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洪秀全:理想_制度文本与实践之比较考论

洪秀全:理想_制度文本与实践之比较考论

时间:2022-03-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显然,如果对洪秀全理想、制度文本和社会实践缺乏客观辩证的比较分析,就会出现主观、偏颇的评价,给太平天国历史的科学研究带来负面效应。因此,笔者尝试对洪秀全的理想、制度文本和实践活动展开比较和综合研究,探究文本和实践之间的落差,揭示产生落差的多元动因,以探索正确评价历史人物的新路径。

洪秀全:理想_制度文本与实践之比较考论

一、探索洪秀全评价的新路径

洪秀全是太平天国运动的主要领袖,也是太平天国的设计师,历来受到学界重视,评价争议殊多,其缘由大致有几个方面:一是洪秀全如同所有历史人物,具有多面向的特征,集农民起义领袖、思想家、专制君主、宗教教主于一身,其政治社会性格复杂多变,思想结构呈现多个互相矛盾的层面组合。[1]因此,学者从不同的面向分析和解读洪秀全,便会得出多歧的学术见解,甚至相悖的结论。在评价多元性复合型的历史人物时,如果偏重某个面向而忽视其他面向,人物评价便会导向片面与失真,洪秀全评价的多歧和争议往往因此发生。二是学者政治立场不同,或因受制于官方政治需要,刻意对洪秀全妄加褒贬,率意定性,先有成见,再寻证据,从而背离了论从史出的治史原则。三是对丰富复杂的文献资料考订不力,基本功欠缺,征引失之粗疏主观,致使研究误入歧途,论述因论据失真而生偏颇,甚至荒腔走板,深陷谬误。四是对历史人物的理想/话语/文本和实践/行为/实态之间的落差或悖论缺乏理性、客观、全面分析,往往各执一端,据以立论,由此产生分歧。本文拟就第四类缘由展开分析,对洪秀全的理想与实践的落差进行系统的分析论述,探究落差产生的多种动因,期能拓展理性研究和客观评价历史人物的学术路径。

笔者认为,评判一次社会运动或历史人物,首先,应该回到当时的历史场景,重建运动和人物活动的基本史实;之后,进行严谨求实的分析论证,求得符合史实的学术见解。就洪秀全历史评价而言,包含了三个相互关联与区隔的基本层面:一是洪秀全为太平天国运动所设定的理想目标,二是为了实现理想目标所构建的制度,三是围绕理想、制度所展开的社会实践。其中,理想与制度属于洪秀全的主观构想,大多留存于洪秀全著述和太平天国文献,可以通过文本分析和解读加以探究。实践层面贯穿洪秀全领导太平天国运动的整个进程,属于太平天国官方、社会、外部势力等多方互动产生的运动实态,涉及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生活、文化等多个领域,形成复杂多元的运动轨迹,与洪氏的理想、制度的主观构想必然产生颇多差异,甚至出现严重悖论,导致实践层面与理想、制度异向或反向而行,对评判洪秀全及太平天国运动造成诸多困扰和难题,这也是学界出现歧见和争议的重要原因。如,拔高和美化洪秀全的学者,往往过于关注太平天国官方文本的考察、剖析和诠释,将理想、制度层面的构想理解为太平天国运动实态,忽视和淡化了实践层面的关注和研究,于是,文本分析成了评判洪秀全的主要依据,必然得出拔高和美化洪氏的评价。相反,贬低洪秀全的学者,对理想、制度层面缺乏关注,不愿分析文本未能实现的复杂原因,并斥之曰话语欺骗,于是,抹煞了洪秀全和太平天国将士积极、进步和创新的历史贡献,同时,刻意选择制度中的负面规定和实践进程中出现的某些乱象与暴行作为基本依据,对洪秀全和太平天国作出否定性的评价。显然,如果对洪秀全理想、制度文本和社会实践缺乏客观辩证的比较分析,就会出现主观、偏颇的评价,给太平天国历史的科学研究带来负面效应。至于那些出于政治考量的评价,在笔者看来,不宜纳入学术研究范畴,应该抱持“不争论”的态度,以免将严肃的学术讨论引向政治化的误区。

因此,笔者尝试对洪秀全的理想、制度文本和实践活动展开比较和综合研究,探究文本和实践之间的落差,揭示产生落差的多元动因,以探索正确评价历史人物的新路径。既然是新的尝试,错误缺失在所难免,祈请学界同仁批评指教。(www.guayunfan.com)二、理想:文本分析之一

(一)洪秀全理想之目标构建

所谓理想,就是确定运动的总体目标,至于制度、政策、策略、手段等则须受理想目标的规定和制约。古代农民缺乏独立的意识形态体系,亦未形成理论化的世界观,因而不能自觉和有意识地提出指导整个农民运动进程的理想目标,往往会提出一些反映农民愿望和诉求的奋斗目标、口号、制度和政策。所以,农民运动不可能为我们提供自觉确立的理想目标,我们只能从文献资料中搜寻运动提出的目标、口号,并紧密结合运动的实践过程,进行严谨求实的辨析,选取比较抽象、宏观和长期实践的目标、口号,作为运动的理想。就中国古代农民起义而言,较多起义目标锁定在改朝换代,这也是起义领导层的理想。直到北宋王小波起义和南宋杨幺起义先后提出“均贫富”、“等贵贱”口号,比单纯的改朝换代拓展了理想的内涵。至于李自成提出的“均田”、“免粮”则限于政策层面,其理想目标仍停留在改朝换代。

太平天国运动较之古代农民起义有了重大发展,其理想内涵比较深刻,层次也有了明显提升。笔者认为,洪秀全等设定的理想目标是“创建人间天国,实现天下太平”。它涵括三个具体目标:(1)宗教层面:废弃偶像,崇拜上帝;(2)政治层面:推翻清朝,创建新朝;(3)社会层面:建设“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人间天国。前两项属于近期目标,第三项则是太平天国运动的终极目标,近期目标的实现是达成终极目标的必要条件。只有夺取政权、推行拜上帝教,才能着手建设均匀饱暖的人间天国。因此,在制度安排和社会实践层面,洪秀全更加关注和致力实现近期目标。所以,近期宗教和政治目标多见诸于在太平天国各级官私文书,成为宣传和动员广大军民投身运动的行动纲领。

(二)近期理想目标

笔者曾经检索现存的太平天国官私文书,大致可分为三类。

(1)宣传拜上帝教义及太平天国历史的文书,大多包括:皇上帝创世,耶稣为世人赎罪升天,丁酉年洪秀全重病升天、奉命下凡诛妖当天王,天王传教、起义、创建太平天国的历史事迹,该文书自身特定的内容。这些文书在叙述神话、史迹时,融入“废弃偶像,崇拜上帝;推翻清朝,创建新朝”的近期理想目标,叙事则是为了宣传和实践这两大目标提供宗教和历史依据。

(2)有关官方文告、制度、政策、规定及科举论文。这类文书往往略去上帝、耶稣的神话,突出天王奉天诛妖、起义建国的史迹,并融入近期理想目标的论述,再转入表述该文书的具体内容。

(3)具体规章条令,简洁明了,只写条文,省却宣传文字。此外,太平天国领袖、将帅的回忆、供词、诗词、书信等私家文书,也会涉及近期理想目标。

洪秀全最先设定了近期理想目标。早在1843年重病梦游天堂,醒后就赋诗言志称:“手握乾坤杀伐权,斩邪留正解民悬……易象飞龙定在天。”[2]表达他承受天命、推翻清朝、建立新朝、解救民悬的心志。后来,他熟读《劝世良言》,决定从传播宗教入手,将基督教教义、儒学糅合一体,借助于上帝、天条、礼拜仪式,创立了拜上帝教,用宗教形式动员、组织和训练贫苦农民,建立传教和起义基地。期间,洪秀全等打出“废弃偶像,崇拜上帝”旗号,以合法传教掩盖“推翻清朝、创建新朝”的起义准备。广大教众唯知宗教宣传,“并未有人知道天王欲立江山之事”。只有领导集团内部才公开反清立国的目标,“所知事者,欲立国者,深图远为者,皆东王杨秀清……六人深知”。[3]

金田起义后,太平天国公开宣示近期理想目标,集中体现在杨秀清、萧朝贵连衔发布的三篇檄文里。这些文告从不同侧面、向不同对象号召:“速即丢魔鬼,归亲爷。”“反戈替天诛妖。”[4]“扫除妖孽,廓清中夏……肃清胡氛,同享太平之乐。”[5]凸显武装推翻清朝的主要目标。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抓紧建设新朝,同时继续推进反清战争,力图实现“剿灭妖朝”、[6]“犁其廷而锄其穴”[7]的理想目标。太平天国后期,军事处于守势,仍坚持推翻清朝。洪仁玕仿效杨、萧,发布《诛妖檄文》,重申反清目标,号召清军汉族官兵:“或起义师以北伐,或擒妖首进天都。”[8]石达开分裂出走,也表示忠于天王,宣称其远征目标是,“恭奉天命,亲统雄师,辅助圣主,恢复大夏”。[9]甚至在天京沦陷后,遵王赖文光率余部,与捻军联合抗清,目标是“踏雪披霜,以期复国于指日”。[10]同时,在太平天国进军途中,或其控制区域,强制居民废弃偶像,皈依拜上帝教。举凡官书、文告、科举文章等,大多列入宗教目标。可见,整个太平天国运动期间,“废弃偶像,崇拜上帝;推翻清朝,创建新朝”的理想目标,大量见诸太平天国官私文书,并通过强势的宣传动员,转化为太平天国军民的社会实践。

(三)终级理想目标

洪秀全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构想来自两个思想资源:(1)儒学著作《礼记·礼运篇》的民本和大同思想;(2)原始基督教的平均、平等理念与公产制度。在1842—1847年间撰写的三篇著作“原道”中,洪秀全初次提出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构想。他认为,中国在尧舜禹“三代之世”,和西方一样,举国崇拜上帝,君民都是皇上帝子女,“是皇上帝生养保佑”,“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人,尽是姊妹之群”。因此,当时社会和谐,“天下有无相恤,患难相救,门不闭户,道不拾遗,男女别途,举选尚德”,属于《礼运篇》设想的大同社会。可是,自秦汉以来,历代王朝不再崇拜上帝,社会随即发生蜕变,“时至今日……世道乖离,人心浇薄,所爱所憎,一出于私”。因此,必须首先实现近期目标,“废弃偶像,崇拜上帝;推翻清朝,创建新朝”。之后,才能按照《礼运篇》的论述,重建三代理想社会,“行见天下一家,共享太平”。[11]此时,洪秀全构想的理想社会并未超出《礼运篇》的论述框架。

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制定了《天朝田亩制度》,被列入官书目录,并镌刻印制,但《制度》印行量极少,疑似未公开发布,因为张德坚多方询问与搜求均未得到,他说:“惟各处俘获贼书皆成捆束,独无此书,而贼逃出者亦未见过,其贼中尚未梓行耶?”[12]从理想层面观察,《制度》超越了《礼运篇》的论述框架,不仅明确了太平天国的理想社会目标,而且,设计了实现理想目标的制度体系,体现了贫苦农民的利益和诉求。透过《制度》文本,我们发现,太平天国构想的理想社会目标是“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13]建成“天下一家,共享太平”的人间天国。看来,这一理想目标基本体现于经济和社会生活层面的公产与平均,政治层面的平等则比较淡化,宗教理念上的众生平等并未转化为现实政治和社会地位的平等。其实,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平均也存在等级差异,基层民众过着“通天下皆一式”的生活,至于天国的“功勋等臣,世食天禄”,[14]根据官职和爵位等级,享受不同的物质待遇,并非与民众绝对平均分配生活资料。

笔者认为,针对清朝治理体制的严重弊端和现实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洪秀全等关注饥寒交迫、失去生活保障的亿万贫苦农民,并且为了伸张公平正义、解救基层民众,设计了公产平均的理想社会蓝图,确保广大民众过着均匀饱暖的生活,集中体现了贫苦民众的心声、愿望和诉求。因此,太平天国的理想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其人民性和历史进步性值得肯定。与古代农民起义比较,太平天国理想社会的构想更具系统性、完整性和前瞻性,达到了旧式农民起义的最高水平,这是不争的历史事实。而且,太平天国拟定了具有可行性的近期奋斗目标,作为实现终极理想目标的必要前提和准备,显示洪秀全等对未来理想目标的思考兼具现实与未来的衔接和过渡,具备比较成熟的理性思维。洪秀全的理想超越了历朝改朝换代式的农民起义,首次试图改变现行社会经济形态,将历代王朝早已抛弃的大同社会设定为理想目标,并提出了公产平均的理想社会构想,因而更加贴近基层民众诉求,符合他们摆脱封建剥削、渴望均匀温饱社会的强烈愿望。笔者认为,学界不宜以改朝换代的成败评价农民起义,更应从社会变革、理想创新的视角评判洪秀全和太平天国运动。客观而论,太平天国的理想明显超越了刘邦、朱元璋式的改朝换代、重建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目标。当然,洪秀全与刘、朱都是在封建社会环境和王朝体制中生活成长的,他们设计的理想社会必然会体现自身的特权和私利,因此,洪氏理想社会不可能超越现实环境和传统意识形态,只能是等级制基础上的平均分配劳动所得。

三、制度:文本分析之二——以《天朝田亩制度》为例

有关太平天国制度的官方文书大致分为世俗和宗教两类,《天朝田亩制度》属于世俗类,经洪秀全旨准,由天朝镌刻,是太平天国制度建构的重要官方文献,目的在为实现理想目标提供可行的制度保障。而且,以《制度》为中心,官方推出了各类具体制度、政策、条例等,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为太平天国社会治理提供了法理规范。笔者归纳有:

(一)政治制度:中央集权,天王专制

太平天国近期目标是推翻清朝,创建新朝,因此,洪秀全等在起义前后、永安建制和建都之后,对新朝政治制度分别进行了从简约到完整的设计过程,天京事变后,政治制度则逐渐陷入多变和紊乱。其中,《天朝田亩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天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法理框架。

就法理而论,太平天国实行中央集权的王朝体制。洪秀全编造了君权上帝授的神话,自称皇上帝次子,奉上帝旨意下凡做天王,统治天下万国,掌控军政、司法、立法、宗教等最高权力。《制度》规定,天朝中央集中掌控各大系统的权力,举凡臣民生死黜陟、司法狱讼、官员保举升贬等事务,咸由官员逐级禀报至天朝中央,由军师提出处理意见,奏请天王,天王降旨主断,军师遵旨执行。因此,天王执掌中央最高权力,成为中央集权的权力核心。[15]而且,洪秀全宣称:“普天之下通是爷哥朕土。”[16]“天下万郭(国——笔者)人民归朕管,天下钱粮归朕食”,所有臣民的衣食住行、甚至视听能力“都是朕畀的”。[17]因此,从法理层面观察,天朝复制了历代王朝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体制,实行天王专制,其政治体制并无新的创制。

(二)经济社会制度

1.平均分配土地

《制度》确立了“有田同耕”的原则,制定了平均分配土地的办法:按田亩产量,将土地分为三级九等,再按照人口分田,不分男女,16岁以上男女同等授田,12岁以下减半。分田时“杂以九等”,“好丑各一半”。土地“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借以消弭各类差别,达成绝对平均分配土地的制度目标。[18]

2.农副业生产

《制度》强制推行传统农业社会生产方式,以家庭(户)为基本生产单位,“耕田奉上”,并从事家庭副业:种桑养蚕,纺织制衣,饲养五只母鸡、两头母猪,构建全国同构的男耕女织、农副结合、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形态。

3.社会组织

每22家(户)组成一个基层社会单位“两”,推举一位“两司马”管理本“两”公共事务,督促各户务农,“力农者有赏,堕农者有罚”。组织手工业生产,“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农隙治事”。并设一国库(圣库),储存本“两”公共财产和各类生活资料,承担各户保障性开支。督率本“两”伍卒,组建乡兵,维护治安,承担战时后勤。

4.生活资料分配

《制度》规定绝对平均分配各类生活资料的原则和办法,确保基层民众生活水平“通天下皆一式”。具体办法:第一次分配,每逢收获季节,两司马率伍长监督各户收割,核实产量,按统一人均标准,根据各户人口数量分配口粮,再按土地面积分配种子,剩余产品全部交付国库。其他农副产品亦按统一标准分配,剩余也须交付国库。“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丧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钱”,确保一律平均。鳏寡孤独残疾者,“皆颁国库以养”。第二次分配,各“军”(13 126家,下辖200“两”),也设一国库,承担管理、行政、公共事务和乡官薪酬等开支,并为省郡县及中央圣库提供钱财与物资,各级圣库均由各“两”国库调拨,实际由民众剩余产品二次分配,供给各级政府和天朝开支。第三次分配,因各地收成丰歉不同,采取“丰荒相通”的政策,以此丰赈彼歉,亦须从各级国库调拨,确保灾区民众温饱。《制度》实行公产平均制度的理论依据是:

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矣。

既然都是上帝子女,就是上帝大家庭的成员,实行公产,平均分配,确保人人饱暖,应是必然和合理的制度选择。

5.宗教、文化、风俗

推行拜上帝教,每“两”设一座礼拜堂,供居民礼拜上帝。学校教育、科举、社会教育都将拜上帝教教义与太平天国官方文献作为基本内容,禁止和取缔其他宗教及其典籍。居民蓄发,禁止剃发,恢复汉人衣冠,废止满族服饰。“凡天下婚姻,不论财。”[19]

四、实践和绩效

(一)政治层面

洪秀全的天王专制构想在太平天国前期遭到杨秀清、萧朝贵的联手挑战,杨萧分别代言天父、天兄,掌控最高神权,压制和挟持洪秀全,推行洪杨共治的二元体制。由于权力边界不清晰,杨秀清不断扩权,严重侵害了洪的皇权和诸王权力,导致太平天国顶层权力结构处于不稳定和不确定的状态,权力斗争由隐而显,终因杨秀清“逼封万岁”引发天京事变。结果,杨、韦、秦相继被诛杀,石达开避祸出走,洪秀全独揽最高权力,宣示“主是朕做”,“军师也是朕做”。[20]天王专制得以确立和运作。不过,洪秀全消极接受杨韦擅权的教训,对异姓诸王猜忌制衡,洪仁玕虽出任军师,受封干王,后来,又封了多位“列王”。针对新的权力结构,洪秀全遂重刻《天朝田亩制度》,明确规定了权力运作程序:“天王降旨,军师宣列王,列王宣掌率以下官,一体遵行。”[21]但洪氏自己却不按程序行事,往往绕过军师洪仁玕,直接下诏指使列王,如调动陈玉成、李秀成等率军参加援京、东征、“进北攻南”等军事行动,洪仁玕权力因此深受限制。洪秀全晚年,洪仁玕被天王边缘化,位居幼西王、幼东王、洪仁达、洪仁发兄弟之后。可见,洪秀全牢固掌握着中央最高权力。

就治理绩效而言,天王专制和洪杨二元体制各有利弊。洪杨才智堪称互补,洪属于知识型领袖,长于思想和文治,遇事比较理性,处理内部矛盾倾向宽缓,尽量避免诛杀。如他主张只杀杨秀清兄弟三人,不可株连,对东殿将士力主“宽纵”,引起韦昌辉反弹,并矫诏实行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从而导致洪韦决裂。天王对待李秀成兄弟抗命虽然或者严词批评,或者拖延封王,或者纵容洪氏亲贵、地方列王反制二李,但并未采取极端手段解决权力冲突。石达开负气出走,洪秀全在诏旨中一直保持翼王爵位。杨秀清出身草莽,属于草根型领袖,具有很强的组织和指挥能力,处事敏锐果断,“军令严整,赏罚分明”,[22]军民敬畏,威望极高。但“威风张扬,不知自忌”,[23]

对内部矛盾往往严刑峻法,甚至迭兴大案,株连无辜,伤害将士,连洪、韦、石、秦都曾挨批受罚。洪杨合作,诸王辅佐,天国兴盛,治理绩效明显。但洪杨合作却因权力斗争破局,最终酿成血腥内讧,天国后期,洪仁玕总理朝政,检讨军政形势恶化原因,指称:可惜,洪秀全却畏忌李秀成、洪仁玕等杰出人才擅权,宁愿任用庸才治国,以便操控朝政,遂致军政陷入紊乱和内耗,实为天国败亡之内因。

良由昔之由,令行禁止,由东王而臂指自如;今之日,出死入生,任各军而事权不一也……且如弟等意见,动以升迁为荣,几若一岁九迁而犹缓,一月三迁而犹未足。[24]

(二)经济社会层面

(1)平均分配土地制度未曾实行,继续实行清朝旧制,即“照旧交粮纳税”,承认地主土地所有权,保持租佃关系,地主收租,田主交粮纳税。贫苦农民经济地位并未改变,农村经济基本延续原有的结构,而且因战乱蔓延,农民租税和劳役负担加重,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缺乏安全保障,生存状态导向贫困化和恶质化。战区更是人口锐减,经济残破,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系。这与《制度》规划的经济蓝图大相径庭,也是洪秀全始料未及的景象。

(2)农村社会建设缺乏新意,只是以乡官制度取代清朝保甲制度,颇多地方还沿用原有都、保、甲的名目,地主绅士继续得到新朝的眷顾和任用,贫苦农民仍处于边缘化状态,社会地位依旧低下,官员犯错会受到“黜为农”的惩罚,[25]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并未落实到人间社会。在广大农民看来,他们照旧交租或交粮纳税,负担沉重劳役,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权利,因此,新朝与清朝并无实质性差别,当然,也没有被解放的感受。

(3)农村生活资料平均分配制度成了一纸空文。因为土地私有,照旧维持原有的分配制度,遂致《制度》设计的绝对平均的生产生活方式失去了实施的基础,基层国库也因没有物资供给来源无法设立,乡官征收的粮税都得上交至郡县国库,基层弱势群体的公益开支因此缺乏保障性资源,恶劣的生存状态难期改善。所谓“天下大家,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的理想社会只能成为思想史研究的经典话语,却未能给当时贫苦农民带来现实物质利益。

(4)《制度》对城市政策未作具体的制度规定,从现有史料分析,主要制度有:

没收官府库藏和官绅富户家财,建立郡县及天朝圣库。张德坚称,太平天国兴起时,实行“只掳城市,不掳农村”的政策,“吾以天下富室为库,以天下积谷之家为仓,随时可以取给”。[26]各级官府钱粮物资库藏和多数官宦豪绅府邸都在城市,因而成为太平天国初期军资补给的主要来源。占领城市后,太平军首先接管官库,没收官宦家产,并勒令富户捐出钱粮以为“贡献”,接着,收缴富户私藏的金银钱财,全部交付圣库,严禁官兵私藏钱财。为此,洪秀全在永安、长沙两次下诏宣示这条军纪。永安诏旨申明:“凡一切杀妖取城,所得金宝、绸帛、宝物等项,不得私藏,尽缴归天朝圣库,逆者议罪。”[27]长沙诏旨更严词警告:“倘再私藏私带,一经察出,斩首示众。”[28]

前期尚能严格执行,后期对归顺城市的富户一般不采取没收家财的政策,转而保护民众家产,但是由于军纪松弛,圣库成了官员的小金库,贪腐、贿赂滋生,政风败坏,加剧了政治乱象。

前期实行强制拆散居民家庭、“举家入营”的制度,未久废止,但影响恶劣。金田团营,拜上帝教众举家从征,拆散家庭,根据教众性别、年龄、技艺分别入营,实行军事化编制。攻取城市后,因处在战争环境,遂推行军中制度,强制拆散居民家庭、“举家入营”,对城市实行军事化治理。此举在天京堪称典型,虽然便于组织动员居民支援战争,但严重违背传统习俗和伦理,引起官民普遍不满,迫使杨秀清于1824年发布诰谕辩解说:

迨其后仰承统一天意,分为男行女行,以杜淫乱之渐,不过暂时分离,将来罪隶诛锄,仍然完聚。在尔民人,以为荡我家资,离我骨肉,财物为之一空,妻孥忽然尽散,嗟怨之声,至今未息。[29]

未久,废止这一违背民意的制度,恢复官民家庭生活,但已经造成的恶劣影响和伤害难以消解,使城市居民心存恐惧,对新朝嗟怨疏离。即使纠正了过激政策,但家毁人散痛苦经历已经根植在居民记忆里,并且口耳相传,流播扩散,对太平天国形象造成了无可挽回的负面效应。

前期取消城市私营工商业,实行官营,但逐渐放开,转为官私并行。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对城市实行军事化治理,取消私营工商业,开设官营商店,强制手工业者入营,按照军事编制,分行业编入百工衙、诸匠营,从事生产活动,产品不进入市场,直接调拨至各衙署营馆消费。但是,城市兵营化、实行供给制的治理方式难以持续。因战争环境,交通线受阻,物资征集困难,造成城市圣库物资储备短缺,无法满足全城居民的生活供给,全民供给制无力维持。之后,恢复家庭团聚,城市兵营化和供给制也失去运作基础,于是只得逐步放开对工商业的官办,允许居民自谋生计,私营工商业逐渐合法化,形成官私并行的格局。这样,城市商品经济得以恢复,调动了居民生产积极性,增加了社会物质财富,活跃了天国占领区的经济,减轻了官方消费性负担,有助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经过兵营化、供给制和工商业官营化的折腾,原有的经济和产业结构、商品经济形态和市场体系遭到严重破坏,城市经济发展因此重挫。废止过激政策后,经济虽然逐渐得到调整和恢复,但折腾的恶果加上战争环境制约,致使天国境内的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普遍萎缩和衰退。后期,李秀成在苏浙实行宽缓和保护性的经济政策,促进经济逐渐恢复,杭嘉湖地区丝茶贸易空前热络,带动一批城镇出现新的繁荣。但不久清军和外国侵略军联合侵犯苏浙,战争再度摧毁发达的江南经济。

(三)宗教和文化层面

前期在官方和民间推行拜上帝教及其文化教化,但效果不彰;后期因各方消极抵制,推行乏力,宗教文化影响迅速弱化。

前期大体按照《制度》规定,在官方军政部门严格推行“礼拜”等拜上帝教仪式,学校教育、科举考试都以拜上帝教经典为基本内容。城市随着兵营化的实施,居民普遍入营,军中严格实行的各种宗教仪式和教化遂被迅速推广,拜上帝教得以进入居民日常生活和言行。可是,废止兵营化政策后,恢复家庭,重建城市社会,因军事治理解除,推行拜上帝教的强制力和渗透力大为弱化,居民迅速疏离官方宗教,暗中回归原有的宗教信仰和祖先崇拜之习俗。至于广大农村,因公产制度未能实行,虽然普遍设立各级乡官,但礼拜堂设置和礼拜等仪式难以落实。天国对城市控制比较严密,农村相对松弛,乡官为本土推举,并不熟悉拜上帝教,缺乏强制推行的意愿。农村儒生固守儒学,与拜上帝教格格不入,广大农民受传统影响,保持原有宗教习俗,对拜上帝教生疏消极,往往不愿配合官方宗教政策,所以,拜上帝教在农村难以传播和渗透。及至后期,虽然洪秀全仍在高调推行拜上帝教,李秀成批评他“不问国中军民之事,深居宫内”,“言天说地,并不以国为由〔事〕”。[30]罗孝全(L.J.Roberte)曾先后与李、洪见面晤谈,他比较说:“与忠王不同,他(洪秀全)的心思几乎完全被宗教这一主题所占据。忠王与我交谈时基本以政治为题,几乎不涉及宗教。”[31]看来,各级文武宗教意识普遍淡化,李秀成兄弟甚至抵制1863年洪秀全借拜上帝教“改政”。[32]从石达开、洪仁玕、赖文光,甚至幼主的供词,我们很少见到拜上帝教的话语,基本都是世俗话语和传统思维方式,并未用宗教思维方式观察现实,足见拜上帝教对高层少有影响。官方只在军政部门维持宗教仪式。[33]不再强制民间信奉拜上帝教,笔者查阅各级佐将此时发布的安民告示,基本没有关于宗教信仰的强制规定。尤其是苏浙地区,大量文献资料显示,地主文人及民众都保持了原有的文化和宗教习俗,很少坚持集体举行拜上帝教仪式的记载。这样,拜上帝教成了洪秀全的神人对话或个人内心独白,与现实基本脱节,其社会和文化绩效远非前期可比。

五、理想/制度与实践缘何出现差异/悖论

史实表明,在中国农民起义领袖群体中,洪秀全最具思想家的品格和气质。在20余年的宗教和军政领袖生涯中,他撰写了大量颇具时代特征和宗教特色的著述。笔者已经从留存的文献考察和论证了这位反清领袖立志建设人间天国的宏伟理想,并就太平天国制度和实践展开系统论述。透过理想/制度与实践/实态的比较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洪秀全绘制的理想社会蓝图并未付诸实现,《天朝田亩制度》规定的平均主义制度和政策未能实行。在实际运作层面,太平天国推行的制度和政策,以及治理实态与绩效,往往与洪秀全预期的理想目标和制度安排出现颇多差异,甚至反向而行,形成悖论。笔者认为,出现这些差异/悖论的原因复杂多元,需要展开严谨求实的分析与解读,俾可对洪秀全的思想和实践作出客观的历史评价。

(一)认识论的偏误

一般而言,人们的主观构想与社会实践及成效往往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差异,甚至产生悖论。理想未能实现的事例经常在人们生活中遇到,多数人都有理想和抱负未能如愿的遗憾。而且,理想虽然源自现实环境,但一般高于现实。人们建构的未来目标则是主观想象的美好愿望,尤其是年轻人对能否实现的环境和条件往往缺乏理性周延的思考和论证,因此,理想目标进入实践层次就会因缺乏必要的条件和可行性而放弃或受挫,能够实现理想目标的例证并不常见。这是符合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唯物论的认识论之规律的。

洪秀全出身农家,生长在传统的封建社会,接受了基本的儒学教育,后来受基督教影响,迷信宗教,世界观属于唯心论的范畴,“自己不肯失志,靠实于天,不肯信人,万事具〔俱〕是有天”。[34]因此,在认识论层面,他陷入二元论的误区。就建构理想社会而言,一方面源于洪氏对现实社会的观察和思考,体现了唯物论的认识论。基于对现实社会的黑暗、广大农民恶劣生存状态的深刻体认,洪秀全产生了解决农民土地诉求、建设均匀饱暖理想社会之思想动因。但是,另一方面,在解决路径和理想社会方案的建构上,洪秀全的认识论却带有先验论的印记。他只出于对现实社会的感性认知,并未对社会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致使理想社会方案的思考和设计缺乏真实可信的实证基础和理性论证,其严谨性、适用性和可行性因此深受影响。洪氏的建构路径是从儒学和基督教文本寻找理论和方案的依据,犯了“本本主义”的错误。他先是在三篇“原道”中,将《礼运篇》作为理想社会的范式,后来的《天朝田亩制度》则从《孟子》、《周礼》和基督教教义中获取思想资料,由此深陷先验论的泥淖。这样,洪氏理想社会的文本与复杂多样的城乡社会实态必然严重脱节,文本规定的制度和政策也因此与现实疏离,在实践中无法操作和实施,只能寻找、制定和实施符合现实需要的可行性替代方案,“照旧交粮纳税政策”取代平均分配土地和物质财富的制度,体现了从先验论向唯物论的认识论转变。可见,认识论的偏误是产生理想/制度和实践之间的差异/悖论的重要原因。

(二)现实环境因素之制约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洪秀全身处封建王朝时代,经受儒学教育,因此,他建构的理想社会模式和结构必然反映王朝社会的基本特征,首选目标则是重建传统王朝社会,虽然被洪氏冠名为“新朝”、“天朝”、“天国”,但都与现代社会不相关涉。依据唯物史观,人们不能苛求洪秀全超越时空环境去建构非封建性的社会模式。所以,《制度》设计的人间天国虽然出现颇多平均主义话语,但这些都是王朝体制内的制度安排,并未改变新朝所具备的君主专制、世袭制和等级制等封建性质。于是,洪氏理想社会的反封建话语在《制度》的话语体系中只处于弱势和边缘状态,相形之下,《制度》的主流话语则是确立和维护社会等级与各级权贵的特权,而且,这是基层民众能够获取均匀饱暖生活的制度前提。由此可见,洪氏理想社会文本就已经存在诸多非理想的制度设计,大多体现为等级差异和制度内在的悖论,如果付诸实施,文本规定的等级差异和悖论必然转化为差别性的政策,从而成为产生理想/制度和实践之间的差异/悖论的重要制约因素。

而且,太平天国始终处于战乱环境,筹集军资粮秣是各级政权最紧迫的任务,天国疆土狭小,所辖各省区均遭受清军进犯和围攻,经常处于拉锯状态,疆域变动不居,地方政权并不稳固,颇多民众或死于战乱,或避乱逃亡,连正常的生产生活都难以维系,天国政权极力向民众筹集粮物,应付战争耗费,故而缺乏实施平均主义制度和政策的政治环境和经济基础。所以,现实环境并无实行平均主义政策和确保人人饱暖的条件。相反,我们看到的现实是民众处在战乱和苦难时代,他们承受了沉重的战争负担,生活状态更加恶化,这与官方描绘的均匀饱暖的理想社会反向沉沦。

(三)权贵阶层追逐和实现利益极大化

洪秀全恪信英雄史观,自命上帝次子,奉上帝旨意,统治凡间世界;首义诸王亦是上帝子婿,受命辅佐天王,诛灭清朝,创建新朝。太平军将士,唯有跟随天王,“扶主打江山”,建功立业,论功行赏,就会成为新朝权贵,“世食天禄”,[35]“累代世袭,龙袍角带在天朝”。[36]广大农民则须“耕田奉尚(上)”,供养这些权贵,他们没有权利,唯有义务,仍然处在新朝社会的底层。[37]起义后,太平军处于清军围剿的艰困环境,但洪秀全却立即宣布登基,实现称天王的夙愿。在永安,又迫于杨秀清等压力,“姑从凡间歪例”,分封诸王,[38]满足了他们称王的愿望。同时,还大封文武官爵,由此形成以广西老兄弟为核心的权贵阶层。定都天京后,面临清军长期围困,各王却大建王府,奢侈腐化,培植派系,争权夺利。权贵阶层上行下效,追逐和实现利益极大化。至于平分土地、建设均匀饱暖理想社会的制度安排则难以提上新朝日程。而且,权贵阶层利益极大化产生了严重的排挤效应,有限的物质资源既耗于战争,又得满足权贵阶层的享用,用于民生的物资因此紧缺匮乏,民众在战乱中生存艰难,均匀饱暖的理想社会遂成具文。论者将《制度》中平分土地和生活物资视为无法实现的空想,但洪秀全对此并未放弃,《制度》一直被列入天朝官书目录,甚至在1829年镌刻了修订版。究其缘由,天王最关注的是满足权贵阶层利益极大化的诉求,至于惠及民众的制度和政策只是刊印在天朝官书中,甚至赠送英国特使额尔金,但却不愿稍作试行,而是推到遥远的未来。在洪秀全看来,以广西老兄弟为核心的权贵阶层是天国兴亡柱石,民众则是无足轻重的群氓,因此他必须优先满足权贵们封王进爵的愿望,民生议题只能延后纾解。权贵阶层处于强势地位,他们不仅享有合法的特权,而且追逐法外利益,为此不惜侵害国计民生,及至天国后期,吏治腐败,军纪松弛,民众颠沛流离,民心迅速流失,成为太平天国败亡的重要原因,也是理想社会破灭的致命症结。

(原载《纪念太平天国起义16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广州,2011年)

【注释】

[1]崔之清、胡臣友:《洪秀全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7页。

[2]洪仁玕年述第,韩山文页记:《太平天国起义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六),上海人民出版社,1927,843。

[3]《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文书汇编》,中华书局,1979年,第482页。

[4]杨秀清、萧朝贵:《救一切中国人民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27年,第166页。

[5]杨秀清、萧朝贵:《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第164页。

[6]殿右六十四指挥赖:《劝四民从真向化晓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117页。

[7]吴容宽:《贬妖穴为罪隶论》,《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六),第284页。

[8]洪仁玕:《诛妖檄文》,《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27年,第624页。

[9]石达开:《谕王千户》,《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二),第729页。

[10]《赖文光自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二),第863页。

[11]洪秀全:《洪秀全集》,广东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3页。

[12]张德坚:《贼情汇簒》,《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27年,第260页。

[13]《天朝田亩制度》,《太平天国印书》(上),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09页。

[14]《天朝田亩制度》,《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第321页。

[15]《天朝田亩制度》,《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第321页。

[16]洪秀全:《洪秀全集》,第199页。

[17]洪仁玕:《钦定英杰归真》,《太平天国印书》(下),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771页。

[18]《天朝田亩制度》,《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第321页。

[19]以上论述及引文参见《天朝田亩制度》,《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第321—322页。

[20]洪秀全:《福音敬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二),第214页。

[21]《天朝田亩制度》,萧一山:《太平天国丛书》第1集第4册,国立编译馆,1936年,第4页。

[22]《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482页。

[23]《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486页。

[24]洪仁玕:《干王立法制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94页。

[25]《天朝田亩制度》,《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第322页。

[26]张德坚:《贼情汇纂》,《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三),第269页。

[27]洪秀全:《命兵将杀妖取城所得财物尽缴归天朝圣库诏》,《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33—34页。

[28]洪秀全:《命兵将杀妖取城所得财物尽缴归天朝圣库诏》,《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37页。

[29]杨秀清:《劝告天京人民诰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114页。

[30]《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231页。

[31]罗尔纲、王庆成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太平天国》(九),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44页。

[32]《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233页。

[33]《青浦守将张有才等礼拜奏章》,《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476—477页。

[34]《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232页。

[35]《天朝田亩制度》,《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第321页。

[36]洪秀全:《论兵将立志顶天真忠报国到底诏》,《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32页。

[37]《天朝田亩制度》,《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第321页。

[38]洪秀全:《永安封五王诏》,《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36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