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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什么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便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通过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判断投资活动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第一节 现金流量表概述

一、现金流量表的概念及结构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其中,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到期的债券投资等。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便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通过现金流量表可说明企业偿还债务以及支付企业所有者的投资报酬能力;可说明企业现金收支产生差异的原因;可评价企业未来获取现金的能力;可评估企业当期的现金与非现金投资和理财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可提供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信息。

二、现金流量表的分类

现金流量,是指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通常按照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将企业一定期间内产生的现金流量归为三类。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对于工商企业来说,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货物、接受劳务、制造产品、广告宣传、缴纳税款等。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说明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影响程度,判断企业在不动用对外筹集的资金的情况下,是否足以维持生产经营、偿还债务、支付股利等。

各类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经营活动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归类,确定必要的项目。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这里的“投资”既包括对外投资,又包括长期资产的购建与处置。投资活动包括取得和收回投资、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购买和处置无形资产等。通过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判断投资活动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这里所说的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与资本有关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项目,包括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派现金股利等。这里“债务”是指企业对外举债所借入的款项,如发行债券、向金融企业借入款项以及偿还债务等。通过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分析企业通过筹资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判断筹资活动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企业应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于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特殊项目,应当根据其性质,分别归并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类别中,并一贯性地遵循这一划分标准。

三、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分析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在我国,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直接法填列。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现金流量一般应按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有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以通过企业的会计记录取得,也可通过对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其他项目进行调整后取得。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根据账户记录分析计算该项目的金额,通常可采用以下公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本期预收的款项-本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包括收到返还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各种税费。收到的税费返还只包括企业上交后而由税务等政府部门返还的款项,不应包括其他方面的补贴或返还款项。企业收到的与非税费返还有关的现金,应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罚款收入、经营性租赁收到的租金、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中有关的现金收入,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本项目可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企业代购代销业务支付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根据账户记录分析计算该项目的金额,通常可采用以下公式: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支付前期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本期预付的账款-本期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职工薪酬,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企业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也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不包括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及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根据“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者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中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企业按规定于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费,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所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支付的罚款、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若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应当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等投资收到的现金。收回债务工具实现的投资收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权益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投资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包括因资产毁损收到的保险赔偿款),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如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应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以及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以外,所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企业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若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实际支付的现金,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7.“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取得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但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除外。本项目可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以外所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企业购买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购买债券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等。若某项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实际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所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若某项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营业外收入”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偿还债务本金所支付的现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还债券本金等。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股利”、“应付利息”、“财务费用”、“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所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若某项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支出”、“长期应付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该项目反映企业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的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逐笔计算外币业务发生的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也可不必逐笔计算而采用简化的计算方法,即通过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数额与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三项之和比较,其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的金额。

(五)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除现金流量表反映的信息外,企业还应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等信息。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采用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企业还应采用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间接法,是指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等项目的增减变动,调整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收支项目,据此计算并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方法。在我国,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应采用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对现金流量表中采用直接法反映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核对和补充说明。

采用间接法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时,需要对四大类项目进行调整:第一类是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第二类是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第三类是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第四类是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

其基本原理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减少净利润的项目-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增加净利润的项目+与净利润无关但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项目-与净利润无关但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项目。对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影响净利润的业务,一般应通过调整“损益类”账户的发生额确定,此类业务涉及的是“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两类业务。如无形资产摊销业务,应调整“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账户;对与净利润无关但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业务,应通过调整“经营性流动性类”账户本身的发生额确定。如收回客户欠款业务,应分析调整“应收账款”账户的发生额确定。具体项目内容说明如下:

(1)资产减值准备

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实际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记入当期利润表中“损益类”项目,但实际上并未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因此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应将其加回到净利润中,若恢复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应从净利润中将其扣除。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减值损失”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累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如企业计提折旧时,有的计入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有的计入制造费用。计入期间费用部分已列入到利润表,计入制造费用部分则可能通过销售成本列入利润表,也可能形成企业的存货。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并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其全部加回。当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包含在存货中时,虽然未影响净利润,但是增加了存货,这里也将其加回,然后在“存货的减少(减增加)”项目中,再将其相同项目扣除,形成自动平衡。本项目可根据“累计折旧”、“累计折耗”等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无形资产摊销

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摊入成本费用的无形资产价值。无形资产摊销时,计入了管理费用等,使本期净利润减少,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其全额加回。本项目可以根据“累计摊销”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摊入成本费用的长期待摊费用。本项目的确定原理与固定资产折旧相同。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或净收益)。如为净收益以“-”号填列。因该项业务,不会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增减变化。本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等账户所属有关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净损失。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使净利润减少,但这部分损失并没有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应在调节净利润时加回。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的处理,也会影响净利润,也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加回。该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支出”和“营业外收入”账户所属有关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7)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该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净损失,如为净收益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使净利润减少,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加回。本项目可以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所属有关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8)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实际发生的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不用考虑。属于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扣除,但这部分发生的现金流出不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范畴,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予以加回。本项目可以根据“财务费用”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收益,以“-”号填列。

(9)投资损失

该项目反映企业对外投资实际发生的投资损失减去收益后的净损失。因投资收益是因为投资活动引起的,与经营活动无关,即该项目影响净利润的变化但不会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若为投资收益,调节净利润时应减去;若为投资损失,调节净利润时应加上。本项目可以根据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的数字填列;如为投资收益,以“-”号填列。

(10)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该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

余额的差额。因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会增加所得税费用,使净利润减少,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其加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会减少所得税费用,使净利润增加,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其减去;本项目只考虑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本项目可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发生额分析填列。

(11)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该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因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会增加所得税费用,使净利润减少,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其加回;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会减少所得税费用,使净利润增加,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其减去。本项目只考虑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本项目可以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发生额分析填列。

(12)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该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期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存货的增减变动一般属于经营活动,存货增加,说明现金减少或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存货减少,说明销售成本增加,净利润减少,故在调节净利润时,应减去存货的增加,或加上存货的减少。在存在赊购的情况下,还应通过调整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来反映赊购对现金流量的影响。若存货的增减变动不属于经营活动,则不进行调整,如对外投资减少的存货,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等。

(13)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等经营性应收项目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期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减变动一般属于经营活动。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说明收入增加,净利润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说明现金增加。故在调节净利润时,应减去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数,或加上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数。若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减变动不属于经营活动,则不能对其调整,如收到客户以固定资产抵债减少的应收账款等业务。

(14)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等经营性应付项目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一般属于经营活动。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说明存货增加,最终导致销售成本增加,净利润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说明现金减少。故在调节净利润时,应加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数,或减去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数。若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不属于经营活动,则不能对其调整,如债务重组中以固定资产抵债减少的应付账款等业务。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该项目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影响资产和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的所有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这些投资和筹资活动是企业的重大理财活动,对以后各期的现金流量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应单列项目在补充资料中反映。目前,我国企业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列示的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

(1)“债务转为资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转为资本的债务金额。

(2)“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反映企业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应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净额。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该项目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减去期初余额后的净增加额(或净减少额),是对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补充说明。该项目的金额应与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金额核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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