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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一五”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十一五”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2006年以后,教师队伍建设的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县级主要领导工作政绩考核内容,从制度上进一步保障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持续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践行高尚师德。

福建省“十一五”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刘辉雄[1]

“十一五”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2006年以后,教师队伍建设的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县级主要领导工作政绩考核内容,从制度上进一步保障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各级党政、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有力促进了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总量不断增加,人员结构逐步优化,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福建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基本情况与主要成就

2010年,全省共有中小学教职工33.8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0.81万人,占91.05%。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分别占全省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50.83%、32.24%、16.92%;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99.46%、99.06%、94.63%,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分别占0.56%、13.80%、24.86%。[2]从2005年、2010年全省中小学专任教师的8项主要指标的比较看,各项指标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有4项指标增长较快。小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为74.16%,提高25.62个百分点;小学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为57.89%,提高22.5个百分点;初中的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为56.60%,提高21.77个百分点;普通高中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为94.63%,提高15.48个百分点(见表1)。[3]“十一五”期间,福建省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支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正逐步形成;广大教师献身教育、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极大调动,有力促进了基础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全省中小学教育各项指标保持在全国较高水平,覆盖人口83%的地区实现了“双高普九”的目标。

表1 2005、2010年全省中小学专任教师主要指标发展情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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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均衡教师资源配置。积极探索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模式,实行工资待遇、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招考聘用、考核办法、退休管理和服务的“六统一”,缩小学校间教师配置条件的差距。[4]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改革试点并逐步推广,以县(市、区)为单位,将公办学校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组织教师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合理流动,特别注重引导区域内骨干教师的合理流动。[5]引导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支)教,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推进城乡中小学对口帮扶制度,在城镇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帮扶关系,通过互派教师挂职锻炼、联合教研、观摩交流等形式,提升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师资水平。

(二)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引导各地重点补充农村紧缺学科教师;2009—2011年,全省共补充中小学教师1.6万名,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得到有效改善,农村及紧缺学科师资不足情况得到较大缓解。

(三)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机构,着重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逐步完善分级培训体系。完善省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积极构建覆盖全省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提高农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使农村教师中高级职务比例与城镇同类学校持平。全面开展新课程等各类师资培训工作,完成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14个学科1432人次,完成“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培训280个班7000人次。建立一批名师工作室,通过名师名校长的带动辐射作用,推动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强化教师岗位培训,配合做好“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项目,深入开展教育技术能力、班主任、高中新课程和农村紧缺学科教师转岗培训。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会同省总工会举办教学技能大赛,优秀单位和教师分别授予“省五一先锋岗”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营造切磋技艺、比学赶超氛围。[6]

(四)激发教师发展活力。持续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践行高尚师德。2008年,省级财政从当年超收的21.65亿元中拿出12.55亿元,支持地方财政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2009年,全面实施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农村教师补贴制度,进一步健全教师分配激励机制。[7]同时,明确提出将长期在农村任教且有实际困难的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

(五)完善教师管理体制。省、市、县三级相继成立了党委教育工委,进一步调整职能、理顺关系,明确规定中小学校长的选拔、考核由市、县(区)党委教育工委负责,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任用,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1997年开始,进一步优化中小学编制管理,全省增加8200名编制专门用于农村小学;各市县根据中小学的实际情况核定教职工编制,探索实践切实可行的定岗方案,做好人员分流工作,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度,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近年来,又对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实行“以县为主、县管校用”的人事管理制度,并针对教师队伍管理政出多头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工作,编制、人事部门负责教师人事工作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的教师管理体制;确定了教育、编制和人事部门在教师定编、定岗、人事调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各自职责和工作分工,进一步理顺教师管理体制。

二、面临形势与存在问题

(一)师资队伍的区域配置。从中小学在学规模看,受学龄人口持续下降的影响,2010年全省普通小学在校生238.89万人,比2005年减少12.58%;初中阶段在校生127.58万人,比2005年减少27.90%;普通高中在校生70.64万人,比2005年减少3.56%。[8]根据中小学教育的适龄人口判断,这一趋势将一直延续到“十二五”时期。从中小学生师比看,比较分析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生师比,经济发达地区的城乡一体化水平较高,城乡生师比基本持平;西部地区初中相对集中办学,城乡生师比也基本持平。我省2010年城乡生师比差距不仅大于全国,也大于中西部地区;城市小学生师比比农村高7.05、初中则高2.09。[9]城市小学生师比在全国仅次于西部地区,师资配置紧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师比远低于全国各地,师资配置出现明显的富余现象(见表2)。特别是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进一步推进,教师队伍的区域配置问题将更加突出。

表2 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师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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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资队伍的整体条件。2010年,在中小学专任教师的5项主要指标上,福建在全国及东部十一省市中相对落后(见表3)。小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普通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两项指标不仅低于东部平均水平,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东部十一省市中分别居第10位、第8位。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比例、初中的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两项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低于东部平均水平;在东部十一省市中分别居第5位、第8位。仅有初中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这一指标既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又高于东部十一省市平均水平,居第6位。[10]

表3 2010年全国中小学专任教师主要指标比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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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师资队伍的内部结构。从年龄结构看,2010年全省中小学3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22%,比2005年减少了近12个百分点;46岁以上专任教师的比例达20.28%,提高了2个百分点左右。[11]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和教师向经济发达地区的流动,农村及一些偏远地区的教师队伍老年化比较严重,多数小学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2010年,全省农村46岁以上的小学专任教师占农村小学专任教师的比例达38.86%,比2005年提高了近9个百分点。[12]从职称结构看,2010年全省小学教师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仅为0.56%,整体比例偏小;46岁以上的占65.07%,中青年教师较少。[13]大部分初中教师要评一级职称需要30岁以后,36岁以上的中学初级教师或未评定职称的教师占8.77%。[14]从学科结构看,小学教师总量超编,2010年语文、数学教师合计占当年有任课专任教师的76.36%,[15]但新增学科和艺术类师资仍然紧缺。初中化学、地理、历史教师富余,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专业教师缺编严重。据调查,有的学校教师总体上不缺编,但某些学科教师偏多,有些学科却无专业对口教师。

(四)农村师资的建设保障。“十一五”期间,福建统一了城乡中小学的编制标准,幼儿教师的编制也得到了解决,农村教师的待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新的形势又带来了新的问题。一方面,需要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基本上是由来已久的老问题,大都属于难啃的“硬骨头”。农村小学教师普遍存在跨年级教学现象,有的实行包班教学或复式教学,有的教师还要兼任学生管理等其他工作,有的学科还有跨校的“走教”现象,工作负担比较重;农村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机会少,缺乏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的系统学习,缺乏专业发展的引领人,专业发展相对滞后;等等。同时,农村教师流失仍然严重。农村特别是海岛、山区教师向平原、城区流动,公办学校向待遇好的民办学校流动,中青年高级教师和本科学历教师流动速度较快。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新的问题又不断涌现,各种矛盾相互交织。仅以编制为例,编制核定调整机制相对稳定,不适应农村中小学教育发展的新变化,导致师资配置的布局调整相对滞后。农村学校规模小、办学分散,新课改增加了新课程,编制有限无法满足岗位需求;特别是随着中小学布局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学校的撤并整合、寄宿制学校建设、初中集中办学将进一步加快,富余教师日趋增多,学生管理等人员未能及时列编;等等。

(五)教师教育的体系机制。一是教师培训机构的职能定位问题。长期以来,承担我省教师培训的主要机构有省市教育学院、各地市县教师进修院校、各级高等师范院校、普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等。各培训机构相对封闭、各自为战,培训定位存在交叉重复;而且随着新课改的推进,各教师培训机构原有的职能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培训师资、培训内容和方式等方面都存在滞后的现象。二是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的衔接问题。职前培养的教学技能训练不够,教学内容与课程改革、中小学实际差距较大;职后培训对骨干教师的跟踪培养不足,缺乏持续发展平台;而且培养与培训缺少统筹规划。三是教师继续教育的层次内容问题。教师继续教育在地市县存在由进修校、教育局、人事局多头开展的问题,层次不明、交叉重复。教师继续教育的层次、内容等缺乏改革更新,城乡一致,教师视野狭窄。培训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比较严重,学用分离,从而使培训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对策建议

(一)继续优化师德建设的制度环境。师德建设是师资队伍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必须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一是创新师德教育的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制度,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师德教育与专业成长的有机、有序、有效融合,改革灌输式说教,倡导参与式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立足本地、本校实际,结合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使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促使教师的师德水平与业务水平同步提升。二是增强师德建设的实践效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融师德建设于为教师服务的实际工作中,尊重关心教师,为教师排忧解难,增强教师的归属感。学校要将师德建设落实到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努力构建学习型组织,通过规范业务训练与实践,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学习、潜心钻研、勇于创新,努力成为终身学习和锐意改革的楷模。通过遴选培养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等,树立一批德才兼备的学习典型,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教学为尚的观念,更加关注和投入教学工作,把师德建设落到实处。三是完善师德建设的工作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力求考核的可操作性;规范考核程序、完善奖惩机制,注意师德考核、业务考核及绩效考核的有机统一;逐步建立起过程与结果、自评与互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师德考核体系。[16]同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开辟网络论坛等形式,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

(二)不断完善均衡配置的管理机制。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决定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要素。在当前突出强调教育公平、和谐发展的新形势下,应站在全局的高度,从体制机制上切实保障中小学师资配置的统筹规划和合理流动。一是建立动态的编制管理机制。根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统筹配备辖区内中小学教师。根据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进展,及时调整中小学校的教师配备方案,并设立一定额度的周转性编制,灵活用编、动态管理。对生源分散、教学点多的山区、海岛及边远农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职工编制;对农村寄宿制中小学,要根据后勤、安全、卫生等方面管理的实际需要,安排一定的管理类编制。二是建立科学的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和政策执行标准,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进一步完善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制度,提高考试科学性以及规范面试程序等。在不断完善我省现行中小学教师补充计划和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退休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返聘到农村支教模式,推动农村教育的快速发展;开展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顶岗实习改革试点,锻炼师范生的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缓解农村教师紧张的局面。[17]三是建立平稳的教师退出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摸清辖区内富余教师的底数,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合格教师评价标准和考核方案。对有条件从事其他岗位工作的教师,经培训合格后转岗为幼儿教师、保育员,也可以安排到学校教务、教辅、后勤等管理岗位。对于不合格的教师给予劝退,确保其社会保障待遇,将人事关系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对临近退休或长期病休的人员也可以采用内部离岗退养制度。四是建立有效的联办共建机制。鼓励区域内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建立办学共同体,捆绑发展。鼓励组建农村教育集团,以办得好的乡镇中小学作为牵头学校,吸收周边学校作为集团成员。继续深化和扩大县域内“小片区”管理模式改革,统一师资配置、教学教研、考核评价等,实现资源共享、组团发展。

(三)探索建立教师教育的新型体系。在当前师范教育和教师培训转型改革的新形势下,建立健全教师教育体系是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关键。一是明确职能定位,加强统筹规划。加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教育一体化发展的统筹协调,改变各种教师教育院校及机构条块分割、体制分离的现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对各种教师教育院校及机构的投资、管理、课程设置、教师资格要求等方面做出整体、系统的计划、要求和规定。二是打通衔接渠道,促进协调发展。建立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体系,打通职前培养与在职培训通道,构建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协调发展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建立适应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的继续教育制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提高效率和效益。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大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三是加强机构建设,完善教育网络。优化整合教师继续教育资源,构建灵活开放、多样化、层次目标明确的教师继续教育机构,建立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完善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加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强化培训机构承担区域内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功能,形成支持教师终身学习的教师教育层级体系。积极推动教师培训的信息化建设,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库群,努力发展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四是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推进教师培训模式创新,按照职称级别开展全员培训,根据省、市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等发展层级开展高端培养,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优化培训课程和模式;构建以专业发展为导向,科研、教研、实践相统一,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相结合,多层次衔接、多渠道沟通,研训一体、开放灵活的培训体系。

(四)着力提升农村教师的素质水平。一是建立从教奖励机制,改善农村师资的素质结构。政府设立专项奖教基金,鼓励应届毕业生志愿到农村艰苦学校任教;教师绩效工资向农村教师倾斜,继续加大农村教师津补贴的额度;在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精神奖励等方面优先考虑或单列指标;以经济、声誉和地位等方式来激励农村教师及城乡教师合理流动。二是加强农村师资培训,促进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以各地市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为提升农村教师素质的培训辅导基地,制订规划、加强指导。以提高教师的师德、教育教学水平及能力为目的,探索建立研训一体化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努力做到全员培训与重点对象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培训工作与新课程改革和日常教学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口帮扶,组织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以“蹲点教学服务”、“走班式教学服务”、“送教下乡”、“名师工作室”、“导师制”和“师傅带徒弟”等方式开展工作;通过项目链接,以课题为纽带进行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的合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经费支持,并进行年度考核;[18]以高水平、高质量的培训指导促进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三是整合优质培训资源,构建资源共享的发展平台。构建以福建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为基础的,覆盖全省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开发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共享库群,为农村教师的学习、培训、教研等提供优质资源和互动平台。依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立县域教育资源中心,建立优秀骨干教师资源库,开发区域性、校本的教学及培训资源,实行分片联动的教研培训管理模式。

(五)切实加强师资建设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中小学师资建设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把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编制本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进行战略性、全局性的部署指导。应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部署、统筹协调。二是强化经费保障,重点扶持农村师资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大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并逐年有所增加,加大对农村的倾斜力度。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县域内教师同工同酬,并且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平均水平。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制度,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按照“谁出政策谁买单”的原则共同分担。[19]三是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科学的师资流动与管理机制。实行政府宏观管理、控制教师编制总量,各地市县按照编制量,实行区域化教师管理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理顺教师管理的关系,依法保障各级教育部门对教师的管理职能,实现责权相一致、管人管事相一致。协调建立人员流动和淘汰机制,为退出人员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四是完善督导评估,切实加强中小学师资建设的检查督促。各级政府要将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建立人大代表质询制度,并作为纪委对教育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建立责任机制,落实“问责制”,并将落实实效纳入政绩考核,作为干部评价、提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注释】

[1]刘辉雄,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2]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统计简明资料(2010)》,2011年5月,第2、4、311页。

[3]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统计简明资料(2005)》,2006年4月,第2、4页;《福建省教育统计简明资料(2010)》,2011年5月,第2、4页。

[4]鞠维强:《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中国教育报》,2011年7月30日。

[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2008年11月12日。

[6]鞠维强:《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中国教育报》,2011年7月30日。

[7]鞠维强:《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中国教育报》,2011年7月30日。

[8]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统计简明资料(2005)》,2006年4月,第1、3页;《福建省教育统计简明资料(2010)》,2011年5月,第2、3页。

[9]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10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简明统计分析》,2011年4月,第198、220页。

[10]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10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简明统计分析》,2011年4月,第200—201页、222—223页、236页。

[11]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统计简明资料(2005)》,2006年4月,第2、4页;《福建省教育统计简明资料(2010)》,2011年5月,第2、4页。

[12]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统计简明资料(2005)》,2006年4月,第312—313页;《福建省教育统计简明资料(2010)》,2011年5月,第312—313页。

[13]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统计简明资料(2010)》,2011年5月,第310—311页。

[14]同上,第218—219页。

[15]同上,第314—315页。

[16]张昌勋:《福建农村中小学教师师德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8期。

[17]于月萍、李潮海:《农村教师退出及补充机制研究》,《中国教育学刊》,2010年第10期。

[18]佛朝晖:《县域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政策执行现状、问题及建议——基于县市教育局长的调查分析》,《教育发展研究》,2011年第11期。

[19]王宪平:《我国城乡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失衡问题及对策》,《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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