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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公共理念,建立经营性媒介与公益性媒介竞争互补的格局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关广播电视政策研究部门也提出了关于建立中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构想,包括确定公共服务主体和公共服务内容,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保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场运营体系、政府监管体系、中介社会服务体系等四大体系;而未来广播电视体制改革的趋向包括媒体的分类管理、核心资源的行政与市场配置、产业主体的多元化、建立国有出资人制度、公共服务的多元互动、建立现代监管制度等。

一、引入公共理念,建立经营性媒介与公益性媒介竞争互补的格局

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协商对社会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而大众传播媒介便是承载这一交流功能的渠道之一。如果传播媒介适时地承担了这一功能,就有利于各种利益主体矛盾的解决与信息的畅通,反之,大众传媒的失语则会加剧利益主体间的矛盾与分裂。

“一个国家的多元主义在另一个国家可能导致崩溃。”[14]虽然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像欧洲那样走多元民主道路,但是,目前的中国与欧洲的政治经济体系同处于转型期,近年来都面临着美国化的影响,无论是文化还是经济,社会还是家庭,生活中或多或少浸透着美国生活方式的印迹,所以在转型时期中国和欧洲面临着相似的命题,那就是如何保护自己的传统文化与共识。在传播领域,公共广播电视制度体现一种政府干预下的社会契约方式,这种方式主张在政府的主导和参与下,通过制度化的社会协商对话来调节和规范各利益群体在改革中的关系,以保证改革相对公正地进行。其中传达的公共理念对于我们创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有着一定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其实,中国历史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儒家的“中庸之道”无不包含着协商式的公共理念。目前中国政治领导体制正在经历着重要的变化,在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中国的政治领导已经由过去的依赖个人权威转向集体领导,社会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和社会责任功能,这些都为传媒公共性的彰显创造了基本的政治土壤。如果一味地以市场化为目标追逐商业利益,不仅不符合社会转型时期党和政府及公众对传媒的要求,也违背了传媒自身作为公共产品的属性和发展规律。这应该是目前广播电视改革中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

另一方面,引入公共服务的理念,有助于对商业经营性媒介与政府公益性媒介分开管理,在制度均衡中形成经营性媒介与公益性媒介相互制约的竞争格局。有关广播电视政策研究部门也提出了关于建立中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构想,包括确定公共服务主体和公共服务内容,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保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场运营体系、政府监管体系、中介社会服务体系等四大体系;而未来广播电视体制改革的趋向包括媒体的分类管理、核心资源的行政与市场配置、产业主体的多元化、建立国有出资人制度、公共服务的多元互动、建立现代监管制度等。当然,这些构想的实现恐怕还要假以时日。在我国的广播电视产业尚没有形成产权上的差异竞争格局之前,政府的规制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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