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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必要性

时间:2022-1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股权激励赋予了经理人所有者和经理人的双重身份,经理人既能获得劳动报酬,又可享有资本的剩余索取权,大大增强了对经理人的激励强度。股权激励的经理对资本的剩余索取权驱动经理人不断努力提高公司业绩,实现了企业长远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与经理人自身价值最大化的高度统一,有效地缓解了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

现代企业一方面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另一方面是经营管理的专业化。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现代公司独立股东而独立存在,股权的分散和管理的专业化,使得股东聘用职业经理管理公司成为可能。经营管理的高度专业化和复杂化,使得管理者的管理经验、管理能力和管理方法与技能与公司的正常运营密不可分,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一样成为企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货币资本所有者在企业的分配中享有剩余索取权,人力资本所有者也应当享有剩余所有权,只有这样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人力资本,既然是资本,收益就不应该是工资(劳动报酬),资本的收益应该是产权,所以人力资本在企业中要拥有产权。经理人员是一种极为稀缺的人力资源,是现代企业发展的最具能动的因素,经理人员拥有人力资本,这是与普通员工的区别。由于高管人员特有的人力资本完全依附于其个人,因此经理人员剩余索取权是经理人员人力资本产权化的内在要求,经理人员人力资本只有产权化才能使其人力资本的贡献完全发挥出来。科斯(Ronald H. Coase)认为产权明晰是企业绩效的关键和决定性因素,产权是排他性地使用资产并获取收益的权利,产权是就剩余索取权,产权明晰就是要明确界定企业资产与剩余索取权的归属。股权激励就是明确经理人员人力资本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其收益分享机制的一种制度安排,正日益受到重视。

作为现代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人力资本是企业重要的投入要素,应该同其他资本一样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的特征决定了对人力资本进行充分激励的必要性。股权激励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它将经理人的人力资本要素和企业的分配问题结合起来,是股东的财务资本和经理人员的人力资本的合作。在经理人的人力资本得到认可而获得股权激励后,经理人的利益与企业的发展休戚相关,经理人与股东真正形成了一种更加紧密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战略发展关系。股权激励赋予了经理人所有者和经理人的双重身份,经理人既能获得劳动报酬,又可享有资本的剩余索取权,大大增强了对经理人的激励强度。对获得股权激励的经理人来说,只有在增加股东财富的前提下才能同时获得更大收益,从而与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股权激励的经理对资本的剩余索取权驱动经理人不断努力提高公司业绩,实现了企业长远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与经理人自身价值最大化的高度统一,有效地缓解了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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