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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上层人士概况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资方代表和主要负责人不在上海,部分银行的业务发展一度受到影响。留在上海的金融业上层人士为恢复经济、发展工商业而努力工作,直到上海私营金融业实现统一的公私合营。1951年1月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正式成立,项叔翔又被选为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于在金融业和整个工商界的影响,项叔翔被选为上海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

第一节 金融业上层人士概况

上海解放前夕,由于时局不明朗,在私营金融业中,有大批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经理等相继离开上海,或者到天津、重庆、昆明、杭州等地,或者去香港、澳门以及海外,甚至到台湾。

据1949年11月的不完整统计,包括南三行、北四行在内的各大银行的主要负责人动向如下: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在香港;浙江第一商业银行董事长李铭在美国;浙江兴业银行业务部副经理兼无锡支行经理冯克昌在无锡,业务部专员裘公介在福州,业务部襄理兼苏州支行经理王叔畲在苏州;金城银行董事长钱新之去了台湾,副董事长周作民在香港,国外部经理杨培昌也不在上海;盐业银行董事长任凤苞、协理陈在在天津;中南银行董事长黄钦书、总经理黄浴沂不在上海;联合储蓄商业信托银行董事长钱新之、总经理戴立庵、副总经理施博群均不在上海;中国通商银行总经理杜月笙、协理骆清华在香港;聚兴诚银行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季谦、副总经理成访莘不在上海;和成银行董事长嵇述庚、总经理陈诗可、协理沈旨言不在上海;源源长商业银行董事长周扬禅、总经理王德兴、副总经理胡瑞元在南昌总处;国华商业银行副董事长沈以甘在香港。

其他银行的资方人员、主要负责人也有很多不在上海,如中国企业银行总经理刘吉生,中汇商业银行董事长兼浦东商业银行董事长杜月笙、副总经理徐懋棠,上海国民银行董事长吴翰康去了香港;中国农工银行董事长齐云青,中国垦业银行总经理王伯元不在上海;美丰商业银行董事长周见三、总经理康心如、副总经理龚农瞻,亚西商业银行上海分行董事长陈焰光、总经理陈敦甫、副总经理熊伯纯,四川商业银行上海分行董事长龚农瞻、总经理邓燮康,四川建设商业银行上海分行董事长余若南、副董事长余厚钦、总经理侯策名,大裕商业银行上海分行董事长兼总经理毛百年,谦泰豫商业银行董事长夏仲实、总经理陈焰辉均在重庆;云南实业银行董事长李西平、总经理杨树仁、协理郑绍岳在昆明;其昌商业银行上海分行董事长唐租贤、总经理王作宾、副总经理麻志光在成都;浙江建业商业银行董事长吴晋卿、浙江储丰银行上海分行总经理张旭人在杭州;浙江商业储蓄银行上海分行经理郭慕仪在杭州总处;中华银行总经理程年彭,华侨商业银行副经理陈锦聪,永大商业银行董事长杨叔鼎,浦东商业银行副经理杜维新,正明商业银行董事长姜钟麟,民孚商业银行董事长严磐垂,大来商业银行副经理张子泰,川盐商业银行代理董事长涂重光、上海分行经理饶幼怀、襄理任廉儒,谦泰商业银行总经理潘炳成,嘉定商业银行董事长范回春,辛泰商业银行副总经理吴崇路,永成商业银行上海分行董事长康心之、总经理卢澜康、副总经理李致高,开源银行常务董事黄瑞云、赵鑫,同孚银行总经理陈亦农,中孚商业银行副董事长孙章甫(董事长辞职)、总经理孙锡三,华康商业银行上海分行董事长胡子昂,东南商业信托银行总经理李祖永,国安商业银行董事长王禹卿,江海银行董事长于鲁信,恒利银行董事长李荐廷,通惠实业银行董事长邓开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谷生、协理韩仲达也都不在上海[1]。另外,一些银行方面的资方人员、主要负责人即使留在了上海,也有一部分人员因身体欠佳等原因告假在家,如浙江兴业银行董事长徐寄庼等。

事实上,大部分银行原先就有异地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离开上海总行或总管理处,原属正常现象。不过,像上海解放初期如此多的银行主要负责人离沪,则反映了社会重大变迁对私营金融业的冲击。由于资方代表和主要负责人不在上海,部分银行的业务发展一度受到影响。更有甚者,由于大量领导人的出走,作为银行业的同业组织———上海银行公会不能正常运作[2]。为了维持会务,银行公会不得不设立临时性的会务委员会以资应付。

另外,信托公司在上海解放之际仅有5家,除上海信托公司总经理齐致离沪外,其他各公司负责人均留在上海[3]。而本土金融机构———钱庄方面的资方人员、主要负责人也几乎没有出走的现象[4],这与钱庄通常没有异地分支机构或许有关,但其深层原因则在于钱业与中小工商业关系比较密切,与政府财政以及大产业关系较远,同时也说明在政局重大变动之际,与政府财政密切相关的大银行受到的波及显然要大得多。

另一方面,还是有不少银行的资方人员、主要负责人留在了上海,如浙江兴业银行董事长徐寄庼与总经理项叔翔、新华银行总经理王志莘与副总经理孙瑞璜、浙江第一商业银行总经理陈朵如、大陆银行总经理谈公远、四明银行董事长项克方(兼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经理)、中信银行董事长盛丕华等,他们中的许多人是优秀的金融家,在上海解放之际,仍选择留守岗位,主持行务。其中,王志莘、项叔翔、陈朵如、谈公远四人被推选为上海银行公会十一人会务委员会委员[5],在时局剧变、会务繁重的情况下,维持了银行公会的运作。

留在上海的金融业上层人士为恢复经济、发展工商业而努力工作,直到上海私营金融业实现统一的公私合营。以下分别介绍几位重要的金融业代表人士在走向公私合营过程中的经历与思想转变情况。

项叔翔(1904—1971年),名谔,浙江杭州人,清华大学毕业,进入浙江兴业银行后曾公派赴英、美实习银行业务,1938年浙江兴业银行总经理徐新六遇难后,由其继任总经理。项叔翔“为人自奉菲薄,待人宽厚,倾向进步”,抗战胜利后曾在经费上支持《经济周报》、《民主》、《周报》等进步刊物[6]。上海解放后,项叔翔曾向陈毅市长建议大力发展上海的进出口贸易,合并银行、钱业、信托业三业公会,组成统一的金融业同业公会,被军管会金融处采纳。1949年12月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他担任主任委员,主持工作,对于当时上海金融业所关注的联合放款、利率调整、行庄公司数量的减少、联营集团成立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主张“使各种经济成份的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调整与工商业的关系,组织工商资金以发展生产”[7]。1951年1月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正式成立,项叔翔又被选为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于在金融业和整个工商界的影响,项叔翔被选为上海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1952年8月,他代表浙江兴业银行带头申请参加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在全行业中起到良好的影响和积极推动作用。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成立之后,他担任联合董事会副董事长兼联合总管理处副主任,仍然为金融业的发展积极贡献。

王志莘(1897—1957年),原名允令,上海人,曾留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王志莘早年曾在钱庄做学徒,留学回国后先后任上海商科大学教授、上海工商银行储蓄部主任、江苏省农民银行总经理,1930年出任新华储蓄银行总经理,翌年主持新华银行改组,更名新华信托储蓄商业银行,并迁总行至上海。王志莘“熟知欧美银行学说,又有在我国银行实际工作的经验,认为银行既是融通社会资金的企业,又是授受信用的机构,必须凭借本身经济实力和信用,通过良好的服务工作取得社会的信任,从而广泛吸收各种闲置资金,支持各种事业,特别是中小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新华银行在国民党政府时期是官商合办银行,上海解放之际,他与副总经理孙瑞璜坚持留在上海,并要求各地分行经理坚守岗位[8]。随后,他主动配合新政府派员接管该行官股并对银行实行监督,新华银行由此能够比较顺利地改组为上海地区最早的四家公私合营银行之一。新华银行实行公私合营后,他继续担任总经理,领导职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营业上保持了盈余,而且发放股息。另外,王志莘先后担任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委员会的第二副主任委员、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执行委员会的第二副主任委员,在政府主管当局与合营私营金融业之间进行沟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在1950年8月的全国金融业联席会议上,新华等合营银行在企业改造和开展业务方面的成绩得到充分肯定,会议提出私营金融业必须接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走集中经营的方向[9],王志莘积极响应。会后,他四处奔走,与中国实业、四明、中国通商、建业银行的负责人协商,共同筹组新五行联合总管理处。1951年5月27日,公私合营新五行联合总管理处成立,王志莘就任新五行联合董事会常务董事和联合总管理处第一副主任。1952年该行并入公私合营银行,他担任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董事会副董事长兼联合总管理处副主任,继续为金融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沈日新(1905— ),浙江宁波人,早年曾在西北银行、河北省银行任职,1941年在上海创设存诚钱庄,任总经理,解放前后出任上海钱业公会理事长。上海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后,他担任第三副主任委员,同时担任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委员会下属的利率委员会主任委员、劳资协商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要职,1951年担任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执行委员会第三副主任委员。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发行时,他领导存诚钱庄带头购买了1万份的公债,产生很好的影响。据沈日新回忆,1950年私营金融业困难时期,“按照人民银行的安排,新华等大银行先公私合营,但小的管不了,我就出来,号召归队”,由他出面召集成立了上海市私营金融业第一联营集团,并担任主任委员;“三反”运动开始后,“我曾到人民银行自首,承认我存有金条、有暗帐。存金条是为了增资,入了暗帐……过了两三个月,开始‘五反’,我已经讲清楚了。当时有上吊的、跳楼的,人民银行领导劝大家放下包袱,交代问题,并要我现身说法,讲自己的认识经过”[10]。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成立后,他是钱业方面唯一担任副主任之职的人。1953年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迁到北京,他也随之到京,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局副局长。解放后上海钱庄业在联合放款、联合经营和联合管理等问题上表现出的积极态度,与沈日新作为钱业领袖的作用密不可分。

陈朵如(1888—1961年),名选珍,浙江萧山人,早年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经济、银行等学科,回国后曾在浙江商业学校任教,担任银行学、银行簿记、银行实践及商业算术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又先后任职于旧浙江银行、中国银行浙江兰溪支行、浙江地方实业银行和浙江实业银行。1948年浙江实业银行改制更名为浙江第一商业银行,陈朵如出任总经理,“以一贯稳重着实的作风,扩展业务,开创了这家银行的全盛时期”。同时他曾数次拨款资助中共地下组织作为活动经费。解放前夕,浙江第一商业银行高层人士商议是否赴港,陈朵如坚决主张留在国内,并继续完成汉口路浙江第一商业银行大厦的建设,该楼于1951年国庆节竣工,成为上海解放后第一座新落成的大楼。陈朵如还长期在银行公会中担任要职,解放后又担任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和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金融业同业公会利率委员会主任等职务,在上海私营银钱业由联营逐步走向合并的进程中起了积极作用。他还写信给旅居国外的浙江第一商业银行董事长李铭,促其回国;并于1951年春亲赴香港与李铭晤面,说服李铭靠拢人民政府,不要投靠台湾。同年11月,陈朵如率领浙江第一商业银行正式加入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出数目不菲的外汇资产[11]。翌年,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成立,陈朵如出任联合总管理处副主任。

资耀华(1900—1996年),湖南耒阳人,毕业于日本帝国大学及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上海解放时,他担任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天津分行经理,参加了全国政协第一届代表会议,主张金融事业应当由国家统一管理。鉴于私营银钱业数量太多,他曾向天津市黄敬市长建议先让一两个私营银行实行公私合营作为试点,并表示上海银行愿意公私合营。此后,为使上海银行实行公私合营,他先后向中央财经委员会、中央私营企业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等接洽申请,并赴香港请示陈光甫董事长。1950年7月,上海银行改选董监事会,资耀华被选为副董事长兼上海银行总经理。9月1日,上海银行宣布公私合营后,他作为公私合营上海银行总管理处副总经理,随总管理处迁到北京。“三反”、“五反”运动以后,资耀华曾提议私营金融业可以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认可。1952年夏初,资耀华被派赴上海参加私营金融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筹备工作[12]。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成立后,他担任副主任的职务。

私营金融业的资方人员也有在出走之后又回来的,最典型的代表是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周作民(1884—1955年),江苏淮安人,日本京都第三高等学校肄业,回国后曾在南京法政学堂作翻译,民国初年先后在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的财政部库藏司任职,后任交通银行总行稽核课主任兼国库课主任。1917年金城银行成立,他担任总经理。周作民在上海解放前夕到了香港,但是对大陆形势,特别是大陆的金城银行依旧十分关注。1949年冬,他曾与董事卢作孚商谈,“以全国解放,人民政府对于经济金融有主义、有政策,同人向从事金融企业,值此新时代,宜如何集合力量,配合政府政策,为人民服务”,决定制订相应章程,由卢作孚主稿,经数次修改,作成四章二十余条,表明“旨在遵守法令,配合政策,于人民银行领导之下,集合人力、资力,协助生产,繁荣经济。至扩展业务,调整机构,精简人事等项,均曾列入。将来政策认为适当阶段,事业悉应贡献国家”。接着,他又邀请当时在香港的张公权、钱新之、陈光甫、李铭商议,结果“原则多表赞同,进行未能一致”。周作民“复拟由五行着手,当时五行中,有三行当局在港”,商谈合营之事[13]。1949年10月金城银行汉口分行经理甘助予赴香港,向周作民介绍大陆情况,希望他回来主持金城银行工作。徐国懋(1949年7月接替周作民任金城银行总经理)也不断给周作民写信告知大陆情况,特别指出中共明确表示欢迎工商业者回来参加建设的政策以及金城银行业务人事等问题,盼望他早日回来。1950年香港金城银行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存款不到1 000万港元,而呆帐就有数十万。中国人民银行南汉宸行长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当即通知香港中国银行拨给500万元港币,作为定期一年的存款。这件事令周作民十分感动,当年6月他便乘船到达天津,受到热烈的欢迎。周作民回来后,组织金城、盐业、中南、大陆及联合银行实行五行联营联管,被推为公私合营北五行联合总管理处董事长。在看到新中国的新景象之余,他向同业坦言解放前后不同制度环境对金融业的影响:

以前由于(国民党)政府无能,一般企业经营又乏具体的方向,我们只想集中各行的人力物力在社会盲目竞争中发展我们的事业。这次不同了,现在政府对于整个金融已有正确的政策,而于经营方面又曾指出了明确的方向,我们是想在此明确政策的照耀下,通过高度合作的方式,把各行人力物力作为浑然一体的运用,使能更有效的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从而更有效地发挥金融机构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中应有的机能。[14]

基于这一认识,他在领导北五行公私合营以及促进私营金融业全行业公私合营中,都起到带头作用。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成立后,他担任联合董事会的副董事长,并把自己所持有的全部金城银行和其他银行股票约90多万元捐献给公私合营银行联合董事会[15]

总体上讲,解放初期上海私营金融业的上层人士都有着较长时期的金融业从业经历,特别是各大银行的负责人大多还具有较高的学历,普遍具有较强的进取心、爱国热情和社会责任感。解放前夕,他们中的许多人对国民党政权表示失望;解放初期虽然对共产党不甚了解,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寄予希望,尤其可贵的是他们能够审时度势,把所在行庄公司、整个私人金融业的前途与国家和人民的需要相联系,努力适应新制度环境和社会变迁。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成立后,总计127位行庄公司的代表人在联合董事会和联合总管理处、财务委员会、设计委员会和研究室等部门中担任各种职务[16]。其中,在公私合营银行联合董事会中,除周作民、项叔翔、王志莘三人担任副董事长之职外[17],另有94人分别为常务董事与董事;在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中,项叔翔、王志莘、陈朵如、资耀华、黄钦书、沈日新担任副主任,另有7人任职处长及副处长;而孙瑞璜、谈公远、蔡松甫、毛啸岑则担任公私合营银行上海分行的副经理。此外,还有60余名资方代表及原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在联合董事会下属的财务委员会、设计委员会和研究室中担任主任、副主任、委员以及研究员等职务。原来在各行庄公司任经理、副经理、襄理职务的共有530人,其中有430余人根据各人能力被适当配备到各级领导岗位,其余90多人因能力薄弱调为一般办事员[18]。他们继续为中国金融事业的发展恪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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