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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时间:2022-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二批)吕秀峰1937年出生,固原市原州区人。曾随花儿歌手安妮、马生林学习过宁夏民歌小调及花儿的演唱,多年来活跃在全区文艺舞台,为传唱、传承宁夏花儿作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起,不但经常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还多次走进校园为中小学生教唱花儿,开展传承活动。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二批)_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二批)

吕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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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出生,固原市原州区人。自幼以放羊为生。六盘山区的放羊人都以唱花儿、哼小令、吼秦腔来排遣寂寞、抒发情怀,吕秀峰向当地知名的花儿高手张治山、高凤鸣等学会了民间小曲30多首、花儿40多首。日常生活中,他还认真向锄地、割麦子的农民和大路上赶车的脚户学唱花儿,日久天长,逐渐成为村子里唱花儿的能手。将近40年放羊唱花儿的经历,使他练就了一副好嗓子,当地人称他为“关山花儿王”。2009年固原市举办“花儿漫六盘”花儿大赛,他以72岁高龄代表张易镇参加原州区的选拔赛胜出。他的声音洪亮高亢,音色清纯,可以演唱苍凉、悠扬、凄苦、诙谐等不同风格的六盘山山花儿。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马成福(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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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出生,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河川乡人。从小就跟随母亲学唱花儿,在山上放牛时哼唱花儿,能把最原生态的高腔花儿喊出来,越喊越喜欢,越唱越爱唱,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演唱风格。他经常把看到的事物以花儿的形式编词演唱出来。2009年参加原州区组织的“花儿歌手大赛”,荣获三等奖。2007年带着母亲、儿子参加了“万人花儿漫塞上”活动,一家三代同台演唱花儿。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张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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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出生,宁夏盐池县人。自幼喜欢唱歌。曾随花儿歌手安妮、马生林学习过宁夏民歌小调及花儿的演唱,多年来活跃在全区文艺舞台,为传唱、传承宁夏花儿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代表宁夏参加了中国“西部之声”、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晋京献礼演出、大型民族歌舞“塞上春潮”、中国CCTV中国民族民间歌舞盛典、中国原生民歌大赛、上海世博会宁夏活动周、2010年中阿经贸论坛开幕式“跨越丝路”文艺演出等大型文艺活动。他较好地掌握了宁夏回族花儿的演唱特点,演唱的《面片片稠稠捞上》《牛佬佬调》等很有特色。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赵福朝(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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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出生,宁夏泾源县人。他十几岁时向当地的花儿歌手开始学唱花儿。以后不断探索演唱技巧和方法。他自创手鼓伴奏,边唱边击,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花儿演唱形式。2008年起,不但经常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还多次走进校园为中小学生教唱花儿,开展传承活动。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王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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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出生,宁夏吴忠市人,自幼喜爱唱歌。80年代跟随我区著名艺术家安妮学习民歌、花儿演唱。后又向老花儿歌手马生林学习。经过多年的学习实践和探索,演唱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自20世纪80年代起,她就以花儿、小调的演唱活跃在全区文艺舞台上。1982年获宁夏回族自治区花儿大赛一等奖;1985年获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届中青年歌曲演唱大奖赛二等奖;2007年7月参加西北五省区花儿大赛获银奖;2010年获得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演唱银奖。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杨登清(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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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出生,宁夏同心县人。自幼跟长辈在田间劳作时学唱回族花儿,记忆力强,悟性高,嗓音独特,可以演唱多首不同风格的花儿。80年代《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宁夏卷)收集了他演唱的多首花儿曲目。1984年在西北音乐周上获得“优秀歌手奖”,1985年在中国农民歌手邀请赛上获三等奖;2008年获得第六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铜奖。现在同心文化馆花儿传承点开展花儿的传承,还定期到县城各中小学校教唱花儿。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杨生旺(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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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出生,宁夏海原县人。自幼喜好唱花儿,长期学会并积累了多首花儿,基本掌握了海原县回族群众中流传的干花儿。他的声音富有特点,很有吸引人。在2002年宁夏(海原)首届花儿节上获得银奖;2009年8月在第七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上获得金奖。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罗发军(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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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出生,宁夏海原县罗川乡罗川村人。自幼双目失明。受优美的唱词、动听的曲调吸引,爱上唱花儿。丰富的民间音乐曲调成了双目失明的他最依赖的精神寄托。他用心聆听、记忆,基本掌握了海原县回族群众中流传着的山花儿。2008年北京残奥会期间代表宁夏残疾人在宁夏“祥云小屋”现场献艺,同年他参加第六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上获得银奖。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妥艳(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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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出生,宁夏海原县海城镇人。自幼爱好唱花儿,掌握了多首海原县回族群众中流传的干花儿。2003年在青海西宁花儿大赛中获得银奖;同年荣获第四届中国西部民歌邀请赛铜奖;2004年在甘肃临夏花儿大赛中获得银奖;同年参加中国南北民歌擂台赛获得银奖。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马占昌(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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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出生,宁夏泾源新民乡人。自幼跟随爷爷学习演唱花儿,目前会唱多首花儿歌曲。2007年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万人花儿漫塞上”演唱会。他除自己演唱花儿之外,还在本村积极开展花儿传唱,多次举办学习班,组织村民唱花儿,在他的教唱和带动下,很多村民都喜欢上了花儿。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马少云(东乡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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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出生,宁夏西吉县人。1970年开始学习花儿。自从80年代参加全国民族唱法演唱比赛后,深受鼓舞,刻苦钻研,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演唱风格,多次参加全国调演,获得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共计10多个。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冶春英(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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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出生,海原县贾塘乡西庄自然村人,自幼爱好演唱花儿。2002年在宁夏(海原)首届花儿节上获得银奖。2009年8月在第七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上获得银奖。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景国孝(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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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出生,宁夏吴忠人。自幼喜爱音乐,童年在农村生活、玩耍的经历为后来学习、制作、演奏咪咪、哇呜等原生态乐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先后拜同村吹奏咪咪高手为师学习制作、演奏不同“把式”的咪咪。后来结识了在我国首先发现并传承了古代埙的遗存“牛头呜”的制作和吹奏方法的冯荟耘先生,并拜他为师,学习吹奏、制作泥哇呜。1998年以来,他参加了宁夏群艺馆回族乐器挖掘研制小组,他恢复了单管、双管咪咪和芦苇排箫、笛的吹奏和制作。2001年制作的芦苇排箫、笛获自治区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奖。制作的葫芦咪咪、单管、双管芦苇咪咪和芦苇排箫、笛等成为国家级名录项目申报样品。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马义珍(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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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出生,宁夏灵武市郝家桥人。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马兰花的弟弟。20岁开始跟随母亲、姐姐学习弹奏口弦,并利用所学木工技艺跟随父亲学习制作口弦。通过多年的学习弹奏、制作口弦,技艺得到显著提高,先后为村民及口弦爱好者制作口弦5000余只。现已将平时弹奏的20多首口弦曲目加以整理、演奏。2010年9月在上海世博会宁夏文化活动周上展示口弦的制作与演奏。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丁生林(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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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出生,宁夏同心县人。擅长铁口弦的制作。打制铁口弦的技艺是他的岳父马中彦家祖辈上传承下来的。铁口弦的制作在舌簧的打制上非常讲究,他经过多年的探索,打造出的铁质口弦音色清亮,不仅在本地区销售良好,而且在北京、成都、拉萨等地都有良好的市场,2006年9月在成都参加国际文化产业交流会,铁制口弦得到了国际友人的青睐。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温生科(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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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出生,宁夏泾源县人。当地回族群众有就地取材制作简易的自娱性乐器的习惯。受老一辈的影响,1974年开始制作回族民间自娱性乐器。经过搜集和反复试制,掌握了泾源民间流传的一些回族乐器的制作方法,利用本地山林的材料,先后制作了牛角号、泥哇呜、口弦、杏核哨、咪啦秆、马莲牙哨、柳哨、桦树皮鼓等小巧玲珑、形制各异、音色不同的回族器乐。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释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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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出生,俗名徐名正,宁夏银川大新乡人。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常委,自治区佛教协会会长,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1994年起任灵武市马鞍山甘露寺住持。

剃度后,随前任住持甚山悉心学习经文的诵咏、礼乐大典的整套声乐、器乐,并严格传承声乐中的念、令调、吟诵、直数,沿袭马鞍山甘露寺佛教器乐中经文诵咏伴奏、器乐演奏等在佛教寺院和信众中举行宗教仪式时所用的音乐。经过30多年的学习、传承,他与刘全柱合作编辑了《马鞍山甘露寺佛教音乐集》,全面整理、记录了马鞍山甘露寺佛教音乐的曲谱,表现出该寺庙音乐极强的民间性、实用性,展现了佛教音乐民俗化、民间化的特征。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潘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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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出生,宁夏海原县人。胡湾潘家狮子舞历史悠久,早在清代,他的爷爷潘万斗就带领全家人以舞狮和练武强身健体、养家糊口。从小就学习家传舞狮,现在,在舞狮的过程中他还根据当时地点、环境、人物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仪程”说上几段,使春节社火整个舞狮过程显得更为丰富,群众更爱看。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刘名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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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出生,宁夏中卫市人,是中卫刘庙舞狮的传人。自幼师从武进玉、李佐新、李如童等人习武、舞狮。有扎实的武术功底,能完成刘庙舞狮高难度的精华套路,1960年至今指导和参与表演刘庙舞狮,为刘庙舞狮培养了许多接班人。指导和参与表演的刘庙舞狮多次荣获市、县级社火调演大奖。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霍继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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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出生,宁夏中卫市人。舞龙是中卫历史悠久的传统民间舞蹈,与农历春节、民间祭祀活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卫舞龙在程式、表演套路、龙头龙身的制作和乐器伴奏方面都有固有的传统和特点。他是目前当地能够全面掌握舞龙技艺的传人。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安维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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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出生,宁夏西吉县人。在当地组建了马营村皮影戏班,担当“挑线手”。从事皮影戏演出40多年,表演传统剧目《三国》《水浒》《西游记》等,还能够演出现代剧《智取威虎山》《红灯记》等。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谢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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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出生,宁夏西吉县王民乡红太村人。他从1957年开始演皮影戏,“文革”期间,他的戏箱锁了15年。20世纪80年代初,皮影戏在村中又“复活”了。那时,每逢春秋两季,他常受邀在西吉县周边的静宁、庄浪等地演出,最多时一年下来能演100场左右。他不但会唱、表演40多本皮影戏,还会制作皮影人。现已制作皮影5箱共计1000多幅作品。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史录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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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出生,宁夏海原县关庄乡人。15岁开始跟随前辈王佐奎学艺,由于喜爱这门技艺,很快就掌握了皮影的制作、演唱技艺。“文革”期间断了十余年,改革开放后重新整理皮影戏戏箱,恢复了表演,经常为当地的群众演出,同时也传授了许多徒弟。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徐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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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出生,宁夏银川市人。

1965年,随张有贵、夏花花学习演唱宁夏民间说唱。1990年,结合多年的演唱经验,吸收宁夏民间说唱中的曲调,采用[打宁夏调][数花调]等,将表演形式变为二人合演,为坐姿,一人操三弦伴奏边说边唱,另一人左手执渔鼓和撞铃,右手击打渔鼓帮腔。二人分角摹声,表演时形成逗哏与捧哏关系。

多年来他创作宁夏民间说唱作品60余篇,其中多篇作品在全国、本区各种赛事评比活动中获奖。1997年,他创作表演的宁夏坐唱《白字经》获文化部“文华奖”。2004年,他创作并主演的宁夏坐唱《塞上古城看新貌》获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一等奖。2005 年7月创作的宁夏坐唱《鱼奶奶回家来》入选并参加了第五届中国曲艺节演出,获晋京演出优秀节目嘉奖(曲艺节最高奖项)。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李光辉(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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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出生,宁夏泾源县人。1974年从事群众文化工作,1987年向香水镇园子村“踏脚王”马正堂学习踏脚,并开始挖掘整理泾源回族踏脚,后根据民间踏脚动作整理并编排出完整的套路。组织队伍参加1990年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并获得表演项目金奖。后连续参加多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和全区运动会。目前致力于在泾源农村、学校传承回族踏脚,培养传人。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何金德(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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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出生,宁夏吴忠市人,何家棍第四代掌门人。他文武双全,不但多次凭练就的家传“何家棍”武艺夺得全国及自治区武术比赛的奖项,还将流传在吴忠市的回族武术“何家棍”的由来、拳谱、套路进行了系统的文字整理,从理论上为何家棍的传承作出贡献。1959年获得自治区武术比赛第一名。1986年,在全国武术遗产挖掘工作中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二等奖。他和何家棍武术项目被《中国回族大辞典》《中国武术人名辞典》收录。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李成林(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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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出生,宁夏海原苍湾人。打梭活动在海原民间普遍开展。1980年他创办了农民家庭图书馆,同时组织村民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通过举办农民运动会,将打梭设为比赛项目进行传承,在比赛规则等方面作了整理完善,目前该村村民普遍掌握了打梭规则。他的做法受到当地老百姓的赞赏。新华社驻宁记者、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等媒体多次对他进行采访、报道。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张洪安(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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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出生,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人,是张家枪第四代掌门人。他能够全面继承、掌握“张家枪”的技艺,同时还精通燕青拳、四平软拳、唐拳、九拳、四门刀等武功,常年带领家中子孙、弟子练枪习武。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王梁(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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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出生,宁夏银川市人,出身于回族武术世家,是全国知名回族武术家王新武的儿子。自幼随父练习武术,后成为宁夏体工大队武术运动员,从事武术学习、武术教育30多年,对中华武术尤其是回族武术项目有深入的实践与研究。根据回族民间传说和剑器实物图形、传统武术技法挖掘整理出回族鱼尾剑及其剑术,2007年代表自治区参加全国第八届民族运动会获得一等奖。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张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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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出生,宁夏银川市人。张树林10岁开始在自治区杂技团随父亲张金顺学习杂技技艺,1962年登台表演杂技《飞叉》。杂技《飞叉》易学难精,技术要求非常高,传承方式一直遵循家族式传承,为了更好地培养传承人,他将之改为师徒传承,1983年培养周笑天为杂技《飞叉》传人,并先后获得过西北大赛三等奖、西北五省一等奖。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杨志中(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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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出生,宁夏西吉县人,是回族木雕技艺传人。1979年开始学习木工技艺,1984年跟随九彩屏拱北木雕师傅学习,后经过刻苦自学,潜心钻研,自成一派。他的木雕立意新颖,构图严谨,造型生动,雕工精湛。在西吉乃至周边地区的寺院、拱北、民居都有他的作品。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王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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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出生,宁夏隆德县人。她自幼心灵手巧,擅长刺绣、绘画。1981年她取材于隆德民俗场景的绘画《马社火》参加了全国首届“中国农民画展”,被中国美术馆收藏并送往挪威、瑞典、瑞士等国展出。《马社火》是宁夏唯一在国外展出的农民绘画作品,在宁夏绘画史上留下了珍贵的一页。她的《戏剧人物》在“95万博杯”艺术之乡艺术精品展示大赛中获二等奖。作为普通农村妇女,因为对隆德民间艺术上的特殊贡献她被写进县志。

2010年6月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010年8月去世。

杨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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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出生,宁夏平罗县高庄乡幸福村人。20世纪80年代开始绘画创作,学习继承了平罗县民间传统绘画的技法。作品题材主要表现农村生活,色彩鲜明,造型夸张,构图饱满。主要代表作品有《掰玉米》《回娘家》《赶集》《五谷丰登》《农家乐》等。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田彦兰(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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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出生,宁夏同心县人。她的剪纸作品构图富有生命的活力和现代感,剪工细腻、线条流畅,简洁洗练,题材多反映回族人物和生活,清真寺、盖碗、汤瓶等回族生活元素以精美的构图在她的作品中,表现出鲜明的民族风格。作品《尕妹子的盖头那个飘》获第四届国际剪纸艺术节银奖,《回回女娃弹口弦》获第五届国际剪纸艺术节金奖,《朔方风》获宁夏第八次文学艺术评奖民间艺术创作三等奖。她注册成立了宁夏同心伊泽回族剪纸文化产业合作社,带动残疾人、妇女剪纸创业。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洪秀梅(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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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出生,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人。1963年开始随姑母学习祖辈传下的剪纸技艺,至今有近50年的剪纸艺龄。2005年3月荣获兴泾镇政府首届剪纸类作品二等奖,2008年8月获西夏区“迎奥运迎大庆颂四德倡清廉”大型书画展三等奖。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周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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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出生,宁夏海原县人。自幼跟随外婆和母亲学习剪纸、刺绣、扎纸花。在接受传统剪纸技艺时有自己的想法和创新,拓宽了传统的剪纸题材,作品细腻,线条流畅,具有工笔画的韵味,主要以花、鸟、草、树木为主,可贵的是能借生活中常见的事物,通过谐音、象征等手法,构成寓意性很强的艺术画面。剪纸作品《家乡的硒砂瓜》荣获2008年第四届中国国际剪纸艺术展铜奖。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伏兆凤(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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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出生,宁夏海原县人。从事剪纸20多年,曾多次参加全国各地剪纸展出并获奖,作品发表于十多家刊物,乐于把自己的技艺传授给乡村姐妹,多次走进中小学课堂教授剪纸技艺。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伏兆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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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出生,宁夏中卫兴仁郝集村人。中国民族文化促进会剪纸艺术委员会会员,宁夏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从小学习剪纸,1989年开始发表作品,大量作品参加过全国各地剪纸展出并获奖。作品连环画《鸡吃了我的驴》,发表于中国连环画2006第七期。剪纸作品《八仙》被中央民族大学博物馆收藏。同年在第二届国际剪纸艺术展中《财神》获银奖。2007年在第三届国际剪纸艺术展中《子孙万代》获铜奖。2008年在第四届国际剪纸艺术展中《白发老娘》获金奖。同年荣获宁夏优秀文化创作奖。生平业绩载入中国百业艺术家《中国民间名人家》中卷。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姚占桂(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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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出生,西吉县火石寨乡人。1966年开始学习刺绣技艺。作品有自己的独特风格,充满乡土气息,反映了当地传统文化和风土人情。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王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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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出生,宁夏盐池县人。把家传宫廷刺绣方法和民间刺绣技法融为一体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现在银川、盐池创办“萍之绣”手工刺绣坊并长期举办培训班。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田志梅(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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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出生,宁夏海原县农民,从小跟随老祖母、奶奶、母亲学习刺绣,擅长以传统针法绣制鞋垫等。现今又将该技艺传授给了女儿。2006年在全县刺绣展览中荣获二等奖;2007年被海原刺绣职业中学、海原县刺绣开发研究协会聘为刺绣指导老师,已有学徒千余人。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杨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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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出生,宁夏隆德县温堡乡杨坡村人,杨氏家族泥塑艺术第六代传承人之一。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彩塑专业委员会委员。自幼受家传艺术熏陶,在祖辈的指点和引导下传承祖业,并通过自学完成了工艺美术课程,将现代美学的审美要求和传统的家族民间艺术结合起来,泥塑实践中在保持鲜活民间特色的基础上进行大胆创新,初步形成了粗犷中见细腻、无形中见法度的艺术创作风格,作品设色方面追求简洁,具有乡土气息。他先后创作了《天神》《上山虎》《吉祥鸟》《坐虎诊龙》等一批个性鲜明的泥塑作品,分别参加各种展览和大赛并获奖。近年来随家族泥塑艺术组在全国各大名山古刹雕塑佛像共计3000多件。他还精于工艺品的模具翻制。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魏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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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出生,原籍甘肃省庄浪县,现定居宁夏隆德县凤岭乡于河村。他是魏氏家间砖雕艺术的第三代传人,一生酷爱砖雕艺术,作品在隆德以及全区享有很高的声誉。主要雕刻创作屋脊与兽头,风格古拙、朴实,有龙、凤等动物及鱼、花、鸟等,造型独特。仿古的“蛟龙脊兽”“巨鬃脊兽”“狮子滚绣球”等曲身利爪,古朴大方,装饰性和实用性融为一体,深受人们的喜爱。他的作品在“95万博杯艺术之乡”精品展示大赛中获一等奖。大型系列砖雕20世纪80年代被自治区群艺馆收藏。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苏维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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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出生,宁夏隆德县人。出身耕读世家,历史知识丰富渊博,熟知历史典故和古代人物的生平业绩、忠奸功过。除有绘画技术外,对地方戏剧的剧情、道白、唱词也有相当的造诣。作为苏氏脸谱的第八代传人,苏维童在青年、中年时期,认真整理和维护祖传的200幅脸谱作品的同时,又吸取了隆德传统戏剧脸谱的一些优点,完善隆德社火脸谱的艺术。2007年他自费出版家传《民间社火脸谱》一书。目前他又在认真完善所有苏家祖传脸谱的工作,从而使苏家脸谱艺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扬和推广。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毛强(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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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出生,宁夏吴忠市人,老毛手抓第四代传人。自继承祖业以来,一直秉承祖训,致力于老毛手抓羊肉制作技艺的传承。他不但悉心总结了家传百年老店的经营理念和烹制技术,还努力将其发扬光大,在他手中将老字号羊肉馆做成了宁夏著名清真餐饮品牌。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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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出生,宁夏中卫迎水桥镇北长滩村人。1963年18岁高中毕业后,便跟随爷爷、父亲用羊皮筏子从事黄河运输营生,同时向祖辈学习制作羊皮筏子和水车打造技艺,聪慧、敏捷的他很快就熟练掌握了制作技艺。从那时开始,他便利用羊皮筏子常年在黄河水道上从事煤炭、香水梨、大枣等货物、人员的运输。他不仅熟通水性,而且对河水涨落、起伏、暗流的状况了如指掌,对筏子的控制技能十分娴熟,是当地最有名气的老筏子工。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唐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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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出生,宁夏灵武市人。灵武羊羔酒在历史上曾是贡酒,1874年之前,唐家先辈唐谦、唐酿就已建作坊生产该酒。当时产的羊羔酒选料讲究,配料纯正,清澈明亮,果香四溢,没有一点羊的膻味。他根据家传秘方,在父亲的指点下,经过大量的研究和试验,抢救整理和初步恢复了羊羔酒的酿制工艺,2006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目前,他进行了保护性开发和小批量生产。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闫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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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出生,宁夏银川市人。出身于有广泛称誉的“闫家砚”制砚世家。他自小跟随父亲阎子江学习贺兰砚雕刻技艺。他的作品讲究因材施艺,强调相石俏彩,做工精细,追求意境。2006年6月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小组授予其全国工艺美术优秀创作奖。2007年4月作品《葫芦砚》荣获宁夏第一届工艺美术大师作品优秀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的宁夏一级工艺美术大师。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陈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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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出生,宁夏银川市人。1964年开始跟随贺兰石砚制砚大师闫子江学习雕刻技艺。作品题材主要以九龙套砚为主,兼刻龙凤砚、葫芦砚等,力求造型生动。雕刻技法根据不同物象施以浅浮雕、线刻、高浮雕、镂空雕、立体雕相结合的方式,吸取众家之长。作品《九龙套砚》被中国工艺美术馆收藏。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杨志堂(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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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出生,宁夏海原县九彩乡人。他的擀毡技艺已家传四代,至今还和长子给四乡邻居擀毡。他手艺精湛,擀出的秋毛毡柔软、舒适,经久耐用,深得乡邻喜爱。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王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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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出生,宁夏银川市人。从小跟随父亲走南闯北学习擀毡手艺,已熟练掌握擀毡技艺。靠着娴熟、精湛的擀毡技艺在十里八乡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人称“王毡匠”。现在镇北堡西部影视城为各地的游客表演传统擀毡技艺。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陈卫川(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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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出生,宁夏吴忠市人。对祖传陈氏回医十技法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了理论总结,经过正规院校的系统学习和50年来的行医实践,熟练地掌握了十技法的操作及治疗原理,并由此撰写内病外治的学术论文。陈氏回医十技法的关键技术内容载入《中国回医医学》。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刘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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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出生,宁夏银川市人。1980年初跟随杨华祥教授开始学习汤瓶八诊,修炼汤瓶功法。曾在广州医学院国际学院传统医学专业深造。在杨华祥教授创办的汤瓶八诊养生坊工作多年,专业从事汤瓶八诊疗法在临床当中的运用和实践。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张金海(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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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出生,宁夏吴忠市人。张氏回医正骨疗法第四代传人。毕业于宁夏医学院临床医学系本科,获执业医师资格,跟随父亲张宝玉将家传的回医正骨疗法运用于临床实践。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梁尔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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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出生,宁夏隆德县人。受家庭熏陶,自幼喜爱秦腔戏剧表演,跟随父亲学习高台马社火的化妆和制作。他编导的高台马社火在继承古老传统技法的基础上,利用现代材料和制作手段,使其不失古朴的民间特色,而且更加奇、险、巧妙,成为六盘山地区闻名的民间艺术。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党国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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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出生,宁夏隆德县奠安乡人。在读书期间,就喜爱文艺活动,并跟随本村苏兴元、马明福、郭炳章老艺人学习秦腔戏剧和社火制作。后又向其舅父张光旭学习社火脸谱及高台马社火制作技艺。从事民间戏剧及社火活动近50年,收藏民间流传秦腔剧本80多册,戏剧脸谱160多个脸样。能熟练掌握了各种脸谱,将传统脸谱与现代戏剧脸谱相结合。同时他大量阅读和收集民间流传的历史故事,他在继承民间传统高台马社火艺术的基础上,已形成了他自己大方美观、题材新颖又不失法度的个人艺术特色。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陈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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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出生,宁夏隆德县人。隆德县佛教协会副会长。他收集整理有关九龙莲花池的各类资料,使其祭祀活动得到完整恢复,不但每年农历六月六日祭祀活动声势浩大,而且恢复了每年十多次的小型祭祀。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杨发祥(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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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出生,宁夏吴忠市人。家中祖辈都是当地有名的裁缝。他13岁起随父亲学习传统的回族服饰的裁剪制作技术。17岁独立从事服装加工制作,并将祖业传给兄弟。后带领兄弟、弟媳、女儿开办服装工作坊,加工生产、销售回族传统服装。现为吴忠万绨旎民族服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张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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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出生,宁夏同心县人。1996年起担任莲花山青苗水会会长,专管水会乐队,熟知取水、献水,念神、赞圣等莲花山青苗水会的仪规、仪程。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张万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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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出生,宁夏中卫市人。20世纪80年代接任中卫香山水会会长,祭祀中的所有仪程,在祭祀仪程中主发祭文(领头喝唱),指挥信众进行取水仪式、诵经、舞龙等道教水会的祭祀活动。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张忠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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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出生,宁夏隆德县山河乡人。于1975年拜李荣贵为师,学习阴阳技艺。在李荣贵的亲自点教下,掌握了隆德地区传统醮场和祭祀程序中要求的一写二念三吹打技艺。他认真钻研,四处求教,搜集整理记录文献,整合各派之长,最后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祭山程序。2001年李荣贵老人亲手将流传几代人的祭山秘笈《五雷阵法》传给他本人,他成为当地祭山重要人物之一。

201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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