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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许可证制度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进口配额一旦用完,政府有关当局就不再发放进口许可证。一般说来,进口许可证是由进口国有关当局向提出申请的进口商发放的,但有时也有将这种权限交给出口国自行分配使用的。实行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成员必须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贸易限制的管理,近期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在出口方之间分配许可证的情况,以及受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进口数量和金额统计。

(一)含义

进口许可证制度(iImport licence system)是指商品的进口必须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领取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口的一种行政措施。进口许可证常与配额、外汇控制等结合起来运用。

(二)类别

从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上看,进口许可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国家有关机构预先规定有关商品的进口配额,然后在配额的限度内,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对每一笔进口货发给进口商一定数量或金额的进口许可证。例如,联邦德国对纺织品进口实行进口配额制,每年分三期公布配额数量,配额公布后进口商可提出申请,获得进口许可证后即可进口。进口配额一旦用完,政府有关当局就不再发放进口许可证。一般说来,进口许可证是由进口国有关当局向提出申请的进口商发放的,但有时也有将这种权限交给出口国自行分配使用的。另一种为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进口许可证不与进口配额相结合,有关政府机构预先不公布进口配额,对有关商品进口许可证的颁发,只是在个别考虑的基础上进行。由于它是个别考虑的,没有公开的标准,因而就给正常的贸易造成更大的困难,起到更大的限制进口的作用。

(三)实施程序的规范

WTO负责实施和管理的《进口许可程序协议》对进口许可作出如下规范要求:

1.使用前提

可以使用,防止不恰当地实施而导致贸易扭曲,并考虑到发展中成员的发展及财政和贸易需要。

2.使用的一般规范要求

(1)及时公布必要的信息。

(2)简化申请和展期手续。

(3)对存在微小差错的申请不得予以拒绝。

3.自动进口许可制度

自动进口许可制度是指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口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的进口许可制度。这一制度通常用于统计和监督。

(1)成员方只有在没有其他更合适的手段实现其管理目的,且已具备采取自动进口许可条件的情形下,才可以实施这种许可制度。

(2)实施自动进口许可制度,不得对进口货物产生限制;主管部门不得歧视许可证申请者,任何符合法律要求的申请者均有资格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证。主管部门在收到自动进口许可条件的情形下,才可以实施这种许可制度。

4.非自动进口许可制度

(1)含义。非自动进口许可制度是指不属于自动进口许可证制度管理的其他进口许可制度。适用于对配额及其他限制性措施进行管理。

(2)使用规范。①要保证许可证管理的透明度。实行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成员必须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贸易限制的管理,近期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在出口方之间分配许可证的情况,以及受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进口数量和金额统计。②及时、公正地实施许可程序。任何符合进口法律和行政管理要求的个人、企业或机构,都具有申请许可证的同等资格。许可资格。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应该合理,不应对货物进口造成障碍。在对配额实行管理时,主管机构不得阻碍对配额的充分使用。③合理分配许可证。在分配许可证时,主管机构应考虑申请者的进口实绩和以往所发放许可证的使用情况,还应考虑将许可证合理地分配给新的进口商,特别是从发展中成员进口产品的进口商。④对误差采取补偿措施。如果符合正常商业惯例的微小误差,导致了进口货物的数量、金额或重量超过许可证规定的水平,主管机构可在未来的许可证分配时作出补偿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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