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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年教育规划纲要文本比较

时间:2022-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部分参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江浙沪皖各地《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长三角2020年的发展目标任务、教育体制改革和重点领域进行对比分析。江苏提出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逐步提高覆盖率,提高保教质量。浙江提出在提高普及率的同时,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提高保教质量、完善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苏浙皖三地着重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本部分参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浙沪皖各地《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长三角2020年的发展目标任务、教育体制改革和重点领域进行对比分析。

1.长三角中长期教育发展目标任务

(1)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2020年,在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方面,上海(99%)、江苏(98%以上)、浙江(97%)的目标远高于安徽(80%),京(99%)、津(98%)两地与江浙沪三地相当,安徽高于河北(75%),长三角四地与京津冀三地均高于全国总目标(70%)。上海提出到2020年,全市0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普遍开展,3至6岁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9%。江苏提出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逐步提高覆盖率,提高保教质量。浙江提出在提高普及率的同时,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提高保教质量、完善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安徽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推动城乡同步发展,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四地都提出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上海更强调学前教育质量,江浙皖则强调学前教育的覆盖率,尤其是乡镇幼儿园的建设。

(2)义务教育发展目标任务。上海与北京学生特点相同,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人数多。在中考制度限定下,很多随迁子女在初二、初三就回到户籍所在地就读,因此京沪两地提出义务教育毛入学率的目标分别为100%和99.9%。苏浙皖与津冀两地相同,都关注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的目标,分别为99%、99.9%、98%。江浙皖与京津冀三地都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巩固提高的重要内容;上海则更加关注义务教育的公平及质量,提出要着眼于全体学生的学习需要、提高每所学校的办学质量、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看,苏浙皖三地均提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其中苏浙两地实行省内教育对口支援,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城市支援农村教育的机制,江苏提出建设均衡发展示范区,浙江提出实施城乡薄弱学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业方面,浙江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逐步将民工子女学校纳入财政保障范畴,实现外来民工子女免试就近入学,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安徽与河北一致,均关注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安徽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完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以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3)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任务。江浙沪三地2020年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目标分别为95%以上、98%、99%,均高于安徽90%以上的目标。安徽与全国平均水平90%相当。从高中教育发展方式与路径来看,江浙沪皖四地均坚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促进发展的多样性,江浙沪三地均支持高中学校发挥传统优势,建设特色高中,鼓励开设职业教育内容。上海提出发挥优质高中在特色办学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渗透,发展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探索举办若干与上海加快人才引进和国际化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江苏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浙江扩大办学自主权,开展特色高中自主招生试点,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安徽着力构建多样、开放、灵活、互通的普通高中教育模式,为不同需求的学生提供可以选择的教育服务。

(4)职业教育发展目标任务。上海着重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苏浙皖三地着重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上海提出要做精、做特、做强职业教育,推进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促进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有机结合。江苏提出实施技工院校示范专业和精品课程创建工程、高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建设工程和示范院校建设计划,到2020年,建成100所国内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40所示范高等职业院校、5个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和一大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浙江提出到2015年,全省扶持建设100个特色专业、新兴专业和100个骨干专业。安徽提出创新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职业教育发展模式,重点建设一批骨干示范中职学校、优质特色学校和县(市、区)合格职教中心,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上看,上海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多样化校企合作机制;江苏提出组建多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加强省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建设;浙江提出组建一批行业(企业)参与的职教集团或联盟,成立由行业(企业)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安徽提出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综合性等多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支持皖北地区发展职业教育,引导骨干示范职业院校到皖北办学或开展联合办学、连锁办学。

在职业教育经费与管理方面,苏浙皖三地均提出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江苏、安徽提出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浙江提出逐步扩大职业学校减免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比例,上海没有提及相关政策。

(5)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任务。江浙两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目标相当,均为60%以上,与天津(65%以上)相差不大,安徽43%,略高于河北(42%)。安徽与江浙两地的差距在17%左右,小于河北与天津之间的差距(23%)。上海和北京均没有提出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目标,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人口素质目标,即北京、上海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分别为6700人和5200人。

在发展定位上,江浙沪三地均将工作重心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移,均提出把握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强化高校特色;安徽坚持提高质量与扩大规模并举。在建设一流大学方面,苏浙沪提出建设国际一流大学,与京津两地发展方向一致;安徽与河北都致力于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上海提出加强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支持若干所大学向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特色大学目标迈进。江苏大力支持“985工程”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大力推进“211工程”高校建设,坚持瞄准国际学科前沿与瞄准国家战略目标和服务区域发展相结合,在经济社会发展亟须领域建成若干重点学科群,力争江苏高校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占全国总数的10%以上,部分优势学科进入国际同类学科排名前列。浙江支持浙江大学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大学,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加快成为国际知名大学,支持浙江工业大学等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高校成为国内知名高校,一批特色教学型本科院校进入全国同类院校前列,一批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成为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院校。安徽将继续推进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安徽省共同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推进教育部、安徽省共建合肥工业大学,扎实推进安徽大学“211工程”建设;支持一批具有较高办学水平或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进行重点建设;形成以国际国内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领域为龙头,以专业性、行业性、综合性强的高校或学科为骨干,以主要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高校或学科为基础的高等教育结构。

在人才培养方面,上海、江苏、安徽都关注研究生教育;江苏还关注高等职业教育,浙江在该方面没有提出明确要求。四地均推行学分互认机制,加强联合培养人才机制。上海提出建立灵活的学习制度,全面推行学分制,实现校际资源共享,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课程选择。江苏提出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推行跨校、跨区域、跨类型的学分互认,推行主辅修制、双专业制、多项技能等级证书制,推行本科学生导师制;建立高校区域合作育人机制,深化合作办学试点,推进教学联合体建设,实行资源共享、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浙江提出改进教学,推广学分制。安徽提出全面推行学分制,建立跨校、跨区域、跨类型的学分互认和主辅修、双学位或双专业等制度。四地均提出创建高等学校之间以及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有效机制。

2.长三角中长期教育改革举措

(1)办学体制改革。四地均提出转变政府教育管理方式,强调权责明确。上海、江苏提出发展、完善中介机构参与机制。四地均提出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公办学校多形式办学,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上海选择部分公办学校探索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改革,探索让部分学校优秀校长或管理层管理多所学校的改革试验,高中阶段选择部分公办学校探索横向集团化办学,公办职业院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江苏允许社会力量通过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探索让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优秀校长(园长)及团队管理多所学校(幼儿园);支持公办学校之间,以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联合组建教育集团;支持高中阶段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支持公办职业院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浙江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进一步制定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安徽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探索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多种办学形式。

(2)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江浙沪三地均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中等职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实行统一高考,探索高校多样录取办法。上海提出在实行全市初中统一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基础上,高中阶段入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统一招生录取的办法,逐步扩大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优质普通高中逐步做到年度招生计划按60%的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完善初中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入学制度;高职高专院校实行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制度,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实行联合统一考试、自主择优录取制度,若干高水平大学探索实施多元考查、自主招生的办法。江苏实行全面推行热点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注册入学制度;试行普通本科院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分类入学考试,鼓励普通本科院校以统一招生考试为主,完善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破格录取、定向录取等录取办法。浙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降低难度,强化对考生的知识面、思考判断、创新思维、综合分析能力等考核考查;中等职业学校探索实行自主招生或根据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注册入学”的办法;在坚持和完善统一高考招生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增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高考招生的影响作用,扩大医卫、农业类院校和专业面向农村和基层的定向招生规模;扩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探索实施“校考+单考”“注册入学”等新的自主招生模式。安徽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录取方式,规范特长生录取程序和办法,改进和完善省、市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与措施;实施普通本科院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分类入学考试,逐步实行高等职业院校省级组织入学考试制度;完善示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注册招生办法,成人高等教育逐步建立灵活多样的招生录取办法,研究生招考强化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并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3)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四地均提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从课程和教学方式方法上改革,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上海提出建立中小学生“减负”有效机制。浙江提出创新高校培养机制,全面推行弹性学制,推进跨校、跨类型的学分互认,推行主辅修、双专业制、专项技能等级证书制等;实行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的研究生培养体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双导师制”。江苏和安徽还提出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方式,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活动。

(4)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四地和京津冀一致,均提出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探索民主管理、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在企业参与高校建设方面,上海提出探索公办高校建立由多方面代表参加的学校理事会,吸引社会贤达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和管理。江苏完善社会合作制度,扩大高校发展的社会参与度,形成高校和行业企业密切合作与共建的模式。浙江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建设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安徽提出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的资源共享;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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