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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组工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调查分析报告

时间:2022-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分布情况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92名,占11%;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高校323名,占38%;五市市委组织部126名,占15%;各县委组织部253名,占30%;区属各企业56名,占7%。其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34.7%的干部“文字写作能力”为“一般”,23.5%的干部“调查研究能力”为“一般”。在调查中,市县组织部门普遍反映,基层人手紧张,工学矛盾突出。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课题组

根据工作需要,我们通过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等方式,分两次对全区组工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状况进行了调查,并结合实际综合分析研判,对带有规律性的特点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深入研究,初步思考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全区组工干部队伍结构

目前,全区在岗在编组工干部共850名(不含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工勤人员),其中:男579名,占68%;女271名,占32%。从分布情况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92名,占11%;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高校323名,占38%;五市市委组织部126名,占15%;各县委组织部253名,占30%;区属各企业56名,占7%。从职务级别看,正处级干部144名,副处级干部171名,科级干部376名,科级以下干部159名。

(二)当前全区组工干部队伍的主要特点

一是结构相对合理、活力比较充沛。组工干部队伍年轻化优势比较明显,全区45岁以下的组工干部占78%,已经逐步成为全区组工干部队伍的骨干力量。特别是“80后”组工干部达到32%,这些同志大部分是全日制大学毕业,学历高、思维活、有热情、闯劲足、接受新事物快,为全区组工干部队伍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二是积极进取、敢于担当的意识比较强。广大组工干部普遍能够主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面对新时期新要求下的压力、困难和问题,讲认真、敢负责、勇担当,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效破解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全区组织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据调查统计,区市县三级组织部门中,83.3%的组工干部“工作担当能力”为“优”。

三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作风比较好。调查显示,干部群众普遍反映,绝大多数组工干部都能够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体现了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应有的作风,得到了干部群众的认可。

四是勤勉敬业、吃苦奉献的精神比较强。近年来,组织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重大战役性工作接踵而至,各级组工干部还要时常抽调参与扶贫开发、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等阶段性中心工作,经常加班加点、挑灯夜战,责任心和主动性较强。据统计,区市县三级组工干部中,93%的干部“吃苦奉献精神”为“优”,充分说明组工干部队伍的吃苦精神、奉献意识能够适应当前组织工作需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性修养与全面从严的要求仍有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组工干部党性不够强,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一些组工干部主动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的自觉性还不够,一些年轻组工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短、社会阅历浅、接受党性锻炼少。二是部分组工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封闭。一些组工干部习惯于传统思维、模式思维,观念封闭僵化,思路不开阔,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三个新常态”缺乏深入学习和主动理解,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刻思考。有的组工干部积极拼搏进取、自我完善提高的动力不足,进取意识和竞争意识不够强。三是部分组工干部的创新能力还不够强。有的存在唯书唯上、求稳怕乱的思想,缺乏敢想敢干的精神,办事刻板教条、眼界不高,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和主观能动性。有的组工干部视野狭窄,上情吃得不透,下情把握不准,外情了解不够,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发展的变化。调查中,60%左右的组织(人事)部门认为组工干部需要“增强创新意识”。

(二)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发展还不相适应

主要表现为:一是学理论、知大局、知大势的能力还不够强。有的组工干部存在单纯的业务思想,对当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重大战略布局和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了解不够、掌握不够、研究不够,工作跟不上形势,就组织工作抓组织工作,使业务工作游离于大局之外。据调查,在“学理论、知大局、知大势”方面,区党委组织部22%的干部、各市委组织部18%的干部、各县委组织部23%的干部表现“一般”。二是知识结构单一,综合能力素质比较欠缺。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组工干部对党务、干部、群团等工作较熟悉,工作接触和学习了解较多,但对经济科技、法律、历史哲学和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比较欠缺,特别是懂经济、法律等的组工干部比较少。有的组工干部埋头事务,以干代学,知识更新不足,“知识透支”问题比较严重。从学历统计情况看(见下图),组工干部队伍学历构成还不尽合理。如下图所示,大学以上学历中,在职教育占比较大,据了解,在职教育中党校学历比例偏高;全日制学历中,大中专毕业占51.4%,大学学历占44.1%,研究生以上学历仅有26人。三是熟练掌握运用政策的能力还不强。部分组工干部本职岗位业务能力较强,而对其他组工业务了解和熟悉不多;一些年轻组工干部对组织工作的政策文件、工作程序、具体要求,掌握的不够精准,难以独当一面。调查统计数据反映,全区25%左右的组工干部“业务政策熟悉情况”为“一般”,年轻干部中近35%的同志“业务政策熟悉情况”为“一般”。四是部分组工干部担当精神和责任心还不强。据统计,近三年,全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中43.8%为新进人员。这些新进人员中,部分同志从心理上对组织部门战线长、任务重、压力大的现状基本能够适应,但在具体工作中,主动钻研的劲头不足,争做行家里手的意识不强。特别是一些年轻干部心态还比较浮躁,怕承担文稿起草等苦活累活,不能熟练掌握岗位工作的基本政策、基本要求。据统计,全区30%左右组工干部“调查研究能力”“文字写作能力”为“一般”。其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34.7%的干部“文字写作能力”为“一般”,23.5%的干部“调查研究能力”为“一般”。

全区组工干部学历比较图

(三)组工干部教育培训实效还不够好

一是培训内容碎片化、随意性较大,大多数为政治理论和组工业务知识,其他方面的知识很少涉及,针对性、系统性不强,导致一些组工干部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了解不够。二是培训主要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等为主,培训方式较为单一,吸引力不强,实践锻炼不够,培训成果指导工作有时脱离实际。三是培训措施不硬,缺乏考评量化标准,特别是对新进人员的入部教育、岗前培训没有具体过硬措施,“搭车培训”“以会代训”“以干代学”现象比较普遍,一些业务骨干很难抽出时间参加学习培训。在调查中,市县组织部门普遍反映,基层人手紧张,工学矛盾突出。组工干部培训不到位,重使用轻培训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组工干部选用和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

一是来源渠道面还不够宽。从调入途径看,全区850名组工干部中,53%的是从各单位选调、调任进入,12%为转任进入,27%是考录进入,8%为军转进入,进入渠道总体比较合理、顺畅。但在选人时,一方面,习惯于从党群机关选调熟悉党务、政工、文秘工作的干部,较少顾及到专业结构,造成干部来源单一,懂经济、法律、社会科学方面的干部偏少,整体上的最佳组合和优势互补还不够;另一方面,还有个别地方和单位在选调组工干部时对干部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把关不严,市县两级组织部有46名组工干部与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有重要社会关系。

二是组工干部轮岗交流较少。不少干部调进组织部后就在一个岗位上“从一而终”,轮岗机会不多,特别是基层组织部门中,干部工作岗位与基层组织建设岗位干部之间轮岗相对较少,影响了组工干部综合业务素质、多岗履职和独当一面能力的提升。

三是组工干部“出路”比较单一。提拔使用到党务部门工作的多,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部门工作的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组工干部重视业务能力提升、忽视综合能力建设,不利于组工干部全面发展。

四是组工干部流动过快(见下图)。近3年,全区共有372名同志新进入组工岗位,占在编在岗人数的43.8%,其中,市县组织部49%为新进干部,有1个地级市、9个县(区)达60%以上,个别县区新进干部占80%左右,忽视了保留骨干与干部流动的关系处理,造成骨干力量流失严重、前后衔接不够,影响了工作连续性。

近三年新进组工干部比较图

(五)少数组工干部作风形象还不够好

一是个别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有些组工干部存在盲目的优越感,自视高人一等,口大气粗、指手画脚;有的对自己期望值过高,干上几年就一心想外派提拔,心浮气躁;少数干部不愿吃苦,钻研不够,工作浮在面上。二是个别干部自律意识不强,还存在不公道不正派的现象,不按组织工作的原则、政策办事,违反组织工作纪律。

(六)组工干部身心健康问题需引起重视

各级组织部门普遍反映,组织工作战线长、头绪多、任务重、压力大,加之人员力量不足,“5+2”“白+黑”现象比较普遍,一些组工干部长期处于高压状态,负重前行,身心疲惫,健康状况下降。部分干部工作和家庭不能兼顾,心理压力加大,出现精神抑郁、情绪急躁、心理失衡等现象,许多组工干部处于亚健康状况。

三、对策建议

(一)规范组工干部选用机制

一是严格选调标准。把政治素质作为首要标准,分级明确组工干部选调具体标准和资格条件,严把政治关、廉政关、道德关、作风关,真正选那些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老实、与党同心同德、甘愿为党奉献的人。选调人选应当为中共正式党员,大学以上学历,一般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与本部工作人员或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入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均不得选调。市县组织部选调组工干部,须严格标准,认真审核把关,防止降格以求;区直各单位(部门)选任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须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后任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选调机制,拓宽选人渠道,建立开放的组工干部选拔机制,注意从基层一线选调组工干部,注重选调熟悉经济、金融、法律和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工作的领导和专业人才。落实组工干部选调任用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核实、入部考察家访制度,推行拟选调干部试用期和在岗考察制度,坚持新进人员在综合部门轮岗锻炼的做法。

二是加强岗位管理和交流使用。完善人岗相适、量才用人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和目标,使每名组工干部都有优势、有特长。改进组工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树立凭实绩用人的导向。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推行在同一岗位达到3年以上普遍交流、达到5年必须交流。进一步畅通出口,对优秀干部及时提拔使用,注重用当其时,拓宽组工干部的成长和发展空间;对工作时间长、能力受限的干部,可根据情况平职交流到其他部门;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组工干部,及时交流、调离组织部门。坚持广进广出,科学把握组工干部流动节奏,控制比例、保留骨干,防止大进大出、新老失衡。

(二)提升组工干部专业化能力素质

一是注重抓好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突出政治标准,持之以恒地加强组织部门思想理论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提高组工干部的政治素养。全区各级组织部门要对每年理论学习制定具体量化指标,教育引导广大组工干部把各项政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定“三个自信”。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党性教育融入日常教育管理,定期开展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和完善组织部长讲党课、老党员讲传统等做法,探索开展“一刻钟党课”活动,推动组工干部党性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认真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组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明确、规范组工干部能力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育培训管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本部干部、市(县、区)委组织部部长和区直各单位(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的培训,市(县、区)委组织部主要做好本地区其他组工干部的培训。分级建立组工干部培训档案,确保副处级以上组工干部5年内参加脱产培训不低于550学时,其中参加组工业务培训不低于180学时;其他干部5年内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低于450学时,其中参加组工业务培训不低于150学时。任职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周,应在任职后1年内完成;入部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l周,应在入部半年内完成。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化“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网络培训、微信学习圈、QQ交流群等。

三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编写《组工干部应知应会手册》,开展“政策通标兵”和“公文写作标兵”评比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培育“安专迷”精神,提高专业化能力。坚持和完善理论讲坛、务虚研讨、组工论坛等学习交流制度,发挥“传帮带”作用,推动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四是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有重点地选派组工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单位和基层一线挂职任职。建立区市县三级互派组工干部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制度。对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积极安排组工干部参与重要课题调研、重大活动协调和重点项目建设等,促使其经风雨、见世面,尽快成长。

(三)加强组工干部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部门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执行《宁夏组工干部行为规范》等制度规定,促使组工干部严格按党的政策、组织原则和规章制度办事,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组织部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落实“双向约谈”制度和组工干部联系干部、人才和基层党组织制度,深入开展“下基层”活动,加强与党员、干部、人才、群众的沟通交流。完善组织部门信访制度,坚持部领导班子成员处理重大信访问题。

三是严格纪律约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十严禁”等纪律规定,规范和约束组工干部的言行。探索建立上级组织部门对下级组织部门进行日常监督的机制和办法,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监督员制度和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做法,自觉接受监督。制定完善组工干部诫勉谈话、函询回复和不胜任现职处理调整办法。加强组工干部作风建设督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四)落实领导责任

各级组织部门要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科)室,切实抓好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区、市党委组织部要加大对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分析研判、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指导督查,确保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和改进组织部机关党建工作,在推进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和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做出示范。建立健全组织部门关怀帮扶机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休假、体检等制度,注重适当减压减负,促进组工干部身心健康。

根据此次调查分析情况,建议尽快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规范组工干部选拔任用、能力素质提升、作风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将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列入全区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切实加大对全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指导力度。

(本文获2015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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