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传统的贸易方式

中国传统的贸易方式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业贸易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又是一项重要的文化活动。至今在中国不少地区,特别是在北部和西南部,这种传统的贸易形式仍然存在。坐商是一种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商业行为,其固定的营业场所一般称为“店铺”。旧时,大的店铺称“店”或“商行”,小的称“铺子”。新的店铺开业时,往往有盛大的开业仪式,一般有庆祝活动和酬宾活动,门前张灯结彩,鞭炮齐鸣,贺喜的花篮或花牌摆满店门两边。

商业贸易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又是一项重要的文化活动。不同的国家在商业贸易集市的设置、招揽生意的方式方法、从业人员的仪表言谈以及商店名称招牌等方面都有各自的习俗。

中国传统的商业贸易有集市、坐商、行商、庙会四种方式,这四种贸易方式各有各的习惯和特点。

一、集市

集市是定期聚集进行的商品交易活动形式,是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时代和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贸易组织形式。至今在中国不少地区,特别是在北部和西南部,这种传统的贸易形式仍然存在。但是各地所使用的名称不一,比如在北方地区一般称为“集”,而在南方和西南地区则分别称为“场”、“市”、“街”、“墟(xu)”等。各地一般按照约定日期在某一固定场所内举办商业贸易活动。一般每月固定几天,比如有的乡镇逢初五、初十、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设集;有的乡镇逢初四、初九、十四、十九、二十四、二十九等设集。一般集与集之间相差五天,各个乡镇之间相互错开,这样可以让商贩多赶一些集市,也方便周围乡镇的村民将自己多余的货物在集市中出售,同时买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和生产用品。集市贸易时间,有的进行一整天,有的仅上午半天。

按照买卖货物的种类,集市一般都有相对固定的分区,比如集市上有菜市、猪市、羊市、牛马市、鱼市、肉市、鞋市、服装市、粮食市等,每一个小市场都有相对固定的位置。集市按照功能分区,既方便了买卖者,同时又相对比较安全。比如春节前的几个集,鞭炮和烟花都非常热销,而卖家为了增加销售,都互相比着放鞭炮和烟花,鞭炮和烟花与其他商品区分开,也是出于安全的需要。

江南水乡乌镇一带还有比较特殊的水上集市。乌镇地处两省三府七县的交界处,河道密布,四通八达。四乡八邻的村镇居民习惯于在清晨摇着船早早地出来喝早茶,顺便赶个早市,把家里种的蔬菜和养的家畜带到集市买卖,贴补家用,逐渐就形成了集市,非常热闹。临河的居民只要吆喝一声,船就会摇到水阁边,不出门也可以买到新鲜的蔬菜,很受居民欢迎,所以至今仍兴盛不衰。

二、坐商

坐商是一种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商业行为,其固定的营业场所一般称为“店铺”。大约在宋代,城市中有了固定的经营者,出现了“店铺”,即现在常见的“商店”。旧时,大的店铺称“店”或“商行”,小的称“铺子”。坐商一般都集中在居民区或城镇,大都有固定的消费者。即使是在偏远的农村,每个小村里也总会有一两家酒家小铺子,经营日常生活用品,如针线、肥皂烟酒糖茶等。如果没有钱还可以先赊账。

坐商所开的店铺有的是杂货铺,什么都卖;有的专门经销某一种商品,如布匹、茶叶、酒、中药、粮油等。店铺无论大小,都希望财源滚滚,生意兴隆。现在仍然可以看到不少店铺春节时贴的对联是: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横批为“日进斗金”。店家重财求利的良苦用心可见一斑。为此,店家不仅全力装修店铺,还在店名、招牌上下工夫。

首先店名要含义深刻,寓意吉祥,读起来比较响亮而且容易记住。比如以前北京的绸缎店和商号往往以“顺、祥、昌、盛、兴、义”等字来命名,表达出店家追求吉祥、兴隆、昌盛诚信的愿望。

饭馆、酒楼、茶馆多用“楼、斋、堂、轩、乐、福、居、园”等来命名,如北京老字号的餐馆有“全聚德、东来顺、全素斋、砂锅居、同和居、同福居、畅春园、丰泽园、蓬莱居、迎宾楼、君乐楼”等,这些名字告诉人们:这里是聚会、游乐、餐饮的场所。

书店、古玩店往往用“阁、斋、轩”等来命名,因名字本身就透露出一种古色古香的儒雅之气,如“荣宝斋、集古斋、古雅斋、存古斋、文香阁、聚宝阁、集古堂、四宝堂”等。

坐商除了店名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就是在店门口悬挂的招牌。招牌又称为“幌子”,民间多称为“望子”。它与行业经营的内容直接相关,久而久之便约定俗成,特殊的幌子就成了某种生意的象征。如酒店门前悬挂写有“酒”字的旗子或悬挂一只葫芦;当铺门前写着一个大大的“當”(当)字;茶叶店门前写着“茶”字;裁缝店前写着“成衣”两字做幌子。这些幌子旧时商号多雕刻于木板上,也有书写于铜、铁铸成的板子上。现在的招牌、商号多以广告霓虹灯、铝合金等材料装饰。

旧时的乡村由于文化水平比较低,认字的人比较少,因此,门前的幌子多以实物幌子或实物模型幌子为主。所谓实物幌子就是以本店所出售的商品实物为标志,即店里经营什么,门前就挂什么。比如修车铺前挂一只废旧车轮或轮胎;鞋店前挂一只鞋;草帽店前挂一顶草帽;酒店前摆一个酒坛子;烟袋铺门前挂一支木制的大烟袋;颜料铺前挂一根木制的五彩圆棍;客店前则悬挂一把竹编笊篱(意为有吃有住)……这些招牌浅显明白,让人一看就知道店中经营的内容。近几十年来,这种实物幌子逐渐减少,偶尔能在酒店和修车铺前见到;相反,文字幌子越来越多,这与人们文化水平逐渐提高有很大的关系。

幌子不仅能向人们展示店铺的种类,还可以区分店铺的等级和民族。比如在哈尔滨的市区和乡村的饭店,门口悬挂一个幌子,表明该店经营大众小吃;悬挂两个幌子,表明饭店经营中档饭菜;悬挂四个幌子,表明饭店是以南北大菜为主的高档饭店。

在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幌子还可以帮助人们区分店铺的民族种类。比如侗族餐馆往往在幌子中央画一双装鱼的坛子;苗族的餐馆则在中间画着斟酒的紫色牛角;而在回族居民比较集中的地方,饭馆的幌子由罗圈下缀布条组成,罗圈下缀红布条的表示汉族,缀蓝布条的则表示回族。要是有人不懂这种习俗,进了缀蓝布条的饭馆而要吃猪肉,准会被轰出大门,因为这触犯了回族的禁忌。

店铺的布置一般都很讲究。在北方地区,临街的一面多做成玻璃窗,窗内陈列着各种物品,从外面就能了解店铺内经营的商品。南方一带则把临街的一面全部安装为活动大木板,营业时全部摘下,路人也能看清楚店内所售商品。

新的店铺开业时,往往有盛大的开业仪式,一般有庆祝活动和酬宾活动,门前张灯结彩,鞭炮齐鸣,贺喜的花篮或花牌摆满店门两边。这一天店内商品一般都会优惠出售,以招揽生意、聚积人气。南方一带往往请醒狮来表演助兴,并举行采青仪式。所谓采青,就是舞狮出游时,人们为了招瑞狮临门而呈祥献福,大家都在门前吊起一把青菜与一封利是(红包),或是在地上放一把生菜与红包之类,好让狮子前来采之。取生菜“生猛”的意头,寓意为“生意兴隆”。这是南方醒狮独有的节目,它不但需要高难度的技巧与独特的武功,而且充分显示了舞狮者的勇敢和机智。

三、行商

民间的行商一般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资金雄厚、经过长途跋涉进行大宗交易的商队,如历史上来往于“丝绸之路”上的骆驼商队、云贵高原上的马帮等。旧时,驼队和马帮成为沟通国内外商路的重要交通工具。千百年来,云南马帮行走在崎岖狭窄的茶马古道上,由于长期赶马生活的磨练和经验积累,久而久之,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常规帮俗。比如,按照俗规,马帮中走在前面开路的头马要头系红绫,颈挂两个大铜铃,驼架上插上马帮旗号,这叫“大铃”;第二匹马则颈戴一串小铃,称为“应山铃”。这些铃声是马帮行路的一种信号,由于山路大多又陡又窄,别的赶马人听见前方的铃声,便知道对面来了马帮,就会主动把自己的马队靠边,以免相互拥挤跌下山涧。同时,马帮内部还有着一套自己的“行话”,并要严守诸多的戒律和禁忌,以祈求驮运顺利平安。

行商的另一种形式是小本经营的小贩,往往身背肩挑上山下乡,走街串户兜售货物。旧时俗谓“走贩”,特点是用特殊用具和叫卖声吸引、招徕顾客。俗话说:“干什么说什么,卖什么吆喝什么。”招揽生意的方法可谓各行有各行的特色,各地有各地的招数,显示出浓厚的民俗特点。如卖日用品的货郎摇小手鼓,俗称“摇鼓担”;卖馄饨、豆腐花等小吃的敲碗匙。而与敲击节奏相映成趣的叫卖声往往是卖什么喊什么,拖腔拉调,似喊似唱,“人未到声先到”,以此广而告之

以前老北京小商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在山东一带农村中走街串巷的小贩吆喝声也很有特点。商贩们除叫卖外,还用各种打击声来吸引顾客。卖不同的货物,操不同的家伙,各具特色,使人不见其人,先闻其声。过去的下乡货郎有货郎鼓,用小鼓代声。江南一带,铜匠担晃铜串,算命的打鼓敲小锣,收废品的摇铃,卖冰棒的用木块敲冰棒箱,可谓各有一套。这些用响器发出的声音和吆喝声都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广告,既沟通了买卖双方,又装点了人们的生活,体现出浓郁的民俗风情。

四、庙会

庙会又称“庙市”,它的形成往往与佛教寺院以及道教庙观的宗教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它又是伴随着民间信仰活动而发展、完善和普及起来的。东汉时期,佛教开始传人我国,同时道教也逐渐形成。它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生存竞争,在南北朝时各自都站稳了脚跟。而在唐宋时,则又都达到了各自的全盛时期,出现了名目繁多的宗教活动,如圣诞庆典、水陆道场等。佛道二教竞争的焦点,一是寺庙、道观的修建;二是争取信徒,招徕群众。而为了争取更多的信徒,佛道二教常常用走出庙观的方式扩大影响。北魏时佛教盛行的“行像”活动就是如此。所谓“行像”,是把神佛塑像装上彩车,在城乡巡行的一种宗教仪式,所以又称“行城”、“巡城”等。唐宋以后,庙会的迎神、出巡大都是这一时期行像活动的沿袭和发展。宋元以来,这些宗教活动逐渐世俗化,也就是说更多的是由民间俗众出面协商举办。这种变化,不仅大大增加了这些活动自身的吸引力和热闹程度,也使这些活动中的商贸气息随着群众性、娱乐性的加强而相应增加。在宗教界及社会各界的通力协助下,庙会活动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早期庙会仅是一种隆重的祭祀活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交流的需要,庙会在保持祭祀活动的同时,逐渐融入了集市交易活动。这时的庙会因此又被称为“庙市”,成为中国市集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需要,人们又在庙会上增加娱乐性活动。于是,过年逛庙会成了人们不可缺少的生活习俗和节日活动。

庙会一般设在寺庙里或寺庙附近的空地上,在节日或规定的日子举办。有的只在每年春节期间举办。各地区庙会的具体内容稍有不同,各具特色,比如广州一带的波罗诞庙会就很有特色。

波罗诞庙会是广州地区最大的民间传统庙会之一,至今已有1 000多年历史,会期是每年农历的二月十一至十三,二月十三为正诞。这几天,南海神庙(波罗庙)方圆数十里,包括水上的、陆上的周边地区都热闹非凡,呈现出一派节日景象。其时四乡云集,路上行人如蚁,庙中人声鼎沸,紫烟缭绕,爆竹轰鸣,胜似春节,故广州一带民间有“第一游波罗,第二娶老婆”之说。

波罗诞买波罗鸡是广州人的“保留项目”。这波罗鸡并非真鸡,而是一种工艺品。传说旧时波罗庙附近的一个小村里,有个张姓老妇,无儿无女,只与一只大公鸡相依为命。村里有个有钱的员外(此处“员外”即地主豪绅之义)酷爱斗鸡,对张老妇的雄鸡早有所闻,派人找到张老妇,要那只雄鸡与他的雄鸡较量,被老妇拒绝。员外不甘心,偷偷地拿了自家最威猛的雄鸡去斗,结果被杀得一败涂地。员外出高价想买老妇的鸡,仍被拒绝。他恼羞成怒,一天,趁老妇下田之机,派家丁将老妇的雄鸡偷了回来。谁知这只鸡从此再不啼叫。员外一怒之下杀了它。伤心不已的老妇将鸡毛一根根拣回家,洗净晒干,用黄泥作鸡身,纸皮作鸡皮,把鸡毛一根根粘上去,说也奇怪,粘上鸡毛后,鸡顿时显得栩栩如生。第二天早晨,老妇又听到雄鸡在啼叫。她高兴至极,又做了不少这样的鸡,留下最心爱的一只,其余的都拿到波罗诞上卖。波罗诞上买波罗鸡的习俗就这样流传下来。

山东各地的庙会一般每年有几次甚至几十次之多,例如,曲阜有正月初二至十六的鼓楼门会、正月十五夫子洞庙会、清明节林门会、腊月大庄花会等;临清有正月初一大宁寺庙会、二月十九静宁寺庙会、三月十五龙宫庙会、三月三十歇马厅庙会、五月二十八城隍庙庙会、九月十五和腊月十五碧霞宫庙会等。

山东各地庙会上的贸易物品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土产品。即当地或远道而来的各种土产,如木制农具、家具、日用器物,各种条编、草编生产用具和生活用具,新制成的大车、小车等。第二类是饮食与玩具。庙会不同于平时的集市贸易,其手工制作的布玩具和香囊带有明显的游乐性质,因此饮食与玩具市场特别发达。比如济南千佛山庙会每年农历三月三、九月九各有一次。九月九的庙会,正值附近山村柿子下树,会上遂有数不尽的柿子摊贩,各种各样的柿子任人挑选,因此有“柿子会”的别称。庙会上的玩具最为花俏,卖风筝的、卖竹木刀枪的、卖泥玩具的,不胜枚举。第三类是各类民间艺人的表演活动。常见的有耍刀枪、耍戏法、耍猴戏、说快书、民间歌舞剧等都在会场演出,赶会的人争相围观,每演一个或几个节目,艺人即绕场募钱,也有的需要买票入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