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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族的传统耕作方式

时间:2022-03-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生产方式一、农 业自清代以来,东乡族从事农业生产时普遍使用的工具主要有:杠子、犁、耧、镢、铁锨、石磨、石碾等。农业是东乡族经济生产活动中,受汉族生产方式影响最深的产业。改革开放以来,各项农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东乡族自治县的农业生产有了快速发展。
生产方式_中国东乡族

第一节 生产方式

一、农 业

自清代以来,东乡族从事农业生产时普遍使用的工具主要有:杠子、犁、耧、镢、铁锨、石磨、石碾等。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青稞、糜子、谷子、大豆马铃薯、苦荞和燕麦,其中马铃薯和青稞收成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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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族田垄之乐

清光绪以前,东乡族已进入封建社会,有了官僚地主、封建地主、富农、中农和贫农等阶级。贫苦农民因缺乏资金,农具不齐,耕畜少,肥料缺,耕作粗放,所以人拉犁耕种的现象比较普遍。三人一个犁,一日仅犁半亩地,在深度上也远不如有畜力的农户。富裕农民的肥料足,一垧地往往上七八十驮(十驮相当于一车)肥,因此,贫富户的亩产量有很大的差距。当时,富裕农户家庭每亩地能收一石粮,穷苦农民则只能收四五斗,相差一倍多,加上其他原因,农民贫富两极分化严重。到了光绪年间,东乡族世代生活区域里的土地兼并现象逐渐增多。据有些东乡族老人回忆,当时的地价中,山坡地一斗地(一亩二分五)2~3串钱,干旱山地一般是“十种九不收”,只有七八十文钱。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东乡族贫苦农民失去土地,沦为长工和羊倌者逐渐增多,也有一部分成为佃户。租佃关系在光绪后期有了很大发展,民国以来土地兼并加剧,东乡族地区已出现了占有上千亩土地的官僚地主、地主管家和“二地主”。根据《河州志》记载: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河州知州王全臣根据“地亩不清,里甲混淆,花户不明的积弊”,逐乡勘测,完成清丈地亩。民国时期,曾多次整理额地天赋,亦有过清丈,皆在百姓“纳粮完差”。民国30年(1941年)冬,临夏粮征局派300人来东乡族区域清丈土地,改“墒”为亩。新中国成立后,结合土地改革复查,采用“自报公议,三榜定案”的办法,核查了地亩,颁发了“土地证”[1]。在初级合作社中,因地亩事宜关系到投资股份,各地社自行进行了丈量。

农业是东乡族经济生产活动中,受汉族生产方式影响最深的产业。由于东乡族生活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生态条件极为恶劣,使得东乡族人民不能或无法完全照搬汉族的传统生产方式,因此,东乡族的传统耕作方式就有不同于其他地方的3种类型:一是轮种。头年种杂禾(青稞、豆子、红麦混合或菜油、大豆混合),第二年种小麦,第三年种马铃薯,第四年再种杂禾,如此循环往复耕种。二是歇种。多在土地贫瘠的土坡地上种一年,歇一年。三是混种。多将青稞与豆子、小麦混合下种,菜子与大豆混种。在这三种耕种方式中,歇种在周围汉族地区较为少见或没有。

在农业生产中,东乡族的男女分工略有不同,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东乡族男性农民离开土地外出打工经商,庄稼活就留给了在家的妇女。一般的分工方式是男子犁地、耕地,女子撒种子,打土块;男子往地里拉粪,女子施肥;锄草为女子专利;拔麦子、豆子、挖马铃薯等一般由男女双方一块完成;收庄稼、碾场等活也由男女双方共同完成;农忙时家伍[2]的男女老少都主动帮忙,称为“变工”。

为了弥补肥料紧缺,除了压茅坑、挖炕灰、挖禽圈粪以外,东乡族还有一种特别的积肥方式叫“烧生灰”,即用烧荒地皮的形式进行积肥。秋后草干根枯之时,在长满草坝的荒山坡上用铁锨垦播荒坡,掀翻后的大块头草坝子的根须密集,让太阳晒上一秋一冬后,到了来年的春天,再把草坝子一块块摞成一人高,十几米长的土墙,里面架空后放火烧,等坝子烧透以后再经几场大雨,生灰便烧成了,一般一堆生灰可用两年[3]。当然,“烧生灰是地广人稀的山区农家肥不足的补充,但因其直接破坏自然植被,易致水土流失,害大利小,故近年来受到禁止。”[4]

民国前期,由于农业生产方式大多由地主提供土地和种子等生产资料,农民自己配备工具、劳力进行生产,在农作物的收成中,往往以租、佃双方在麦地里分麦捆的方法来分配一年来的整个收成。这种做法要比过去无论收成多少,租地全要交给定额的租金要好得多,在一定程度上也鼓舞了农民进行生产劳动的热情,使大量外流的东乡族农民返乡生产,因而农业生产比清代又有了较大发展。但是,由于农业生产技术差,普遍属于浅耕粗种,甚至不上肥即种,加之庄稼缺水,土质又不好,因而收成很低,一般只收种子的三四倍,在丰收年也不会超过五六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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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收的喜悦

据统计,东乡族自治县的粮食作物在“1950~1952年,播种面积由25.28万亩增加到39.7万亩,亩产由113.2斤增加到125斤,总产量由2861万斤增加到4964万斤,这是第一个大起阶段……到1985年底,播种面积达到36.64万亩左右,亩产222斤,总产8259.9万斤”[5]。改革开放以来,各项农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东乡族自治县的农业生产有了快速发展。仅从东乡族自治县种植的马铃薯来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调整了种植结构,推广科学技术,培育壮大马铃薯产业,马铃薯播种面积逐年扩大,全县马铃薯年外销量达20多万吨。为了加快良种化推广,从2003年开始,县上组织了脱毒马铃薯繁育推广中心、脱毒马铃薯组培室、脱毒马铃薯引种、试验示范和培训基地,建立了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每年培育脱毒苗100万株左右。截至2009年,全县马铃薯种植全部实现了良种化,面积达28万亩,脱毒马铃薯平均亩产达2100公斤,增产率33.4%,亩增收318元”[6]

二、畜牧与饲养

东乡族自治县的畜牧业历史悠久,历史上曾经有过驻重兵、开屯田、牧战马的时期,现在仍然有马场、牛沟和过尼沟(即羊沟)等许多与畜牧业有密切联系的地名。但是,受自然条件限制,东乡族畜牧业发展始终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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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 羊

东乡族的畜牧业属农业畜牧业,实际上与农业相依相存,是东乡族经济生产的支柱之一。东乡族自治县县域的畜牧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为了农业生产而饲养的大牲畜,如牛、马、驴、骡等,主要供农业生产上的挽役使用,也是驮运和骑乘的工具。另一类是广泛牧养的绵羊和家禽,主要供人们食用或者交易。

从圈养品种来看,可分为绵羊、山羊和奶羊。绵羊中又有滩羊、高山细毛羊、藏羊和大尾巴羊等。养羊业在东乡族地区极为普遍,原因主要有:一是羊毛多而用处多,每只绵羊每年可剪2斤多羊毛。羊毛是擀毡或织褐子的基本原料,是解决东乡族民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首选材料。当自家剪的羊毛有了剩余时还可用于交换、出售,增加经济收入。二是积粪多,每只羊一年积累的羊粪可用于一垧地的施肥。三是羊的产量高,易于圈养,在任何一个家庭里都可以饲养。四是市场大、出售快、食用者多。

东乡族地区山大、沟深,不易较大规模耕种农作物,但可在各个山沟间以小规模形式发展养殖业。这里牧草茂密旺盛,村间小块草地到处都有牧羊人。东乡族自治县的大部分地区都采用“和群放牧”方式,即一群羊中有百只左右,但这些羊并不归一家所有,较多的是替亲戚、邻居或朋友家代养。在东乡族家庭,几乎一半的农民家里都有牧羊人,或为老人,或为儿童,多数属于家庭中较弱的劳动者。对代替别人家放养的羊,每当到了年终时从羊身上剪下来的毛可归牧羊人所有,但产下的羊羔则由牧羊人和羊主平分。在和群放牧时牧羊者自己的家里要尽量多的配有公羊(即种羊),以吸引别人家的羊来寄养。东乡族地区放牧通常每天要放2次,即上午和下午各一次。在放牧时牧羊人一般随身带一把铲子和一个甩炮。甩炮是用一块巴掌大的布头或皮子两头挂两根长1米左右的绳子制成,此种甩炮主要用于大山坡上挡羊、拦羊,它既可当牧羊鞭,也可做防御野兽侵害的武器。另外,东乡族还有养“栈羊”的习俗,栈羊又称为羯羊,大多情况下主要用来办理红、白喜事之佳肴,该羊喂养时一般不让它在大范围里进行长期的活动,而将其牢牢地拴在圈里,多喂些较好的饲料而从不拉出去放牧。公羊在1岁左右被阉割成羯羊,羯羊膘长得又快又肥,是东乡族宴宾待客的美餐。

东乡族自治县为了推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快速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改善农民生活,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临夏回族自治州委和州政府提出的“三带三基地”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地优化产业结构,将养羊业确定为东乡族自治县发展经济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为此,东乡族自治县县委和县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羊产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培育了“东乡手抓羊肉”民族特色品牌,不断推进百万只养羊大县建设进程。“截至2009年,全县羊饲养量达104.61万只,牛饲养量达4.92万只,肉类总产量达到10996.08吨,全县牧业产值达1.97亿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44.87%。”[7]

在东乡族自治县,牛、马、驴、骡等大牲畜一般在家中饲养,很少放牧,夏秋两季的饲料主要是苜蓿和草谷,冬春则是铡碎的干草拌麸子和切碎的小马铃薯,大忙季节须加料,喂尕麻豆。东乡族自治县喂养的牛有黄牛、犏牛、牦牛、黑白花奶牛、西黄、早黄以及西早黄等冻配的杂种牛,引进的牛中还有秦王川牛、西门达尔牛和早胜牛。马主要有土种马、河曲马、蒙古马、关中马和岔口驿马。骡子有马骡和驴骡。为了饲养大牲畜,生活于东乡族自治县的农民家庭一般都有1亩左右的苜蓿地或专门用来种草料的草谷地,当自产的苜蓿、草谷长成后要每天铲一次驮回家中,再用专门的铡刀铡碎后做饲养的主要材料。当然,有些人家在收完麦子后再种上类似于燕麦的小草,等到深秋季节时,将长成尺把高的燕麦拔掉做成小捆,驮回家再摞在房顶或墙头上晒干,留做冬天的干饲料。

在东乡族自治县,大部分农民家庭都喜欢喂养家禽,主要有乌鸡、黄鸡、莱航鸡、芦花鸡和九黄鸡或少量的土麻鸭和大白鹅,部分家庭饲养大白兔和安哥拉兔。东乡族还喜欢养一种特别好吃的鸡,并美其名曰“玄鸡”。玄鸡肉较多,一只可达7~8斤,有的甚至高达10斤以上。东乡族人喜欢拿玄鸡做礼物送给好友,尤其是在东乡族民众举行定亲、开斋和会客时要讲究送双不送单。此外,在东乡族的个别家庭里也有养狗、猫等家中宠物[8]的习惯。

三、交换贸易

从相关资料来看,东乡族自治县的商业活动自丝绸之路、唐蕃古道开通直至新中国成立以来,基本上属于私营商业性质。元代,由于撒尔塔人的商业活动比较活跃,除了官办的“斡脱”商队以外,大多数撒尔塔人的商业活动仍然属于私人之间的经商,故东乡族有“善商贾”的美名。到了明代以后,东乡族的先民们虽然逐渐接受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农本”观念,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到了清代,由于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生存的需要,很多东乡族的先民们毅然走入了流通领域的商业贸易活动,甚至得到了“多脚户、多商贩”的赞誉。

东乡族以善于经商著称。在历史上尽管因政治、军事等原因时兴时衰,但东乡族传统的经商观念始终根深蒂固。例如,在明代的时候,在河州就设立了“番客百户所”“番厂”“茶马司”等经商机构,而当时的交换方式大多以物物交换为主,交换物品主要有汉族地区的茶叶、布匹和瓷器,东乡族地区的马和畜产品等。

自清代开始,东乡族的经济大多转向了以农牧业为主的经济方式,从事商业的“脚户者”有600余户,他们往返于四川、汉中、新疆和宁夏等地,从事商贸活动。清代,东乡族地区以交通干线和大村为依托设立了大小不等的许多商贸集市,有锁南坝集、尕扎达坝集、汪家集集、唐汪集、张家集、平善集6处集市,后来又增加那勒斯集、红泥摊集、池斯拉伍集、尕磨河滩集等。在集市上交换的产品主要有粮食、大小牲畜、皮毛、布匹、山货、毛毡、褐子、木材、药材、日用杂货、茶叶等。新中国成立初期,东乡族自治县的集贸市场多达13处,每次赶集人数达600人左右。1985年,东乡族自治县有22个集贸市场,成交额达428万元[9]。新中国成立初期至改革开放前夕,由于受“左”倾思想干扰,东乡族自治县的集市趋于萧条,市面冷落。1978年以后,集市又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截至1991年恢复和新建集市24处。

四、手工业

东乡族手工业历史比较悠久,手工业种类较多,自元代起就有许多擅长各种技能的匠人,如碗匠、编织匠、铁匠、银匠、皮匠、麻匠、毡匠等,他们从事各种类型的手工业生产。现在很多手工业种类已销声匿迹,传统的手工业只剩下了擀毡、织褐子、钉补、皮毛、石雕、银饰、铁制、磨坊、油坊、染坊、盐业火药等。

(一)擀 毡

擀毡是东乡族先民“撒尔塔”人从中亚带来的传统手工业。东乡族擀的毡有毛毡、沙毡和棉毡等,其中以球毛毡和棉毡为佳。毡的大小尺寸通常分四六毡(宽4尺,长6尺)、五七毡、单人毡和做礼拜用的拜毡等;在颜色上可分白毡、花毡、红毡、瓦青毡(黑白羊毛混合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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晾 毡

有的擀毡工匠能设计出各种典雅的图案,有“牡丹芍药”“红杏闹春”“松竹图”“清水远山”等。东乡族自治县南北二岭、龙泉、董岭一带的毡匠最为驰名,活跃于陇上口外。东乡出产的大棉毡因洁白、绵软、舒适、匀称和美观大方而享誉西北各地。[10]

(二)织褐子

东乡族民众将织褐子叫做“木褐诺克”,是东乡族流传至今的传统纺织品之一。织褐子用的经纬线大多由羊毛捻制而成,或叫长毛线,颜色有黑、白、红三种。东乡族人制成的褐子虽然粗糙,但价格适中,结实耐穿。东乡族在织褐时,无需专门的作坊,大多在院子里、场台上等空旷的地方,随便支起一些简陋的织褐架或工具就能织褐子了。因此,东乡族的褐匠们不仅能在自己的家里织褐,也能走村串寨,帮助他人编织其需要的褐子。

过去,东乡族人民把褐子当作遮风挡雨的好面料来做衣服,直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褐子仍然流行于东乡族自治县。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产于汉族等较发达地区的化纤制品及其他原料布匹大量涌入东乡族地区,东乡族的褐子产业逐渐被现代化机器制造的布料挤垮。

东乡族人除了织褐子外,还能编织各种手工艺品。他们主要采用当地的原材料如竹子、沙柳条、麦草等,编织的产品主要有背斗、簸箕、筛子、草帽、篮子等生产和生活用品。但是,由于参加编织的匠人数较少,尚未形成规模,而且东乡族地区的编织业也因当地原料的紧缺及制作工艺简单等原因,无法与周围汉族地区的编织物相媲美,在市场上的销量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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