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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资与外债管理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外商直接投资的合同金额和实际使用金额均呈持续增长态势,连续多年成为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利用外资方式上出现从“合作”、“合资”到“独资”演变的趋势。外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全部资本由外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投资设立的企业。1979年确定对外开放的国策以来,中国步入了利用外资促进经济发展

第五节 利用外资与外债管理

一、中国利用外资的发展演变

利用外资是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我国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经验的需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发展为国际资本提供了广阔市场,同时也在利用外资方面日渐成熟。纵观历史,中国利用外资的进程主要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9~1978年。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利用外资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规模和数量都十分有限。20世纪50年代时,我国主要利用政府贷款方式引进外资,利用外资规模小,外资来源渠道单一,外交投向自主选择性小,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外资配置体制,即由中央政府直接确定利用外资的具体项目。而到了20世纪60、70年代则主要利用商业贷款方式引进外资。这一时期仍然沿袭过去那种高度集中的外资配置体制,外资利用的决策仍由中央决策机构作出。此时外资来源主要为较高利率的商业性贷款,加大了融资的成本。另外,项目上马前一般未经过严格的经济技术论证,投资效益较差。同时,外资的使用和偿还基本上是相脱节的,偿债的压力主要集中在中央财政上。

第二阶段是1979—1991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政府将对外开放确立为基本国策。自此,中国利用外资开始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利用外资规模的扩大化外借款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利用外资方式的多样化;外资配置体制的转变。

第三阶段是1992—2002年。自从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之后,中国利用外资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随着沿海6座城市、边境13座城市和内地18座省会城市的全面开放,我国利用外资朝着全方位、多层次方向扩展,外商投资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最主要方式。在这期间,外产投资的产业结构也日益趋向合理。而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这也意味着作为对外开放重要内容的利用外资也面临着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第四阶段是2002年至今。在这段时期,外商对我国投资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外商直接投资的合同金额和实际使用金额均呈持续增长态势,连续多年成为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对外资的需求开始从数量为主转向质量为主,资金流动从流入为主转向流入和流出双向并重,吸收外资的方式从新设企业为主转向新设和并购两种方式并重。同时外资投资已遍及三产,基本用于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电力、石油等能源基础产业,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原材料工业,机械、电子、纺织等加工工业,以及农业、林业、水利、通讯、城建、环保、教育和卫生等领域。

二、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

(一)外商直接投资

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是目前最主要的方式,具体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开发、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和其他方式。中国利用外资方式上出现从“合作”、“合资”到“独资”演变的趋势。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起步阶段是合作企业为主导方式时期;成长阶段是合资企业替代合作企业为主导方式时期;提高阶段是独资企业替代合资企业为主导方式时期;稳步发展阶段是独资企业为主导方式时期。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又称股权式合资经营企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建立的企业,是中国直接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企业与外国投资方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企业。(2)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地位为中国法人。(3)合资经营需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4)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称契约式合营企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主要特点有:(1)合作经营企业可以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实行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以自己的法人身份进行合作,组成非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2)合作经营各方可以以自己所拥有的各种方式出资。(3)允许外方从营业收放中或从设备折旧中收回投资。(4)法人式企业设立董事会及经营管理机构进行管理,非法人式企业由合作各方派代表组成联合管理机构共同管理或委托合作一方或合作者以外的第三方进行管理。

外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全部资本由外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投资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又称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据我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设立,公司全部资本由等额资本构成的,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中外合作开发是指外国公司同中国公司合作进行本国资源开发的一种合作形式,是目前国际上在自然资源领域广泛彩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其最大的特点是: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投资方式有时也称为公共工程特许权,即建设一经营—转让,典型的BOT方式是指:政府同私营机构(在中国表现为外商投资)的项目公司签订合同,由该项目公司承担一个基础设施或公共工程项目的筹资、建造、运营、维修及转让。在一个固定期限内(一般为15~20年),项目公司对其筹资建设的项目行使运营权,以便收回对该项目的投资、偿还该项目的债务并赚取利润。协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该项目无偿转让给东道国政府。

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但其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目前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主要存在产业结构不均衡;地区投向不均衡;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宏观失控等问题。因而我们仍需要调整外资投向的行业结构,协调外资在三大产业的比例;同时,应加强对外商直接投资投向的地区引导。积极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优先在中西部地区安排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水利、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招商引资。而具有优势的、允许外商投资的项目,国家应给予金融、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最后应该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按国际惯例运作。在涉外税收、外汇管制、贸易政策、法律制度和金融体系等方面提高透明度;加强对外商直接投资规模的宏观控制。

(二)对外借款

1979年确定对外开放的国策以来,中国步入了利用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的快车道。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目前,中国借用国外借贷款无论从规模、渠道、结构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对外借款已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之后,中国的对外借款经历了一个由少到多再到逐步稳定的发展过程。借款的方式也开始趋向多元化,主要有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国际金融租赁、对外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而从外债的借用者来说,主要有国务院各部委、外商投资企业、中资银行、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的其他债务人。同时,中国借用外资的期限结构、利率结构和币种结构也相应逐步趋于合理化。

对外借款的主要方式有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商业贷款、对外发行债券等等。

(三)海外上市

海外上市可以为企业发展筹到所需资金,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扩大企业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可谓好处良多,但同时也有控股权分散、信息过度公开以及跨国界的风险。

目前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模式主要有通过B股上市、在境外直接上市、在海外通过存托凭证间接上市、在境外买壳间接上市、利用控股公司间接上市这几种。

三、中国利用外资的演变趋势

伴随国内外环境的不断变化,中国利用外资战略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经济全球化趋势与中国加入WTO背景下,中国由有限范围和领域内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的开放;由试点为特征的政策性开放,转变为在法律框架下的制度性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与WTO成员国之间的双向开放;由被动接受国际经贸规则,转变为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同时中国利用外资也从政策优惠的吸引转变为竞争秩序和投资环境的吸引;由“超国民待遇”和“非国民待遇”转变为国民待遇;由注重吸引资金转向注重引进技术。

在中国利用外资日渐成熟的这些年里,中国利用外资的战略有两次重大的转变,一是“引进来”从“量”到“质”的根本转变;二是由“引进来”向“走出去”的根本转变。根本转变是我国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发展和利用外资发展所决定的。

中国利用外资正进入一个新阶段,由美国次级债务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在全球蔓延,中国利用外资面临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事实也证明中国利用外资的各个方面也已日益成熟。

四、我国的外债管理

(一)外债的衡量指标

1.债务率

债务率是指一国当年外债余额占当年货物和服务贸易外汇收入的比率。这是衡量一国负债能力和风险的主要参考指标,一般不应高于100%。

2.偿债率

偿债率又称外债清偿比率,是指一国当年外债还本付息额占当年货物和服务贸易外汇收入的比率。这是衡量一个国家偿债能力的主要参考指标,国际公认的参考数值不应高于20%。

3.负债率

负债率是指一国当年外债余额与当年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该比率用于衡量一个国家对外资的依赖程度,或一国总体的债务风险。一般认为安全数值在10%以内,超过这一数值,其债务风险将随该数值增加而递增。当该数值超过20%,将意味着该国债务风险进入高风险区。

此外还有利息清偿率、短期外债比率等指标。

(二)外债管理

借债国能否通过实施外债战略来推动本国的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外债的效用,关键在于能否形成一个有效的外债管理体制,对外债的规模及结构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系统的外债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外债规模管理

从理论上说,合理的外债规模应当是外债边际收益超过与其相对应的边际成本时的外债数量。所谓外债边际收益是指每增加一个单位外债所增加的国民收入。外债边际成本是指每增加一个单位外债所增加的外债价格。

2.外债结构管理

外债结构管理是在外债规模基本确定的前提下,通过对外债的各种要素比例构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达到降低成本、减少风险、保证偿还的目的。主要包括了利率结构管理、币种结构管理、期限结构管理、借款市场与国别结构管理等。

3.外债营运管理

外债营运管理是对外债整个运行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外债借入管理、外债使用管理和外债偿还管理。外债借入管理要掌握好借债窗口,控制好借债总量,调整好借债结构,控制好借债成本。外债使用管理要掌握好外债的投向,力争使外债投到微观经济效益和宏观经济效益综合最优的产业和项目上去。外债偿还管理要落实好偿债资金,合理安排偿债时间,避免出现偿债高峰。

4.偿还管理

外债偿还管理不仅限于“偿还”一个环节,而是贯穿外债资金运动的整个过程。从国家总体来看,外债规模管理、结构管理,特别是效益管理是外债偿还管理的基础和条件。

综上所述,一国外债管理的目标是:在保证外债规模适度的宏观控制下,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降低筹资成本,以满足国内经济建设对外资的需求;保持较为合理的外债规模和债务结构,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外债风险;发挥外债的最大经济效益,使自己具备及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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