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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主管者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盛宣怀于各学堂开办后就任督办(总办),或为学堂所属实业与机构的主管者而成为幕后的“督办”。学堂犹如一个小社会,事务冗杂,作为不能经常莅校的督办,盛宣怀主要督率与管理其荦荦大者。盛宣怀于此项人员的选任极其慎重,亲自物色,订立职责与薪金待遇。及至1896年盛宣怀获得专折奏事权后,对于管理人员特别是总办人选确定后均奏明立案,以示郑重而增威信。

盛宣怀于各学堂开办后就任督办(总办),或为学堂所属实业与机构的主管者而成为幕后的“督办”。观览各学堂章程,尽管并未就督办职责有明确规定,(注:如1887年《电报总局学堂汇纂章程》对于督办、总办等职责均未提及;1888年《四省合力试办矿务学堂酌拟章程》第九条仅规定“学堂既设烟台,则委东海关盛道为总办,就近督率,以专责成”;1895年《拟设天津头等学堂章程、功课、经费与丁家立酌议各款折》《拟设天津二等学堂章程、功课、经费与丁家立酌议各款折》均未载明督办职责;1898年《南洋公学章程》第九章“教习人役名额”亦未有督办之名,只在第五章“考试”第二节中申明“周年大试,督办招商、电报两局之员会同江海关员亲试之”。)然而,从盛宣怀参与管理各学堂具体史实来看,其职责大致有对外、对内两方面,对外主要有筹措经费,协调学堂与各级官府、社会各界的关系,是学堂处置外部关系的最高决策者,相当于各学堂主辖机关的负责人;对内则统摄学堂内部人事、教学、学生、日常管理等校务,是校务的最高决策者。学堂犹如一个小社会,事务冗杂,作为不能经常莅校的督办,盛宣怀主要督率与管理其荦荦大者。具体来讲有以下诸端:

1.掌管人事大权,决定学堂主要管理层、外国教习的遴选与任免。主要管理层包括学堂具体负责人总办(有时称总理、监督),教学及庶务负责人总教习、提调、监院,他们是学堂四级管理体系中的第二、三层,是落实办学方针、处理日常校务的执行者。盛宣怀于此项人员的选任极其慎重,亲自物色,订立职责与薪金待遇。人员选定后,早期以实业部门督办身份札委派任驻堂,同时禀准主管部门予以立案,类如清末官督商办企业或官府对属员的派任。上海电报学堂总办谢家福、提调俞棣云,北洋大学堂头等学堂总办伍廷芳、二等学堂总办蔡绍基,总教习丁家立等均依此聘定。及至1896年盛宣怀获得专折奏事权后,对于管理人员特别是总办人选确定后均奏明立案,以示郑重而增威信。南洋公学历任总理何嗣焜等,提调伍光建等,甚至译书院负责人,大多经盛宣怀奏明朝廷准予备案。总办直接对督办负责,学堂管理、教学诸事须呈报盛宣怀批办;总教习、提调等遇事须经总办呈报盛,也可直接报请盛批示。清末新式教育以西文西学为主要内容,对于外国教习依赖尤重,师资难聘,薪资丰厚,其人员选聘是否得当,与学堂发展及人才培养质量攸关重要。盛宣怀于此也十分重视,依照所设学堂要求开列各项条件,约请熟识的中外使节、在华外籍人士代为延请,俟应聘外国教习来华,盛面试后与之订立合同。卢汉铁路学堂法文教习马贺、南洋公学西学教习薛来西等均依此聘定。此外,盛对于学堂重要机构的人选也必亲自选定。1901年夏秋,他计划设立经济特科班,有人举荐翰林院蔡元培担任特班总教习。盛两次接见蔡,面询甚详,又亲往蔡元培住处晤谈一次,最后同意聘任,订月薪规元100两。

2.把握办学方向与建制设置。天津电报学堂初办时,以培养打报生为主,盛宣怀认为“倘学生仅知打报之法,恐洋匠永远难以裁撤”,(注:盛宣怀:《上李鸿章禀》(光绪八年正月,1882年2月),王尔敏、吴伦霓霞合编:《盛宣怀实业函电稿》上册,香港中文大学1993年版,第203页。)于1882年要求学堂挑选优异生8名,责成洋教习专教测量之法;又于1885年在上海电报学堂增设测量塾,培养电报机线维护专才。筹设烟台矿务学堂时,他将培养高等勘矿冶炼工程人才定为培养目标,学堂建制设施均依此而设。此后开设北洋大学堂、南洋公学,盛宣怀指定两堂各有专攻,“北堂兼艺学,南堂重政学”,(注:盛宣怀:《致张之洞函》(约光绪三十三年,1907),盛档:044670。)又重在学制建设,引入近代学校制度,南洋公学原先规划设师范院、外院、中院、上院四院建制,且各有年限,依次而进。实际办理过程中,盛宣怀相继增设了译书院、东文学堂、特班、商务学堂,至1902年,南洋公学建制增至8个。

3.掌握经费使用的审核权。盛宣怀筹措各学堂常年办学经费后,指令各学堂总办(总理)或附属机构负责人一手负责日常开支,按月将经费收支等造册呈报他审核准销,如北洋大学堂、卢汉铁路学堂;或者按月将应支薪水、膏火、杂支等开列清单,呈报盛宣怀审核批准后具领应用,至年终须将本年度收支四柱清册呈报盛宣怀,如南洋公学即是。他对经费的册报制度执行比较严格,1897年12月,北洋二等学堂总办蔡绍基未能及时呈报经费清册,盛宣怀即札饬补缴。(注:蔡绍基:《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1897年12月13日),盛档:044446。)1898年6月,卢汉铁路学堂总办王修植呈请每三个月支领一次经费,盛宣怀不予同意,要求须月报月清。(注:王修植:《咨铁路津局文》(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初二日,1898年6月20日),盛档:117044-6。)1902年初,盛宣怀以南洋公学开办以来收支各款虽循例造册呈报,然“终嫌散漫无稽”,照会遴派专员黄祖德专管公学收支事宜,自该年起,“除额支各款不计外,凡有南洋公学及译书院、东文学堂等处额外支发之项,无论巨细,该员务须先行开单请示,候本大臣核定批准乃能发给。”(注:盛宣怀:《照会遴派专员黄祖德专管收支事宜》(光绪二十八年正月初六日,1902年2月13日),西交档:2283,卷名:《南洋公学派员专管收支、呈请拨发月度经费及铁路学堂经费等文》(1902)。)如此,盛宣怀通过学堂每月册报、派员专管等措施,杜绝经费浪费与不合理使用,牢牢掌握办学经费的最终使用权,以此控制学堂的主导权。

4.参与学生招考与毕业安排。学生招考、就业属一所学堂的具体教学事务,理应由学堂总办、提调、总教习等自行负责。然清末新式教育机构为数甚少,盛宣怀所办学堂难以招到合格生源,招考学生遂成为一项重要校务,须与上海、香港等处广方言馆、教会学堂等新式学堂进行接洽调取,盛宣怀又常驻上海,便利于招考事务,常为天津、汉口等地学堂招考学生。1882年,应天津电报学堂总办朱其诏邀请,时在上海办理电报事务的盛宣怀为该学堂招考学生10名。至1896年起,盛宣怀每年都在上海为北洋二等学堂招考学生,有时为招生事宜延迟北上。1896年秋,盛宣怀北上过津时,专赴北洋大学堂查看,以各班学生均不足额,传谕此后招考时每班多备取6名,又指令加强汉文教学。(注:蔡绍基:《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1897年12月13日),盛档:044446。)1898年初在上海主持招考,录取曹汝霖等法文学生16名,选送入读汉口铁路学堂。南洋公学师范院、特班、东文学堂招考学生时,盛宣怀亲自主持,其中特班、东文学堂复试考场即设于盛在上海斜桥的寓所。(注:特班总教习蔡元培撰《记三十六年以前之南洋公学特班》(载1936年《交通大学四十周年纪念刊》)引述特班生彭清鹏回忆称:“招考二次,每次各取二十人,初试在南洋公学,复试在盛宅。”东文学堂学生章鸿钊忆道:“复试于盛督办家廊下。”(载章鸿钊:《六六自述》,武汉地质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12页))有考生回忆说,特班招考时,“盛宣怀衣冠端整,清早到校,据案点名,一如入提学使。”(注:薛明扬:《南洋公学创办史实纪略》,无锡市史志办公室编:《薛明扬文集》上册,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年版,第592页。)考卷批阅后也由他最后定夺录取名单,黄炎培、邵力子、李叔同等人都是其亲自录取的。至于学生就业安排,技术学堂毕业生由他调拨分赴各电报局应用,北洋大学堂、南洋公学毕业生主要是择优遣派出国深造,由其筹定经费,指定留学国家、专业、学年等事。

通过对人事任免、办学方向与设置、经费使用、招生就业等校务大政的有效管理,盛宣怀牢牢地掌控着所办学堂,特别是其直接经办的学堂。此外,盛宣怀又将自己的行事风格与在经办洋务时形成的管理特色带入校务管理之中,这种风格与特色主要是事无巨细,躬亲必为。据1885年至1887年任轮船招商局顾问的美国人马士(Morse Hosea Ballou)向友人抱怨说:

盛(宣怀)坚决主张由他控制(招商局),由我传递;如果他只控制非常重要的事情,那么他可以这样做,但是他声称要控制细节,他将永远留在上海。(注:[美]马士:《致崔德琳函》(1886年10月19日),转引自[美]费维恺著,虞和平译:《中国早期工业化——盛宣怀(1844—1916)和官督商办企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90页。)

陈夔龙《盛公神道碑》称其“所治皆未有故事,非素习者,徒以明敏勤恳,为中外商人所敬服”。盛宣怀也曾说自己1898年前后,“兼综路矿、轮电、银行、学堂各事,南北奔驰,刻无暇咎”。(注:盛宣怀:《东游日记》(1908),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8年版,第3页。)受此风格影响,盛宣怀在办理教育时,也会随时随地注意细节,实际参与学堂具体事务甚至是一些琐务,这一点,上海图书馆藏“盛档”、交通大学所藏南洋公学档案等相关佐证文献俯拾即是,现略举数端:1894年8、9月间,天津(北洋)电报学堂连续两次给盛宣怀寄来收条,称所寄机器2箱、电机5箱均已收存,(注:《北洋电报学堂收条》(光绪二十年七月初四日,1894年8月4日),盛档:082808;《北洋电报学堂收条》(光绪二十年八月初六日,1894年9月5日),盛档:082818。)表明盛经办了电报学堂所需设备。又如,1895年盛在审核丁家立所呈《拟设立律例学堂章程》时,亲笔加上授课时刻表:

八点半钟上学,十二点钟止,三点半功夫;

下午二点钟上学,五点半钟止,三点半功夫;

灯下八点钟上学,十点乃止,两点功夫;十点半睡。

汉文三点起,五点半止。(注:盛宣怀:《拟设立律例学堂章程批示》(约光绪二十一年,1895),盛档:044824。)

再如,1903年6月,南洋公学提调兼总办张美翊将公学诸事条陈盛宣怀,请其批办。所陈诸事四条:

一、现定闰五月十四日至十七日大考,十九日给凭,二十日散学。……拟求宪台驾临,亲给奖,勉数语,以资鼓励……

一、中院一班既升政治班,即系专门,拟酌定课程及毕业时期,或添教实业。

一、去年已升政治班,现存五人,请酌派数生差事,俾有出路。

一、日本游学生章宗祥……接其来函,拟以一二月游历内地,考察一切,求寄下半年学费月费。……统祈批示酌办。(注:张美翊:《南洋公学诸事条陈》(光绪二十九年五月,1903年6月),盛档:044953-2。)

陈请批办事项,有重要校务,如莅校参加毕业典礼、安排学生出路;也有一般性事务,如酌定专门科课程、寄送留学生回国川资。可知,盛宣怀对于大小校务,均要求呈报批示后办理。从这些记录盛宣怀和他的教育幕僚共同从事新式教育活动的“足迹”里,我们感受到了他们为自己的教育理念而付出的艰辛。

无疑,盛宣怀对学堂大小事务的实际管理,表明他深度参与了各类学堂创办发展的整个过程,显示出他对新式教育的重视与热衷程度。由于盛宣怀办理各类学堂的同时,身任各官督商办企业的督办和海关道等职务,加上部分学堂本身即附属洋务企业,于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官场作风引入办理教育活动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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