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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财政监督改革与管理之我见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应加强同各业务机构之间的联系构建“大监督”格局,主要是强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理念。
当前财政监督改革与管理之我见_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务

河北省武安市财政局 王树纲

自1998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停止以来,财政监督机制由转型到发展稳步推进,监督理念,监督方式不断创新。首先是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理念,强调财政监督工作是财政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此,在财政部门预算和各业务机构之间建立起了日常制约机制,加强了对财政收支活动的日常监督;其次是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理念,强调采取监督方式多样性,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审查,对有关事项的稽核审批,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等,为此,对每一项资金形成了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程监督;最近,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财政监督方面正在构建“大监督”格局,树立财政部门专职财政监督机构和业务机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理念,即:专职监督检查机构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承担起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的综合职责,各业务机构在预算管理中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使监督寓于管理之中。针对新的财政监督理念,笔者有以下观点:

首先,在财政监督改革上,财政监督改革是围绕财政体制改革而实施的一系列监督措施改革与监督方式改革,为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需求,财政监督改革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

一、财政监督工作应引起领导高度重视

从财政监督发展进程中,我们清楚地看到,哪个地方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完善,哪个地方的财政监督工作就日益规范,财政监督工作就效果明显。这就是说,财政监督工作的好坏,要看当地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完善程度,而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完善程度则在于当地领导对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财政监督工作非常重视,温家宝总理多次在财政部上报的监督检查报告上批示,要求重视财政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抓紧完善政策和制度。然而,当前部分地方领导对财政监督工作不够重视,往往重收支,请监督,认为财政收入支出是当地政府部门的硬性指标,收入支出任务完成了,财政任务便完成了,虽说当前上级财政部门确定了“大监督”理念,而实际到地方则形同虚设,监督没有了。也有的地方领导认为,财政监督工作涉及到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经常“唱黑脸”容易得罪人,因此不重视监督工作,笔者认为,当前财政监督必须引起有关领导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必须做为财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样“大监督”理念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如有的地方采取财政局一把手亲自主抓财政监督工作,有的地方设置财政监督专门机构,由财政监督专职机构负责人直接向财政局一把手负责,使财政监督工作真正起到了财政管理的作用。

二、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应加强同各业务机构之间的联系

构建“大监督”格局,主要是强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理念。要明确财政监督已不是监督机构一个部门的事情,应该是财政各个业务机构共同的职能。财政监督专职机构要承担起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的综合职责,涉及全局的监督工作由财政监督机构牵头抓起,并对整个财政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检查,解决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业务机构要对所属业务范围内的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即对财政各项资金进行日常监控,发现重大违反财经问题要及时与财政监督专职机构沟通。总之要实现“大监督“理念,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必须加强与财政其他业务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做到一手抓对外监督,一手抓对内监督。如有的地方财政部门强调财政监督检查一口对外制度,效果就相当好。

三、财政监督最终应为财政体制完善服务

财政监督是对各项财政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监督的最终结果是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要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性和有效性最根本途径是制定完善的财政管理体制,体制完善了,财政政策才能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财政监督寓于财政管理,通过财政监督,发现财政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及时修改旧的管理体制,完善新的管理体制,如通过财政监督,修改预算决算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转移支付制度等。

其次,在财政监督管理上,财政监督管理要主动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重点,为推动财政政策贯彻执行,促进社会稳定、平衡发展,财政监督管理应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财政监督管理应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搞好日常监督

随着《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财政部门为促进构建和谐社会,除继续推行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外,2007年将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推进财政政策顺利实施,财政监督应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起“保驾护航”作用。财政部门监督专职机构、各业务机构要在“大监督”理念下各司其职,做好日常监督工作。

二、财政监督管理应从源头控制,重视内部监督检查

随着财政“蛋糕”越来越大和公共财政政策的不断深入,财政部门内部监督也愈显重要,内部监督已经成为内部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在改进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减少违规违纪问题,促进依法行政、防范腐败现象等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因此,财政监督应防微杜渐,从源头控制,重视内部监督检查,如有的地方内部监督已从当初的财务收支检查向内部管理工作和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考评转变,由单纯检查暴露问题向促进加强和改进管理转变。

三、财政监督管理应注意绩效评价,突出专项资金检查

近年来,国家用于专项资金的投入,除大型公益性建设项目外,解决民生问题的投入领域不断扩展,投入总量也明显增加,如中小学“两免一补”、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医疗保险、社会福利救济、扶贫、救灾、粮食直补、综合直补等专项资金,都涉及到民主问题,对于这方面的专项资金,不能只看投入,而要注重效益,进行绩效评价。要采取先进有效的方式,突出专项资金检查,如有的地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开发监控软件,进行网上监控。

四、财政监督管理应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扩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确立了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对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又带来了深远影响。然而,当前仍有一些部门、单位、企业在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法规上,私自设置账外账、乱挤乱摊成本、随意核销费用、截留国家收入、私设“小金库”、伪造或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为国家宏观调控带来严重影响,为维护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防会计信息失真,财政监督应在原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基础上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扩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如对税收、工商、技术监督等垂直部门,对中央、省、市直接管理的银行部门、新华书店以及其他企业,上级财政要制定相关政策,要打破行业管理权限的瓶颈,要按属地进行检查。检查中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如采取“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措施,由上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安排检查工作,所属各地财政部门按照要求自主安排所属地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请示上级财政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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