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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民币汇率接近的欧洲货币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ECU是欧洲货币体系的核心,是按“一篮子”原则由共同市场各国货币混合构成的货币单位。ERM通过双重机制来稳定成员国之间的货币汇率,对内实行固定汇率,对外联合浮动,保持两个中心汇率制,即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为稳定成员国货币汇率,欧洲货币体系还需拥有外汇资金,以向成员国提供信贷,干预市场,稳定汇率,平衡国际收支。

第五节 欧洲货币体系

一、欧洲货币体系的建立

早在20世纪60年代,根据《罗马条约》,为了反对美元霸权,促进西欧政治经济的联合而建立的西欧“共同市场”就提出过建立货币同盟的目标。1971年2月,西欧“共同市场”原来的6个国家决定建立经济货币同盟,计划要逐步发展成具有共同储备基金、发行统一货币、制定共同财政政策的经济和货币同盟。1973年3月实行联合浮动。1973年4月,建立了欧洲货币合作基金(European Monetary Cooperation Fund,EMCF),在国际收支、维持汇率方面互相支持,加强合作。1975年3月又创立了新的“欧洲记账单位”(European Unit of Account,EUA)以代替等于特别提款权的旧记账单位。新记账单位排除了美元,完全用共同市场国家货币定值,从而减少了美元波动的影响。为了进一步加速实现共同市场国家的货币经济同盟的目标,力争摆脱对美元的依赖与美元危机的影响,建立自己的货币稳定区,除英国外的联邦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丹麦等欧洲共同市场各国经过多年酝酿协商,决定建立欧洲货币体系(European Monetary System,EMS)并于1979年3月13日生效。

二、欧洲货币体系的主要内容

1.创设欧洲货币单位(European Currency Unit,简称ECU)

ECU是欧洲货币体系的核心,是按“一篮子”原则由共同市场各国货币混合构成的货币单位。其定值办法则根据成员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在共同市场内部贸易所占的比重大小,确定各国货币在ECU中所占的加权数,并用加权平均法逐日计算ECU的币值。

欧洲货币单位的作用在于:①作为决定成员国货币的中心汇率的标准;②作为各成员国与欧洲货币基金之间的信贷尺度;③作为成员国货币当局之间的结算工具,以及整个共同体的财政预算的结算工具;④随着欧洲货币基金的建立,欧洲货币单位逐渐成为各国货币当局的一种储备资产。

可见,ECU与原来的EUA不同,后者虽在创设后适用范围不断扩大,但始终未超出作为计价单位的范围。然而,ECU除了作为欧共体及其成员国之间的计价工具与结算工具之外,还可作为国际储备资产。

2.确定稳定汇率机制(Exchange Rate Mechanism,简称ERM)

ERM通过双重机制来稳定成员国之间的货币汇率,对内实行固定汇率,对外联合浮动,保持两个中心汇率制,即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共同体成员国之间都确定了中心汇率,并规定了上下波动界限,欧元实行前,德国马克和荷兰盾上下波动界限为2.25%,其余成员国间汇率上下波动界限为15%。此外,各成员国货币还要和“欧洲货币单位”确定一个中心汇率(Central Rate)和差异界限(Divergence Threshold)。成员国货币与ECU中心汇率波动的最大界限称差异界限。

差异界限的计算公式为:成员国货币汇率上下波动界限×75%×(1-成员国货币在ECU中所占比重)。

德国马克在ECU中所占比重为30.47%,法国法郎为19.20%。据此,德国马克的差异界限为±2.25%×75%×(1-30.47%)=±1.17%;法国法郎的差异界限为±15%×75%×(1-19.20%)=±0.09%。成员国货币的汇率升降达到它对ECU的差异界限时,有关国家的中央银行应及时采取行动,改变自己的经济和货币政策,或采取重订本国货币对欧洲货币单位的中心汇率等措施,将其汇率控制在差异界限之内。由于差异界限比各国货币间的中心汇率的波动界限小,能对各国的汇率失常现象预先提出警告,从而保证共同体成员国共同承担维持汇率的稳定,促进经济与贸易的发展,防止国际投机资本单独对某一成员国货币进行冲击。

3.建立欧洲货币基金(European Monetary Fund,简称EMF)

为稳定成员国货币汇率,欧洲货币体系还需拥有外汇资金,以向成员国提供信贷,干预市场,稳定汇率,平衡国际收支。根据欧洲货币体系的规定,要求各成员国缴出其黄金外汇储备的20%(其中10%为黄金),创建欧洲货币基金,用以向成员国发放中短期贷款,帮助有困难的成员国摆脱国际收支上的困难,保持其汇率的相对稳定。成员国对欧洲货币基金所缴的份额,必须有一半用黄金缴付的规定,进一步强调黄金的货币作用,这是对美国推行的黄金“非货币化”政策的一种挑战。在欧洲货币体系成立的初期,欧洲货币基金的总额约有250亿欧洲货币单位,其中的140亿欧洲货币单位作为短期贷款,其余110亿欧洲货币单位作为中期金融援助。每个成员国都有一定的贷款定额,尤其对弱币国家的贷款更严格控制在定额之内。对不超过45天的基金发放贷款的办法相似,成员国取得贷款时,应以等值的本国货币存入基金。

可见,在欧洲共同体内部的这种严密的自成体系的对外汇金融与国际结算等方面所做的规定,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货币基金在汇率、信贷等方面的规定与采取的措施极其相似,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主要货币区内部采取严格控制的措施也极为相似。

三、欧洲货币一体化——欧元

欧洲货币一体化的进程是一个低级向高级的渐进的过程。欧洲共同体的建立是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开端和基础,欧洲货币体系的建立是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制度安排和进一步深化的体现;而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建立乃至单一货币——欧元的诞生则是欧洲货币一体化的最高形式和逻辑结果。在此演进过程中一波三折,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欧洲货币体系建立之后,经过10年的发展,到了1989年6月,在欧共体马德里首脑会议

上,通过了德国财政部长德洛尔提出的“关于欧洲经济共同体经济货币联盟”的报告,决定分三个阶段实现欧洲经济货币联盟:1990年7月1日至1993年底为第一阶段,争取所有成员国参加欧洲汇率机制,取消外汇管制,实现资本自由流通;1994年1月1日开始为第二个阶段,在德国法兰克福成立欧洲货币机构,监管各国财政和货币政策,并为未来成立欧洲中央银行做准备;1997年1月1日起着手建立欧洲中央银行,并开始发行欧洲单一货币。马德里首脑会议将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进程推向新的台阶,然而,1992年9月,欧洲发生严重的金融危机,英镑和里拉汇价急跌,经过干预和两次调整汇率后仍然无效,英镑和里拉只得暂时退出欧洲汇率机制。经过多年努力建立并精心维护的欧洲汇率机制受到威胁,实现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前景也蒙上了阴影。

1992年2月7日签署的以《政治联盟条约》和《经济货币联盟条约》为主要内容并于1993年11月正式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是欧洲经济货币联盟进程中的里程碑。它不仅再次明确制定出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具体实施过程,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为加入欧洲货币联盟的国家制定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标准,令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步伐更为坚实和稳定。根据《马约》规定,货币联盟建设分为三个战略步骤:第一个阶段,从1990年7月1日至1993年底,实现资本自由流动,基本上所有成员国都加入欧洲货币汇率运行机制,扩大欧元的运用范围;第二个阶段,从1994年初至1998年底,各成员国加强政策协调,尽可能强化欧洲货币汇率机制,缩小汇率波动幅度,建立未来欧洲中央银行的雏形——欧洲货币局(EMI);第三个阶段,从1999年初至2002年6月底,建立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实现不可逆转的欧币间固定汇率制,引进欧元(EURO),同时,各国货币退出流通。根据《马约》第109条及相关条款的规定,欧洲货币联盟的加入标准是:①实现高度民主的价格稳定与趋同,这是入盟的首要条件。以参加国中三个通胀率(以消费价格指数衡量)最低的成员国平均水平为基准,其他成员国通胀率不得高于入盟前一年这三个最低国通胀平均数的1.5%。②实现各国政府财政状况的稳定,即政府财政预算或决算不得出现过度赤字。标准是入盟前各成员国预算或决算赤字不得超过其GDP的3%,公共债务总额不得超过其GDP的60%。此项标准有一定的灵活性,即超过标准不多的成员国,其财政赤字率和公共债务率若以令人满意的速度在逐步接近条约规定的比率,也可以认为达到了标准。③各国货币间的相对稳定,即至少在两年时间内遵守欧洲货币汇率机制所规定的正常波动幅度,不得对其他任何成员国货币贬值,两年后方有资格加入欧洲货币联盟。④长期利率(以长期国债或类似的债券利率来衡量)的趋向,即在入盟前一年,各成员国利率水平不得超过三个通胀率最低国家长期利率平均数的2%。

继1992年欧共体国家在荷兰签订《马约》后,欧共体首脑又接连在1995年、1996年和1997年召开了一系列会议,逐步解决分歧,并逐渐向趋同标准靠拢,推动了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进程。这些会议分别是:1995年12月召开的马德里首脑会议,此次主要讨论各国货币向单一货币过渡的具体步骤以及单一货币的名称,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时明确了欧洲政府实现货币联盟的决心。这次首脑会议重申,必须严格遵守《马约》关于加入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趋同标准,确保于1999年1月1日启动欧洲货币联盟,并将未来的货币正式命名为“欧元”(EURO)。为保证货币联盟计划的实施,会议又制定了一份更加详细和更具操作性的时间表。

1996年12月13日召开都柏林首脑会议。此次会议令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会议上,欧盟各国首脑就欧元国和非欧元国之间建立新的汇率机制、欧元使用的法律框架、货币稳定和经济增长的原则等方面达成妥协;并原则上同意了欧洲货币局欧元纸币的“样币”;同时,欧洲单一货币机制的法律框架基本形成。各成员国在货币的技术和程序运行机制方面也达成了共识;确定于1999年1月1日发行统一货币──欧元;欧元将以1∶1比例取代目前使用的欧洲货币单位埃居;欧元将于2002年成为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唯一合法通货,另外,此次首脑会议还明确于1998年年中成立欧洲中央银行的计划,并重点讨论了《稳定公约》。

在1997年6月16日召开的阿姆斯特丹首脑会议上,欧盟15国首脑就欧洲货币联盟的建议和修改《马约》等根本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就签署《稳定公约》和修改《马约》达成妥协,为欧盟的继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此外,会议还就欧元汇率估算、促进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等问题达成一致。

1999年1月1日欧元诞生。这标志着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建立,欧洲货币一体化的终极目标得以实现。2002年1月1日欧元正式流通。2002年7月1日欧元区国家的货币正式退出流通。至此,欧洲正式迈入了“欧元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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