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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法的性质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访谈法是在心理发展与教育等社会科学领域常用的一种定性研究方法,也是进一步获取深入的资料与数据的重要方法之一。在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中,访谈法有着广泛的用途。然而,就目前的情形看,人们对访谈法的认识还有偏颇之处,诸如认为访谈法不“严格”、不“科学”,致使访谈法在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访谈法是在心理发展与教育等社会科学领域常用的一种定性研究方法,也是进一步获取深入的资料与数据的重要方法之一。访谈法作为一种研究访谈,有其独特的使用范围、特点和作用,对研究者也有一定的要求。

一、访谈法的概念

访谈法(interviewing)是研究者通过与研究对象有目的的交谈收集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所以,也称访谈为有目的的谈话。需要指出的是,本章所讨论的访谈是指研究访谈,以区别用于人事决策和评价的“人事访谈”,也不同于心理治疗的“精神病学访谈”。研究访谈(research interview)旨在采集与课题有关的信息。

在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中,访谈法有着广泛的用途。例如,皮亚杰、弗洛伊德等心理学家均是以访谈法为研究工具,辅以其他方法,在各自的研究领域中取得了重大成果。然而,就目前的情形看,人们对访谈法的认识还有偏颇之处,诸如认为访谈法不“严格”、不“科学”,致使访谈法在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究其原因,其一,对访谈法本身认识不够,未将访谈法与日常生活中一般的谈话,甚至“聊天”作严格区分;其二,缺乏使用访谈法的直接经验;其三,对心理与教育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缺乏深刻认识。作为心理与教育研究对象的人,不仅有客观的、可观察的外在行为表现,而且更主要的是他(她)有一个丰富的、内在的、复杂的主观世界,有特定的情感、态度、价值取向等。要研究这些现象,仅靠观察外在行为表现是不够的,还要采用一些特殊的方法手段,访谈法便是其中的一种。

二、访谈法的特点

作为心理与教育研究收集资料的重要方法,访谈法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1.目的性与规范性 访谈法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同其他科学研究方法一样,具有目的性和一系列的操作规范。众所周知,日常生活中的谈话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对于谈什么、怎么谈、为什么谈等都不十分明确。比如,人们所说的“聊天”,谈话者可以是两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人数不定;讨论的内容可以涉及天文地理、古今中外,也可以涉及生活琐事;讨论的内容、主题变换不定,谈话进程完全取决于谈话者的兴趣、联想。而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中的访谈,是为回答某些问题或检验研究假设而谈的。对访谈的人数、谈话的内容、谈话的程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2.交互性 与观察法、问卷法等研究方法相比,访谈法的显著特点是访谈者与被访谈者的直接交互作用。在观察法中,观察者时时刻刻要注意尽量控制自己的活动,以免对被观察者的行为产生影响。而访谈过程则是以访谈者与被访谈者之间问与答的形式进行的。谈话双方的心理特征、态度、期望、动机、知觉和行为等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这种交互作用可用图13-1表示。

图13-1访谈过程谈话双方的交互作用

(采自 王重鸣,1990)

3.灵活性 与观察法、问卷法、测量法等方法相比,访谈法更具有灵活性。在观察法中,观察者具有一定的被动性,在很多情形下,只能等待观察对象行为的出现。不仅如此,观察者往往只能获取“是什么”和“怎么样”之类的外在信息,而无从了解被观察者的内在动机、态度情感。在问卷法、测量法中,研究对象只就研究者所呈现的确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因此,对于研究对象为什么如此作答,研究者也往往是无从知晓。而访谈法则不然,研究者可以对感兴趣的行为表现、活动结果“刨根问底”。例如,小学生在计算中经常出现错误,如15-8=13,仅从卷面无从知道为什么错。若在实施测验过程中,研究者及时询问儿童,便可得知。原来儿童认为,“5 比8小,5不能减8,用8减5得3”。了解了儿童的想法,就可弄清楚错误的原因。

三、访谈法的适用条件

在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中,各种研究方法不仅有其特定的特点,而且也有适用的必要条件。就访谈法而言,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被访谈者的语言表达能力 研究者(访谈者)想要获取的资料主要来自与被访谈者的交谈,所取得的资料是否全面、准确、详尽,是否有组织,都取决于被访谈者的语言表述能力。因此,对于低幼儿童、有言语障碍者等人员不适宜采用访谈法。

2.被访谈者的感知理解能力 被访谈者的语言表达必须围绕访谈者提出的问题来组织,否则就会答非所问。要回答确切,前提条件就是被访谈者能正确理解访谈者提出的问题或呈现的刺激材料。换言之,被访谈者必须具有一定的感知理解能力。因此,对于有智能障碍、听觉障碍者,以及严重精神疾患者(如老年痴呆)等,都不宜采用访谈法。

3.访谈资料的可及性 这是针对访谈的具体内容而言的。访谈者要想从被访谈者那里获取所需资料,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就是对于访谈问题,被访谈者“有话可言”。通常有两种情况会造成被访谈者“无话可谈”。其一,访谈事件是被访谈者未经历过的,对访谈内容缺乏了解。例如,研究个体的应对(coping)方式,在访谈中要问及个体经历过的一些压力事件以及个体在事件过程中的行为、认知、情感的变化。然而,个体并未遭遇过某种压力事件,如访谈中提出这样的问题“在过去一周内,你遭遇了哪些压力事件?你是如何处理的?”就很可能使许多被访谈者无法提供研究所需材料,因为他们会说“我没有遭遇压力事件”。其二,被访谈者对有关事件的遗忘,致使其无法提供研究者所需资料。例如,“在幼儿时,父母是否惩罚过你?”“读小学时,你受过多少次老师的表扬?”

四、访谈法的作用

概括地讲,访谈法的根本作用在于采集与课题有关的信息。通过访谈,可以从被访谈者那里获取三种信息:(1)有关事件的描述。可以是被访谈者亲身经历的事件,例如,请被访者讲述他们当年的生活经历;也可以是被访谈者目击的事件,例如,公安局破案,经常需要访问在场目击者。事件可以是最近发生的,也可以是过去发生的。通过被访谈者的描述,研究者可从中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局等方面的情况。(2)被访谈者对某种现象、某个问题的态度、看法及建议。例如,当前教育领域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课程设置问题、教材内容问题、教师培养与进修问题、考试、考评问题等,研究者可就这些问题访问各界人士,了解他们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及改革意见。(3)被访谈者本人的情况,诸如学历、职业、兴趣、爱好、个性特点、主要经历乃至社会关系等。所获取的这些资料在研究中可以发挥三种可能的作用:

1.可以初步了解特定研究题材的重要变量(变项)与内容,作为进一步形成研究假设的基础。例如,研究专家型教师的特征,通过访谈众多公认的名师,从中可以了解他们的知识结构特征,对待工作、对待学生的情感特征和课堂教学的行为特征等,进而可以提出有关专家型教师与新手教师之间差异的假说。

2.可以作为特定研究的主要资料,用来回答问题,或验证研究假设。例如,研究者要了解青少年在学习之余的活动内容,随机选取青少年为调查对象,并为每人配发一寻呼机(呼叫器)。研究者随机传呼某些被试,询问他们收到传呼时正在做什么。经过一段时间的追踪随访,对青少年课余活动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认识。

3.可以用来佐证其他资料的有效程度。例如,课堂观察发现某位小学生有多动之嫌,为了准确判断,研究者可以通过访问该生的老师、家长及其同学,了解他(她)平时的行为表现,以鉴别其行为是纯属偶然,还是典型表现。在此,从教师、家长、同学那里访谈得到的资料,能对课堂观察结果起到检验与佐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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