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替代性抑或互补性

替代性抑或互补性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认为,实证主义的科学方法不仅应该是自然科学研究遵循的唯一正确的方法,而且也是包括经济学在内的所有社会科学研究应该遵循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在经济思想发展史上,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使用首先起始于自然科学领域,随后大规模的进入经济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以强调“实证”为中心的早期实证主义、马赫主义以及逻辑实证主义不仅对当代自然科学,同时也对社会科学特别是对经济学的发展方向产生了关键性的影响。
替代性抑或互补性_方法创新哲学社会科学发展

经济学研究的两种基础性方法运用:替代性抑或互补性

杜金沛[1]

经济学的建构基础究竟取决于工具的高度发展,还是依赖于人的主观需要和价值判断或者其他,一直在经济学家群体中存在极大异议。这一问题发端的深层原因虽然众说纷纭,但却总是以实证主义与规范主义之争的形式表现出来。对这一问题争论的后果是如此的严肃,以至于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伟大的理论经济学家们都不得不在这个问题上表明态度。应该说,正确回答这一问题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梳理经济思想源流本身,而且也有助于我们正确看待当今中国经济理论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分歧性”争辩。

一、经济学建构思想的分离:现代经济学的“改头换面”

经济学与其他社会科学一样,其健康发展既有赖于反映该学科研究对象特殊性的基础性理念,也有赖于选择便于搜寻研究对象潜在运行规律的工具使用。作为影响经济学研究方法选择的两大基础性思想——实证主义与规范主义似乎在经济学家头脑中并未能融洽的相容,两者的尖锐对立不恰当地分裂了经济理论本身。

(一)经济学建构思想的分歧

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实证主义与规范主义的产生,是随着人类研究方法的深化、经济知识以及经济现象观察增加的积累逐步产生的。

大卫·休谟是第一个以理论化形式提出实证与规范关系命题的人。作为道德怀疑论者的休谟,强调了经验的重要性,而对伦理在经济学研究中的价值采取了的漠视和不屑的态度。现代经济学在休谟思想基础上进一步认为,规范经济学在证明那些涉及人的价值判断和伦理倾向的稳定性方面是无能为力的,因此,经济学研究的首要甚至唯一的任务应该是努力发展出实证主义的方法论体系来,规范主义的思想应被驱逐出去。

不过,要驱逐规范主义的思想却要面对如何区分实证性内容与规范性内容的难题,因为两者之间存在大量的模糊地带。[2]在关于区分实证性内容与规范性内容的问题上,19世纪中后期曾出现过的那场所谓“正统学派”与“历史学派”的纷争,使不少研究者意识到,区分规范方法与实证方法是重要的[3]。著名方法论家马克·布劳格对此持相同的看法,认为经济学家只有在阐明自己价值判断的基础上,才能最终推动经济学的更深入研究。凯恩斯对此也认为,经济学不是一门仅以道德来判断的科学,虽然“是什么”与“应该是什么”之间的混淆不能完全避免,但总还是有个程度问题,区分还是能够做到的。

显然,区分实证性内容与规范性内容以及如何将两者区分开来,在经济学研究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怎样认识、评价以及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直接构成了经济理论的基础性思想。

(二)分裂的经济学研究思想

区分经济学的实证性内容和规范性内容没有过错,错误的是将这种区分的目的用在了驱逐和隔离规范经济学之上,粗暴而固执的企图去建立和维护实证经济学的霸权地位,并使得相关争论在并未终结的情况下,以“科学主义”的招牌来不断排除经济学研究中的价值规范内容。认为,实证主义的科学方法不仅应该是自然科学研究遵循的唯一正确的方法,而且也是包括经济学在内的所有社会科学研究应该遵循的唯一正确的方法。

在经济思想发展史上,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使用首先起始于自然科学领域,随后大规模的进入经济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不少经济学家认同这样的看法:社会科学是可以摆脱估价问题的缠绕而保持价值中立的,科学实证方法的纯技术性手段是完全可以满足经济学研究需要的,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规范方法应该被驱逐出去,并且这种对伦理价值的驱离并不妨碍对公共政策的制定者提供有意义的指导。事前的科学性(因果关系体系)是使经济学彻底摆脱道德学和社会学的束缚而独立发展,并使经济学获得尊重和支持的前提。在这一点上,波普的证伪主义方法论原则表现最为彻底——在坚持知识与行为的完全分离、经验事实与伦理规范的绝对对立中赋予科学以特权,并贴上实证主义的标签。波普坚持认为,不管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所有的理论或归纳科学都应该遵循相同的实证研究方法,只有逻辑推演上的缜密性才是确保结论具有正确性的惟一可靠保证。

实证主义思想进入经济学领域的最重大的意义在于,为经济学确立了可证实性的检验标准。特别是后来的逻辑实证主义的出现,不仅引发了一场经济学是否是科学的争论,而且促进了经济学广泛采用定量分析和数据检验的风尚,并最终促使计量经济学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实证主义标准的确立对经济学的影响是深远的,实证方法特别是数理逻辑推演以及定量化进入经济学的程度,被认为是经济学“科学化”的重要量度,甚至是“唯一”量度,数学在其中被赋予了决定性的角色。实证主义方法论家始终坚持,经济学是科学主义的产物,经济学研究没有为规范方法预留位置,经济学终归有一天会像自然科学那样成熟起来。

显然,经济学中对实证方法和规范方法的区别看待,并将实证经济学确立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是导致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最终分道扬镳的根本原因。两者之间似乎不可妥协和无法挽回的分离直接对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带来了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并促使经济学进一步向着抛弃规范主义、确立实证主义目标迈进。

二、实证主义建构思想的确立:科学主义的逻辑规则与理论后果

经济学经过20世纪20年代对计量研究方法的运用,特别是近30年的发展,已经演变出了极其符合现代“科学”要求的实证研究方法。“科学主义”的思想在经济理论研究中似乎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经济理论也同时取得重大、并将继续取得重大的进展。可惜的是,现实表明,我们高估了“科学”,也高估了自己。

(一)科学主义的影响:实证方法的标准设定

19世纪的西方进入了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近代科学时期,同时在方法论上也进入了一个以实证主义研究方法为中心的时代。以强调“实证”为中心的早期实证主义、马赫主义以及逻辑实证主义不仅对当代自然科学,同时也对社会科学特别是对经济学的发展方向产生了关键性的影响。

早期实证主义把科学方法明确规定为实证方法,强调经验是科学的唯一可靠来源,归纳实证机制法是获取知识的唯一可靠方法,并拒斥经验以外的事物;作为第二代的马赫主义把思维经济性原则作为其科学方法论和认识论的基础,通过对假设主义的约定化,认为科学理论原则上是一种共同约定的假设,科学发展实质是约定或假说推翻的过程;作为适应现代物理学和数理逻辑要求而产生的逻辑实证主义,已从以前信奉事实的实证主义转为信奉事实的逻辑延伸,在科学划界上强调意义标准和可证实性原则,反对没有可能通过经验事实的直接证实或者进行逻辑分析间接证实的命题,认为都是些无意义的形而上学,应该从科学领域中驱逐出去。或许最为重要的是,逻辑实证主义对数理逻辑的引入,精确了经济变量间在逻辑上的严格关系,实现了数理逻辑与经验主义的结合,对包括经济学在内的整个社会科学的“科学性”的判断标准产生了重大影响,并最终推动经济学方法论从古典经验主义向现代证明主义的转变。

归结起来,经济学的实证主义标准主要体现为:1.科学是具体的,只能提出和解决现实对象的有限问题;2.科学是经验的,经验是科学起点以及内容和检验标准所不能超越的基础;3.科学是精确的,科学结论必须通过方程以及数据等量化方式来表示;4.科学是可检验的,科学结论必须具有能够接受检验的可能性。在这四点中,可检验性原则居于中心地位,是具体性的体现、经验性的基础和精确性的保证,其主要有三方面的含义:1.可检验性是依靠实验来获取科学结论的;2.可检验性为具有猜测性质的假说转化为科学提供方法论途径;3.可检验性意味着结论在可控条件下的可重复性,而可重复性为检验的客观性和现实可行性提供保证。

总的来说,实证主义是“科学主义”方法论思想的集中体现。长期以来,在经济学研究中,实证主义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同时,实证主义经济学方法论本身也广泛整合了包括证伪主义在内的许多方法论思想的合理元素,产生了大量的变种,发展出诸如实验经济学方法论、行为经济学方法论等所谓的哈佛实证主义以及麻省理工学院实证主义、芝加哥实证主义、伦敦实证主义等——似乎现代经济学的“科学性”由实证主义来“立法”。

(二)“科学主义”的实证经济学:真的“科学”了吗

实证主义方法论思想的经济学运用是在继承西方哲学思想中企图将科学与文化相分离、强调理性和逻辑的中心作用、进而突出科学的独立地位和特殊功能的科学主义传统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不过这种分离似乎正在使经济学研究不恰当地局限在理性分析和逻辑演绎之中而无法自拔,并不可挽回地形成一种在逻辑上自我循环论证、在经验上相互冲突矛盾的杂乱体系。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实证主义标榜的“科学性”直指经验现象的“可重复性”及其论证上的“实证性”,但对不同学科来说,“科学性”具有不同的含义:对于数学家来说,“科学性”是必然性的真理,是从形式有效的逻辑前提出发,通过分析而不是通过综合或经验描述得到的具有同义反复形式的真理;而对于归纳或经验科学家——涉及主客体关系的学者(包括经济学家)来说,由于“科学性”往往涉及那些既不为真也不为假的命题,比如价值判断,因此,一些经验性学科又不得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思辨性的推理而不是证明性的推理——这必然决定了实证经济学是不可能完全消除自身在逻辑上和经验上固有的缺陷。

首先,在实证主义方法论者看来,任何科学理论都可由观察的经验证据给予验证,即证实或证伪。只有可证实或证伪的命题,才是有意义的,才是科学的命题。照此观点,经济学理论命题之所以正确,是由于它们是由可观察的经验证据所证实的。但是,由于理论陈述是全称命题,而观察陈述是单称命题,从逻辑上看,显然不能从单称陈述(不管它们有多少)中推论出全称陈述是否正确,因而,由经验例举来进行理论归纳是不可靠的,容易陷入循环论证的泥潭。

其次,虽然严格的全称陈述有一个显著的逻辑特征是,只能证伪,不能证实,但是,只能证伪不等于实际能够证伪。因为经验证据对理论的检验,并不是经验证据和孤立的被检验理论之间的两者一一对应关系,而是经验证据、被检验理论和背景知识三者之间交互作用的关系。

再次,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不存在客观独立的经验证据。经验证据的性质实际上是由理论对证据的解释来决定的。一切经验证据都是受评价者的背景知识或世界观的影响而渗透理论的。不存在客观独立的经验证据。没有纯粹的观察,观察总是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

就像实证主义所强调的那样,实证方法本身并不产生理论假说,只是强调对理论假说的检验,实证方法并不是像实证方法论者所想象的那样“科学”和“客观”。理论假说并不能靠实证方法来获得。很明显,实证方法依然只是“辩护”的逻辑,而非“发现”的逻辑。

或许最为重要的是,实证主义的方法企图掩盖最不可能掩盖的事实——人们相互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在现实的利益冲突面前,事前的“科学性”往往盖不过事后的“道德性”,在面对不同利益群体的时候,经济学其实并不能掩盖它的阶级立场和价值标准,科学和价值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正如琼·罗宾逊所说的那样,重商主义者是海外贸易商的拥护者;重农主义者是卫护地主的利益;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相信资本家(他们赚取利润,为的是进行再投资,扩大再生产);马克思把他们的论点倒转来为工人辩护;马歇尔站出来充当食利者(财富所有者,他们借款给生意人并从贷款利息中获得他们的收入)的战士。

(三)形式化的“符号”科学:“数学化”的经济学

在自然科学那里,科学标准是按照实证主义哲学和经验主义传统发展而来的,也就是认可,通过可重复的实验来获取值得信赖的数据和观察结果作为标准,并把这种标准几乎看作为一种信仰。自然科学在近现代突飞猛进的发展,使得这种信仰也迅速上升为了社会科学的信仰——如何装填数据使经济学成为“硬科学”似乎是经济学家的头等大事。可以说,现代经济学已经“把‘数学化’和‘科学化’当成同义词似乎是一种趋势……即一个没有被数学化的学科不是一门严密的科学”。[4]即使在波普看来也是如此——“数理经济学的兴起是经济学进入牛顿革命的前夜”。在经济学的形式化方面,实证主义高举理性主义的大旗,为所推崇的逻辑演绎的“缜密性”摇旗呐喊。在当今“科学主义”盛行的时代,一门学科要能被承认就得按照“科学主义”标准进行所谓的“科学化”,而“科学化”说到底就是数学化与模型化。因为对于现代西方经济学家来说,经济学研究的起始之处是资源、偏好以及生产技术的给定,认为由于这些给定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社会——政治学研究范畴,无法用数量对那些决定资源供给以及技术因素进行表示,因而理所当然的应该被逐出严格的经济学研究视野。这实际上为经济学与其他学科作了一个划界,而这个划界标准是,所要进行的研究领域是否适用于数学方法的运用以及是否适合定量的数学表示。这样的后果必然是,使得经济学边界的变化和拓展由数学的推进及其在经济学中的运用领域来确定,不过这同时也方便地为一些经济学家在关乎那些需要做出价值判断的领域提供了推卸责任的借口。数学化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学发展的一个显著标志。

据认为数学模型的优势主要集中在如下几方面:1.可以将假定前提表述得简洁明了和清楚无误;2.逻辑推理严密精确,可以防止漏洞和谬误,减少无用的争论,有利于后续研究的开拓;3.利用数学可以超越现实的特点,通过数学推理的方式推导出新结果,发现那些表面无关,但在深层次上有关的、潜在的相关性,得到直觉无法获得的关联;4.证据的数量化可以使得实证研究具有一般性和系统性;5.可以从数据中最大程度地吸取有用信息,减少分析中的表面化和偶然性。[5]不可否认,数学在促进现代经济学发展中在过去已经起到并将在未来继续起到重要作用,数学向经济学的渗透是不可避免和无法挽回的事实。但正如像以往经济学方法论发展历程中所争论过的那样,数学化迄今依然没能成功地回答和解决过去遗留下来的疑问和难题,数学的优势以及数学大规模运用依然不足以消解经济学学科属性上的困惑。

首先,严格说,经济学是一门问题导向的学科,问题的唯一来源只能是现实的经济运行,新的经济理论的产生往往是由一场经济危机催生的,而不是一场数学革命催生的。经济学家对大量经济现象进行总结并形成系统化的知识体系,这其中借助数学方法进行推演和对数据进行挖掘、处理是一种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但毕竟是手段,不是经济理论本身;而自然科学除了可以通过大量观察实际自然现象以及进行实验之外,还可以纯粹通过数学推演对那些无法被感官感知的纯逻辑变动以及无法观察到的事物变化进行模拟。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自然科学能够实现手段与目的、理论与方法的融合。

其次,尽管从表面上看,经济学与自然科学都求助于数学模型,但二者在理论形成的途径上存在重大差别。经济学往往是先形成对某类经济现象的较全面认识并有着初步结论后才进行模型化,其目的在于使理论更加符合精致化的要求,计量分析则是对这种精致化的进一步确证,这同时意味着在模型化之前,一个可用语言表述的理论框架已经大致形成;而自然科学(特别是数学以及理论物理学)则完全可以抛开经验世界,仅从数理模型的推演中去揣测尚未触及的未知,也就是完全可以从模型中推演出一个庞大的理论系统。因此,有充分理由相信,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与实验科学所采用的方法存在巨大的差异,并且这种差异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成为经济学与自然科学在方法论上不可逾越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次,经济学研究不可能寻觅到像自然科学那样容易受控制的实验对象,如果按照自然科学的要求强行所谓实验的话,那么往往某些实验由于过于昂贵或在道德、伦理上不可接受而受到限制。事实上,经济学既没有物理学或天文学的认识论结构又没有硬科学的实验检验标准,经济研究往往依靠复杂的统计技术替代实验室来获取数据,由实验测定转为现象统计。因此,经济学研究中数学方法的使用往往是“现象后”,而不可能像自然科学实验中可以实现控制的“现象前”。不可能在满足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实验上的证实,经济学在科学性上存在明显的缺陷。因此,满足科学性要求的可重复性标准对于自然科学来说是理所当然的要求,而对于经济学来说或许就是一种不合理的强加。

最后,或许最为重要的在于经济学无法做到价值判断上的超然。事实上,这也是所有社会科学的“共同特征”。数学进入经济学的程度再深,都不可能因此而消解掉这一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的标界性特征,除非经济学不是社会科学。尽管从最初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到马歇尔经济学对政治两字的剥离、再到当代计量经济学的最新发展,许多经济学家似乎都在不遗余力地企图建立一种超越价值观理论体系。但事实证明这些既是徒劳的,更是虚伪的。经济学不可能完全拥有“科学化”的特征,确切说,经济学方法论特征兼具科学化和非科学化,而非科学化并非反科学化,它不是“不合理”的组成部分。

显然,经济学无法做到像数学那样,只要推理服从于逻辑法则,那么真理就具有可重复性,不存在内在的矛盾。“使得经济学与硬科学最相似的东西——即,数学模型——也是明显的妨碍它成为硬科学的因素:模型是实验的替代品的观点产生了这样一种幻觉,即这是惟一的方式来理解经济现实。”[6]并且经济学的科学性的主张之所以遭到怀疑是因为经济学不具有不证自明性。那种企图使用“科学化”标准来对经济学进行评判或许正是一种武断的、粗暴的和反科学的“信仰异化”。

尽管经济学的数学化和形式化可以为确保经济理论的逻辑一致性提供可靠的保证,进而有助于我们更深入、更精确地了解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和本质属性,但不能因此将数学化和形式化拔高到取代经济理论本身的高度,以至于喧宾夺主。一些西方经济学方法论家对此表现出了深深的忧虑。马克·布劳格曾经不无担忧的说“经济学正在变得越来越技术化,这与经济学正在变得越来越抽象、不现实和脱离政策完全是两码事。然而,我认为……在最近的15年或10年内,经济学家已经将技术和技术性本身作为研究的目标……更加关注理论计量学而不是运用计量学,……令人吃惊的是,现在经济计量学已经从经济学系中分离出来,这真是个可怕的发展。”[7]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劳伦斯·萨默斯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正式的经济计量学对经济知识增长的影响力几乎为零,而像弗里德曼和施瓦兹等人的非正式的实证研究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萨缪尔森在这一点上也流露出对经济学深深的失望——“经济计量学的发展和优化非但没有帮助经济学家在竞争性的理论中做出选择,反而使选择更加困难,这一点真是令人失望。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否认经济计量学,相反,经济学家掌握经济计量学极其重要。令人困惑的是,经济计量学家明显地将我们从花园小路引入了越来越深的沼泽——用计量学的结果来支持或驳斥经济理论正在变得越来越困难。”[8]新剑桥学派的著名代表人物琼·罗宾逊与其合作者约翰·伊特韦尔在《现代经济学导论》中也强调,数学模型是对复杂现实的简化,有利于把握经济问题中最根本的矛盾,但模型与其反映的现实之间的关系决不是清楚的,同一件事情往往可以有多种解释,并且模型在检验上存在着不确定性,不能把经济学等同于科学。日益数学化的经济学现在的确需要实现“从形式理性的骗局到对实质理性的需要”的转变了。

三、经济学的建构基础:规范主义方法为什么重要

现代经济学的发展日益傲慢地表现出忽视甚至无视人的价值判断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等规范性内涵的趋势,其“科学化”的后果似乎是在加速向混淆目的与手段关系方向的轨道上发展,规范主义的方法论思想决非想象的那么不重要,它的存在是对“科学主义”恶果的最好制衡。

(一)规范经济学的内在价值

规范经济学的产生不仅在于它具有价值判断中人类行为内在主观倾向的发生学基础,而且也有其产生的深刻的认识论基础。规范主义是影响这一重要经济学方法论的重要哲学派别——它是功利主义发展的产物,重视价值观和行为倾向的伦理基础,认为关于条件、状况、事物和行为的好与坏的判断对产生规则性知识是有效的,甚至是必要的。对好与坏这一内在价值的描述性知识是可能存在的,这种知识可以用来得出什么是正确的和错误的,或什么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规则。在对策研究中,规范主义更是显示了其巨大的作用,没有理由认为规范主义是低层次的。在经济学研究中,“规范”至少包括以下几种不同含义:1.主要与经济政策相关的部分有关;2.在微观经济学中,可以暗示习惯的规定;3.更一般的情况下,规范可以指经济理论中某一部分所具有的意识形态特征; 4.相当明确的有关社会伦理道德的范畴等[9]。显然,对于经济学来说,规范意义不仅具有像实证意义那样具有普适性的内在含义,而且研究中所使用的规范方法也像实证方法那样拥有广阔的适用范围。

事实上,在经济学研究中强调伦理道德和价值规范的传统由来已久。西斯蒙第是第一位明确攻击所谓主流正统经济学的杰出经济学家,他对由竞争驱动的工业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并拒绝承认个人利益是工业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作为传承了西斯蒙第思想的伟大学者约翰·霍布森,也在断然否定事实可与价值分离、存在与价值无关的经济学的论断的基础上,强调人类社会发展必须依赖于社会环境。总的说来,在经济学规范性研究中,在以西斯蒙第创立的理论基础上,先后产生了三大分支,即天主教的物质学派、人道主义传统以及澳大利亚经济学派。它们都强调人的尊严的社会价值观,明确反对自然主义和实用主义的观点。[10]

不过,在关于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之间关系的看法上,实证主义经济学家仍然坚持“从原则上说,实证经济学是独立于任何特别的伦理观念或规范判断的。……规范经济学及经济学的技术也不可能独立于实证经济学……人们在‘正确的’经济政策问题上的一致意见较少的取决于规范经济学的进步,而更多的取决于这样一种实证经济学的发展”。[11]在最终上“经济学所企求的神圣目标是科学本身的方法”。规范经济学从属于实证经济学,实证经济学的发展决定着整个经济学的发展。但另外一些规范主义经济学家却坚持认为,任何经济理论都是在一定伦理规范基础上建构起来的,伦理规范是决定实证经济学发展的基础,不仅如此,它更是整个经济学发展的基础。不过规范主义经济学家的上述看法在实证经济学家看来却是不能够被接受的。他们认为,规范经济学所强调的伦理规范缺乏可靠的证据和可重复的检验,无法证明那些影响人们经济行为的伦理道德是稳定的和可靠的,更无法证明这些伦理道德在学理上是可以超越证明本身而怎样先验存在的,因而规范经济学是不可能形成像实证经济学那样在逻辑上严密、在方法上可行、在辩术上信服的方法论体系的。因此,对规范方法的使用将不可避免地降低对经济规律理解的能力,并最终阻碍经济学理论的发展。

(二)规范主义方法的操作性运用

尽管我们不得不承认,经济学的发展与科学的发展存在一定的相似性,经济学的发展需要科学的实证方法的运用,但我们不能因此而依赖于科学方法,甚至乞灵于科学方法。事实上,即使实证经济学在现代经济学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但这种地位也在遭受不断的挑战。

就那些发起挑战的经济学家来说,大致可以把实证经济学本身存在的问题概括为四个方面的内容:1.不能把物理学“运行机制”中的内在逻辑引入到经济学中去,经济学中没有与物理学中的基本原理相对应的东西,即那些适合用方程组形式表达的东西。2.形式化在经济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不是最重要的作用。经济学中语言多元性暗示了方法的多元性,形式化不是最根本的要素。3.经济学的科学性质是建立在研究方法之间的特定联系和研究领域之间的特定联系基础上的——一种既非独特的也非包罗万象的“非结构式的”方法论。4.把经济学发展史解释为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即从前科学和教条阶段到形式化了的当代科学的正统理论阶段,是不正确的。在对实证主义经济学的批判中,有人更为激进地认为,实证主义除了为经济学发展了一套更为完善、圆滑的自我辩护的技巧之外,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步。经济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不过是科学主义的一场春梦。很显然,对经济学研究中实证方法独占地位的不满和质疑,必然导致对规范方法重要性的进一步认识,并重新给予规范经济学应有的地位——强调实证科学的重要性,决不等于贬低规范方法的重要性。

比如,奥地利学派的著名代表人物哈耶克对“唯科学主义”的经济学排斥规范方法就相当不以为然,他认为经济学的规范化根源是显而易见的,“经济研究从来不是对社会现象为什么是这样而怀有的纯智力上的好奇心的产品,而是对迫切需要重建一个产生严重不满的社会所进行思考的结果”。[12]法兰克福学派著名哲学家哈贝马斯更是明确指出,对实证性和规范性进行区分是非常重要的——必需的,不过将经验事实与伦理道德完全隔离开来的做法却是绝对不可接受的,规范方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不可抹杀的。马克斯·韦伯对此也说“发展对政治经济状况进行可靠测量的价值判断是我们学科目前的目标,而且这也是我们的学科最初的和唯一的目标”。[13]事实上,越来越多的质疑显示,规范经济学不一定非得完全符合自然科学的实证模式,而且,要彻底澄清对全社会发挥作用的那些价值判断也是不可能的。规范性的规律只依赖于人类的意志,并且始终处在完善过程之中——“它们可以被认为是好的或不好的,公正的或不公正的,但是永远不能被说成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因为它们不是来自对经验现象的观察结果,而是对行为规范所进行的倡导。”[14]大量存在的客观事实将迫使我们不得不承认,规范性决不是一个低劣的标志。

四、小 结

经济学研究不能以依附式和标榜式的形式化来“为科学而科学”,忠实反映和客观揭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经济理论的根本原则。不可轻易的将“科学主义”的思想照搬到经济学的研究中来,不能将数学的模型演绎等同于客观事实及其演变本身,不能神化实证主义方法的有限功能,更不可贬低规范主义方法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正确认识科学以及科学与经济学的关系是一个重大问题。在经济学研究中对规范和实证思想及其方法的运用,不能形而上学地把二者看成是一个你强我弱、此消彼长、互相替代的关系,对其中任何一方的肯定,决不意味着对另一方的排斥和取代。在对那些涉及不同研究领域、具有不同研究目的的对象时应该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预见,随着经济学的进一步向前发展,实证经济学将为自己开辟更为广阔的天空、获得更大的成功,但同时对规范思想及其方法的运用也会随之变得更为迫切和需要。因为,在我们能够更为娴熟和精确地获得所需数据以及量化指标的同时,我们将发现,那些来自证据背后的规范力量或许正是导致这一切的原因。规范主义方法是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那种将实证主义无限拔高,并与规范主义进行对立的思想是犯了“科学主义”的错误。

经济学在过去没有、在未来也不可能发展出完全按照科学主义标准要求的实证主义的方法论研究模式来。越来越多的经验事实和理论发展表明,实证主义经济学的理论辩护性特点不仅是突出的,而且是固有的,忽视这一关键性问题将导致理论上的致命缺陷。实证经济学不是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唯一选项。

研究“人的现象”但却没有人本主义灵魂的实证主义的经济学方法论正在显示出巨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是“科学主义”的必然后果,提示着实证经济学的这种明显而自负的不足。我们无法回避这样一个事实,即没有规范经济学方法论地位的经济学注定不是完整的经济学。工具发展水平的高低只是推动理论研究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构成其充分条件。经济理论发展的建构基础从本质上说仍然源于人的主观需要和价值标准与客观事实的结合,问题驱动而不是工具驱动才是经济学发展的最根本动力。实证经济学对于规范经济学再也不可能抱有以前那样的敌视态度了——由休谟开创的,凯恩斯进一步发展的实证与规范之间的严格二分法,正在随着现代经济学的发展有渐趋消弭之势。

【注释】

[1]杜金沛,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

[2][英]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石士钧、马清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39~146页。

[3][美]约瑟夫·熊彼特(1954/1980):《经济分析史》(第三卷),朱瑛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95~98页。

[4][法]安托万·多迪默、让·卡尔特里耶:《经济学正在成为硬科学吗》,张增一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页。

[5]钱颖一:《理解现代经济学》,《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年第2期。

[6][法]安托万·多迪默、让·卡尔特里耶:《经济学正在成为硬科学吗》,张增一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0页。

[7][英]布赖恩·斯诺登、霍华德·文:《与经济学大师对话——阐释现代宏观经济学》,王有光、来有为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76页。

[8][英]布赖恩·斯诺登、霍华德·文:《与经济学大师对话——阐释现代宏观经济学》,王有光、来有为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78页。

[9]韩永进:《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科学哲学方法论与经济学方法论变革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159~161页。[法]安托万·多迪默、让·卡尔特里耶:《经济学正在成为硬科学吗》,张增一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3页。

[10][美]马克·A.卢兹:《经济学的人本化:溯源与发展》,孟宪昌主译,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22、158~162页。

[11][美]密尔顿·弗里德曼:《弗里德曼文萃》,高榕、范恒山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92~194页。

[12]Hayek,FA.(1933),The Trend of Economic Thinking,Economy,vol.Ⅲ,p.122.

[13]MaxWebber(1949),The Methodology of the Social Sciences:The Free Press.转引自[法]安托万·多迪默、让·卡尔特里耶:《经济学正在成为硬科学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1页。

[14][法]安托万·多迪默、让·卡尔特里耶:《经济学正在成为硬科学吗》,张增一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2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