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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的发展概况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社会的稳定,国家建设的全面展开对教育提出了迫切需求。发展教育事业已成为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我国小学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决定》规定初等教育分为两部分:儿童的初等教育和失学青年、成人的初等教育。劳动人民的子女大量入学读书,促进小学教育的持续大发展。这种发展速度是惊人的,在旧中国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其中,普及小学教育是其主要任务之一。

第一节 初等教育的发展概况

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社会的稳定,国家建设的全面展开对教育提出了迫切需求。发展教育事业已成为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我国小学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

一、1949—1958年间的小学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第四十七条提出了普及教育的主张,这一主张在1949年12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受到重视。1951年8月,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与师范教育会议上,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和副部长韦悫、钱俊瑞先后作报告,明确提出在五年内争取全国80%的学龄儿童入学,十年内争取全国学龄儿童基本上全部入学。1956年1月,最高国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一九五六——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要求从1956年开始,“分别在七年或者十二年内普及小学义务教育”。[2]两天后,《人民日报》发表《普及义务教育》的社论。9月,刘少奇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提出:“为实现我国的文化革命,……在财政力量许可的范围内,逐步地扩大小学教育,以求在十二年内分区分期地普及小学义务教育。”[3]

为了保障教育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和普及小学教育事业的开展,中央政府除对原国统区的学校和从帝国主义者手中收回的学校进行改造外,还大力发展新教育。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推行新学制,并争取五年内(1952—1957)在全国基本上完成学制改革的工作。《决定》规定初等教育分为两部分:儿童的初等教育和失学青年、成人的初等教育。实施前者的教育机构为五年一贯制的小学,入学年龄为7周岁,实施后者的教育机构是工农速成初等学校、业余初等学校和识字学校。1953年11月,政务院又发布《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明确指出:“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建设的基础。它的任务是教育新后代,使之成为新中国健全的公民。”[4]这些新民主主义的文教方针、政策的颁布,对当时教育的改革和建设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由于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没有任何经验,苏联教育是我国教育的唯一榜样,因此我国政府制定了“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鉴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5]的文教发展政策。

劳动人民的子女大量入学读书,促进小学教育的持续大发展。1949年,我国有小学34.68万所,在校生2439.1万人,仅过两年,1951年上半年,全国已有小学43.87万所,在校生3587.26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50%以上,超过我国历史最高水平1946年的45%左右。[6]1952年,小学发展到52.7万所,学生5110万人,比1949年分别增长51.9%和1.1倍。“一五”期间,在校生数除1954年比上一年稍微下降之外,都在迅速增加,学龄儿童入学率在不断攀升。到“一五”计划结束的1957年,共有小学54.73万所,小学在校学生人数达6428.3万人,比1952年增长25.9%。在短短的8年时间内,入学人数就提高了2.63倍。这种发展速度是惊人的,在旧中国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二、“大跃进”时期的小学教育

1958年5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正式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会后,全国各地掀起了宣传、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热潮,“大跃进”运动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

1958年2月3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薄一波作的《关于一九五八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中提出,当年国家开办的学校小学招生数为2017万人,群众自办的学校小学招生数大致为256万人。“在文化教育方面,必须继续加强政治思想领导。我们应当根据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地改进我们的教育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高潮,进一步地提高各项文化教育工作的质量;同时,按照勤俭办学校、勤俭办文化卫生事业和依靠群众自办的原则,积极地发展文教卫生事业。”为达到这些目标,他要求小学阶段采取一些有力措施。一是“有步骤地实行半工半读的教育制度”。“凡是有条件附设生产单位的学校,应当力争在一定时期以后使学校经费达到自给、半自给或者部分自给,以便又多、又快、又好、又省地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二是继续发动群众办学。“群众举办的学校,课程安排和教育进度可以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当地的具体情况决定,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学习时间可以长短不同。各级教育部门应当给以积极的帮助和指导。”针对一些学校中还普遍存在的铺张浪费现象,他号召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组织起来,向这一现象宣战,努力挖掘节约人员和节约经费方面的潜力。“必须继续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而斗争,把这种斗争看成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大任务。”[7]

在3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教育行政会议上,提出要“大力普及小学教育,使新生一代都受到国民基础教育”,[8]要求教育要大跃进,并在会上广泛地交流了各地教育事业大跃进的经验。会前,就有些省、自治区就提出“一年变成文化省”、“今年内普及小学,乡乡有中学”等教育大跃进的口号。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刘少奇认为要适应总路线的要求,就要进行文化革命,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为经济建设服务。其中,普及小学教育是其主要任务之一。随后,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他提出“两种学校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设想,主张实行半工半读,将其作为国家的教育制度。此后,他在各地视察时也多次重申两种学校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问题。毛泽东也认为,半工半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好形式,应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鼓励。有了中央领导的支持,半工半读的办学方式在大江南北广泛开展起来。

地方在办学过程中遇到教育管理权的限制。为让地方能放开手脚施展力量,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58年8月4日颁布《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力下放问题的规定》,决定改变过去以条条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走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的道路,让地方拥有更多的对教育事业的领导管理权力。中央只是从宏观上对教育进行调控,包括研究和制定教育方针和政策,平衡全国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各省、市、自治区则根据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的原则来发展本地教育事业。一个半月之后,即1958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各级各类学校掀起学习、贯彻执行《指示》的热潮。报刊发表社论,学校展开教育方针大辩论。学校大办工厂、农场,工厂、农村人民公社大办学校。一些中小学与附近的工厂、农场、人民公社合并,搞半工半读,有的工厂、人民公社还出现了从幼儿园到高等学校的“教育体系”、“教育网”,实现了“人人劳动、人人学习”的“共产主义教育制度”。[9]10月,《光明日报》发表社论《全民办学,全民上学,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将教育“大跃进”推向极致。

1958年的教育大发展暴露了只注重发展、普及而忽略巩固、提高的问题。从1959年开始,对教育工作进行了调整,放缓增长速度,注重提高质量。1959年初的中央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该年的教育工作“主要是巩固、调整和提高,在巩固、调整和提高的基础上有重点的发展”。[10]即在“既要注意普及,又要保证重点提高”的指导思想下,采取了“巩固提高、适当发展”[11]的方针,将教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教学改革中来,并进行了缩短学制的改革与试验。4月18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一九五八年,不但国家举办的各种文教事业都有迅速的发展,而且广大的工人、农民由于迫切地感到掌握文化的需要,也用自己的力量办学校、办科学、办文化,进行各种业余的文艺活动,造成了一个广大群众性的文化革命的局面。”“我国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采取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的办法。……我们必须特别注意提高各类学校的教学质量。去年一年,各级学校都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在需要在这个大发展的基础上进行整顿、巩固和提高的工作。在各级全日制的正规学校中,应当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一个经常的基本任务。”[12]1959年底,陆定一在全国文教书记会议上谈到普及教育时说,要“采取三种学校,全日制小学、二部制小学、简易小学”,在第二个五年计划内,“力争基本上普及小学”。[13]1960年初,国务院在转发教育部《关于各级各类学校1960年春季招生工作的请示报告》的通知中,对小学的招生计划作了这样安排:“小学,根据需要与可能,尽量招收。”[14]从这些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来看,1959年后,我国小学教育进入了调整期。

“大跃进”时期,我国的小学教育事业在数量上发展更为迅猛。与1957年相比,1958年的小学生猛增34.41%,达到8640.3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猛升18.6%,达到80.3%。[15]随后两年,虽然经过教育调整,学龄儿童的入学率没有继续上升,但学龄儿童入学数和小学在校生数都在逐年增加,1960年小学在校生达到历史最高峰9379.1万人。从表7-1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后到“二五”计划完成,不管是从小学校数、小学在校学生数还是学龄儿童入学率,“大跃进”期间都要多于或高于其他年份。

表7-1 全国小学教育规模的演化(1949—19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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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跃进”结束后的小学教育

“大跃进”持续到第三年,即1960年,在错误的指导思想下违背客观规律的活动,使得国民经济秩序混乱,各种比例严重失调,再加上这一时期严重的自然灾害,我国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遇到巨大困难。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对国民经济计划进行调整已迫在眉睫。

1960年9月30日,中央批转了经周恩来审定的国家计委党组《关于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数字的报告》。报告中首次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1960年底召开的全国文教工作会议,明确了1961年的文教工作,必须在三面红旗的照耀下,坚持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小学教育的调整工作,首先是从压缩办学规模入手的。“大跃进”三年,国家再也没有足够的经济力量维持数量庞大的小学生。减少小学招数人数、压缩小学规模已势在必行。1961年、1962年和1963年,小学招生数分别为1647.1万人、1586.3万人、1698.2万人,比1960年的2494.3万人减少三分之一左右。从教育部门办的小学招生数来看,也从1960年的1569.9万人分别下降到1220.9万人、1007.7万人和1106.1万人,下降幅度分别达22.2%、35.8%和29.5%。[17]因要照顾到学龄儿童入学的需求,压缩小学规模的重点就放在减少超龄生的工作上。教育不能超越经济发展水平所提供的可能,过多地占有劳动力。在这次会议上,教育事业的发展占用过多劳动力造成劳动力浪费的问题受到关注。“在今天我国农业生产水平基本上还是依靠人力手工操作的条件下,为了确保粮食生产,教育事业占用农业劳动力这笔账是必须算一算的。”[18]对于小学解决劳动力浪费的办法,是把农村高小全部或一部分改为每年一半时间学习、一半时间回生产队劳动。为把农村16岁以上的在校学生占农村全部劳动力的比例控制在2%左右,要求小学招生时不应招收超龄生。于是,大量小学超龄儿童回到了农业战线上,造成小学人数大量减少。以1960年与1961年的状况为例作一比较。由于缺少1960年超龄儿童的调查数据,可大致根据当年的小学生总数及入学学龄儿童数来估算。1960年在校小学生总数为9379.1万人,其中学龄儿童人数7380.0万人,则超龄生为1999.1万人,占学生总数的21.3%;1961年调查的7476.7万人(当年在校小学生总数为7578.6万人)中,超龄生为954.6万人,占学生总数的12.8%。根据这一比例,1961年的超龄小学生大致为970.1万人。两者相比,1961年小学生总数比1960年锐减1800.5万人,仅超龄生就减少了1029.0万人,占减少总数的57.2%。

小学教育的调整工作,也体现在办学方式的转变上。伴随着经济困难的日益加剧,众多民办小学也到了举步维艰的境地,最终不得不停办。1961年民办小学的学生数从1960年的2347.4万人下降到1237.7万人,占小学生总数的比例由25.0%下降到16.3%。1962年4月21日召开了全国教育会议,会议持续了20多天。会议强调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办学和人民办学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坚决改变国家对于教育事业包得过多的状况,适当压缩公办教育事业的规模,提倡由人民举办各类教育事业。小学应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允许私人开设学校。半日制、业余的学校也可以开办。在压缩公办教育事业的规模上,采取了甩包袱的方式,把一部分农村的公办小学改为民办公助。对此,周恩来总理要求应以公办为主,不能把民办作为方向。此后,中央、教育部多次发出指示,小学教育应采取多种形式举办,民办小学又迎来一个发展高峰期。到1965年,民办小学学生数飙升至4752.0万人,比上年猛增近1800万人,占小学生总数的比例高达40.9%,教育部门办的小学的学生数比例下降到56.0%。[19]

小学教育的调整工作,还体现在对普及小学教育的要求上。“大跃进”时期,普及小学教育年年喊、年年抓,确曾使小学入学人数迅速增加,并使第二个五年计划教育事业的主要指标提前到1960年就已经完成。严重的经济困难已难以满足越来越多的学龄儿童的入学要求。人们认识到普及小学教育是眼前不可完成的任务,开始脚踏实地地思考问题了。早在1958年的武昌会议上,毛泽东提出要“压缩空气”,对“端起巢湖当水瓢,哪里有旱往哪里浇”[20]这类理想主义口号提出批评,说要懂得作诗同搞经济、办事有区别。1960年底至1961年初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对之前的急躁冒进提出批评,他说,社会主义建设不能急,要搞它半个世纪,要搞几年慢腾腾,不要务虚名而遭实祸。同时,他提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使1961年成为实事求是年。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办学,为小学教育的正常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局面。正如三面红旗一面也不能少一样,普及小学教育的口号在历次教育会议上也都老调重弹,只打雷不下雨,大家对此心知肚明,习以为常。尽管一再被重申,只是不见一个硬性指标,且语气委婉了许多,为普及工作预留了诸多空间,增加了地方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1961年2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文教小组《关于196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教育工作安排的报告》指出,要区别城乡和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有计划地积极地普及适龄儿童的小学教育,小学招生工作上,国家不提指标,由各地自订。即使国家制订指标,也只是一种参考性的数据。如由国家计委和教育部联合制订的1962年各级学校招生计划,小学招生1500万人(其中教育部门办的小学招生900万,后又改为907万)。这一比以前大为下降的数字,仍是供各地参考的建议数字,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调整和安排。1961年到1963年,学龄儿童的入学率急剧下降,从1960年的76.4%下降到63.1%、56.1%和57.0%,到1964年开始有所回升,普及小学教育的工作放慢了。

在对小学教育进行调整的同时,巩固、充实、提高的工作也在展开,这主要表现在设立重点小学以提高教学质量上。1960年12月,教育部部长杨秀峰在全国文教工作会议上提出,为巩固教育事业三年来大跃进的成绩,提高教育质量,更好地持续跃进,教育事业必须坚决缩短战线,保证重点,要认真办好一批全日制重点小学。为了办好重点小学,教育部指示公办小学减员增效,把部分学校改为民办,以便集中优势教育资源,努力办好公办小学,使它们在教学质量上,成为民办小学的表率。

1962年12月,教育部拟定了重点学校的学校规模、教师队伍、物质条件、招生对象等具体措施,并发出《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校的通知》,要求各地贯彻执行。《通知》强调,在贯彻执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小学教育事业的同时,应当努力办好全日制小学,它们是小学教育事业的骨干。在全日制小学中,又必须首先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基础较好的小学,以便尽可能快地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学水平。《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在每一县(市)和市属区范围内选定一至几所教师、校舍、设备等条件较好的全日制小学,总数目不宜过多,以便集中力量,尽快地把这批学校办好,然后视条件分批地增加重点小学的数量。这类小学应贯彻执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全日制十二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该《条例(草案)》是于1961年起草,经广泛讨论和多次修改,最终于1963年3月由中共中央批转试行。为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该《条例(草案)》强调全日制小学必须以教学为主,保证全年的教学时间须有9个半月,并对全日制小学的课程设置、教学要求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当年7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实行全日制中小学新教学计划(草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这一类学校是我国中小学教育事业的骨干,必须努力办好。

重点学校确定后,名单由上级领导内部掌握,不对外公布。到1963年9月,27个省、市、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小学共3071所,占公办小学总数的0.7%。[21]重点小学的办学条件要明显好于普通学校,如在班级学生规模上,规定以45人为宜;在办学的物质条件上,有配套适用的校舍、图书、仪器及体育、卫生等设备;在师资配备上,除质量合格外,重点小学的教职工编制数要大于普通小学,并且,如有特殊需要,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还可适当放宽编制。

随着调整时期国家财政总支出的减少,教育经费也相应减少了,小学教育的发展陷入了困境。二五计划的后两年,小学学生数及小学教师数逐年下降,标志着小学教育进入了深度调整期。从1961年开始的调整精简工作,到1963年基本结束,之后伴随着国民经济整体状况的好转,小学教育又开始发展。到1964年,小学的入学人数已经接近此前历史最高峰1960年的水平了,[22]而教师人数则大大超过1960年的水平。

1964年及1965年小学教育的发展可谓是迅猛的,每年都有2000万以上的净增学生数。这主要归功于民办教育的发展。从以下的一些数据中,我们就可很明显地看出民办教育的贡献力量了。从1963年到1965年的三年间,小学在校生总数由7157.5万人逐年增加到9294.5万人和11620.9万人,民办小学的人数由1618.7万人增加到2954.4万人和4752.0万人,民办小学生的比重由22.5%增加到31.7%和40.9%。这三年的招生总数分别为1698.2万人、2968.9万人和3296.0万人,而民办小学的招生数分别为530.1万人、1507.1万人和2002.2万人,分别占31.2%、50.8%和60.7%。这三年小学教职工的总数由270.1万人分别增加到321.4万人和407.5万人,其中民办小学教职工由56.7万人增加到100.3万人和177.3万人。到1965年,民办教师在教师总数中的比例已达到45.4%,几乎占了半壁江山。[23]从以上的数字比较中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1964年及1965年小学教育的发展是由民办教育贡献出来的。

“两种教育制度”在无形中把教育划分成正规的和非正规的两部分。全日制小学是正规的,是国家小学教育的主体,有《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全日制中小学新教学计划(草案)》等措施保证该类学校学生学业成绩的高水平性。半工半读的小学是非正规的,学生在这里接受简单的识字教育之后,就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对于那些希望子女多受一点教育甚或改变自己命运的家长来说,他们对这种学校是有抵触情绪的,一般不太愿意把孩子送到这里。正如有学者所评论的那样:“当正规制度把优质教育奉献给那些处于最受益地位的人的同时,要让半工半读制度担负起教育农民与工人阶级的任务,这证明了它只不过是一种使所有的旧裂痕立刻制度化的新手段。那种从‘两条腿走路’方针产生出来的教育制度,实际起的作用是扩大了精英与群众的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农民与其他人的差别。”[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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