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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及启示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德国职业学校专职教师必须是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德国政府规定,职业学校的教师一旦通过国家考试被授予合格证书,即属公务人员,享有终身职业身份,不受解雇的威胁,同时享有免缴劳动保险费的权利。德国职业教师资格制度是一项法定的国家职业准入制度。德国的职业学校教师工资水平都是高于一般公务员的,对稳定职教师资队伍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德国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及启示

近年来,随着国际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与变化,建设一支能适应新时期职业教育发展需要,能面对世界经济科学技术进步挑战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已经成为十分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1.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概况

(1)职业教育教师任职资格严格

德国职业学校专职教师必须是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有些职业学校专业理论课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占50%)。大学教育阶段通常为9~10个学期,学习一门职业教育主修专业(如电气技术、建筑技术),并选修一门辅修专业(如数学、生物),学习结束后必须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或是硕士结业考试。只有通过了第一次国家考试的学生,证明拥有了与专业方向相应的职业经历,或者完成了职业培训,才能进入为期4个学期的见习期。见习期以第二次国家考试结束为终点,第二次国家考试要求撰写课外论文,上公开教学实验课,在职业专业方向上一堂课,在基础课方向上一堂课,另外还有有关专业教学法、教育学的口试。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获得了教师资格证书,才有资格成为职业学校的教师。

(2)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体制完备

德国政府把对职业学校教师的培训作为提高其总体素质的重要途径,规定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是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要求所有的职业学校的教师必须参加分级分类培训。例如在下萨克森州,有三种教师进修形式,即全州集中的、地区性的和学校内的进修。全州集中的进修是由州文化部组织的,每个课程培训时间为一周左右;地区性的培训由州下面的区政府来组织,每个课程的时间一般为数天;学校内的培训是最灵活的,一般一至两天。根据相关规定,每个职业学校教师平均每年培训5天,如有特别需要,由地区培训局决定延长培训时间;职业学校教师每5年至少有2周时间到企业实习。州一级的培训是脱产的,职业学校和地区一级的培训是在业余时间进行的。培训课程由州继续教育和课程开发研究所提供,职业学校教师可以自行选择。培训结束后,给接受培训者一个进修证明,作为晋升工资、职称的依据之一。如果要学习一门新的专业,可到大学或州研究所培训获得授课的资格证书。此类培训是属于收费的,只能在业余时间参加。

(3)职业教育教师社会地位与待遇较高

德国职业学校教师是国家公务人员,与政府官员享有同等社会地位;工资待遇也高于同等资历的工程技术人员,为其他行业工资的1.5到2倍,在社会上是备受人们尊敬和羡慕的职业之一。德国政府规定,职业学校的教师一旦通过国家考试被授予合格证书,即属公务人员,享有终身职业身份,不受解雇的威胁,同时享有免缴劳动保险费的权利。职业学校教师的工资不仅高于企业职工工资,在公务员中属中上收入,而且比普通学校教师的工资平均每月高500马克。职业学校教师的起始工资为3 353.36马克,最高工资可达6 065.02马克,这一工资已经超过大学教授的起始工资5 361马克。职业学校的教师每年晋升一次工资,以15次为限,每次增加工资额为3%~6%。

(4)专兼职结合的职业教育师资管理机制合理

德国采用专职与兼职教师并举的办法来解决职业教育师资问题,兼职教师是德国职业教育中一支不可缺少的教学力量。德国不允许由大学毕业生直接到职业技术院校任专业课教师,而且教师在任教期间每年必须利用教学之余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德国职业学校的教师大部分是兼职教师,而且多数来自企业,他们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对于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益处是较大的。有些职业学校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比例达到1∶1,甚至兼职教师比例更大。

2.对我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启示

(1)改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结构,拓宽师资来源渠道

为保证新增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应拓宽教师来源渠道,改善师资队伍的来源构成,多渠道解决职业学校教师来源问题。包括面向社会,从企事业单位招聘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技术员担任职业教育教师。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来源主要包括:适当吸收一部分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充实到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中来;职业学校面向科研机构招聘优秀人才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从企业单位选调一批高级技术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到职业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工作。企业、科研院所的技术管理人员不仅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水平,而且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有利于改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学实践环节,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增加职业教育师资数量的同时,不断提高职业学校师资要求,保证新增师资的质量。

(2)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建立资格认定制度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高素质高水平教师的需求大大增加,因此要鼓励在职教师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提高,强化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制订教师师资培训计划,并切实落实。政府和教育部门可以积极为职业学校教师继续学习提供经济保障和政策支撑,如政府和学校应有专项经费支持包括学历教育、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考试在内的多渠道进修,这是提高职业学校教师水平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对职业学校教师提供学历提高和补偿的培训,提高在职教师学历和专业素质;对职业学校教师进行先进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艺术和教学手段的培训;加强职教师资的基本职业能力的培养;有计划地对职业学校教师进行心理学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德国职业教师资格制度是一项法定的国家职业准入制度。凡是在职业学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学校将具备教师资格的优秀人员补充进来。但是我国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证等工作与普通教育采用同一标准,不适合职教师资的岗位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和重视对职教师资任职资格和培养标准的研究开发,制定政策,尽早确立一套具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特色的职教师资资格和质量保障体系。

(3)改善职业教育师资待遇与社会地位

德国的职业学校教师工资水平都是高于一般公务员的,对稳定职教师资队伍起到了重要作用。建议各级政府部门为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把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大力宣传,转变社会上传统的轻视职业教育的思想观念,不断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切实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社会地位。职业学校也可以用优厚的待遇吸引优秀的人才从事职业教育,把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落到实处,使职业学校教师工资待遇高于同级学校,成为其他学校和教师追求的目标。把职业学校师资真正放在第一资源要素的位置,搭建一个吸引人才的平台,创建一种激励人才的机制,培育一种留住人才的文化,最大限度地激活职业学校教师潜在价值。

(4)建立高水平的兼职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是解决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的有效途径,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普遍采用的聘用兼职教师的做法就提供了很好的佐证。德国大量聘用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提高了职业教育质量。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组成一支专职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要开拓多种渠道从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中聘任兼职教师。通过聘用兼职教师,一方面可以缓解职业教育师资不足,另一方面兼职教师又为职业教育注入新鲜的血液和活力,使课程紧密结合和适应生产实践,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效率。职业学校应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方法的培训,保证教学质量的考核,定期组织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设立专门机构,对到职业学校任教的兼职教师资格给予认定,经考核合格者,可优先聘用持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者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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