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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央行事后监督效能的制约因素及解决路径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3年,各中心支行将事后监督职能从各会计核算部门分离出来,先后设立事后监督中心,集中履行事后监督职责,对防范会计风险、规范会计业务发挥了重大的作用。计算机监督的全面性,大大提高了事后监督中心防风险的能力。二是人为将事后监督中心变成了档案管理中心。每年事后监督中心将抽调部分监督员来整理会计档案,疲于应付档案整理、接待档案调阅、档案移交,不利于将主要精力用于事后监督工作。

基层央行事后监督效能的制约因素及解决路径

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 李天明

一、事后监督对会计工作的作用

“事后监督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会计(营业)、国库、货币金银部门的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复审和检验。”基层央行会计(营业)、国库、货币金银部门的事后监督工作,以前一直是在业务部门内部,设置的内部监督岗来履行事后监督职能,但从各种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看,内部监督存在不能独立履行事后监督职责,监督手段落后,缺乏规范化,信息反馈不足等问题。2003年,各中心支行将事后监督职能从各会计核算部门分离出来,先后设立事后监督中心,集中履行事后监督职责,对防范会计风险、规范会计业务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一)事后监督是会计工作的最后一道环节

事后监督工作主要是对会计核算及管理的情况,依据相关的制度办法,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的有效评价,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事后监督是会计工作的最后环节,通过对会计核算全过程进行再复核、再监督,是会计工作的继续。

(1)进一步职能化。事后监督部门作为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已经完成的会计核算业务及时开展事后监督;二是反馈监督结果;三是提出完善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和建议。

(2)进一步专业化。经过几年的建设,不论硬件建设和工作环境得到不断的改善,而且软件建设包括内部制度、工作制度、会计评价制度的建立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而且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央银行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采取直接在ABS会计集中核算系统数据库中提取数据方式,通过逐项会计业务比对,来确定会计核算业务的正确性,监督的范围不仅包含一般业务、联行业务、计息业务,而且还包括系统参数、中控监督、卡片监督、其他监督。计算机监督的全面性,大大提高了事后监督中心防风险的能力。

(二)控制风险的作用

(1)掌握较为全面的会计信息。事后监督通过对业务的全面的审核,能够掌握被监督部门的业务状况,包括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质量、部分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2)具有提示预警作用。事后监督人员在监督业务的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发事后监督通知书、建议书的方式,要求被监督单位及时整改,来规避风险;采取定期会计质量评价通报的形式,对会计业务差错进行风险等级评价和问题成因的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来起到提示预警作用。

二、事后监督效能的制约因素

近几年,随着央行现代支付清算体系越来越先进,资金汇划速度越来越快,潜藏着一定的风险,迫切需要事后监督部门提高监督效能,增强防风险的能力,但是从事后监督部门的现状看,还存在着以下因素,影响、束缚着事后监督的发展:

(一)人员素质提升未及时跟进

一是知识更新太快,培训没有满足需求。加强各种形式的监督人员的培训,是提高监督人员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是规避会计风险的重要措施,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业务培训较少,与业务更新速度相比不对称。二是业务培训的内容不全面。新从事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希望能系统学习会计业务知识,但是目前的培训只停留在有针对性的培训上。三是监督人员主动学习业务的意愿不强。多数监督人员习惯于在工作实践中学习请教,对于不涉及自身业务的会计业务,主动去接触学习的意愿不强,不利于监督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四是培养复合型和业务综合型人才的主观能动性不强。

(二)监督业务不严格

事后监督人员在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缺乏责任心出现业务差错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形成一定的风险因素:一是自身素质问题对业务不熟悉,从未从事过相关的会计业务工作,无法对被监督单位的会计业务进行深入的监督。二是对新的规章制度不了解,学习掌握不够,形成监督内容知识、技能的空当。三是责任心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应发现的问题。

(三)内控目标不优化

主要体现为内部管理复杂化,不以监督业务,防范风险为最大目标。从实际工作看,事后监督毕竟不同于会计营业部门,过于繁重的交接手续和种类繁多的登记簿,大大分化了事后监督人员的工作精力。

(四)监督手段不优化

一是缺乏对事前、事中的管理措施。事前、事中的风险防范应为第一道风险堵截网,从监督的情况看,很多反反复复的差错,跟内控不严格,有着很大的关系。比如,随意代岗、兼岗,明明有的会计人员不在岗,在系统日志中还有该操作员的名字,如先记账后补传票等,从而导致会计核算质量低,差错不断。二是各种监督工具应根据业务形势的变化,做进一步的改进。如事后监督子系统,随着支行会计网点逐步撤销,业务集中到中支营业室办理,使中支营业室业务量大幅增长,事后监督子系统如果再靠单笔复录复审的方式进行业务监督,对中支营业室监督员来说会带来较大的压力;再如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无论对账是否相符,监督员都要按会计网点逐个账户进行确认,对账延迟的,事后监督部门还要发出查询单,对账不一致的还要填写确认说明,工作流程比较烦琐,需要进一步的简化。监督工具的不优化,影响着事后监督的效能和事后监督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五)职能的定义太广泛

一是事后监督规程对监督范围的规定过于广泛,实际以事后监督部门的精力根本达不到全面监督要求。比如,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中对会计、国库监督内容都提到了对登记簿的监督,实际上日常根本无法对所有的登记簿进行监督,只能延伸监督手段,进行现场检查,才能进行有效监督,但是对于监督员来说,耗费大量的精力,但是效果不明显,特别是监督登记簿引申出来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非常的复杂。二是人为将事后监督中心变成了档案管理中心。事后监督中心实际上还承担着档案管理中心的角色,工作量非常大,不仅入档的会计资料包括监督员移交的会计资料,而且还根据总行银办发[2007]68号《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操作规程》的通知要求,转入新会计年度后,“营业部门留存的会计资料年终检查、整理后,交事后监督部门统一保管”。每年事后监督中心将抽调部分监督员来整理会计档案,疲于应付档案整理、接待档案调阅、档案移交,不利于将主要精力用于事后监督工作。

三、提高事后监督工作效能的几点建议

要提高事后监督的效能,挖掘事后监督工作的潜力,笔者根据多年从事事后监督工作的经验,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培训,提升人员素质

(1)加强人员交流。一是定期与被监督部门,进行人员岗位轮换,来确保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的积极性。二是人员上岗,必须坚持有三年以上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经验的条件。

(2)组织相关培训。一是开展监督经验方面的交流与培训,这样很容易被吸收,又能提高监督员的监督水平。二是建议每年都能抽出一定的时间,安排监督人员在营业部门跟班学习,不仅效果好,而且掌握业务的速度也比较快。

(3)建立激励机制。激励机制应该是靠制度来保证的。一是应该根据工作情况建立目标责任制,使每个监督员既有目标又有压力,产生强烈的动力,努力完成任务。二是根据每个监督岗位的差错率来确定每个监督岗位的监督质量情况。三是对工作质量比较高的监督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同时对工作质量比较差、责任心不强的给予一定的批评和经济惩罚,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

(二)建立高效的目标内控体系

一是要努力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创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二是建立高效和良好的内控制度,建议分行事后监督中心制定更加详细的内控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规范化和标准化事后监督管理模式。三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来保证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工具的创新和优化,提高事后监督人员的工作效率

(1)对事后监督子系统进行优化。建议:对于一般转账业务进行系统查看确认,不再手工数据录入。因为从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的核对就能对这类业务进行监督确认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2)对凭证影像子系统进行优化。建议:一是取消事后监督部门凭证与影像文件的真实性核对,从实际工作来看,流于形式,没起到预期作用,实际可以加强营业部门主管对凭证影像的审核职责,来确保会计凭证与影像文件的一致性。二是建议取消大额审批的功能,从实际工作来看,不仅程序复杂,而且未达到内控的作用。三是尽快实现和推广无纸化监督。

(3)对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进行优化。建议:一是对账比对一致的,不需要监督员手工进行确认,系统自动进行确认,对于比对不一致的应该由监督员对对账双方填写的对账说明进行核实确认。二是应由营业部门承担的职责不应放到事后监督部门来做,比如,对账不及时的,应该由营业部门发查询单负责督促按时对账。

(四)加强信息反馈控制即利用对会计核算质量的分析进行风险控制

长期以来,事后监督一直采取的是面面俱到的方式,对所有的凭证逐笔进行复录复审,监督的面过宽过广,重点不突出,使得监督人员承受的业务压力较大,必须向简单操作型的孤立、静态事后复审,向智能型的连贯、动态的预警分析的转变。因此,建议:一是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事后监督中心不仅要做好业务监督工作,还要对辖内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二是通过一定的措施来提高被监督单位会计工作的积极性,如开展会计核算质量竞赛等方式。三是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互动,提高被监督单位事前、事中监督防风险能力。按照会计内控管理组织构成来说,内控监督属于网点主管,只要被监督单位主动加强内控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也会大大减轻事后监督的工作量。

(五)事后监督工作范围应给予准确的定位

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大监督体系的作用。建议事后监督中心、内审部门、会计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内容不交叉,分别给予明确的定位,通过提高大监督体系的效率,使事后监督部门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对会计核算质量的监督上。二是摆脱“档案管理中心”的角色。各业务部门留存的会计档案自己移交档案室,事后监督中心保管的会计资料档案在整理完后,次年全部上交档案室,这样将档案管理的重心转移到中支综合档案室。三是考虑事后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缩小监督内容,如取消对部分登记簿的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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