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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执法风险发生的原因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特别是缺乏对执法程序的学习,规范执法的意识不强,工作不细致,办事不严谨,凭习惯办理行政处罚事宜,容易产生执法风险。个别税务执法人员受到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乃至个人利益的影响,税务行政处罚发生偏差。税务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较大,执法灵活度较高,加上缺乏相关制度进行监督、规范和约束,执法过程中随意性较强。

第四节 税务行政处罚执法风险发生的原因

一.税务人员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长期以来,基层税务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不能很好地掌握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措施不多、依法办事的能力不强。特别是缺乏对执法程序的学习,规范执法的意识不强,工作不细致,办事不严谨,凭习惯办理行政处罚事宜,容易产生执法风险。个别税务执法人员受到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乃至个人利益的影响,税务行政处罚发生偏差。再加上“人情关系”,在有自由裁量权的税务处罚中,容易出现处罚偏重偏轻、明显不公的现象,甚至出现执法腐败行为。

二.税务行政处罚缺乏制度规范和约束

税务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较大,执法灵活度较高,加上缺乏相关制度进行监督、规范和约束,执法过程中随意性较强。一是对执法人员的回避虽然有规定,但在处罚程序中没有相应的监督执行措施;二是缺乏对处罚的适当性进行说明的制度要,。要防止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就必须要求基层税务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对处罚的适当性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论证;三是对行政处罚各个环节的时限未作规定,涉税处罚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普遍存在,而拖延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预,势必导致处罚自由裁量权被滥用。

三.处罚过程监督不到位和过错责任追究不及时

对于税务机关内部来讲,执法过程监督,特别是实体控制和程序控制相结合的制度还不完善。对于处罚行为的内部监督仅限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中的一些问题只有靠事后的实地检查才能发现,使一些常发、多发问题未能得到提前预防。此外,行政处罚和执法监督未全面实现信息化处理,人为因素较多,监督的精准度不够。对执法监督发现的问题,执法问责的力度偏轻,与执法责任制要求差异较大,增加了执法人员的侥幸心理,影响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片面理解纳税服务弱化税收执法

随着政府角色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转变,税务机关也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换,纳税服务成为税务机关的核心业务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处理好加强税收执法与强化纳税服务的关系,过分强调了服务职能,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避重就轻,协商处罚额度,把大问题简单化,小问题无害化处理,忽视了税法的严肃性,导致了片面强调服务,弱化了税收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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