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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货币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时间:2022-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1.货币种类本位币:本位币又称主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所铸成的铸币,是足值货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本国中央银行将黄金与外汇存在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允许以外汇间接兑换黄金,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法定比率,通过固定价买卖外汇以稳定币值和汇率。

(一)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1.货币种类

本位币:本位币又称主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所铸成的铸币,是足值货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本位币的自由铸造、自由熔化和超差兑换能够使铸币价值与铸币所包含的金属价值保持一致。

【复习提示及知识补充】

有限法偿:国家以法令形式规定在一定限额内,辅币可与主币自由兑换,但超过一定数额后出售者或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无限法偿:国家规定本位币有无限支付的能力,不论支付额多大,出售者和债权人都不得拒绝接受。

在我国,国家规定元为主币,即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2元、1元有无限支付能力,而元以下的单位(5角、2角、1角、5分、2分、1分)为辅币,只有有限法偿功能。所以如果你用100个1分钱去买豆浆而被卖豆浆的老太太拒绝,她的行为很可能会被法官支持,这种情况下你还是先去银行换一个1元比较好。

辅币:是主币以下的小额通货,供日常零星交易和找零之用,只能由国家铸造。

银行券:是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由银行发行的信用货币。银行券通过商业票据贴现的方式投入流通领域,但银行券的发行是有信用保证的,持券人可随时向发行银行兑换金属货币。

纸币:是银行和政府发行并依靠其信誉和国家权力强制流通的价值符号。纸币是不足值的信用货币,发行不需要黄金准备,因此可以用来弥补财政赤字,也就可能导致通货膨胀

2.货币材料

选择什么样的金属作为本位币的币材,就会构成什么样的货币本位制度。现在世界各国都实行不兑现的货币制度,法令中都没有任何商品充当币材的规定。这就是说,过去货币制度中最重要的一个构成要素消失了。

3.货币单位

包括两个方面:货币单位的名称和货币单位的币值。

4.货币发行与流通

5.货币支付能力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最初主要是为商品流通服务,用于商品生产者之间清偿债务。并且其职能不断扩大,极大地促进了商品交换。但同时,它也使商品经济的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在商业信用盛行时,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债务债权关系也就普遍存在。在债务债权链条中,如果有一部分生产者不能按期偿还债务,就有可能引起整个支付链条的崩断,以致给商品生产和流通带来严重的后果。

(二)货币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1.银本位制

是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以白银作为本位币币材,银币是无限法偿货币,其名义价值与实际含有的白银价值是一致的,分为银两本位制和银币本位制。16世纪开始盛行,后因白银产量激增,银价不稳定而崩溃。

2.金银复本位制

是以黄金和白银同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金银两种铸币都是本位币,均可自由铸造,两种货币可以自由兑换,并且两种货币都是无限法偿货币。

(1)平行本位制:金银两种货币均按其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任意流通的货币制度。国家不规定两种货币的兑换比例,任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由于市场价格变动频繁,使得这种平行本位制极不稳定,容易造成交易混乱。

(2)双本位制:这是金银两种货币按法定比例流通的货币制度。

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双本位制以法定形式固定金币与银币的比价,本意是为了克服平行本位制下金银比价频繁波动的问题,但却形成了官方比价与市场价格并存的局面,而官方比价较市场价格缺乏弹性。当金银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相背离时,法律上被低估的货币(良币)被人收藏、熔化或输往国外而退出流通领域,而法律上高估的货币(劣币)则独占市场,即“劣币驱逐良币”。此时,市场上实际只有一种货币在流通,很难由两种货币同时并行流通。这也是向金本位制转变的动因。

(3)跛行本位制: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银币不允许自由铸造,并且金币与银币以固定的比率兑换。实际上,银币已经降到辅币的地位,银币的价值通过固定的比例与金币挂钩。因此,这是由金银复本位制向单金本位制过渡的一种中间形式而已。

3.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

(1)金币本位制:是以黄金作为货币金属的一种典型的金本位制。英国1816年最早实行,美国1900年才实行。其稳定的货币自动调节机制效率很高(物价—金币流动机制)。崩溃的原因:一是各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二是黄金产量不能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

主要特点:

第一,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这样可以自发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从而保证商品流通的顺利进行和经济的平稳运行。

第二,流通中的辅币和价值符号可以自由兑换金币。这样不仅保证了辅币与价值符号的稳定,不会导致通货膨胀,同时也节约了黄金。

第三,黄金可以自由输入输出。在实现金本位制的国家之间,汇率是根据两国货币的含金量计算出来的(金平价)。这样汇率比较稳定,有利于国际贸易的顺利开展。

(2)金块本位制:是指没有金币的铸造和流通,而由中央银行发行以金块为准备的纸币流通的货币制度。

它与金币本位制的区别:

第一,金块本位制以纸币或银行券作为流通货币,不再铸造、流通金币,但纸币或银行券仍然规定含金量。

第二,金块本位制不再实行辅币和价值符号同黄金的自由兑换,规定黄金由政府集中储存,居民可按本位币的含金量在达到一定数额后兑换金块。如英国1925年规定银行券一次至少兑换400盎司的金块。

(3)金汇兑本位制:是指以银行券作为流通货币,通过外汇间接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它与金块本位制的共同点是规定货币的含金量,国内流通银行券,没有铸币流通。没有金币流通也就失去了保持币值稳定的自动调节机制。不同点在于它规定银行券不能兑换黄金,但可换取外汇。本国中央银行将黄金与外汇存在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允许以外汇间接兑换黄金,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法定比率,通过固定价买卖外汇以稳定币值和汇率。实际是使本国货币依附于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外国货币。

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由于没有金币的流通,从而失去了货币自动调节流通需要量的作用,币值自动保持稳定的机制也不复存在。

4.信用货币制度:是指以不兑换黄金的纸币或银行券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不兑现的纸币一般由中央银行发行,国家法律赋予无限法偿能力。银行券完全纸币化了,流通中全部是不兑现的纸币,黄金已不用于国内流通。

(1)由于纸币与黄金毫无联系,货币的发行一般根据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中央银行控制。信用货币是中央银行对货币持有人的负债,通过商业银行放款程序投入到流通领域中去。如果银行放松银根,信用货币投放过多,就可能出现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如果银行紧缩银根,就可能出现通货紧缩、物价下跌。可见信用货币流通量的多少能够影响经济的发展,国家应对银行信用加以调控,保证货币流通量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2)黄金非货币化的意义。不兑现的信用货币代替黄金成为本位货币,黄金完全退出流通领域的现象叫黄金非货币化。它的意义在于政府不再只是经济运行的旁观者,而是可以利用纸币发行流量来调节干预经济的参与者与操纵者。但该货币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在使得国家获得干预经济的手段的同时,也使通货膨胀成为可能。

(3)信用货币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金属货币制度本身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缺点和矛盾:

①金属储藏量和产量的有限性与商品生产和交换扩大的无限性的矛盾,是金本位制崩溃的根本原因;

②金属货币的价值稳定是相对的;

③金本位制不利于国家实行独立的经济政策。

其次,信用货币制度取代金属货币制度的原因:

①解决了金属铸币流通中磨损或损耗存在的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的矛盾;

②不兑现的纸币能够执行货币的各项职能。

(4)信用货币制度的特点

第一,它以不兑现的纸币为本位币,一般是授权中央银行发行的。国家法律规定纸币是无限法偿货币,即可用于任何数额的交易,任何人不得拒收。

第二,不兑现纸币不代表任何贵金属,不能兑换黄金等贵金属。纸币发行实行发行准备制度。

第三,非现金结算占据主导地位。信用货币的性质使得保证流通中的货币量与经济增长的需求量相符这一任务,从金本位制下的金属货币自发调节转移到由各国政府人为控制。由于采取扩张性的经济政策,造成了严重的通货膨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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