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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将公共产品理论应用于分析教育服务的属性,一般认为,教育服务属于公共服务或准公共服务,应主要由政府提供,其中义务教育应属于纯公共服务。法律不允许教育服务“排他”,国家的法律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阻挠。拿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来说,人们习惯上称其为准公共产品,但是在许多国家实行全免费政策,属于纯公共产品。

(二)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

将公共产品理论应用于分析教育服务的属性,一般认为,教育服务属于公共服务或准公共服务,应主要由政府提供,其中义务教育应属于纯公共服务。从教育服务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来看,教育服务是集体进行的,在一定范围之内,增加一个人听课,边际成本为零。法律不允许教育服务“排他”,国家的法律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阻挠。在高中教育或高等教育阶段,公民也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不得因家庭经济背景等原因剥夺其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服务还具有明显的溢出效应。接受教育服务,受教育者家庭、本人能够得益,但更重要的是社会得益、国家得益。当然,教育服务也具有排他性,在技术上很容易将一部分人排斥在学校之外或教室之外,不让其享受教育服务,这样做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人们还可以通过招生指标分配、考试、筛选等程序,将部分人排除在教育服务之外,排除在技术上没有障碍。教育服务也具有竞争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增加受教育对象,会影响他人受教育的质量。近年来,在关于教育服务属性的讨论中,各种意见都有,各说各理。

教育服务的属性不同于客观存在的某种物质产品的属性,它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在相当程度上是人们赋予它的。拿义务教育来说,人们习惯上称其为纯公共产品,但是在没有实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之前,它属于准公共产品甚至私人产品。拿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来说,人们习惯上称其为准公共产品,但是在许多国家实行全免费政策,属于纯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理论为公共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种理论解释。教育市场化或教育服务产业化,“从技术上说并不困难,将教育服务视同商品或私人产品,如同食品、服装消费一样,谁上学谁买单,谁买单谁消费,无钱买单就不能上学,就不能获得教育服务。即教育服务能够市场化。问题在于教育服务应不应该市场化,这属于价值判断和制度、政策取向问题”。[31]人们习惯于简单地发问“教育能不能市场化”,“能”在汉语中含义较多,既表示“具备条件”,也表示“情理许可”。从“具备条件”的角度看,教育能市场化,因为不存在技术操作上的障碍。从“情理许可”的角度看,教育不能市场化,不应市场化。

教育应由政府负责还是按市场法则运行,这一问题关系到教育改革的基本走向和轨道,关系到教育发展的进程和成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进步。如果教育市场化了,在居民收入分配不平衡条件下,将导致低收入群体受教育权被剥夺,有失教育的社会公平;将导致教育入学率的降低,阻碍教育事业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升;将导致教育和教育机构的本质异化,使教育成为追逐利润的手段或工具。

教育不应市场化或产业化,主要指不应违背公共教育的基本原则,用市场规则或产业规则主导教育运行,这并不等于教育服务不应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应在教育活动的某些环节、某些方面适当运用市场机制

【注释】

[1][英]亚当·斯密著,唐日松译:《国富论》,第327页,华夏出版社,2005。

[2]许宝强:《自由竞争的真义》,载《读书》2007年第7期。

[3][英]亚当·斯密著,唐日松译:《国富论》,第557页,华夏出版社,2005。

[4][英]亚当·斯密著,唐日松译:《国富论》,第559页,华夏出版社,2005。

[5][英]亚当·斯密著,唐日松译:《国富论》,第558页,华夏出版社,2005。

[6][英]亚当·斯密著,唐日松译:《国富论》,第559页,华夏出版社,2005。

[7][英]亚当·斯密著,唐日松译:《国富论》,第561页,华夏出版社,2005。

[8][英]亚当·斯密著,唐日松译:《国富论》,第559页,华夏出版社,2005。

[9][英]亚当·斯密著,唐日松译:《国富论》,第544页,华夏出版社,2005。

[10][英]亚当·斯密著,唐日松译:《国富论》,第582页,华夏出版社,2005。

[11]滕大春著:《美国教育史》,第345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

[12]滕大春著:《美国教育史》,第345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

[13]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转引自《世界教育名著通览》,第1103页,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

[14][美]丹尼尔·耶金、约瑟夫·斯坦尼斯罗著,段宏等译:《制高点——重建现代世界的政府与市场之争》,第22页,外文出版社,2000。

[15][美]丹尼尔·耶金、约瑟夫·斯坦尼斯罗著,段宏等译:《制高点——重建现代世界的政府与市场之争》,第22页,外文出版社,2000。

[16]转引自杨会军著:《一口气读完美国史》,第225页,京华出版社,2005。

[17]转引自杨琳著:《美国、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第18页,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18][美]丹尼尔·耶金、约瑟夫·斯坦尼斯罗著,段宏等译:《制高点——重建现代世界的政府与市场之争》,第24页,外文出版社,2000。

[19]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会生存》,第30~31页,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20][美]戴维·哈维:《新自由主义与阶级力量的复辟重建》,见罗岗主编:《帝国、都市与现代性》,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21]转引自汪利兵:《当代英国教育的市场化改革》,载《比较教育研究》2001年第6期。

[22]赵菊珊:《新自由主义与新西兰教育改革》,《外国教育研究》,2001年第2期。

[23]李协京:《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路线指导下的日本教育改革》,载《教育研究》2005年第8期。

[2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第30~31页,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25]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2006)》、《世界发展指标(2007)》。

[26]《全美教育协会呼吁公立教育是安邦的关键》,载《中国教育报》2005年3月4日。

[27]赵菊珊:《新自由主义与新西兰教育改革》,《外国教育研究》,2001年第2期。

[28]《法国否定经济新自由主义》,《新华每日电讯》,2005年6月10日。

[29][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著:《经济学》,第29页,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30][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著:《经济学》,第318页,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31]王善迈:《再评教育产业化、市场化》,载《光明日报》200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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