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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社会工作实务流程工作技术和方法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已经指出,社区矫正一方面有刑罚执行的功能,另一方面也有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功能。社区矫正实务操作是在矫正对象进入到社区矫正机构之后进行的。在前述的上海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中,社区矫正机构的矫正执行部分是开展社会工作实务的主要阶段。在这一阶段,矫正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社会工作价值、知识和技能,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进行努力。
矫正社会工作实务流程工作技术和方法_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案例评析

第一节已经指出,社区矫正一方面有刑罚执行的功能,另一方面也有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功能。社区矫正实务操作是在矫正对象进入到社区矫正机构之后进行的。在前述的上海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中,社区矫正机构的矫正执行部分是开展社会工作实务的主要阶段。在这一阶段,矫正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社会工作价值、知识和技能,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进行努力。就实务过程来看,社区矫正的实务过程遵循社会工作实务的通用过程模式,即接案、预估、计划、实施、评估、结案;同时又有社区矫正工作的独特之处,即专业关系建立、资料收集、资料分析、问题研究和诊断、制订计划、介入、评估与跟进。但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专业关系的建立阶段可视为接案期,资料收集、分析、问题研究和诊断可视为预估期,制订计划阶段即计划期,社区矫正介入可视为实施期,评估与跟进阶段可视为评估期和结案期。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因此结案并不意味着专业关系的结束,还要考虑矫正对象的矫正期,只要在矫正期内,社工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跟进,制订新的社会工作服务计划并实施。

王艳樱的案例从四个方面展开,分别是:专业关系的建立,问题、目标和矫正计划制订,实施矫正计划,评估与跟进。四个方面有一定的逻辑,但是从社区矫正的实务过程模式来看,还有可以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下面我们根据社区矫正的实务过程模式来逐一分析。

1.专业关系的建立

对应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和回归社会两个方面的功能,社区矫正社工与矫正对象之间的关系也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强制性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另一方面是服务性的社工与案主之间的关系。对社工和矫正对象来说,强制性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自社区矫正宣告之日起便建立了,矫正对象必须服从矫正社工的管理,这是社区矫正得以进行的前提。在本案例中,2006年3月的一天,王艳樱接受社区矫正宣告并签署保证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工见面,从那时起,这层强制性的关系就已经建立了。但是专业关系的建立却需要有一个过程,而且需要努力才可以建立。由于强制性关系的存在,可能会隐藏专业关系,甚至形成专业关系已经建立的假象。专业关系建立的前提在于矫正对象对社工产生信任,双方平等地互动和交流,而在社工身兼管理者和服务者两个角色的情况下,信任和平等的交流却不容易实现。因此矫正社工对专业关系的建立应当既重视又谨慎。

本案例中,第一部分即是专业关系的建立。在矫正目标和实施计划中都提到了专业关系的建立,如“减少其对社工的阻抗心理,建立专业关系”。社工显然认识到了专业关系建立的重要性,有与矫正对象建立专业关系的自觉性,并为之努力,取得了矫正对象的信任和合作。从案例本身来看,建立专业关系的过程似乎是比较顺利的,社工并没有明确交代是否成功地建立了专业关系,但是从后续的过程来看,专业关系的建立是比较成功的。

从案例来看,虽然社工认识到了建立专业关系的重要性,但是重视的程度稍显不足,专业关系建立的过程和脉络不够清晰,只是在案例中顺便提及。当然,也有可能是建立专业关系的过程比较顺利,因此着墨不多。专业关系的建立既是工作过程的一个阶段,同时也贯穿着工作的整个过程。

2.资料收集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社工要想更好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与矫正对象进行成功的互动,掌握足够的资料是十分必要的。社工需要收集矫正对象个人方面的资料、环境方面的资料、社会交往方面的资料等。

(1)个人方面的资料。本案例中,矫正对象王艳樱的个人资料的收集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案由、矫正期限、个人经历等,客观方面的资料已经比较充足。但对矫正对象主观方面的资料则涉及较少,如个人特长、爱好、价值观、人生观等,只对性格方面略有涉及,指出矫正对象性格比较内向,情绪比较低落。无疑,资料的收集对于社区矫正的进行意义重大。如社工了解到,“王艳樱从小生活平稳,受过良好的教育,几乎没有遭遇过挫折。发生重大车祸后,无法进行自我心理调适,经常产生自责、惶恐的情绪,甚至头脑里不断回放车祸发生时的惨状。”了解到这一点,社工就可以运用同理心的方法,设身处地地体验矫正对象所受到的打击以及情绪的起伏。并且,社工从这一点出发,设定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舒解矫正对象的情绪,帮助其面对现实。

(2)环境方面的资料。环境主要指矫正对象生活在其中的环境,最直接的就是家庭环境,此外还有社区环境、工作环境等。本案例中,王艳樱一家有三口人:她本人、丈夫和儿子,丈夫下岗再就业,儿子在学校表现优秀,正处于考大学的关键时刻。为了不让儿子分心,她和丈夫决定先不让儿子知道家庭的变故。虽然这样做可以让儿子安心准备考试,但同时也让她的情绪无法宣泄,感到压抑,“使原本就因判刑而自卑、压抑的抑郁情绪进一步加重”。在儿子考试结束并取得了满意的结果后,社工说服她告诉儿子这件事情,解开心结,获取家庭支持。在社区方面,案例中提到,王艳樱“取得了受害人所在社区的支持”,在受害人所在社区的养老院从事公益劳动,这满足了她补偿受害人的心理,也是促进社区矫正的宝贵资源。在社会环境方面,社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如法律法规政策、办理劳动手册、社会救助,尽量使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更多一些。

(3)社会交往方面的资料。这方面的资料侧重于互动,也就是说,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与哪些人有比较密切的互动。本案例中,与王艳樱互动比较密切的有其丈夫和儿子、受害人家庭、公益劳动的养老院、帮教志愿者、社工等。这些交往都是支持她的力量。丈夫和儿子是其亲密的家人,受害人家庭的谅解、公益劳动中受到的肯定是使她积极向上的动力,帮教志愿者、社工是她坚强的后盾。

本案例中社工收集的资料比较全面,但是分散在整个案例中,不够集中和有条理。

3.资料分析

资料分析阶段是和资料收集阶段密切联系的。资料分析是将收集到的资料条理化和逻辑化的过程。通过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对矫正对象的认识会更深入,社区矫正也会更有针对性。本案例没有对资料的分析给予足够的重视。所有的资料分散在实务过程中,完全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没有进行横向的资料分析和整理。可能正是由于这一点,导致后面的矫正过程较为随意,内在的逻辑性不强,前后联系不够紧凑。

4.问题研究和诊断

通过对资料进行深入的分析,可以发现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案例中社工总结出矫正对象存在三个问题:第一条是心理问题,第二条是情绪问题,第三条是运用一些量表和手段来印证这两个问题的存在。可以看出,社工通过自己的观察和分析,找到了需要解决的问题,并通过一定的手段来验证。由于在问题诊断之前没有比较明确、有条理的资料分析的过程,因此“主要问题”部分稍显突兀,似乎没有充足的材料支撑。接下来,原因也有三条:其一是生命历程突遭变故,一时无法适应;其二是因特殊情况,家庭支持不足;其三是与受害人沟通不畅。对原因部分的分析还是比较详细的,也基本能够对应问题。

对问题的判断是社工做出的,没有看出有矫正对象参与的痕迹。

5.矫正计划制订

本案例中没有制订矫正计划的部分,只有目标的制订,分“近期、阶段性目标”和“终期目标”两部分。近期、阶段性目标为减少案主对社工的阻抗心理,建立专业关系;以及初步减轻和缓解案主情绪;终期目标为恢复案主正常的人际关系、对自己的罪行有一定的认识、能够正确面对社区矫正以及现实生活。目标的设定应该明确、可实现、有层次性,并且尽量使用正向的语言来描述。计划的制订是社区矫正中的重要一环,必须要有案主积极有效的参与,计划的制订应当是社工与案主共同努力的结果。

案例中设定的近期、阶段性目标为:①减少其对社工的阻抗心理,建立专业关系;②初步减轻和缓解案主的负性情绪。

从社区矫正的实务过程模式来看,矫正计划的制订是实务过程的第五阶段,显然,专业关系的建立是矫正计划制订的必要条件。因此,“减少其对社工的阻抗心理,建立专业关系”作为一个目标在此出现是不合适的。当然,也有可能本案例中的计划是指整个矫正过程的计划。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在实际的工作中,连建立专业关系都要作为矫正的目标,可见专业关系的建立并不是“当然”的,从强制性的矫正关系到自愿、专业性的工作关系,还需要社工付出艰苦的努力。

从目标本身的特征来看,“初步减轻和缓解案主的负性情绪”是比较模糊和原则性的表述,明确性不够,可行性也不强。减轻到什么程度?缓解到什么水平?不好衡量,也不好实现。

此外,两个目标之间的层次性也没有体现,而且使用了“减轻”这样的较为负向的词汇。

终期目标方面,“①恢复其正常的人际关系;②使其对自己的罪行有一定的认识;③能够正确面对社区矫正以及现实生活”。层次方面较为混乱,可操作性有待提高。具体来说,“对自己的罪行有一定的认识”是否可作为目标?如何实现?“能够正确面对社区矫正以及现实生活”作为目标也不够明确。

根据案例,可在与案主讨论并取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将目标设定为:①遵守社区矫正行政系统管理的各项规定;②积极与家人,特别是儿子交流,争取每周与儿子交流的次数达到3次以上;③能够与社工交流自己的想法,争取每月与社工交流的次数达到4次以上;④主动与受害人家属联系,争取能够与受害人家属见面并取得其谅解,通过公益劳动等方式做到一定程度的补偿;⑤能够利用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机会主动与家人以外的人交流,逐步建立自信,每周交流的次数达到2次以上。修改之后,目标明确、可实现,层层推进,并且使用正向的词汇进行描述。由于是建议性的,在这里,并没有分近期、中期、长期或者微观、中观、宏观等时间或空间层次。

除目标外,计划还应当包括计划如何实施,以及社工和案主分别在其中担任何种角色等内容。而这些在本案例中都没有体现。案例中在目标确定后直接到了实施的部分。

6.矫正计划实施

矫正计划的实施也就是介入阶段。本案例将矫正计划的实施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四次面谈以及日常管理。本部分的重点,一是“日记法”,作为案主宣泄、与社工沟通的手段之一;二是补偿性公益劳动的实现,在社工看来,这一点对案主非常重要,她“非常珍惜这个特殊的公益劳动机会”,“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信心”。第二阶段重点在于案主的家庭支持,在其儿子考大学的关键时刻先隐瞒实情,喜讯传来,后顾之忧解除,真相可以告诉儿子,这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案主的心结,这是一个关键性的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工作中,社工“保密原则”、“案主自决”等理念的运用值得称道,但“治疗”、“康复”的用词也反映了社工把案主当“病人”的心态。第三个阶段的重点是与受害人家庭的交往,这解除了深刻影响案主情绪的另一个心结。在两大心结都得到缓解后,案主的表现良好,并获得奖励,矫正取得较好效果。

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社工在直接介入和间接介入方面做得比较好。在案主个人方面,社工运用面谈、日记法等手段进行直接介入,主要针对案主的情绪和性格。此外,社工还加强了对案主家庭、社区等方面的间接介入,融洽家庭关系、和谐社区环境,多方面促成案主的转变。

社工还利用志愿者的力量进行介入,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社工还在实施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计划进行了更改,这一点也是值得称道的。

不过,实施阶段也存在与目标不相对应、思路不够清晰等问题。

7.评估与进一步跟进

评估是社工对以往工作的总结,本案例中,社工没有对自己的评估。但是跟进是有的,还是着眼于案主本人、对案主影响较大的受害人、家人的介入,改变案主所处的环境,使其恢复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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