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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世界的关系

时间:2022-05-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个体本能,是在人与物质世界的关系中发生的;人际本能,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互动中发生的;群体本能,是个体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的互动中发生的。本能是主体与客体的相遇中产生的。人际本能很容易被理解为人与人之间的关心、敌意、赞许等具有社会意义的心理过程。而个体本能则主要是单个人的生理本能。这种本能也是强烈的,杀人唤起的厌恶感,看到他人死亡而产生恐惧感,与人们杀死其他动物时的感受就大有不同。

人与世界的关系

自体如何在客体世界中施展自身?或者,更确切地,自体如何与他者互动?面临这个问题,首先要给予考虑的,恐怕还是自体运转的动力问题。

在此,笔者把人类个体在先天遗传的基础上被后天环境激发出来的、存在于自体之中并推动自体运作的心理动力称作“本能”。虽然包含了后天激发因素的心理动力被命名为“本能”与这个词的传统意义有所偏离,但是就本文即将强调的人类三种心理动力的先天性和普遍性来看,这个定名基本上还是合适的。此处笔者不用一个与“本能”甚为相似,且在本篇开始的文字中详细探讨的一个概念“动机”是因为笔者试图在它们之间做一个区分。动机是一种结构,而本能是这个结构的动力因素。[11]另一个在本书中已经出现过的词语“驱力”(drive),是与本能相似的概念。但是,驱力是一种变化着的因素,是受到情境的影响的,或者说,驱力是本能的展现,恰如行为是意向的展现。使用“本能”这个概念的另一个原因是,它能够涵盖驱力和关系两种理解人格的模式。

概言之,本能、驱力和动机三个概念是这样的关系:本能是人类代代遗传下来的动力潜力,驱力是个体在经验中被激活和强化的本能力量的具体展现,动机则是驱力/本能得以运作的人格结构单元。以人的攻击性为例,对外族的敌意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而导致士兵轰炸一座城市的推动力则可以称之为“驱力”,这是指向具体对象的能量。而这种驱力的运作,又具有一定的结构——动机——士兵如何把攻击性的本能投向那座城市,一定和他的认知、注意、经验等结构因素有关。

三类本能

笔者粗略地把人的天然心理动力分成个体本能(individual instinct)、人际本能(interpersonal instinct)和群体本能(social instinct)三类。此三类本能,就是主观世界的最强有力的动力源泉,它们推动主体在客体世界中存在和变化。它们也是在自我(I)的关注下互相冲突、调和、叠加与整合。它们未必能被自我足够地认识,也常常不能被自我(I)有效地调节。自我(I)的处境,在其没有充分发展之时,正如弗洛伊德所说,是那个骑在马背上的有三个主人(本我、超我和客观现实)的仆者。

个体本能,是在人与物质世界的关系中发生的;人际本能,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互动中发生的;群体本能,是个体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的互动中发生的。饥饿时的进食冲动和严冬时躲避寒冷是最典型的个体本能;希望与人相处,逃避孤独,这是典型的人际本能;而加入一个群体,或者逃离一个自己不适应的群体则是群体本能。

个体本能、人际本能和群体本能之间有时是冲突的,有时则能达成妥协。即使在每类本能的内部,冲突与妥协也是频繁的。俗语所谓“烫手的山芋”,就描述了个体本能中的趋避冲突——烫山芋既激活了进食的本能也激活了避免伤害的本能。

本能是主体与客体的相遇中产生的。相遇的过程产生了关系,主体与客体的相遇内化为自体与他者两组分之间的联系。

这些关系,大致可分成积极和消极两大类,积极的关系是自体愿意保持并感到快乐的联系,消极的关系是自体期望放弃并感到痛苦的联系。个体与现实中具体的客体——例如他人、社会、自然——的关系往往不是单纯的或消极、或积极的关系,而经常是处于既积极又消极的矛盾对立之中。概言之,人类的世界感是二元对立的(訾非,2011a;訾非,2011b)。

就人与世界的积极的关系而言,又可以分成容纳、联结和归属三种亚型(见图1.1.1)。从个体本能的层面来说,容纳型的积极个体本能表现为自体对自然他者[12]的获取、征服、吸收、眷顾。联结型的个体本能则表现为自体与自然他者的联系、融合、交互和认同。归属型的个体本能则表现为对自然他者的顺从、归宿等——中国古代文人的回归自然的倾向便是这种本能的体现。在现代语境里,“生态意识”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这种本能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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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 三类本能

人际本能也表现出容纳、联结和归属之别。这在合作关系和爱情关系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一个用手挽住情人的动作表现出的是联结本能;把手伸入情人口袋中的热恋者表现出的则可能是归属本能——而对方也可能因此获得了容纳本能的满足。

可以从以下这个例子理解群体本能的容纳、联结和归属关系。当独裁者施展他的容纳性的群体本能,欲图征服世界时,一些人则可能在平等的诉求之下被联结本能结合起来,他们追求正义、公平、博爱。另一些人则可能从顺从权威中获得归属感和意义感。

从消极动机的角度看,本能又可以分成抛弃/毁灭、拒斥/挫败和逃避/攻击三种类型,对应于积极关系下的容纳、联结和归属三类本能。推动积极本能实现的是冲动;推动消极本能实现的是畏惧与攻击性。

渴望被群体接纳,害怕被群体排斥,是群体本能中最强烈的一种。公平、正义、博爱这些联结性的群体本能是相对薄弱的冲动。人们在追求公平、正义之时,或者做出公正之举,往往并非出于公平,而可能是吸纳型的征服动机的委婉表达,或者害怕被群体排斥的恐惧在起作用(例如一些“大义灭亲”的举动)。人们用一种社会认可的理由来做出行为,而行为背后的动因往往并不是这个理由相对应的动机。

人际本能很容易被理解为人与人之间的关心、敌意、赞许等具有社会意义的心理过程。而个体本能则主要是单个人的生理本能。其实,人际本能的生理性有时并不亚于个体本能——因为人际关系也是受到激素、神经递质等生理因素的显著影响——而且个体本能也并非不能具有类似社会情感的特质。例如,人对于同类身体的认同就是一种类似社会情感的——或者说是社会情感基础的——本能。这种本能也是强烈的,杀人唤起的厌恶感,看到他人死亡而产生恐惧感,与人们杀死其他动物时的感受就大有不同。人对于自己的身体与他人的身体的区分,也是有强烈的情感成分的。这种情感成分还意味着,他人的身体,在一定的条件下和一定的距离之内,会被视为一种不可接受的存在。我们能够发现,当别人的手伸进我们的腋窝,我们会感到相当的痒,但是当我们把自己的手伸进腋窝,就全然没有这种感觉。甚至当他人的手指和自己的手指同时挠搔自己的同一个腋窝,那来自别人手指的动作让自己发痒,而来自自己手指的动作却并不会这样。我们对于异己之物的认识,绝不仅仅根据物理的性状,而是由自我的确认来把握。可以作为佐证的是:我们可以手拿一只笔伸进腋窝,但不会觉得痒,如果是他人这么做,效果与他人的手指是差不多的。人际之间的这种物理上的接触,能够产生如此强烈的生理反应,足以说明人际本能所包含的生理性质。因此我们可以明白,来自他人的按摩作为一种减压和放松方法,要比自己给自己按摩(或者采用机械按摩)有效,乃是因为有人际本能的参与。

爱情是一种人际本能,体现的是人与人的关系;但是性本能,虽然也涉及到两个人,却应该被看成个体本能。不过性本能与爱情本能常常是不可分割、共同支配人的行为的。

自体与他者的互动关系、利他本能的特殊性

自体需要来自他者的关爱(归属本能的满足)、联系(联结本能的满足),敬爱(容纳本能的满足)。自体会向给他归属感的对象发出请求,对给予联系的对象发出联系的约求,会对那依附于他的对象发出关爱的信息。但是这种能力的发展也会在不良的环境下遭到挫失。我们能够发现一些人缺乏这种主动的能力,虽然他们对于关爱、联系和敬爱的需求并不少于他人,却只能等待来自他人的主动提供。以人际本能为例,当一个人表现为这种本能的早期状态,就会认为自己和照顾者、自己与朋友,或者自己与被自己照顾的人是一体的,他会认为这些他者应该主动满足他的需求。这个状态我们称之为“共生”。

由此我们可以说,自体需要来自世界的积极回应,在其最初的状态,它更多地抱着理所当然的索取态度,但是后来则发展出了交换的能力——通过自体对他者的主动接触来获得积极的回应。当这个人逐渐发展到能够意识到自己和他人的不同,他就会发现,要满足被照顾、与人联结以及得到所喜爱的对象的需要,就必须了解他人的内心状态,在这个过程中他的共情能力得到发展。然后他发现如果自己做出一些行为,就能够得到他者的积极回应。个体会通过照顾他人、关心他人和尊重他人以获得来自他人的照顾、关心和尊重,这是一种交换状态(准利他状态)。

如果我们把人的本能全都归诸于满足自体的需要,就忽视了个体本能、人际本能,尤其是群体本能中超越自体的那部分,也即利他本能。虽然利他本能在进化遗传上也具有本质性的利己性,但这个“己”并不是心理意义上的“自体”。而且,利己和利他,意味着不同的心理感受,也意味着大有不同的行为模式,不管它们在最终的生物进化意义上如何地殊途同归,我们承认心理意义上的利他动机的存在。我们的确有不依赖回报的利他倾向。任何成年人看到落入水中挣扎的孩子,都会产生救助的冲动,不论他是否做出这样的行为。在不触动自己根本利益的情况下,人们大都愿意和他人分享自己的劳动成果。这些都是人际本能的例子。人们愿意为群体作出奉献,即使这样的行为对自己并没有直接的好处。我们都希望社会是公平、正义的,有些勇义之士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去实现这种公平和正义。这些是群体本能的例子。

与利己本能相比,利他本能是相对微弱的。当本能中的利己和利他成分相冲突时,前者更容易战胜后者。诚然,本能中的利己和利他成分并非总是相冲突的。例如,当一个人把出远门的邻居家的果树下的果子收集起来等邻居回来后还给他,这个行为既符合利他要求,也符合利己要求——从积极的动机而言,是能够获得邻居的好感;从消极的动机而言,也能够避免邻居的猜疑。

在此笔者并非坚持认为利他是比利己“更好”的本能。不论何种本能,都具有盲目性,都可能走到目的的反面,产生不良的后果。此处要说的是,我们可以把人的本我按照这种对立归类为“利己的我”和“义我”。这个“义我”与“超我”不能混为一谈,虽然它们常有重叠之处。超我首先是一种机能,它是自我(I)对外在规范的接受,是对“应该不应该”的判断。但是人的利他本能并不与超我的内容完全一致。例如一个被占领国的居民对受伤的敌军士兵产生恻隐之心,而他信仰的文化原则又告诉他,敌人就应该被毫不同情地消灭。此时他就处于义我与超我的冲突状态。这种冲突,我们也可以说是本我与超我的冲突——如果不区分义我与超我,我们就很难对它进行清晰的解释。

由此看来,超我就不是比本我“更好”的我。不过,一般而言,超我更多地举扬利他本能,关注群体本能。群体本能中的利他本能,例如公平、正义、博爱,更是主流文化的超我的核心内容。弗洛伊德(Freud,1923)在描述超我时,把它看成是“良心”(conscience)和“自我理想”(ego-ideal),这种定义也未区分超我的内容(以“义我”为主)和超我的机能(应该—不应该)。

本能的冲突

个体、人际和群体这三类本能,本能中的利己成分和利他成分,它们之间时而一致,时而处于冲突之中。例如,我们能够从人们对职业的选择中看到本能的调和与冲突。就职业的性质而言,有的职业能够同时满足几种本能,而许多工作则只能有限地本能满足一、两种本能。例如有些职业被当做“谋生的手段”(用于满足个体本能),有的工作虽体面但贫穷(能满足受人尊重的人际本能的需要,却未能足够满足个体本能的需要),有的工作则高尚却不幸。

当本能之间发生冲突,就会把个体拖入困境之中。这些困境,也是诸多文学艺术作品的内容。舍生取义——为了群体的利益而置本能的需求于度外——在艺术中向来被视作崇高的主题,见利忘义则几乎总是被无情地贬斥。尽忠还是尽孝,对于中国人来说,这是具有文化特点的群体利他本能与人际利他本能的冲突。

为了一己之私而放弃人际责任的行为,这种在个体利己本能与群体利他本能之间的选择,也是文学艺术作品的主题。某人为了财产而放逐了亲情,为了地位而牺牲友谊,这在电视连续剧中是经久不衰的话题。虽然这些艺术作品通常被冠之以“通俗”的标签,向来都不被认为是伟大的艺术,不被与“舍生取义”这样的主题相提并论,却反映的是人们最经常感到困扰的主题。

除了利他和利己,每一类本能还有更为细致的冲突,并且也往往成为文学艺术作品的主题。一个科学家是为了祖国的利益而创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还是为了世界的和平而放弃这种努力,这涉及群体本能在现实中的悖论处境——我们的群体本能是以哪种群体为基准?一个女子在痛苦中选择,是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还是嫁给自己所爱的人,这种人际层面的本能冲突在影视剧中可谓屡见不鲜。爱与被爱都是人的需求,在人际互动中它们并不总是一致的,在爱情中这种分歧会格外尖锐。

尽管个体本能层面的冲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文艺作品似乎很少反应这个层面的冲突。例如,一个人在珠宝柜台前,是买一只钻戒,还是买一条珍珠项链,这种冲突踌躇难以成为文艺作品的核心内容。对此,笔者给出一种猜测:这是因为本能层面的冲突,并不适合用文艺作品的方式表达。某个人把一笔钱用于购买房产,还是购买股票,可能会产生激烈的内心冲突和情绪纠结,但即使他把他的痛苦表达出来,也得不到别人的共鸣。因为站在旁观的立场上难以受到感动。而人际本能和群体本能却有着比个体本能更好的感染力,更能够让观众感同身受。当我们听说恋爱中的女子被抛弃了,虽然我们不是那一对恋爱中的女子或男子,我们也会有一种情感上的共鸣,产生同情心。笔者认为可以从这个角度去理解Ruskin(1996)提出的现象:“一个少女可以歌唱她失去的爱情,一个守财奴却不能歌唱他失去的财富。”[13]当然,人际本能和群体本能有更好的表达性和感染性,这只是一种解释。或许我们还应该考虑到,文学艺术是一种群体现象,是一种群体性的交流,它在本质上就受到群体语境的左右,不能不带有群体的色彩。Ruskin认为艺术的高贵与道德的纯洁(moral purity)息息相关,这其实是一个同义反复(tautology)。

人倾向于把自然人格化,把人际本能、群体本能的内容放入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际本能也经常以自然物作为表达自己的手段,使得以“人—人”连接为主旨的关系模式通过物的中介来实现。Winnicott所言的“替代性客体”便是一例。与友人分别,“折梅寄江北”,此时的梅花是人的替代物,它激发、维系了主体内部自体与他者的关系,而且也可能起到维持主体与主体之间的联系的作用。

在群体中,个体在解释自己行为背后的动因时,经常要使用一些伪装。例如,在社会上,为了个人需求的满足而从事某个事业,却声称自己是在为了社会的利益而努力的人比比皆是。这并不是说,个体总是把个体本能伪装成人际或群体本能,或者把利己本能伪装成利他本能,相反的情况也是存在的。谦虚即是一例。某个出色的演员在被人称赞时,便说自己干这一行是“混口饭吃”。她不说自己其实渴望被人赞美,反倒试图向别人表明自己做这件事仅仅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见义勇为的人也常会说“别人在这种时候也会这么做”——尽管这远非事实——这时候他把利他行为解释成习惯,而不承认是受了利他动机的驱使。相反,追求权力的政客经常把自己的行为解释为“为民造福”,追逐声名的学者把自己扮演成正义的化身(“为民请命”),求财牟利的商人则声称自己是为社会创造工作机会。这时候他们似乎忘掉了谦虚的美德。笔者认为这两种相反的情况有着共同的原因。我们认为政客应该为民造福,学者应该为民请命,商人应该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这是他们应该扮演的社会角色。如果一个政客说自己从事的工作是为了“混口饭吃”,就离他被假定的角色很远了。人们不大愿意给一个“普通人”赋予更高的社会角色。例如一个人在街上见义勇为之后就自称“义人”,而不等到众人把道德的桂冠赋予他,人们在潜意识中就会觉得这个人僭越了他的位置。在《圣经》新约里,犹太人宁可让罗马统治者放走强盗,也要把耶稣定在十字架上,就是这样一种心态。同样地,如果一个演艺界明星说自己从事演艺事业是为了大众的幸福,也会被人认为是超越了这个人的地位。[14]这两种相反的情况的共同原因是人类的角色意识。我们都本能地期待他人以其应该扮演的角色做出行动,而且我们认为角色的赋予,一定要遵照既定的规范,而不能自举自封。这种角色本能,所谓的“各就其位”,正是一种最基本的群体本能。

就德行而言,人类有一种矛盾的感受。一方面人似乎更愿意相信一个有权威的人做出的利他行为是出于利他动机而没有权威的人这么做则是出于利己动机。例如人们会认为一位将军是为了民族的利益而参加战斗,而一个普通士兵则是为了基本生存的满足(如传统观念所说的“吃粮当兵”)。但是相反的情况也存在:人们也可能更愿意相信一个有权威的人做出的行为是出于利己动机,而没有权威的人则是出于利他动机。例如人们更容易相信一个向贫穷职工捐助的企业家是“收买人心”,而这个职工的捐助则纯粹出于好心好意。这种矛盾其实是人们对于人类的角色困境的直觉感受:一个人做出的行为即使给他人带来积极的后果,也很难判断这是因为他出于有利于自己的动机还是出于有利于他人的动机;当人们不得不做出判断时,往往根据角色地位草率地下结论。

不论个体本能、人际本能还是群体本能,都是人类朴素的心理活动。个体本能主要是在自体与物性的他者的关系中发生的,[15]人际本能主要是在自体与人性的他者的关系中发生的,而群体本能则是自体与群体性的他者——由人组成的群体结构——的关系中发生的。这些本能并不总是给人类带来积极的后果,甚至那些被文化高度肯定了的群体本能如正义、公平、博爱亦是如此。那些给群体带来最大不幸的人物,有时也不乏正义感。本能是朴素的,对于人类复杂的生存境遇,它时常捉襟见肘。智慧对本能的调节与约束是必不可少的。智慧是自我(I,ego)的功能之一,它就是“自性”或“元神”,它能够洞悉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局限,并且能够发展出调节动机、引导本能的有效机制。

主体与主体的关系: 主体间性

存在于自体之中的本能,不论是个体的、人际的还是群体的,在本质上都是自恋的。自体本能的各种类型,不论这种需求是生理的欲求、爱与被爱的需要还是道德冲动,其实都是把他者当成满足自体需求的对象来对待的。把他者当成满足自体需求的对象——也即当成客体——对于个体的生存而言是不可或缺的自爱需要,只要它是在特定的发展阶段以适于该阶段的方式得到恰到好处的满足,就应该算作正常的自恋需求。[16]如果它们落后于个体发展应该达到的水平,则应被看成是失调、病态的自恋。

但即使个体的自恋需求是正常的,主体与他者的关系如果仅限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上,人格就整体而言仍是有缺陷的,因为人格的完整必然意味着主体的一种觉醒:他人也是一个主体;他人不只是满足我们需求的客体,更是一个同我们一样富有人性的主体,而且正因为他人与我们一样具有主体性,他人与我们自身一定是不一样的;我既不能只把他当成满足需求的对象,也不能想当然地把他当成与我一样的人,而是要用我的整个的人格去理解和对待他作为另一个主体的存在。这种主体间的理解和对待,只能通过倾听、沟通与共情来实现,并且那个倾听、理解和对待另一主体的主体还应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他人的存在,从而意识到他对他人的理解其实本质上是对两个主体之间互动出来的关系的理解。[17]笔者认为,执行这个功能的关键人格成分是自我(I,ego) ,正是自我中的“元神”统摄着整个人格对另一主体的感知。统整人格(包括作为欲望主体的自体、作为欲望的客体的他者,以及被自体和他者推动着的意识——识神)和在此基础上感知其他主体并与其互动,达到“主体间的存在” ,此二者是元神的两个主要功能。

笔者认为,中国儒家传统所提倡的人格的知(智) 、仁、勇三德,[18]是对元神功能的概括。功能健全的元神,能够站在自体本身以及自体与他者的关系之外看待主体的本质以及主体与世界的关系,这就是智慧。仁,是一个主体能够把他人当成另一个主体来对待,实现“主体间”的沟通,而不是互为客体的自恋式沟通。最后,元神当能调动心理勇气,实现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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