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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祚改制考论

时间:2022-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谅祚改制考论彭向前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中心摘 要:谅祚改制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礼乐制度、衣冠器物、官制、军制以及思想观念等,多为元昊草创经营所未能及者,给西夏社会带来深远的影响。文章最后通过比较研究明确指出,谅祚改制是一次仿唐色彩浓厚的改制。昨因宥州申覆,称迎接朝廷使命,馆宇隘陋,轩槛阽危,傥不重修,诚为慢易。
谅祚改制考论_责任与使命——宁夏博士研究成果集萃

谅祚改制考论

彭向前

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中心

摘 要:谅祚改制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礼乐制度、衣冠器物、官制、军制以及思想观念等,多为元昊草创经营所未能及者,给西夏社会带来深远的影响。本文钩稽汉文资料、西夏文文献和文物考古资料等,首次以专文的形式对谅祚改制进行全面总结。文章最后通过比较研究明确指出,谅祚改制是一次仿唐色彩浓厚的改制。

关键词:谅祚 改制 仿唐

西夏开国皇帝元昊极力主张以蕃俗为本,“衣皮毛,事畜牧,蕃性所便。英雄之生,当王霸耳,何锦绮为? ”[1]基于此,他对党项族已经接受的汉文化大加排斥,变服饰,改礼乐,创文字,处处刻意以本民族特点高自标榜。元昊定制之初诸如此类的举措,虽然一时有利于西夏政权的建立,却不利于西夏社会的长治久安。与历史上其他少数民族政权一样,西夏立国后,要维持并发展其封建统治,在保持本民族特色的同时,必然要充分利用中原王朝先进的政治制度并大力汲取汉族的儒家思想。

谅祚以未满周岁的稚子继位,在14岁那年抓住时机杀掉专权多年的国相没藏讹庞,结束西夏王朝第一次外戚执政。亲政后的谅祚不安陋习,锐意革新,在短短六七年间先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北宋边臣在奏章中称,“谅祚举措,近岁多不循旧规,恐更僭拟朝廷名号,渐不可长。 ”[2]谅祚改制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礼乐制度、衣冠器物、官制、军制以及思想观念等诸多方面,“遵大汉礼仪以更蕃俗,求中朝典册用仰华风,皆元昊数十年草创经营所未能及者”[3],对西夏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谅祚改制,以往学界多从探讨西夏社会分期与西夏社会性质的角度,把它纳入西夏蕃礼与汉礼之争中,笼统地进行考察。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钩稽相关资料,首次以专文的形式对谅祚改制进行全面总结,并指出谅祚改制具有仿唐倾向。

一、废行蕃礼,改用汉仪,接纳先进的汉文化

(一)穿汉服,习汉仪

元昊定制时,对官服制度、礼仪制度方面的规定处处透露了鲜明的民族特点。“文资则幞头、靴笏、紫衣、绯衣;武职则冠金贴起云镂冠、银贴间金镂冠、黑漆冠,衣紫旋襕,金涂银束带,垂蹀躞,佩解结锥、短刀、弓矢韣,马乘鲵皮鞍,垂红缨,打跨钹拂。便服则紫皂地绣盘球子花旋襕,束带。民庶青绿,以别贵贱。 ”[4]“革乐之五音为一音,裁礼之九拜为三拜。 ”[5]当夏使穿着本国的服装,“戴金冠,衣绯,佩蹀躞”[6],到汴梁交纳北宋所赐的旌节告敕时,宋廷愕然之余,命易之,使者不从,声称:“奉本国命来见大国,头可断,冠服不易。 ”[7]然而谅祚亲政后,却主动向宋廷请求穿汉服,习汉仪,夏奲都五年,即嘉祐六年(1061年),“上书自言慕中国衣冠,明年当以此迎使者” 。[8]谅祚请求改用汉仪的奏表,以“省表具悉”的形式被套引在宋仁宗诏令的开头,得以保存至今。

昨因宥州申覆,称迎接朝廷使命,馆宇隘陋,轩槛阽危,傥不重修,诚为慢易。于是鸠集材用,革故鼎新,来年七月臣生日,用蕃礼馆接使命,十月中冬,用汉仪迎接。[9]

为了改汉衣冠及汉仪,谅祚又表求购置衣服,并乞工匠。这两道奏表同样被保存在《宋大诏令集》西夏目诏令中。

买幞头帽子并红鞓腰带及红鞓衬等物件,乞从今后,凡是买卖,特降指挥,无令艰阻以闻。[10]

盖以蕃方素稀工巧,变革衣冠之度,全由制造之功,欲就考工,聊倩庶匠以闻。[11]

元昊定服制时规定,只有文官才戴幞头。至于腰带,官服系“金涂银束带” ,便服“束带”而已。头戴幞头,腰系红鞓是唐、宋时期中原王朝的典型服饰。大概仅靠从宋朝购买衣服不能满足需要,谅祚又请求派遣制造衣冠的工匠。此二诏均无纪年,据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九,当在嘉祐七年(1062年)。该年“谅祚请尚公主,及乞国子监所印书释氏经一藏,并译经僧及幞头工人伶官等。诏给国子监书及释氏经并幞头。尚主辞以昔尝赐姓,其余皆托辞以拒之。 ” 《记闻》记载西夏除乞买物、乞工匠外,还向宋朝乞伶官等。乞请“伶官” ,显然与改习汉仪有关。

谅祚对官员服饰还有一处重要改动,即佩鱼,这是以往学界所未曾注意到的。元昊时“佩解结锥、短刀、弓矢韣” ,并无佩鱼之制。夏拱化二年,即宋治平元年(1064年),谅祚所遣贺英宗继位的使人欲佩鱼朝见。

夏国贺登极进奉人吴宗等至顺天门,欲佩鱼及以仪物自从,引伴高宜禁之,不可,留止厩置一夕,绝供馈。宗出不逊语,宜折之如故事,良久乃听入。[12]

宋沿唐制,对官员有鱼袋之赐,“内外升朝文官皆带。凡服紫者,饰以金;服绯者,饰以银。京朝幕职州县官赐绯紫者,亦带。 ”[13]西夏使者吴宗乃属国陪臣,贸然欲佩鱼朝见,所以遭到禁止。北宋还为此下诏告诫谅祚,今后宜精择使人,“近年以来,将命之使,或不体朝廷之意,或罔循规矩之常,多于临时,率而改作,既官司之有守,致事体以难从。且下修奉上之仪,本期效顺;而君有锡臣之宠,所以隆恩。岂宜一介于其间,辄以多端而生事?在国家之抚御,固廓尔以无疑,想忠效之倾输,亦岂欲其如此!故特申于旨谕,谅深认于眷怀。今后所遣使人,更宜精择,不令妄举,以紊彝常。 ”[14]北宋把责任推倒使者的头上,不过是一种外交上委婉的措辞。试想,若非谅祚对本国官员提倡佩鱼,一介之使,岂敢率意妄作!

(二)改用汉姓,弃赵用李

党项羌拓跋部,本以拓跋为姓。李、赵二姓乃是唐、宋两朝根据政治斗争的需要赐给的皇族姓氏。早在唐朝初年,党项羌族的大首领拓跋赤辞,在协助吐谷浑反唐失败后,与他的侄子拓跋思头并率众内属,唐太宗赐姓李氏。唐末黄巢起义爆发后,唐统治者发动各地地主武装进攻农民军,赤辞的后人拓跋思恭参与其中,并以平反有功,唐僖宗再次赐以皇姓,并任他为定难军节度使。从此,夏州拓跋氏称李氏,历五代到宋初。

北宋初年李继捧出任夏州定难军留后,因以季弟袭职造成族内的争权夺势,被迫率族入朝献地。李继捧的族弟李继迁趁机率部逃往地斤泽,以“李氏子孙”的身份,打出抗宋自立的旗帜。在屡次围剿不利的情况下,宋太宗转而采取“以夷制夷”的策略,授李继捧定难军节度使,使回夏州对付李继迁,并赐姓名赵保忠,“以五色花笺一幅,御书姓名以赐之”[15]。宋淳化二年(991年),李继迁奉表请降,宋授其银州观察使,赐以国姓,名曰赵保吉[16]。从此夏州拓跋李氏历继迁、德明之世,又对宋改称赵氏。

元昊袭封后,出于图谋霸业,不愿臣属他国的目的,取消了唐皇、宋帝赐给的李姓和赵姓;同时为了突出自己近族在众多拓跋支派中的地位,在废弃赐姓后并没有恢复拓跋旧姓,而自号“嵬名”氏。元昊一系虽是远祖思恭之后,但并非夏州政权的世袭继承人,而拓跋各宗之间矛盾尖锐,甚至上演过兄弟阋墙的惨剧。基于此,在高居众多拓跋支系之后,为了更有力地号召党项,牢固地控制西夏政权,元昊不得不考虑对自己的近族另立名号。“嵬名”二字合在一起,正是“近亲的党项”的意思。只有元昊的族属可以改姓“嵬名” ,远支旁系不得用此姓氏。[17]

元昊被迫取消帝号,向宋称臣后,对宋仍称赐姓赵,但谅祚亲政后,突然对宋复改姓李。夏拱化元年,即宋嘉祐八年(1063年),宋仁宗死,英宗继位,“夏国主谅祚遣使来吊慰,见于皇仪殿门外,其使者固求入对,弗许。谅祚所上表辄改姓李,赐诏诘之,令守旧约。 ”[18]北宋在诘诏中写道:

维乃祖之称蕃,有先朝之赐姓,抚绥隆于君义,亲爱笃于人伦。自再纳于誓言,亦俱循于规式。忽形需奏,靡固宗盟,言念举错之违,得非左右之惑![19]

谅祚对此置之不理,并数出兵侵扰宋境。由上述可见,党项羌拓跋部每一次姓氏上的改变,都与重大政治活动有关,谅祚改用汉姓,且弃赵用李,不能不寓有深意焉。

(三)向宋求赐经史书籍

一个时代的变革,必然会触及人的思想观念,而思想观念上的变化转过来又会促进时代变革向纵深发展。为了从理论上为改制寻求支持,谅祚向宋朝求赐大批经史书籍。夏奲都六年,即宋嘉祐七年(1062年),“表求太宗御制诗草、隶书石本,且进马五十匹,求《九经》 、唐史、 《册府元龟》及宋正、至朝贺仪,诏赐《九经》 ,还所献马。 ”[20]次年,宋“以国子监所印《九经》及《正义》、 《孟子》、医书赐夏国,从所乞也”[21]。这里的《九经》包括《周易》《尚书》 《毛诗》 《礼记》 《周礼》 《仪礼》 《春秋左传》 《公羊传》和《榖梁传》 。 《孟子》一书在唐代以前,一直被视为一般的诸子著作,北宋建立后,因该书多谈及性、命、心、气等问题,而宋学的最大特征即吸收释道两家的心性义理之学于儒家学说之中,遂成为宋学创立者们的首选,日渐重要,最终也升格为经。宋王朝答应西夏对儒经的请求,有着向“四夷”传播圣道,实行教化的意义,是故显得特别慷慨,在诏赐《九经》的同时,连《孟子》也一并赐予。元昊建国时,仅“译《孝经》 《尔雅》 《四言杂字》为蕃语”[22]。如此大规模地从中原王朝求得儒家经典,这在西夏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至于史籍,宋朝以其有东晋元魏间事,严禁流入西夏。在统治者的提倡下,这些儒家经典至少会在统治阶级上层得到迅速传播,必然为西夏社会意识形态带来巨变,此举与上述改汉姓、穿汉服、习汉仪等措施一道,内外配合,有力地推动了西夏社会的封建化进程。

二、更州军,以加强对地方统治

元昊初定兵制,在地方驻军推行监军司制度。各监军司立有军名,规定驻地,“委豪右分统其众”[23]。关于元昊旧定军额,学界多误引《宋史·夏国传》末尾的相关记载:“有左右厢十二监军司:曰左厢神勇、曰石州祥祐、曰宥州嘉宁、曰韦州静塞、曰西寿保泰、曰卓啰和南、曰右厢朝顺、曰甘州甘肃、曰瓜州西平、曰黑水镇燕、曰白马强镇、曰黑山威福。 ”文中出现“石州祥祐”的字样,而西夏早期并无石州之设;“左厢神勇”则是谅祚所改军名(详见下文)。可见这段文字所反映的只能是西夏后期监军司的情况,是在元昊旧定军额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已远非原貌。为了加强西夏境内的军事力量,谅祚对元昊创立的监军司制度也作出重要改动,一是对原有监军司更换军名和驻军地点,二是在西平府增设翔庆军司,以总领兵事。

提及谅祚更换监军司军名和驻军地点,学界多舍《长编》而取《宋史》,“明年,又改西寿监军司为保泰军,石州监军司为静塞军,韦州监军司为祥祐军,左厢监军司为神勇军。 ”实际上, 《宋史》此处记载有误。西夏早期所建州,据《宋史·夏国传》共有19个,“元昊既悉有夏、银、绥、宥、静、灵、盐、会、胜、甘、凉、瓜、沙、肃,而洪、定、威、龙皆即堡镇号州,仍居兴州” 。 《长编》所载则为20个,于威、龙二州之间多一怀州,“赵元昊悉有夏、银、绥、静、宥、灵、盐、会、胜、甘、凉、瓜、沙、肃,而洪、定、威、怀、龙皆即旧堡镇伪号州,仍居兴州。 ”[24]两处记载均表明西夏早期并无石州之设。《宋史·夏国传》此处居然出现石州,记载必然有误。 《长编》中的相关记载就没有提及石州,“夏国改西市监军司为保泰军,威州监军司为静塞军,绥州监军司为祥祐军,左厢监军司为神勇军。 ”[25]

以《长编》来校勘《宋史·夏国传》 ,其一,谅祚改“石州监军司为静塞军,韦州监军司为祥祐军”当是“韦州(威州)监军司为静塞军,绥州监军司为祥祐军”之误。错误的衍生过程是这样的:祥祐军的驻地先在绥州,绥州失守后,才迁往石州。夏乾道二年,即宋熙宁二年(1069年),西夏重镇绥州为宋将种谔所取,北宋将其废为绥德城,隶属延州。宋元符二年(1099年),改绥德军。直到金灭北宋后割地赐夏国,绥州才再次归属西夏, 《天盛律令》列为末等司。至于石州,原名石堡城,西夏初期并未升州。绥州失守后,多方争夺,无济于事,西夏便将祥祐军司从绥州移至石堡城,并升石堡城为石州。[26]《宋史·夏国传》末尾关于西夏后期监军司的记载,就只有“石州祥祐”而无“绥州祥祐” 。因为这层关系,修史者在提及祥祐军司驻所时,很容易把绥州与石州混在一起,在此基础上,又把两个军名静塞军与祥祐军弄颠倒。至于“韦州”与“威州”之别,本为一地,乃同音歧写。其二,谅祚改“西寿监军司为保泰军”当是“西市(使)监军司为保泰军”之误。吴广成在《西夏书事》中认为“西寿保泰”为元昊旧定军额,未有改动。“夏拱化四年(1066年)春二月,升西使城为保泰军,以驸马禹藏花麻守之” 。[27]考虑到“西使”与“西市”乃同音歧写,以及吐蕃首领禹藏花麻以西使城及兰州一带土地降夏的史实,吴氏此说应该是可信的。大概后来禹藏花麻以西使城降宋,西夏又恢复了“西寿保泰”军名, 《宋史·夏国传》末尾关于西夏后期监军司的记载,再无“西市(使)保泰”,而只有“西寿保泰” 。综上所述,关于谅祚更换监军司军名和驻军地点的记载,正确的表述是:“改西市(使)监军司为保泰军,韦(威)州监军司为静塞军,绥州监军司为祥祐军,左厢监军司为神勇军。 ”[28]

元昊所设监军司数目,一说十二[29],一说十六[30],一说十八[31],诸监军司各有首领,以黄河为界,分左右两厢。谅祚则在西平府增设翔庆军司,以总领兵事,此事仅见于《西夏书事》 。吴广成称“兹遵刘温润《西夏须知》 ,以翔庆军补入”[32]。刘温润,北宋人,曾亲自参加宋朝的御夏战争,所作《西夏须知》原书今已不存。[33]在其他文献中也能找到有关翔庆军的佐证。清张鉴《西夏纪事本末》卷首所附西夏地形图,系影钞自明万历三十七年《重校范文正公集》 。此图年代的下限为大观二年(1108年),为北宋防御西夏武职官吏所绘。[34]图上16个军,较《宋史·夏国传》末尾所载西夏后期十二监军司,多出四个军,其一即为灵州翔庆军,也就是西平府翔庆军(西夏在灵州设西平府)。谅祚设翔庆军一事,幸赖吴广成补入《西夏书事》 ,得以保存至今。谅祚一方面对原有监军司作出部分调整,使地方军政分开,文武官员互相牵制;一方面设翔庆军总领兵事,以利于军权的集中,从而使皇帝对西夏军政权力的控制得到加强,对巩固西夏边防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三、备官制,以完善中央行政体制和官员管理制度

元昊立官制,“其官分文武班,曰中书,曰枢密,曰三司,曰御史台,曰开封府,曰翊卫司,曰官计司,曰受纳司,曰农田司,曰群牧司,曰飞龙院,曰磨勘司,曰文思院,曰蕃学,曰汉学。自中书令、宰相、枢使、大夫、侍中、太尉已下,皆分命蕃汉人为之。 ”[35]元昊初仿宋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分掌文武两班。最高长官是中书令和枢密使。设御史台,由御史大夫司监察。中书、枢密以下有三司、翊卫司、官计司、受纳司、农田司、群牧司、飞龙院、磨勘司、文思院、蕃学院、汉学院等机构。在其称帝的第二年,又设立尚书省,“设十六司于兴州,以总庶务。 ”[36]其宠臣曾在延州城外寺中题曰:“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张元从大驾至此。 ”[37]可见西夏的尚书省是元昊设置的,并把尚书省二十四改为十六司。元昊时期的官制,仅此而已。直到谅祚改制后,西夏的官制才得以完备。

(一)增官职,以完善中央行政体制

关于谅祚在官制上的变革,吴广成在《西夏书事》中作了总结。西夏奲都六年(1062)五月,毅宗谅祚“备官制,汉设各部尚书、侍郎、南北宣徽使及中书学士等官,蕃增昂聂、昂星、谟个、阿泥、芭良、鼎利、春约、映吴、祝能、广乐、丁弩诸号”[38]。实际上这是一段带有一定程度个人见解的总结,是不能作为第一手资料引用的。其中能够找到确切出处的,主要有以下三处:

完善尚书省机构。谅祚在元昊尚书省的基础上,设置了左右司郎中等官职。据《涑水记闻》卷九记载:“嘉祐七年,谅祚始请称汉官,以伶人薛老峰为副使,称左司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 ”唐制,尚书省设有左、右司郎中各一人,为尚书左、右丞之副。尚书左丞管吏、户、礼三部十二工司,尚书右丞管兵、刑、工三部十二司。至于是否如《西夏书事》所言,在尚书省增设了各部尚书、侍郎,不得而知。

增设宣徽院。史载“ (谅祚)遣人献方物,称‘宣徽南院使’ ,诏喻非陪臣所宜称,戒其僭拟,使遵誓诏” 。[39]唐代始设宣徽院,掌宫廷之事,长官为宣徽南、北院使。北宋沿置。大概谅祚改习汉仪,宫廷之事日渐其繁,于是有宣徽院之设。

设学士之职。史载景珣叛宋投夏,谅祚委以学士。秉常即位之初遣使入贡,表乞绥州城,即“伪学士景珣之辞也”[40]。皇帝诏令制词的撰拟,原归中书舍人,唐设学士院,供职者称翰林学士,与分掌之。北宋前期,中书舍人院及知制诰称“外制” ;翰林学士院及翰林学士,不经中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称“内制” 。谅祚虽设学士之职,但却没有为之成立专门的机构学士院,直到天盛十三年(1161年),仁孝才“立翰林学士院,以焦景颜、王佥等为学士,俾修《实录》 ”[41]。那么西夏前期学士供职机构何在?据聂鸿音先生考证,当为立国之初就设立的与翰林学士院相当的蕃汉大学院。西夏人仿唐宋官制,又考虑到本国的特点,把翰林学士院析而为二,分别简称为番学院和汉学院。 《西夏书事》中的“蕃汉二字院”应是屡见于西夏文文献的“番汉二学院”之误。[42]据《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卷十《司序行文门》记载,蕃汉大学院在上、次、中、下、末五等司以外,与次等司平级。西夏学士亦分番学士和汉学士,地位较高,“写敕,合为文字者,当于中等司平级。 ”[43]总之,蕃汉大学院是西夏翰林学士院的前身,创始于元昊,但在该机构供职的学士则始设于谅祚。

《西夏书事》是依据汉文西夏资料撰述的,以上文字可以找到确切出处的除外,其余则只能用作参考,有的甚至是错误的,如西夏存在蕃汉两套官制的说法,已基本为学界所否定,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认为,所谓蕃官与汉官,不过是一套官制两种名称而已。

(二)建立官阶品位之制

这也是以往在提到谅祚改制时所未曾注意到的。藏于德国柏林民俗博物馆的西夏文刻本《妙法莲华经》 ,前有序言,首记作序者称号人名,可译作“枢密西摄典礼司正授艺广武孝恭敬东南姓官上国柱旺普信作” 。除“典礼司正”职事官名称外,其余名号皆能在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找到。官阶封号表二“枢密位”中有“西摄” ,系西夏枢密六大臣之一,在西夏官阶中属上等;“授艺广”在官阶封号表一下品右列,为第11个封号;“武孝恭敬东南姓官上国柱” ,与表一左列下品字数相同,名号相近,只是左列第一字是“文” ,可见应是同品右列双行小字封号。[44]西田龙雄根据经首所载秉常及其母梁氏的尊号“天生全能禄番式法国正皇太后梁氏,就德主国增福正民大明皇帝嵬名” ,考此经初译本为惠宗秉常朝梁太后摄政时期(1068~1085年)。[45]也就是说西夏官阶品位的设置至迟在秉常时期就已经存在了,不出元昊、谅祚、秉常三朝。我们知道,元昊草创之际,为了使新兴的大夏国得到宋、辽的承认,戎马倥偬,疲于征战,加以英年早逝,在上层建筑方面,不过粗具立国规模而已,对历代封建王朝为加强对官员的管理而设立的复杂的品、阶、勋、爵之制,恐一时难以有多少顾及。而秉常母梁太后主政后,站在贵族保守势力的立场上,全面取消谅祚所推行的“汉仪” ,恢复“蕃礼” ,甚至一度把酷爱汉族封建文明的皇帝秉常囚禁起来,在这种政治背景下,不可能在完善中央行政体制方面有什么大的作为。鉴于此,系统的官阶品位之制始建于谅祚时期的可能性最大,亦即建立官阶品位之制是谅祚改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尚书省左右司郎中、宣徽院、学士等机构和官职的设立,使中央行政机构职能更加明确、分工趋于合理;系统的官阶品位之制的确立,使对官员的考核和升降有据可依,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西夏王朝的行政效率。

四、结语

西夏王朝长期存在着遵行“蕃礼”或奉行“汉仪”的斗争,从谅祚开始,历秉常至乾顺,从未间断。大致以蔡美彪先生为代表的一派认为,这种现象是奴隶制与封建制斗争的反映,“夏国建立后,蕃礼与汉礼的矛盾,则是反映着奴隶制与封建制的斗争”,“这个矛盾和斗争,反映到统治集团的内部,又和皇族与后族争夺权力的斗争密切地联系到一起” 。[46]以吴天墀先生为代表的一派则认为,这种现象反映了加强皇权与保护贵族既得利益之争,即“在西夏社会统一体内代表传统保守势力的封建领主阶级和代表统一集中趋向的封建王权之间的深刻矛盾和剧烈斗争”[47]。撇开西夏蕃礼与汉礼之争所反映的社会性质上的分歧不论,学界一致认同,包括谅祚改制在内的西夏改“蕃礼”用“汉仪”之举,推动了西夏社会的封建化进程。

本文所要特别指出的则是,谅祚改制作为西夏王朝历史上第一次改“蕃礼”用“汉仪” ,自有其独特的一面,即具有明显的仿唐倾向。

其一,谅祚改用汉姓,如果说仅仅是为了表明行汉礼的决心,他为何要弃赵用李?显然是在有意避免赵宋王朝的赐姓,以加强对宋的政治独立性。实际上,终西夏之世,除元昊以外的统治者是乐于对外以唐王朝的赐姓李氏自称的,辽、金、元三史都记载西夏统治者姓李,此举无非是借唐王朝的赐姓,向其他政权显示西夏的对等性。可以这样说,谅祚改姓李,乃是其仿唐改制动向的一个显著标志。

其二,官员佩鱼,始于李唐,“佩鱼始于唐永徽二年,以李为鲤也。武后天授元年,改佩龟,以玄武为龟也。 ”[48]当李家之天下,大臣皆佩鱼;当武家之天下,大臣皆佩龟,可见唐时佩鱼佩龟关乎政治立场,是有其特定含义的。吴宗使宋要求佩鱼朝见,非一般意义上的“僭拟”之举,当与谅祚改用唐王朝的赐姓李氏之政治意图相呼应。

其三,在向宋朝求赐大批经史书籍时,有求《唐史》之请,显然意在为仿唐改制服务。

其四,设左右司郎中等官职,进一步完善尚书省机构,是谅祚仿唐改制的又一佐证。唐制,尚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而北宋前期原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主要职掌悉归中书门下,以至使尚书省这个“天子之大有司” ,废为闲所。谅祚虽然不是西夏尚书省的创立者,但完善尚书省机构应该是在仿唐改制方针指导下的结果。

其五,西夏的十二品官实际上可以细分为三个等级。在官阶封号表一中,上、次、中品左列,下、末品左右两列的第一个名号上皆有一“授”字,而自第六品以下则无。此表下部残佚,但结合《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中关于官阶封号的记载,可以看出,一至五品为“及授”官,六至十二品为“及御印”官。[49]又官阶封号表一右列上、次、中品的“大国王” 、“聪慧” 、“智聪”前皆无“授”字,表明此三种不在“及授”官之列,地位较高,同时暗示着分别与之顶头对书的前三种“及授”官在众多“及授”官中的特殊地位,也就是说三品以上官当自为一等。即西夏的十二品官依次三品以上、五品以上、六品以下分别为一等、二等、三等。无独有偶,唐代政府规定:“诸王及职事正三品以上,若文武散官二品以上及都督都护上州刺史之在京师者,册授;五品以上,皆制授;六品以下,守五品以上及视五品以上,皆敕授。 ”[50]即对三品以上官,用“册授” ;五品以上官,用“制授” ;六品以下官,用“敕授” 。西夏的选授之法与唐朝相似,二者当非巧合,必有承袭关系。

综上所述,谅祚改制中的仿唐倾向十分明显,而西夏统治者的这一做法是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的。谅祚在除掉外戚、国相没藏讹庞而亲政后,如何施政,一度面临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对内要发展其封建统治,实现由“蕃礼”到“汉仪”的重大转变,必然要更多地采取中原王朝先进的政治制度和思想体系;一方面立国不久的西夏王朝依然要加强对宋的政治独立性,为了维护民族自尊,又不屑于一味地去模仿北宋王朝。基于此,谅祚改制呈现了较多的仿唐色彩,此与元昊立国之际刻意崇尚旧俗,以民族特点相标榜的心理动机并无二致。然而在历史现实中,北宋先进文明对西夏的渗透,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谅祚改制,是西夏反复改“蕃礼”用“汉仪”的初步尝试,也是唯一的一次仿唐色彩浓厚的改制。总的看来,在整个西夏社会历史中起主导作用的还是来自北宋王朝的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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