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法国的排污许可证制度

法国的排污许可证制度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4款规定了许可证上的必要内容,包括如何落实本法典第211·1条要求的方案、监督措施以及在出现事故进行干预以及从事技术检查的具体办法。其次是刑事处罚,在未获得有关许可证而从事某种行为、领导或从事某种行动,经营某一设施的责任人,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以罚金12万法郎,对屡犯者,罚金增至100万法郎。

依照《法国环境法典》第214·3条第1款规定:“有可能对民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妨碍水流通畅、减少水源的水量、显著增加洪水泛滥的可能性、对水域的质量和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的设施、构筑物、工程及活动等必须获得行政当局授予的许可证。”第2款规定:“不具有上述危险的设施、构筑物、工程及活动必须遵照第211·2条和211·3条的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第4款规定了许可证上的必要内容,包括如何落实本法典第211·1条要求的方案、监督措施以及在出现事故进行干预以及从事技术检查的具体办法。[10]

法国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主要涵盖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行政机关正式颁发许可证之前,必须进行公众调查,必要时,明确规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但向临时性的、对自然环境无重大长期影响的工程、设施和活动授予许可证的可以不预先进行公众调查。第二,根据有关环保设施的经营活动造成危险和妨害的严重程度,必须分别申请经营许可证或办理申报手续,在许可证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材料须附设施建设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对于迁移、扩建、改建其设施或改变制作工艺的,经营者必须重新申请许可证或重新办理申报手续。第三,严厉的法律责任。首先是行政处罚,凡出现违反“许可证制度和申报制度”一节规定的,省长可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如果经营者逾期未执行命令,省长可以强制经营者寄存一笔较大数额的押金,或者责成专人代为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费用由违法行为的责任人承担,或者在必要时,吊销其许可证直到满足规定的要求。其次是刑事处罚,在未获得有关许可证而从事某种行为、领导或从事某种行动,经营某一设施的责任人,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以罚金12万法郎,对屡犯者,罚金增至100万法郎。[11]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