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年天津自贸试验区成绩单

年天津自贸试验区成绩单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津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轻型管理架构。2015年,自贸试验区企业新设境外企业机构61家,占全市的31%,中方投资额56.3亿美元,占全市的76%。积极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开放,全国首批筹建的三家民营银行之一的天津金城银行运营良好,截至2015年底,自贸试验区各类金融机构超过110家。到北京和河北举办了10场天津自贸试验区宣讲活动,解读相关政策,主动服务两地企业,推出了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八项举措。

根据国务院总体方案,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天津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天津港片区30平方公里(含东疆保税港区10平方公里),天津机场片区43.1平方公里(含天津港保税区空港部分1平方公里和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1.96平方公里),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46.8平方公里(含天津港保税区海港部分和保税物流园区4平方公里),累计保税区约17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14.2%。

天津自贸试验区主要任务有5项:(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二)扩大投资领域开放;(三)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四)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五)推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含16项具体工作。

天津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轻型管理架构。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是加挂在天津市商务委下的牌子,三个片区则在滨海新区政府统筹下,行使经济社会管理职能,承担各项制度创新措施的落地试验任务,这与上海自贸试验区管理架构较为相似。

截至2015年年底,天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改革探索,取得了亮丽成绩。

1.贯彻落实制度创新任务清单

试验区挂牌之初,推出了自主制度创新清单第一批122项任务,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投资与贸易便利化、金融改革创新、要素聚集与流动等四个方面。2015年10月,又推出了第二批制度创新清单53项,两批清单合计共包括175项任务举措。截至2015年底,175项制度创新举措有123项落地实施,占总量70%,其余52项也得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随着一批又一批制度创新举措的落地实施,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环境不断完善,改革红利、开放红利初步显现。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新登记市场主体14105户,同比增长118.5%,注册资本(金)389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1.8%。

2.转变政府职能

实施了“一颗印章管审批”,三个片区全部建立了行政审批局,承接了241项市级审批权限,企业设立、贸易服务、资质资格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自贸试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建立了综合受理单一窗口,实行审批全流程便利化服务,审批效率提高了75%。

同时,实施了企业设立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市“三证合一”基础上,率先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涉税事项纳入联合审批,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与企业设立合并受理,实现了企业设立“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一天办结。建立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实现了基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市场监管,转变了政府监管方式,提高了监管效率。

3.投资贸易便利化

对外商投资实行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减少和取消了对外商投资者的准入限制,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实施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制,2015年,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657家,95%通过备案设立;全市55%新增外商投资企业落户自贸试验区,44%实际到位外资,注册资金总额占全市外资注册资金总额的82%。2015年,自贸试验区企业新设境外企业机构61家,占全市的31%,中方投资额56.3亿美元,占全市的76%。

建立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通过互联网公共服务窗口,一点登录,一次性递交满足口岸监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处理结果通过互联网反馈企业;实行免费报关,企业免交报关信息传输费,一年为进出口企业节省3000—4000万元。

天津海关出台了三批29项通关便利化措施,实行了“保税货物自行运输”制度,企业货物流转时间节约50%,成本节约近30%;实施了“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平均通关时间由原来的1—2天缩短到2个小时,节约报关成本70%。

天津检验检疫局出台了三批24项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实行了检验检疫分线监督管理模式,一般货物“一线”只检疫不检验,最大限度放开,“二线”重点检验,管得住、放得快。海关、检验检疫的一系列便利化措施,大幅提高了口岸通关、通检效率。

新型贸易业态蓬勃发展,天津成为全国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和综合试验区;保税展示交易、进口商品直营等业务顺利开展,民园保税展示交易中心、于家堡环球购、空港欧贸中心开业运营,进口商品直营中心达到22家;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全面展开,30家试点企业、5家试点平台正式开展平行汽车进口业务;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确定了34家退税商店,中国银行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提供24小时离境退税服务。

4.金融创新方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也就是“金改30条”正式发布,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出台,启动了投融资便利化、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跨境使用改革试点。

积极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开放,全国首批筹建的三家民营银行之一的天津金城银行运营良好,截至2015年底,自贸试验区各类金融机构超过110家。开展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跨国公司归集境内外汇资金48.8亿美元,实现境外放款2.8亿美元,为企业节省资金成本约1500万美元。

租赁业创新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中国天津租赁平台、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开始筹建,实施了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等大型设备海关异地委托监管、融资租赁企业设立登记备案限时办结、允许融资租赁企业开展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允许收取外币租金等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租赁企业服务体系,截至2015年底,自贸试验区各类租赁公司达到1500多家,集聚效应十分明显。

5.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到北京和河北举办了10场天津自贸试验区宣讲活动,解读相关政策,主动服务两地企业,推出了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八项举措。在京冀地区设立了10个无水港,实施了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整体通关物流成本减少近30%。

实行京津冀跨区域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和“进口直通、出口直放”一体化模式,通关时间平均每批货物节省0.5天,每标准箱为企业节约物流成本120元,口岸快速放行率达88%,口岸通关效率提升75%。

目前,正在制定《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方案》,将重点实施“1631”工程,即:建立“一个机制”,建议由国家商务部牵头,组织天津、北京、河北三省市,建立具体工作协商机制,开展顶层设计;实施“六个推动”,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贸易便利化及贸易方式创新、金融开放创新经验在京津冀区域率先复制推广,与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开展对比试验、互补试验;促进“三个一体化”,促进通关服务和口岸物流一体化、金融服务和监管一体化、区域要素资源配置一体化;落实“一批项目”,就是梳理整理出一批项目,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协同发展。

6.法治环境建设

出台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在国务院新设自贸试验区中,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条例》共8章58条,从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创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营商环境等方面,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管理提供了保障和规范。

滨海新区法院设立了自贸试验区法庭,成立了自贸试验区国际仲裁中心,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对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发展的司法解释,发挥了司法裁判对金融创新的规范保障引领作用。建立了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执法体制,健全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维权援助机制,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