卡的人与那些努力争取绿卡的人区分开来,从而在社会福利以及参与公共事务等方面,都加以区别对待。全球化使这些方面迅速凸显出来并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全球化的进程是不可阻遏的话,那么,这些问题就会日益恶化,从而演化为冲突。所以,基于公民权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正在成为破坏正义的主要力量,更不用说一些出于维护公民权利的行动了。比如,9·11事件后,在美国甚至整个西方世界,迅速形成了一种针对中东裔移民的种族偏见和病态心理,甚至出现了对中东裔移民群体采取公开的或隐蔽的歧视的做法,其理由显然是出于国土安全的考虑,是对公民权利实施保障的做法,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那些受到监视甚至限制行动的人如果与恐怖主义组织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的话,出于国土安全和保障公民权利的目标而对中东阿拉伯裔人所采取的行动在正义性质方面就是极其可疑的了。总之,在全球化的条件下,原先那些基于民族国家框架而做出的对社会正义的思考都正在失去意义,从而把正义理论重建的使命交付给了我们。

其实,全球化正在打破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治理格局。也就是说,在现代民族国家生成的过程中,国家边界明晰化的结果是一国政府担负起对本国领土范围内的治理职责的保证,而在国家间所结成的则是国际关系,国际事务的管理是基于民族国家(理论上)主权平等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进行的。然而,现在的情况则是,民族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需要不断地通过调整和修订而去适应非国家意义上的交往需要,越来越多的社会因素不再是以国家的名义参与国际事务,而是以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团体的方式直接表达关于处理国际事务的诉求。世界各国不仅无法阻止这种跨国界活动,反而需要给予支持。虽然这些跨界行动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内还不可能把国家遮蔽到自己的阴影之下,还不会对国家主权造成冲击,但是,它毕竟向我们展示了一条在民族国家之外开展国际活动的道路。事实上,这类活动已经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环境保护等所有领域中的几乎一切方面,也许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在各个领域中看到这些新型活动者的身影。

全球化会表现出抹平差异的一面,但就全球化是发生在造就个性的后工业化进程中而言,又是培植差异的运动,它无处不在抹平差异,而又无处不在造就差异。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全球化在经济领域与文化领域所产生的结果不同,在经济领域中,增强了资本的力量,让资本变得更加贪婪,更具有征服力,总是试图把整个世界都统一到资本的统治之中;在文化领域中,呈现出多元化,造成了多元文化并存的局面,同时,每一个文化体又都极力用语言或行动宣示其文化价值,要求得到承认。这就是全球化中的统一化和差异化并行的状况。所以,在全球化的条件下,承认的问题愈发被突出了出来。如果说北美较早关注承认的问题是由于其内部的文化多元存在状况所引发的,美国学者也往往是到耶拿时期的黑格尔那里去寻求理论解释的依据,那么,由于全球化把原先各自为营的民族国家置于一个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过程之中,来自不同民族和不同国家的人,在交往的过程中更多地使文化差异以及各自的民族性格裸示于人们之间。在这种情况下,缺乏承认就会使交往无法进行,即使开展交往,也会产生冲突,所以,人们希望通过承认去化解冲突。事实上,承认的确可以成为人们化解冲突的机制,但是,如果仅仅看到这一点的话,还是对承认功能的消极承认。这是因为,在全球化的条件下,特别是在“全球风险社会”的条件下,对人们的合作行动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其实,也只有在人们的合作行动中,才会让合作者之间的相互承认表现为一种必要条件。合作者之间的承认应当是一种积极的承认,是在承认基础上的包容,即广泛地包容人们之间的差异。这种包容不仅发生在个体的人之间,而且发生在共同体之间以及共同体与个人之间。进而,也只有在广泛包容的条件下,才会造就出以相互尊重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正义。

当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民族国家架构下的社会正义都依然是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的生活原则。但是,全球化正在和已经使人类的生活模式和治理模式发生了重大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全球正义的考量,任何地方性的社会正义都可能发生变异,甚至走向自己的反面,即成为全球视野中的非正义因素。在关于社会正义的理解中,一个宗教共同体会有自己的标准,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亦如此,它们所拥有的文化(特别是政治文化)在多大程度上是重合的,决定了他(它)们在理解社会正义时所能够达到的一致性。正是这种一致性,使它们自己所处的共同体能够被包容到更大的共同体之中,或者说,可以让一个共同体能够与其他共同体的共在并存表现出一种和谐的景象。就此而言,民族以及民族国家的文化以及社会正义标准是可以为全球正义提供支持的。如果每一个民族国家不是刻意地寻找和发现自己与其他民族国家在社会正义标准上的对立之处,而是努力寻找和发现那些共通之处的话,就可以在它们之间发现更多的一致性,从而建构起全球正义的坚实基础。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寻求和发现全球正义基础的行动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都必须以民族国家间的平等为前提,任何强行地把自己的文化和社会正义观念强行地加予其他民族国家的霸权行为,都不可能真正地为全球正义建立起坚实的基础,反而是对全球正义的亵渎。所以,就“全球正义”这个概念的本意而言,它本身就是对近代世界化进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一种形式的霸权的否定。总之,全球正义是基于各民族国家政治文化中的那些一致性部分而建立起来的,而不是任何一种形式的文化霸权的结果。尽管在今天的世界中心—边缘结构中,在民族国家政治、经济差异巨大的条件下,各民族国家间在政治文化上的一致性是较少的,但是,全球正义概念的提出,将有利于促进民族国家政治文化的转型,有利于民族国家间在政治文化的一致性方面得到增长。

总的说来,在人类历史上的任何一个历史阶段中的任何一个社会中,关于社会正义的理解都存在着一定的分歧。然而,一些分歧甚至对立的主张却是可以并存的,直至新的分歧占据了主导地位并使人们忘却了旧的分歧为止。但是,分歧以及对立主张的存在,从来也没有妨碍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社会正义的原则作出响应,特别是在以群体为主体的社会生活以及行动中,人们被要求按照正义的原则行事。也许人们说不清楚正义原则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却能够自觉地响应正义的号召和接受正义的呼唤。这种历史经验启示我们,关于全球正义的分歧以及对立性的主张并存,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和人们习以为常的现象,而且,也会诱发出无穷无尽的争论。但是,所有这些,对全球正义的建构都不是阻碍因素,反而是一种积极力量。同时,这也充分证明全球正义是一个不确定性的和流动性的概念,会因为其不确定性和流动性而不断地刷新其内涵。我们说把各民族国家文化价值一致性的部分作为全球正义建构的基础,却不意味着对差异性的因素加以祛除,反而是在一致性的基础上积极谋求对差异的承认和包容。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排除正义问题上的任何一种霸权话语,并获得平等承认和相互包容的全球正义。

对差异的承认和包容也就是对一切霸权的祛除。关于这个问题,玻尔在评价相对论的时候所表达的文化理解立场对于纠正近代以来的任何文化霸权主义都是值得听取的。玻尔说:“相对论世界图景的统一性恰恰意味着任何一个观察者在他自己的概念构架中预见任何别的观察者将在对他为自然的构架中如何表示经验的那种可能。然而,对待各种人类文化间的关系的不偏不倚态度的主要障碍却在于传统背景的根深蒂固的差异;不同人类社会的文化和谐性就是建筑在这些背景上的,它们排除了这些文化之间的任何简单的对比。”[20]当然,在全球化的条件下,不同的文化在相互碰撞中会走向融合,在发展的道路上会表现出相互促进的情况。但是,任何一个文化类型中的人,如果“从我们自己的立脚点来判断在别的社会里发展起来的文化”,则是不足取的。[21]也就是说,对于不同的文化类型,如果我们能够从相对论的角度来加以理解,会更有益处。玻尔特别指出了他从相对论中所推导出来的一种互补性观点对于人类文化理解的意义,他说:“互补性观点就显现为适应这一局势的一种方式。事实上,当研究那些不同于我们自己的文化的人类文化时,我们必须处理一个特殊的观察问题;在更仔细的检查之下,整个问题显示出一些和物理学问题相同的特色:客体与观察手段之间的相互作用,或客观内容与观察主体的不可分割,阻碍了适于用来说明日常生活经验的那些规约的直接应用。”[22]尽管这只是科学家在文化以及社会问题上的粗浅观点,但在方向上却是无比正确的。也就是说,如果社会科学家在这个问题上过多地从自己的立场去理解他种类型的文化,特别是这种理解被转化为政治行动的话,无疑会直接导致不同文化类型之间的冲突,甚至是民族间的暴力冲突。这就是全球化条件下必须引起充分注意的文化理解立场,也是全球正义建构路径中必须时时关注的坐标。

弗雷泽指出:“假定跨国移民与全球媒体的流动是存在的,那么,曾经是遥远的‘他者’的承认诉求就需要一种新的亲近,从而使得文化价值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视野发生了动摇。”[23]当然,全球化使原先分立而在的文化价值进入到同一地理空间之中,共在而又相互碰撞,形成了多元文化并存的格局,使原先作为霸权话语基本内容的文化价值受到怀疑和挑战。在原先的世界中心—边缘结构中,那些处在中心地带的各民族国家会强调某种“普世价值”的意义。然而,在全球化的条件下,情况大为不同了。当来自众多民族国家的文化进入共同的地理空间和生活空间时,“普世价值”的普世性色彩迅速地褪色,即使得到霸权支持的所谓“普世价值”,也不可能得到广泛的接受。这就是弗雷泽所看到的,“在受到质疑的超级强权霸权、全球治理以及跨国政治的时代,代表权诉求日益打破了先前的现代国家的框架。在这种去规范化的状况下,正义诉求立刻与反诉求之间发生了冲突,它们不能分享其潜在的假设。”[24]这就是传统正义观念及其原则受到的最为明显的挑战,它表明,“我们熟悉的正义理论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没有提供什么指导”。[25]弗雷泽把这个时代定义为正义的“反规范”时期。也就是说,在全球化的条件下,旧的规范性正义正在失去自身的价值,新的反规范正义正在因应民族国家框架的解体而出现。对于反规范正义的功能,弗雷泽是这样评价的:“反规范正义的否定性特点正在完成失去反对不公正的斗争的能力,以证明致力于重新—规范化的正当性。”[26]虽然弗雷泽的这一判断有可能会被看作是一种后现代主义的立场,而事实上她并不是根据后现代主义的原理去作出理论判断,而是一种对现实的描述。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我们的确看到一种被弗雷泽称作“反规范正义”正在浮现,至于这种正义的建构性内涵,则会随着全球化运动的深入而不断地得到丰富。“如果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那么结果将会是出现一个新的有关正义的规范话语的范式……更适应于一个全球化的世界。”[27]

与一切规范性的理论建构一样,全球正义的问题也必将引发无穷无尽的争执,但是,可以相信的一点是:一切参与争论的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对一种全新的社会正义——全球正义的追求。正是因为有了这一共同目标,对差异的承认与包容才能汇成积极的建构全球正义的过程,让全球正义表现为在对差异的承认与包容之中不断生成的过程。然而,随着全球正义观的确立,也必将使人类进入一个文化融合的进程之中。我们知道,工业社会在人类的社会进步方面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就是使社会异质化,由于自我意识的觉醒以及竞争体制的确立,把农业社会家元共同体的同质性荡涤净尽。在后工业化和全球化的进程中,人类在工业社会中所取得的全部社会异质化成果都将被保留下来。不仅如此,我们还将看到这样一幅确定无疑的图景:全球社会是由多元群体构成的,而每一群体的内部凝聚力都不会在同质性的再生成中获得,相反地,每一个群体本身都是作为一个微观的异质性社会而存在的。也就是说,异质性是贯穿于全球社会每一个角落的。全球化所带来的人口流动会使每一个民族国家内部都迅速积聚起异质文化因素,并悄悄地改变着民族国家的文化内容甚至性质。在这种情况下,对原有文化以及生活方式的维护,将使自己的国家驻足于全球化运动的门槛之外。在全球化进程中,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希望融入这一历史进程之中的话,就不可能不接受自身文化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事实上,全球化进程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决定了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长期停留在这场运动之外。结果,全球化将会逐渐地消除国家间、民族间的文化差异,从而走向文化融合。一方面是文化的融合,另一方面又是文化差异的再扩大,一些原先不相容的文化差异得到弥合,而原先看似相同的文化内容却又会呈现出差异化的状况。所以,全球化进程既是文化融合又是文化多元化的进程。在文化多元化的意义上,各国各民族的人都必须学会对异质文化的尊重,在不同文化体间的相互尊重之中,使那些共通的价值淬取出来,构成公认的社会正义的基础。这就是一条从承认和包容差异再到融合的全球正义建构路径。循此路径,一种全新的正义范式必将展现在我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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