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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货币同盟与欧洲货币体系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节 区域性货币同盟与欧洲货币体系一、货币一体化与最适度货币区理论1.货币一体化的三个层次区域货币合作。这是区域货币合作形式的深入发展,指通过法律文件就货币金融某些重大问题进行的合作。凯南按照国际货币的被动性权利来划分最适度通货区,忽略了国际货币的主动性权利在汇率安排选择中的作用。

第六节 区域性货币同盟与欧洲货币体系

一、货币一体化与最适度货币区理论

1.货币一体化的三个层次

(1)区域货币合作。有关国家在货币问题上实行的协商、协调乃至共同行动,它在合作形式、时间、内容等方面都有较大的选择余地。

(2)区域货币同盟。这是区域货币合作形式的深入发展,指通过法律文件(共同遵守的国际协议)就货币金融某些重大问题进行的合作。

(3)通货区。它是货币一体化的一种高级表现形式。

2.通货区的显著特征

(1)成员国货币之间的名义比价相对固定;

(2)具有一种占主导地位的货币作为各国货币汇率的共同基础;

(3)主导货币与成员国货币之间可充分自由兑换;

(4)存在一个协调和管理机构;

(5)成员国的货币政策主权受到削弱。

3.最适度货币区理论的发展演变

(1)蒙代尔的最适度货币区理论——要素流动性分析。

1961年蒙代尔提出用生产要素的高度流动性作为确定最适度通货区的标准。他认为需求转移是一国出现外部失衡的主要原因。浮动汇率只能解决两个不同通货区之间的需求转移,而不能解决同一通货区内、不同地区之间的需求转移,后者只能通过生产要素的流动来解决。因此,若要在几个国家之间维持固定汇率,并保持物价稳定和充分就业,就必须要有一个调节需求转移的机制,这只能是生产要素的高度流动。

蒙代尔的理论没有对资本流动和劳动力流动的重要性进行区分。当国际收支失衡时,资本的高度流动很可能是非均衡性的(为追求投资收益而由逆差国向顺差国流动),而劳动力的迁移则只能影响一国经济的长期发展,难以成为解决国际收支短期波动的机制。因此,仅以生产要素的高度流动性来判断最适度通货区是存在局限性的。

(2)麦·金农的最适货币区理论——经济开放性分析。

1963年麦·金农提出应以经济的高度开放性作为最适度货币区的标准。他以贸易品部门相对于非贸易品部门的生产比重作为衡量开放程度的指标,并认为如果一国的开放程度越高,越应实行固定汇率制,反之则实行浮动汇率制。他认为,在开放程度高的小国,如果实行浮动汇率制,市场汇率的变动会引起国内物价的剧烈波动;若进口比重大,汇率波动会影响居民实际收入,使封闭经济中的货币幻觉消失从而抵消对国际收支调节的作用。所以,他强调贸易关系密切的高度开放小国应组成通货区,在区内实行固定汇率,而对区外国家则实行浮动汇率。

其局限性在于:

第一,以世界物价普遍稳定为前提,缺乏现实依据。

第二,若小国的贸易伙伴国不是一个大国而是分散于几个大国,这些国家货币彼此浮动,则麦·金农指标失去意义。

第三,忽略了资本流动对汇率和国内经济的影响。

(3)低程度的产品多样性分析。

1969年彼得·凯南提出应以低程度的产品多样性作为形成一个最适度货币区的标准。假设国际收支失衡的主要原因是宏观经济的需求波动。对一个产品多样化的国家其出口也是多样化的。在固定汇率安排下,高程度产品多样化的国家由于单一品种的产品出口在整个出口中所占的比重不大,其需求的下降不会对国内就业产生太大影响。可见,出口产品的多样性使外部动荡对经济的冲击力变小了,出口收益相对稳定。因此,高程度产品多样化的国家可以承受固定汇率的后果,而低程度产品多样化的国家则不能,可以采用汇率灵活安排的独立通货区。凯南按照国际货币的被动性权利来划分最适度通货区,忽略了国际货币的主动性权利在汇率安排选择中的作用。

(4)国际金融一体化程度。

詹姆斯·伊格拉姆1969年提出在决定通货区的最适度规模时,有必要考察一国的金融特征,并在1973年提出国际金融高度一体化作为最适度通货区标准的理论。一个区域内各国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同资金的移动状况有关。如果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不充分,那么外国居民会以短期外国证券为主要交易对象,各国长期利率的结构就会发生明显的差异。反之,如果金融市场高度一体化,国际收支失衡导致利率变动就会引起均衡性资本的大规模流动,从而避免汇率的波动。缺陷是只强调资本要素的流动,忽视了经常账户的作用。

(5)政策一体化程度分析。

1970年爱德华·托尔和托马斯·威莱特提出应以政策一体化作为确定最适度通货区的标准。一个具有不太完善的内部调节机制的通货区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其成员国对于通货膨胀和失业的看法,以及对两个指标之间交替能力的认识是否具有合理的一致性。建议应以政策合作作为国际收支的平衡机制,建立一个超国家的、统一的中央银行和统一的财政制度。

(6)通货膨胀相似性分析。

哈伯勒和弗莱明分别提出以通货膨胀相似性作为确定最适度通货区的标准。国际收支失衡最可能是由各国的发展结构不同、工会力量不同和货币政策不同所引起的通货膨胀的离散趋势造成的,后者除了会导致基本账户失衡外,还会引起短期资本的投机冲击。如果各国通货膨胀率趋于一致就可以避免汇率的波动。该分析是以货币分析法为依据的。

4.最适度货币区理论的新发展——综合分析法

(1)经济一体化与固定汇率区的收益分析。固定汇率安排的最主要收益是可以简化经济生活中的计算步骤,方便交易的顺利实现,并给人们提供一个较浮动汇率条件下更容易进行预测的决策基础。因此,一国与一个实行固定汇率安排的通货区的经济一体化程度越高,该国通过其货币与通货区内其他货币实行固定汇率安排所得到的收益就越高,而且这一收益与国际贸易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成正相关关系(GG曲线)。GG曲线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它反应了经济一体化程度与参加通货区收益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以上分析假设通货区规模越大,其价格水平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也越高。

(2)经济一体化与固定汇率区的成本分析。一国加入通货区在获得收益的同时,也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因为一国加入通货区时,必须放弃其运用汇率工具和货币政策调节国内经济的自主权,这种因固定汇率安排而产生的自主权的丧失叫做经济稳定性损失(LL曲线)。当一国国内需求不足时,如果通货区其他国家不采取货币贬值措施,该国的总需求就会慢慢转移到其他国家,从而走出衰退。一体化水平越高,该国经济衰退的幅度就越小,而其对应的总需求变化的调整成本就越低。由此可见,一国与一个通货区保持较高的经济一体化程度,可以保证该国在加入通货区后的经济稳定性损失得以降低,因此,LL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

图9-2 是否加入通货区的决策

(3)是否加入通货区的决策。将GG曲线和LL曲线结合起来,就可以看出一国加入通货区的决策是如何形成的。如图9-2所示,一国与通货区的经济一体化程度高于a时,将会决定加入通货区,因为此时的收益大于损失;一国与通货区的经济一体化程度低于a时,将会决定不加入通货区,因为此时的损失大于收益。只有当经济一体化程度大于或等于a时,才会决定加入通货区。

二、欧洲货币一体化

1.欧洲货币一体化的沿革

根据欧洲货币一体化由低层次向高层次演进的过程,可将其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60—1971),跛行货币区。当时,国际上共存在三个跛行货币区,即英镑区、黄金集团和法郎区。英镑区是较正式的货币区,区内各成员国储备资产的形式主要是英镑,各国的货币也钉住英镑。但是,由于英镑本身是钉住美元的,所以该货币区是跛行的。黄金集团的区内成员国的主要储备资产是黄金,但因区内各国货币还同美元保持固定比价,所以也是一跛行货币区。跛行货币区虽然开始了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尝试,但由于其内部缺乏支持其稳定存在的基础,在整个货币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它的地位并不重要。尽管欧洲经济共同体在20世纪60年代已首次提出建立欧洲货币联盟的概念,并倡议建立使逆差国能从顺差国获取信贷资助的体系,但在实践中,欧洲货币一体化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二阶段(1972—1978),联合浮动。进入20世纪70年代,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逐步瓦解,跛行货币区由西欧货币的联合浮动取而代之。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于1969年提出建立欧洲货币联盟(EMU)的建议。1970年10月,欧共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专门委员会向理事会提交了“魏尔纳报告”。该报告做部分修改后,于1971年2月9日经欧共体部长会议通过。根据这一计划,欧共体建立了欧洲货币合作基金和欧洲货币单位,并于1972年开始实行成员国货币汇率的联合浮动,这些成了未来欧洲货币体系的基础。

第三阶段(1979—1998),欧洲货币体系。联合浮动极易受美元汇率波动的冲击,为制止汇率的剧烈波动,促进欧共体成员国经济的发展,欧共体各国在1978年12月5日的布鲁塞尔首脑会议上达成一致,决定于1979年1月1日建立欧洲货币体系(EMS)。后因前联邦德国与法国在农产品贸易补偿问题上发生争执,该体系延至1979年3月方正式建立。欧洲货币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欧洲货币单位、稳定汇率机制和欧洲货币合作基金,其中,以稳定汇率机制最为重要。

第四阶段(1999— ),欧洲单一货币。自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起,欧洲经济一体化步伐开始加快。1985年12月通过《单一欧洲法案》,将欧洲货币体系确定为深化货币合作的出发点。1989年6月,欧洲理事会马德里会议批准了《欧洲共同体经济和货币联盟的报告》(又称“德洛尔报告”),认为货币联盟应是一个货币区,区域内各国的政策要受到统一的管理,以实现共同的宏观经济目标,井提出了建立一个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SCB)的设想。报告指出,货币联盟的建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保证货币完全和不可取消的自由兑换;

第二,在银行和其他金融市场充分一体化的基础上,实现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

第三,取消汇率的波动幅度,实行不可改变的固定汇率平价。

欧共体成员国的首脑们于1991年12月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城召开会议,正式修订作为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基础的《罗马条约》,并在“德洛尔报告”的基础上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又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马约的核心内容是:

第一,于1993年11月1日建立欧洲联盟,密切各国在外交、防务和社会政策方面的联系;

第二,于1998年7月1日成立欧洲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欧洲的货币政策,并于1999年起实行单一货币;

第三,实行共同的外交和安全防务政策等。马约的签署与实施,标志着欧洲货币一体化进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2.欧洲货币体系(EMS)

(1)EMS的建立。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之际,欧洲经济共同体有关国家为了减少世界货币金融不稳定对区内经济的不利影响,也为了实现西欧经济一体化的整体目标,于1969年提出建立欧洲货币联盟(EMU)的建议。1970年10月,负责此项工作的专门委员会向理事会提交了一份报告,即“魏尔纳报告”,为EMU的实现规划了一个10年的过渡期,分三个阶段实现。第一阶段从1971年初至1973年底,主要目标是缩小成员国货币汇率的波动幅度,着手建立货币储备基金,以支持干预外汇市场稳定汇率的活动,并开始加强货币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协调;第二阶段从1974年初至1976年底,主要目标是集中成员国的部分外汇储备以充实货币储备基金,进一步稳定各国货币间的汇率并促使欧共体内部的资本流动逐步自由化;第三阶段从1977年初至1980年底,目标是使共同体成为商品、资本和劳动力完全自由流动的统一体,汇率趋于完全稳定,并着手规划统一货币,货币储备基金则向统一的中央银行发展。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石油危机及经济危机的多重冲击下,这一计划最后以夭折而告终。但第一阶段建立的联合浮动汇率制(对内实行可调整的中心汇率制,对外则实行联合浮动,又称“蛇形浮动”)、欧洲货币合作基金(EMCF)、欧洲货币单位(ECU)等成为未来EMS的基础。欧共体在1978年12月5日的布鲁塞尔首脑会议上提出建立EMS的议案。1979年3月EMS正式建立。

(2)EMS的主要内容。

第一,创设欧洲货币单位(ECU)。ECU实质上是一个货币篮子,由12个成员国货币组成,权重依据各成员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各国对欧共体的贡献及在欧共体内贸易额的比重大小而定,5年调整一次。

第二,实行稳定的汇率机制。EMS通过平价网体系和篮子汇价体系的双重机制稳定成员国之间的货币汇率。平价网体系又称格子体系,要求成员国货币之间彼此确定中心汇率,各成员国相互之间的汇率只能在中心汇率上下浮动。篮子汇价体系,又称中心汇率体系,规定成员国货币对ECU的中心汇率,然后计算每种货币对这一中心汇率所允许的最大偏离程度,当成员国货币与ECU的偏离达到一定程度时,就要进行干预。这种双重稳定机制使汇率更加稳定,且在成员国间均摊了调节责任

第三,建立欧洲货币基金(EMF)。欧共体理事会曾决定以两年为限建成EMF,以使成员国能够在必要时有能力干预市场,稳定汇率,以及对发生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提供援助。EMF没有如计划建成,所以至今仍沿用过去的“欧洲货币合作基金”(EMCF)的名称。

(3)EMS的缺陷。20世纪90年代初欧洲货币体系爆发了两次汇率危机,迫使欧共体允许成员国间的汇率对中心汇率的波幅扩大。这说明EMS的汇率机制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一是汇率机制缺乏灵活性,各成员国不能随意根据本国的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调整汇率;二是政府干预能力有限;三是欧共体成员国经济发展不平衡,EMS的汇率机制不能准确反映各国财政和货币金融上的差异。

3.欧洲单一货币与欧元

(1)《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欧元启动条件。

1991年12月9日和10日,欧共体12国首脑在荷兰小镇马斯特里赫特举行会议,正式修改1957年签署的“罗马条约”,并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包括《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和《政治联盟条约》,统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转换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马约》关于货币联盟的最终要求是在欧洲联盟内建立一个负责制定和执行共同货币政策的欧洲中央银行并发行统一的欧洲货币。为实现上述目标,《马约》规定了一个分三阶段实现的货币一体化的计划。

表9-1 《马约》规定货币一体化的计划

根据《马约》,拟取得EMU成员资格的国家必须在如下几方面达标:

第一,通货膨胀率不能超过成员国中通货膨胀率最低的三国平均数的1.5%。

第二,长期利率不得高于成员国中通货膨胀率最低的三国平均利率的2%。

第三,政府预算赤字不超过本国GDP的3%。

第四,政府债务不超过本国GDP的60%。

第五,货币汇率必须维持在ERM规定的幅度内,并且至少稳定2年时间。

第六,中央银行的法则法规必须同《马约》规定的欧洲中央银行的法则法规相兼容。

(2)欧元启动的影响。

2002年1月起,欧元11国将总计700亿欧元现金投入流通领域。2002年7月1日后,欧元11国各自的货币终止流通由欧元完全取代。欧元的出现给世界带来巨大影响。

第一,对欧洲国家的有利影响。欧元将给欧洲国家带来巨大利益,对欧盟政治、经济稳定带来有利影响:首先,低通胀、低利率的宏观环境有利于欧盟的经济稳定增长;其次,单一货币将促进欧盟尤其是欧元区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再次,欧元实施可以增强经济透明度和市场竞争,提高效率。商品、劳动力、资本在欧元区内的高度流动性将使欧洲企业面临巨大竞争压力,但从长期看,资源的最优配置可以增强企业竞争力;最后,欧洲将拥有一个巨大而统一的资本市场。

第二,对国际金融市场的有力影响。欧元将成为重要的国际货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欧元的出现可以使外汇储备货币多元化,是国际金融体系实现更大稳定性的良机。欧元对世界金融市场也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今后欧元债券、融资、直接投资等市场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欧元区内汇率风险消除,利率将趋于同一水平,将打破国家对银行业的垄断,银行在费用结构和利率水平方面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将提高,使银行业竞争更加激烈;以德、法为主的欧元区将对英国的金融业地位形成挑战和压力,并使欧洲金融业的分布格局发生变化。

第三,影响欧元稳定及欧洲货币联盟成功的不利因素。由于欧元区自身尚存的一些问题影响了欧元的作用,欧元暂时不会代替美元。欧元启动后所产生的影响在现实中能否实现,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的欧元能否成为一种稳定而有信用的货币。从目前看仍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影响欧元的稳定及欧洲货币联盟的成功。这些因素包括:首先,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没有完全解决,欧元区11国在GDP增长率和失业率方面相差很大,使欧洲中央银行单一货币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面临难题;其次,劳动力流动性差。在正式发行欧元纸币和硬币前的3年过渡期,欧元与区内各国货币保持固定汇率,如果劳动力能够自由流动,就可以降低在面临不对称性冲击时维持固定汇率的成本。但是,由于传统、语言、文化差异、专业资格的相互承认和人员迁移的成本等问题,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再次,货币统一与经济政策协调之间的平衡问题。欧元区没有统一的联邦政府、税收和工资系统,且不再拥有货币政策的自主权。因此,如果没有财政、税收、社会劳工政策等方面的必要协调,将会发生麻烦。

小结和学习重点

1.国际货币体系的含义及主要内容

2.国际金本位制的含义与特点

3.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含义及特点

4.牙买加体系的含义与特点

5.欧洲货币体系的含义及演变进程

本章系统介绍了国际货币体系的主要内容。详细分析国际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系、牙买加体系的来源及其特征,同时分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由来和主要业务。最后,分析欧洲货币体系的演变过程以及研究区域货币体系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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