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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西欧民族形成和民族国家建立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被称为“黑暗时代”的中世纪早期之后,西欧社会有了长足的进步,陆续出现了能够促使民族特征定型并形成民族的社会因素。西欧的民族和民族国家大都是在15—17世纪相继形成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与西欧民族的形成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是西欧各国的新兴资产阶级为反对封建主义而采取的两种形式的思想斗争。在民族特征已基本具备的条件下,西欧民族最终得以形成。

中世纪的西欧诸国,邦国林立,分裂割据,统一完整的国家组织形态是不存在的,但这种分散的社会状况却因基督教的力量而结成统一的整体。

在被称为“黑暗时代”的中世纪早期之后,西欧社会有了长足的进步,陆续出现了能够促使民族特征定型并形成民族的社会因素。

中世纪早期的西欧社会,国家是分裂的,宗教是统一的。所有的西欧人都是基督徒,所有受过教育的西欧人都使用拉丁文。广大民众的效忠感情或是地方性的,或是普世宗教的,没有人知道对世俗国家的效忠,实际上这种效忠也是根本不存在的。

随着西欧社会的进步,曾经被封建领主和天主教会压抑的王权得到了加强,并且在同教会和封建割据势力的斗争中取得了胜利,从而使现实的国家摆脱了教会的控制,建立起民族教会和较为统一的王朝国家。王权的加强与确立,统一国家的出现,促使人们将对封建领主和教会的忠诚,转向自己的民族集团和自己的国家。

西欧的民族和民族国家大都是在15—17世纪相继形成的。然而,民族过程和社会进程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和范畴。在不同地域上的不同条件下,由于各民族发展不同的特点,社会进程和民族过程的重合状况和交叉点也是不相同的。

说到西欧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形成,君主专制与资本主义经济对民族的聚合作用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欧洲中世纪中期(11—15世纪)出现的种种新的社会因素中,封建君主专制国家的形成和封建社会内部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出现,对于促使西欧民族的形成最具有普遍意义。在君主专制条件下,一国之内政治上的统一和国内市场的出现,促使民族集团内部成员间的联系加强了,促使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和同一的民族意识等民族特征的定型以及民族形成所需重要条件逐步成熟了。

对于西欧许多民族和民族国家来说,正是由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而出现了城市,正是有了城市中从事工商业的市民或者由工商业者形成的新贵族作为国王的支持者,王权才得以战胜封建割据,形成君主专制的政治统一的国家。在政治统一的条件下,中世纪早期已初步具备的语言、地域因素才得以作为民族的特征而定型,民族也基本形成。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与西欧民族的形成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是西欧各国的新兴资产阶级为反对封建主义而采取的两种形式的思想斗争。中世纪的西欧封建势力主要由两支力量组成。一支是各国封建诸侯的力量,他们以各自为政的封建割据与对农奴的剥削、奴役和束缚,阻挠民族国家统一,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并使资本主义工商业得不到自身发展所需要的劳动力。另一支是庞大而统一的天主教会,它以禁欲主义、神学经院哲学和以拉丁文为文学语言的宗教文学压制着各民族文化、艺术、自然科学的发展与语言文字的统一。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既反映了资本主义要打破封建主义社会进程的要求,也反映了民族过程的要求。在民族特征已基本具备的条件下,西欧民族最终得以形成。

从民族过程的角度来说,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使许多西欧民族的语言、文化特征最终得以形成。而作为新兴资产阶级思想武器的人文主义对西欧民族的心理素质也有很大影响。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对于民族过程具有聚合与分化的双向作用:

一方面,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形成全民族共同的经济利益,有助于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从而促进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巩固,比如英国、法国等国便是这方面的代表。另一方面,像德意志和意大利一些城市,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市场走向仅仅是外向的,无助于国内各地区间经济联系的加强,无助于国内统一市场和包含其中的共同经济利益的形成,对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形成起到了阻碍和分化的作用。

法兰西人是由克尔特人中的高卢人在历史上同伊比利亚人、利古里亚人、罗马人,以及日耳曼人中的西哥特人、勃艮第人和法兰克人等长期结合而形成的。

克尔特人在公元前1000年到达中央高原地区,当时西南沿海生活着利古里亚人。

公元前900—前500年,克尔特人扩展到西部地区。整个高卢在这个时候并没有完全克尔特化。

公元前5世纪以后,克尔特人逐渐同化了利古里亚人,并对伊比利亚人产生较大影响。

公元前53年,罗马帝国的恺撒军团征服了高卢。罗马帝国统治时期,罗马人带来了先进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别是道路、驿站及罗马式建筑,给高卢地区带来了繁荣。克尔特人还接受了拉丁语,并结合原来的语言形成民间拉丁语。

从公元177年开始,里昂的高卢人建立第一个基督教团体,但遭到罗马帝国的迫害。直到公元4世纪初,罗马帝国君士坦丁大帝改信基督教后,基督教成为官方的宗教。

5世纪罗马帝国崩溃时,高卢人与移居来的罗马人已经融合,形成高卢罗马人或罗马化的高卢人,[1]这便是现代法兰西人形成的基础。

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大批日耳曼人入侵勃艮第,于5世纪中叶,以里昂为中心建立了勃艮第王国。与此同时,法兰克人驻扎在索姆河畔并继续南移。

到公元476年罗马帝国灭亡时,整个高卢都掌握在蛮族诸王手中。

法兰克各部落逐渐占领了北部高卢,克洛维于公元486年当上国王,开始加紧统一法兰克人各部落并进一步占领高卢。496年,克洛维与勃艮第王国公主克洛蒂尔德联姻,同时皈依基督教。从此,克洛维国家的疆域逐步扩大,并得到教会领袖的支持。511年克洛维去世时,已重新将高卢的三个部分即法兰克、勃艮第和西哥特联合起来。537年,克洛维的继承人将勃艮第王国最后吞并。随后,东哥特人控制的普罗旺斯也被兼并。

这种状况维持了大约300年。

公元9世纪,西哥特人、勃艮第人和法兰克人都被高卢—罗马人同化了,但高卢—罗马人的语言也受到法兰克人的影响。高卢—罗马人与日耳曼人结合形成法兰西人的主要成分。

843年,查理曼帝国分裂成三个王国。莱茵河与易北河之间的德语地区成为东法兰克王国;位于莱茵河以西的罗曼语地区大都划归西法兰克王国。这是第一次从语言和地域上把法兰西和德意志分开。855年再次分裂为五个王国,意大利从地域上与法兰西分开。

10世纪初,最终形成法兰西、德意志和意大利三个国家。

法国南方与北方民族构成不同。在文化上,南方罗马化程度较深,北方法兰克人的影响较大。[2]10—12世纪,法兰西处于封建割据状态,这使得南北法兰西在语言、文化和经济上都存在明显的差别。因此,曾有北法兰西人和普罗旺斯人(即南法兰西人)之分。

12世纪中叶,普罗旺斯人的经济、文化达到了它的繁荣时期。他们创造了西欧民族最早的文学语言(当时西欧统一的文学语言是教会使用的拉丁文)——普罗旺斯语和普罗旺斯抒情诗。

从12世纪开始,法国进入了加强王权、消灭封建割据的时代。到13世纪,北法兰西的主要地区已统一在以巴黎为中心的王权之下,北部奥依语的诸种方言也以巴黎方言为基础趋于一致。

1337年开始的英法百年战争,逐渐激发起法兰西人的民族感情,加强了民族统一的要求。1453年,百年战争以法国的胜利告终,英国在法占领地除加莱外,全部被法国收回。百年战争后,法国的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

到15世纪末,法国已基本完成了领土的统一,并在政治上由等级君主制走向君主专制。在全国政治统一的条件下,北法兰西与南法兰西在经济文化方面的联系不断加强,北法兰西语得以在南方传播,成为统一的法兰西文学的基础。

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文学、17世纪的古典主义文学,使法兰西文学语言得以丰富并规范化。这时,在君主专制条件下,作为法兰西民族的基本特征和民族特性已完全具备。

法国大革命时期是法兰西民族最后形成阶段。大革命进一步消除了封建壁垒、地区观念,使法兰西民族的一体化程度进一步加强,其民族特征和民族个性也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1790年7月14日,为纪念推翻巴士底狱一周年,30万法兰西人在巴黎大操场举行了盛大庆典,5万名各省的代表举行了民族友爱的宣誓典礼,200个神父念弥撒为全体民众祝福。同一天,全国各地在绿色的草地上建立起“祖国祭坛”,人们举行盛大集会,由地方长官或教区神父主持爱国宣誓。“7月14日”被法兰西人定为“联盟节”。

“联盟节”一方面是民族感情的迸发,同时又在全体法兰西人的心中培育起民族同一的情感,增进了他们对民族的忠诚和热爱,增强了民族团结

随着大革命的继续和发展,法兰西人的情感发生了变化。最初,人们还拥护和忠诚于现存的国王,把国王作为民族团结的象征,后来这种民族忠诚的情感发生了变化。1791年6月,法王路易十六出逃。人们对此事件的反应是,国王已经逃跑了,但民族仍在,我们应自己去决定做什么。[3]

意大利人是由罗马人、埃特鲁斯坎人、希腊人、日耳曼人同阿拉伯人长期融合而成,族源比较复杂,至今仍存在着西西里人、撒丁人和拉丁人等分支。

早在公元前1000年,就有许多讲印欧语的古意大利部落从北方进入亚平宁半岛。

公元前8世纪,拉丁人的一支在台伯河口附近建立罗马城,并以罗马城为中心逐渐统一古代意大利各部落。他们于公元前510年建立罗马共和国,公元前30年建立罗马帝国。

罗马帝国大举向外扩张,通过战争获得的不同民族的战俘和奴隶,以及不断涌入的外来移民,使这片土地上的民族成分更加复杂多样。

到12世纪,所有进入意大利境内的东哥特人、拜占庭人、伦巴德人、法兰克人、阿拉伯人、匈牙利人和诺曼人等等,均被具有高度文明的罗马人所同化,而逐渐形成意大利民族。但在意大利内部各地区居民仍有许多差异,方言较多,风俗习惯也不完全相同。

意大利人的古典文化传统比西欧其他民族要强烈许多。在整个中世纪,意大利人始终保持着一种信念,即将他们自己看成是罗马人的后裔。他们以自己祖先的历史为骄傲,似乎已经忘却了他们的血液一再被伦巴德人、拜占庭人、阿拉伯人和诺曼人的血液所混合。在意大利一些城市的学校里,古罗马教育制度的遗风依然可见。

另一方面,意大利人的世俗文化比其他许多地区的拉丁基督教国家的世俗文化更为彻底。意大利大学的办学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学生们研习法律和医学,除罗马大学以外,只有少数意大利大学与宗教有一点联系。

意大利人还深受拜占庭和阿拉伯文明的影响。

商业所带来的经济繁荣是思想和艺术进步的主要基础。意大利的城市是东方贸易复兴的主要受益者。长期以来,威尼斯、那不勒斯热那亚和比萨一直控制着地中海贸易。佛罗伦萨、波伦亚、皮亚琴察和伦巴德平原地区其他城市的商人,是南欧和北欧间商业的主要中间人。

意大利人以古希腊文化为基础,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古罗马文化,对于西欧以至世界文化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影响。

意大利是文艺复兴的发源地。在14世纪文艺复兴的过程中,意大利人以托斯卡纳方言为基础,创制了统一的意大利书面语。

16世纪时的意大利文化已完全提高到希腊和拉丁的高度。古典的和现代的影响更完善地融合在一起,内容和形式具有更多的独创性。

虽然在语言和文化上已具备了统一的基础,但意大利地域上的民族过程却是迟缓的,其政治和经济方面迟迟未能出现使民族统一的力量。

一般认为,发展一种优秀文化的先决条件是一个有序和有效的政府,意大利的情况却并非如此。文艺复兴产生在政治动乱中。文艺复兴开始的时候,意大利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在整个文艺复兴期间,意大利的形势一直动荡不安。

1254年以后,意大利王位空缺了19年。接下来继位的国王都十分软弱,他们所行使的有效权威不超越他们自己的领地,教皇也丧失了作为意大利半岛政治领袖的权力。教皇博尼法斯八世和法国国王腓力四世争斗的结果是,教廷迁到法国的阿维尼翁,并且在那里受制于法王达70年之久。教皇在政治上的权威比较有限。

分裂的意大利的十多个小国彼此竞争,多次内乱,从而使动荡的局面不断恶化。在文艺复兴开始的时候,大多数意大利国家只在名义上是共和国。随着冲突的发展,许多国家发展成僭主政治和寡头政治的国家。[4]1311年,米兰政府以维斯孔蒂家族为首成立了独裁政治。1450年,维斯孔蒂家族又被一个臭名昭著的雇佣兵队长弗朗切斯科·斯福尔扎所接替。

意大利民族过程迟缓是有特殊原因的:

日耳曼人由原始公社制末期直接进入封建社会,使其封建制保留了蛮族的诸多特点,难以很快成熟起来。日耳曼人进入封建社会后,长期未能形成长子继承权,一个国王死了,国土就由他的几个儿子平分或由诸侯另选国王。曾经长期以对外抢掠打劫为生的日耳曼部落之间,既无共同的经济利益,又未形成共同的政治利益,相互之间征战不已,毫无共同的民族意识。部落首领成为封建主后,更是桀骜不驯。这些都是难以形成中央集权大国的原因。

由长期对外抢劫为生的积习而形成的“宁肯流血,不愿流汗”的传统,又造成日耳曼人在国家建设方面的非民族化道路。[5]当年蛮族对繁华富丽的罗马帝国的羡慕和向往,又使他们的封建统治者总是力不从心地幻想恢复一个不减当年气势的罗马帝国。他们东征西讨,到处扩张,并且相互倾轧,而不致力于民族和民族国家的构建。[6]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对民族过程的双向作用,在意大利民族过程中表现得较为显著。意大利一些城市中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外向型”走向,难以加强国内各地区间的经济联系,难以创建统一的国内市场,难以达成各地区间共同的经济利益。这方面德意志民族过程与其有许多相似之处,对此我们将在后文涉及有关内容时进一步展开。

意大利民族过程迟缓也有具体原因。比如,中世纪长期被蛮族分割,后来又不断被西班牙、法、奥占领等等。

伊比利亚半岛国家“西班牙”最早的居民是伊比利亚人。公元前6世纪,克尔特人来到这里,此后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希腊人先后进入半岛沿海地区。

罗马帝国时期,罗马人将整个半岛纳入自己的帝国统治之下,并使当地居民逐渐罗马化。

5世纪后,罗马帝国衰亡,日耳曼各部落相继入侵,711年又被阿拉伯人和柏柏尔人的入侵浪潮所取代。

穆斯林在西班牙一直统治到1492年。对西班牙人来说,罗马人与摩尔人是做出最大文化贡献的两个民族。

13—15世纪,加泰隆与阿拉贡联盟,也曾是地中海的海上强国。1479年,卡斯蒂尔和阿拉贡两个基督教王国合并为西班牙,1492年收复全国领土。此后,以卡斯蒂尔语为基础形成统一的西班牙语。西班牙人作为一个民族也最终形成。[7]“葡萄牙”位于伊比利亚半岛西南部,那里自古就有伊比利亚人繁衍生息。公元前1000年,腓尼基人、希腊人和迦太基人先后到此殖民。公元前6世纪克尔特人南下,征服了当地的伊比利亚人。他们与伊比利亚人混居在一起,相互通婚。

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4世纪,罗马人将当地居民同化,拉丁语成为通用语言。此后,那里的人们以民间拉丁语为基础,吸收日耳曼语和阿拉伯语的某些词汇,使葡萄牙语逐步得以形成。

日耳曼的苏维汇人曾经占领葡萄牙北部,于409年建立苏维汇王国,该王国后来于585年被西哥特人所消灭,西哥特王国又被711年侵入伊比利亚半岛的阿拉伯人所消灭。

葡萄牙人经过380多年的斗争,于1094年建立了臣属于莱昂王国的葡萄牙公国,于1143年建立了独立的葡萄牙王国。

由于阿拉伯人和柏柏尔人曾长期统治着伊比利亚半岛的大部分区域,对于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来说,君主加强王权的斗争始终和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传统对抗交织在一起。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天主教会均是罗马教廷的忠实臣属,天主教会和传统的基督教情感在这两个伊比利亚民族过程和民族国家建国经历中,不同程度上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此,我们将在下文涉及有关“西班牙和葡萄牙民族国家建立”内容时,进一步加以解释。

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在其作为一个民族成长起来的历程中有着一些相同的特点。他们为消除封建割据,完成民族和民族国家统一而做出的努力,是和反抗阿拉伯人的占领、收复失地的斗争结合在一起的。随着国土的收复,统一的民族语言的形成及传播,共同的民族意识也得以形成。

英格兰人是由伊比利亚人、克尔特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丹麦人和诺曼底人等长期结合而形成的。[8]公元前6至前1世纪,大批克尔特人(其中主要是不列颠人)和少量比利其人,从欧洲大陆西部沿海(今天的法国、比利时地域)来到不列颠岛。比利其人来得比较晚,但经济、文化相对发达,他们渗透到海岛内部,建立新的城镇,并把银、铜货币引进到岛上。克尔特人或消灭或同化了当地的伊比利亚人,成为不列颠岛的主要居民。

从公元初期起,不列颠受罗马帝国统治。但受罗马文化影响较小,居民并未罗马化。

公元4世纪后,罗马帝国日渐衰落,失去了对不列颠人的控制和保护能力,日耳曼诸部落不断入侵。407年,罗马大军撤离不列颠岛,其后,日耳曼人拥入不列颠的数量不断增加。这些日耳曼人中主要是来自日德兰半岛南部以及易北河口至莱茵河口沿海一带的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另外还有朱特人和弗里斯人。他们在不列颠各地分别建立了一些小国。克尔特人部分被消灭,部分被同化,还有一些被赶到西南部和西北部山区,以后形成了威尔士人和苏格兰人。

8世纪末,北欧海盗四处侵扰欧洲各国。自公元789年开始,丹麦人多次骚扰、劫掠不列颠。9世纪,他们开始军事殖民,在不列颠岛东北部建立丹麦区,并带来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影响。

在抵制丹麦人的战争中,加速了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及其他日耳曼人的融合过程,形成了盎格鲁—撒克逊人。他们居住的不列颠地区开始称为“英格兰”,他们的语言称为“古英语”,成为现代英语的基础。

10世纪,丹麦区被收复。

11世纪初,丹麦人被彻底击败了,留在英格兰的丹麦人也融合于盎格鲁—撒克逊人之中。

1066年,在塞纳河三角洲建立诺曼底公国的诺曼底人征服了英格兰,诺曼底公爵威廉成为英国国王。诺曼底人带来了法兰西语言和文化影响,英国上层社会一度以讲法语为荣,只有民间才讲英语。

1337—1453年,英法百年战争增强了英格兰的民族意识,英语在各阶层中普及开来。此时,英语已吸收大量法语和拉丁语词汇,成为中古英语。战争以英国失败而告终,英国失去了在法国的领土,[9]但英格兰形成独立的民族国家。

英格兰民族的形成过程,比较典型地显示出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而形成的共同经济利益,对于民族意识的激发作用。

虽然在10世纪英格兰已实现了统一,盎格鲁—撒克逊人和古英语已形成,但是1066年“诺曼底公爵的征服”,又冲散了刚刚聚集起来的民族因素,使英格兰重又处于一种缺乏民族性的状态之中。在此后数百年的过程里,英国的王室和贵族同时又是法国的诸侯,在法国拥有大片领地,英国的上层人士以讲法语和与法国人联姻为荣,他们并没有明确的是“英国人”还是“法国人”的意识。[10]教会也由法国主教接管,宗教用语是拉丁语,只是在民间仍通行盎格鲁—撒克逊语。

从13世纪开始,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羊毛工业和商业的发展,英国和处在法国版图内的佛兰德尔与加斯科尼地区形成了密切的经济联系,从而需要在政治上也加以控制。而对于这两块肥水大的工商业发达地区,法国是绝对不肯轻意让出的。法国国王同时自然不愿意放弃对仍然还是法国诸侯的英国王室和贵族的控制。

在长期的利益矛盾中,英国王室、贵族、生产羊毛的地主和工商业者感受到了共同的利益。13世纪,英格兰社会出现了“英国属于英格兰人”的思想,这便是英格兰民族共同的民族意识的开始。

为了争夺佛兰德尔和加斯科尼等地,1337年爆发了英法百年战争,在战争过程中,英格兰人的民族意识迅速增长。法语逐渐地被看成是敌人的语言,英语开始在英国各阶层中得到普及。1399年,英国国王亨利四世登基时,用英语发表了即位演讲,他是诺曼底人征服英国后,第一个讲英语的国王。至此,诺曼底人和其他法国人的后裔就融合于英格兰人之中。

1453年英法百年战争结束时的英格兰人,已经具有了共同的地域、共同的语言和清晰的民族意识。

德意志人主要由苏维汇人、赫蒙杜里人、查蒂人、阿勒曼尼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条顿人、辛布里人、弗里斯人和法兰克人等日耳曼部落融合而形成,并吸收有克尔特人、斯拉夫人和普鲁士人等成分。

从6世纪起,德意志人为法兰克王国管辖。843年后属东法兰克王国管辖。东法兰克王国分出后,在919年建立了第一个德意志王朝。962年,德国国王由罗马教皇加冕称帝,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从此,出现了“德意志”这一族名。

10—13世纪,随着德国向东扩张,逐渐同化了波拉布人、诺曼人和普鲁士人等部落。德意志人接受了罗马文化,社会经济得到发展,但仍处于封建割据状态,民族意识的发展受到阻碍。

这种状况持续到1871年。德意志人在这一年取得了普法战争的胜利,三百多个小邦联合起来,建立了统一的德意志帝国。

同意大利人一样,德意志人的民族过程也是迟缓的。

中欧日耳曼人的地域在查理曼帝国于843年分裂后,成为东法兰克王国,后来发展为德意志王国。但是,当时的德意志地域要比今天德国的版图大得多,它包括现今德国、奥地利、卢森堡、瑞士和法国东部及比利时东南部广大地区。这片土地上的日耳曼人虽然曾建立号称日耳曼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962—1806年),可这个帝国只是徒有虚名的帝国,其政治上从未实现过真正的统一,经济上也不曾有过统一的市场。[11]在几百年的过程中,日耳曼人从未结成为一个统一的日耳曼民族,而是逐渐分别形成不同的民族和民族国家,从原来的德意志地域上分离而去。

德意志的其余部分,虽然在16世纪经历了宗教改革和农民战争,天主教会势力和封建诸侯受到严重打击,但并未能形成使其统一的力量。

17世纪,这片民族意识迟钝的土地又经受了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的浩劫。战争中德意志的新教诸侯、旧教诸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分别和不同的国家结盟,引狼入室,把自己的家园当做战场,造成巨大的灾难——经济破坏、人口锐减、封建割据更趋严重。在三十年战争后的德意志地域上,形成了三百多个独立的诸侯领地和上千个骑士领地,其中以奥地利和普鲁士最为强大,并从18世纪起开始相互争雄。

德意志和意大利地域上民族过程迟缓,既有各自的特殊原因,也有共同原因。

在原为蛮族的日耳曼人的德意志和有着罗马文明传统并且成为文艺复兴发源地的意大利之间所具有的共性,造成了他们在民族过程上的共同点。这种共性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都存在着严重的封建割据;二是虽然在沿海地区都有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但这些城市都是各自为政地从事中转贸易。

在德意志和意大利经济发达城市中,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往往是外向的,国内各地区间难以达成共同的经济利益,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困难重重,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形成受到阻碍和分化作用。

德意志北部的汉堡、不来梅和卢卑克等城市,在13—15世纪经济十分繁荣,但主要从事对北欧和西欧之间的中转贸易,经销北欧的毛皮、木材、松脂,俄罗斯的蜂蜜、皮革、亚麻,西欧的呢绒、葡萄酒及其他奢侈品。它们曾与北海、波罗的海沿岸上百个城市建立商业、政治和军事上的汉萨同盟,以保证其商业利益和商路的安全。

意大利的城市和德意志的城市一样,是靠外贸发展起来的。它们垄断了地中海上的贸易,把东方的丝绸、香料等运往西欧,又将西欧的呢绒、麻布等运往君士坦丁堡和北非等地。在威尼斯、热那亚、比萨和佛罗伦萨等城市之间,由于市场竞争还相互仇视,经常冲突。

德意志和意大利城市的这些特点,都导致了两个结果。其一,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与内地缺乏经济联系,无助于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它们和封建领地一样,不仅无助于政治上的统一,反而更加剧了分裂状况。其二,在地理大发现开辟了新航线,欧洲商路转移到大西洋沿岸之后,所有这些城市的经济都衰退了,从而使德意志和意大利都出现了经济倒退、农奴制再版、割据状态难以改变种种现象。这些都是造成难以形成民族和民族国家内聚力的重要因素。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反映了民族过程的要求,使一些民族的语言、文化特征得以最终形成。德意志宗教改革在德意志民族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应忽视的。

欧洲的宗教改革,从1517年德国神学教授马丁·路德公布谴责教皇无耻行径的《九十五条论纲》开始,在16世纪蔓延到欧洲其他一些国家。马丁·路德在其著述中,揭露了封建教会的腐败,对偶像崇拜和繁缛礼节进行了批判。为了农民和平民都能进行阅读并能引用《圣经》,他还用德语写作,并把《圣经》从希腊文和希伯来文翻译成德文,对德国语言的统一和文学语言的形成起了重大作用。

恩格斯对马丁·路德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他“不但扫清了教会这个奥吉亚斯牛圈,也扫清了德语这个奥吉亚斯牛圈”。

荷兰人是由克尔特人与弗里斯人、巴塔维人、撒克逊人、法兰克人等长期结合而成。

从公元前5世纪起,克尔特人就一直居住在现今荷兰北部和东部地区。

公元前1世纪,日耳曼人中的一支巴塔维人沿莱茵河而下,在三角洲地带定居。同时,弗里斯人则居住在沿海一带。

公元4世纪以前,荷兰人受罗马帝国统治,但不时受到异族的侵略,撒克逊人占领了东部地区,法兰克人定居在南部。

从5世纪起,荷兰人成为法兰克王国的属民。10世纪以后又臣服于神圣罗马帝国。15世纪,勃艮第公国统治荷兰。16世纪又受西班牙统治。

荷兰民族的形成和民族国家的兴起,是与反抗西班牙人统治的斗争密不可分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对于民族过程的聚合作用表现得十分显著。

中世纪的尼德兰包括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东部一些地区,它从1519年起成为勃艮第公国的一部分。荷兰民族的形成和民族国家的诞生,是西班牙统治下的尼德兰民众进行独立革命的胜利成果。

被勃艮第公国征服时的尼德兰工商业已相当繁荣。在那里,城市星罗棋布,工商业发达,尼德兰所生产的呢绒享誉天下。但帝国带有民族剥削和压迫性的腐朽封建统治,严重束缚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一障碍随着查理五世的儿子西班牙国王费利佩二世的继位而变得尤为严重。西班牙国王向尼德兰增派军队,严酷镇压新教徒,大肆掠夺有产者的资产。1557年,宣布国家破产,使许多银行家作为国家债权人的利益几乎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同时,宣称殖民贸易是西班牙人的专利,把尼德兰商人排斥在殖民地贸易之外。主要由手工工场主和商人构成的资产阶级和广大民众无法忍受西班牙人的统治,从共同的经济利益出发,展开了一系列反抗西班牙剥削和压迫的斗争。

宗教改革和人文主义对荷兰民族过程和民族国家的兴起,具有重要意义。在反抗西班牙统治的斗争中,尼德兰的革命者主要以加尔文教的反抗理论作为他们的思想武器。下层民众更容易接受再洗礼派的教义,因而出现了一些很激进的派别。1566年发生的群众性破坏圣像运动,形式上似乎只是反对天主教,实际上是一种政治和社会的抗议。

1572年4月,尼德兰北方各省爆发起义。1576年9月南方各省也加入起义的行列,西班牙在尼德兰的统治朝不保夕。

1576年,全尼德兰三级会议召开。控制会议的尼德兰上层人士试图与西班牙政府妥协,西班牙方面却企图实施武装镇压,结果引发了新一轮全国性的起义,部分城市出现了激进的地方机构——“十八人委员会”。它们组建了自己的军队,并采取了一些民主措施。农民们也被组织起来。他们进攻各地贵族的城堡和修道院,夺取了许多土地。

激进派和保守派之间的矛盾也随着斗争的深入而激化。1579年,保守的南方人和激进的北方人终于分裂。南方继续接受西班牙的统治,北方在1581年7月26日正式宣布独立,建立了欧洲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联省共和国”,又称作荷兰共和国。

1587—1609年,荷兰与英法联盟坚持与西班牙继续作战。西班牙已无力再战,于是签订了12年停战协定,事实上承认了荷兰的独立。

荷兰人是最后一个加入西欧列强队伍中的成员,但却成为第一个真正打破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垄断与霸权,而成为世界头号海军和商业劲旅的民族。荷兰人比英格兰人和法兰西人更依赖海上贸易。[12]17世纪,他们在欧洲成为大西洋沿岸主要海运强手,在欧洲以外他们也首先将目光瞄准了葡萄牙人的海上帝国。实际上,16世纪末时,荷兰人已开始了他们的行动,一部分先前在爪哇等岛上的葡萄牙人,在荷兰人与当地土著统治者签订了条约后,被逐出了那些地区。

17世纪中期以后,荷兰人几乎占领了葡萄牙在东方所有的立足点。1602年,荷兰人成立的一家东印度公司,具有代表国家与土著王公订立条约、与其他国家宣战媾和、建立堡垒和殖民地、任命殖民地总督和法官等权力。1607年,该公司用武力把葡萄牙人逐出东印度群岛,迫使英格兰人将活动范围规定在印度一地之内,东印度群岛上于是建立起荷兰的统治权,奠定了荷兰帝国的基础。1641年,该公司将葡萄牙人赶出马六甲,荷兰人从此控制了与东亚的贸易。[13]荷兰人在东方的活动内容是,与中国、日本、印度等地区进行贸易。其贸易方式是垄断性的,甚至不惜以破坏和销毁贸易产品为代价。

同其他西方殖民者一样,荷兰人近代在东方的殖民扩张活动,是造成今天当地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的根源。

西欧民族主义的兴起和发展,与资产阶级作为新兴社会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大致是同步的。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资产阶级充当了唤起广大民众觉醒的角色。人的自身价值被重新认识,世俗的幸福被人们所推崇,封建专制和宗教崇拜受到抨击。人文主义思想,推动和激励了民族意识的成长与进步。随着资产阶级经济和政治力量的日益强大,他们历史地成为了全民族的代表,他们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博爱、人权、幸福等观念,自然地成为建立民族国家所追求的最高目标。于是,人民主权取代了封建王权,民族利益代替了王朝利益。

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的结合,造就了近代西欧崭新的民族主义,推动了西欧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和民族国家的构建。历史证明,西欧近代民主主义基础上的民族主义,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产生了重大影响。

对近代西欧民族国家的重要特征可作如下概括:民族的共同心理和共同文化,全民族的政治上的认同,在民主、自由、人权等抽象政治概念上达成共识。

“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一词据说最早大约出现在15世纪初期。莱布茨格大学的学者们,在讨论“波希米亚人”和“非波希米亚人”的“出生地”(Nations)问题时使用了这个概念。当时“Nationalism”的含义只是意指莱布茨格大学的学者为保卫相同出生地同胞的共同利益而组成的联合组织。17世纪这个词被禁止使用。1774年又出现在德国哲学家赫德尔的著作中。从19世纪中叶起被普遍使用。[14]“民族主义”同“民族”一样,人们至今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普遍适用的定义。

关于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尽管有各种各样的不同界定,但往往都被定义为一种以民族感情、民族意识为基础的纲领、理想、学说或运动。有一种观点似乎能较容易地被接受。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历史进程,在此进程中建设民族国家;“民族主义”一词意味着包括在实际历史进程中的理论、原则或信念;民族主义是某种将历史进程与政治理论结合在一起的特定的政治行动,它意味着对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忠诚超越于其他任何现象。

人们之所以对“民族主义”的定义争论不休,一方面是因为下定义者的立场、观点和角度不同,另一方面是因为民族主义有着一个发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

民族是以血缘、文化为基础的共同体。民族的每一个成员通过血缘与文化的纽带把自己与这个共同体联结在一起,他们对自己的民族有一种无法割断的所谓“民族情感”。

民族又是与政治或国家、政治组织有关的人类共同体。英文“Nation”一词最早从拉丁文“Nasci”的过去分词演化而来,意为“出生物”,后衍生为“Natio”,指拥有某一特定地理区域的人类集团。中世纪时“Natio Villae”被用来表示村庄里的亲属集团。大约在1400年时,“Natio”具有了政治意义。法国大革命期间,“Natio”被“Nation”一词取代,并最终成为有关政治的词汇。法国大革命后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明确宣布:“所有主权的来源,本质上属于国家。”[15]民族(Nation)在词典中被解释为“流着相同血液、出生在相同的国家,生活在同一政府之下的众多家庭”。有的学者认为,“民族”一词“植根于政治领域”,“民族是一个可以充分显示自己感情的共同体;一个民族通常趋向于产生它自己的国家的共同体”。[16]共同的民族情感,使同一民族成员逐渐产生和表达出他们对本民族共同体的热爱与忠诚,确立起追求本民族统一、独立和强大的民族使命,并且自愿献身于实现民族使命。

近代民族主义有自己特定的形式与内容。最早产生在西欧诸国的以对民族国家热爱与忠诚为主要内容的“民族主义”,是近代民族主义最初的表现形式。古老的民族情感虽然由来已久,但它不属于近代民族主义的范畴。只有经过一定的政治经济运动和文化、历史变迁,在近代民族形成的实际过程中,人们在旧有的民族情感的基础上所表达的对整个民族的热爱与忠诚,才能成为民族主义的内容。所以说,民族主义是一种近代的历史现象,而不是早已存在的思想观念。

近代民族主义是在反封建斗争中形成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揭开了近代民族运动的序幕。人们的忠诚由“神国”转移到了“世俗的人间”,并开始关注自己所依存的人类共同体,对本民族集团的情感逐步增强。

在近代西欧国家中,与近代民族开始形成的同时,出现了构建近代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随着近代西欧民族的形成,这些民族开始追求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他们把自己对“人间”的热爱与忠诚,集中在以国王为中心的王朝国家,认为只有建立这样的民族国家,才能真正实现民族的统一、独立和强大,保障每个民族成员的利益得以实现。

伴随着新教运动的展开和王权势力的扩张,民族主义瓦解了教会势力,西欧民族建立了各自的王朝国家。各民族人民经历了从宗教信徒到王朝臣民的角色转换;走过了从盲从教皇利益到效忠王朝利益的进程;开展了从迷信神权到建立王权的斗争,为最终确立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体系奠定了基础。

近代民族主义在西欧社会从王朝国家向民族国家转型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随着资产阶级的兴起和壮大,他们无法继续与封建君主合作,于是便转移了对国王的忠诚,以“全民族”的代表自居,掀起了反封建的资产阶级革命。在革命中,他们打倒了王权,推翻了专制统治,获得了自由、平等和人权,从前的臣民变成了公民,国家利益取代了王朝利益。[17]正是在同国王相对立的批判封建王朝国家的斗争中,人们产生了“民族国家”即“祖国”意识。

这种历史进程也就规定了西欧近代民族运动的任务及其内容,即以建立近代民族国家为目的,把封建王朝国家转变为近代民族国家。其内容包括对王朝国家的批判,对民族利益、民族统一的认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对民族国家的热爱与忠诚。

对王朝国家的批判在18世纪启蒙思想家那里达到高潮。他们一致认为“专制之下无祖国”。启蒙思想家们从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理论入手,指出,祖国是所有公民为着共同利益组成的结合体,“祖国”的所有成员都是独立的公民,享有自由和权利,并将获得利益与幸福。公民的自由和幸福,于是成为民族国家的两大基石和最高目标,而这一切与王朝国家的基础与宗旨是背道而驰的。于是,推翻王朝国家,建立民族国家,成为近代西欧民族运动的目标。

近代民族主义在西欧民族国家创建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是无需赘言的。但法国大革命后,西欧列强所展开的对外扩张活动,不仅反映出民族主义为唤起欧洲其他国家和人民的民族意识所产生的重要影响,而且反映了民族主义功能的另一面,即“争取民族的伟大,争取使每个民族有权把自己的统治扩张到相似的民族或有关的民族中去,而不管后者是否同意”。从此,西欧近代民族主义则更多地带有对外扩张的性质。

西欧近代民族国家形成后对世界其他地区民族进行的残酷殖民扩张和帝国主义侵略活动是应受到强烈谴责的,但不能因此抹杀西欧近代民族主义和民族运动所树立的已为其他民族认同并接受的与全人类理应共同遵守的一些基本原则及规范所起的作用,比如民主、平等、自由等。

英国建立民族国家的革命与尼德兰革命在形式上有共同之处,它们都是以加尔文教为旗帜的。加尔文教在英国出现的形式是“清教”。清教徒的主要成分是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了的新贵族。清教运动的目标,表面上是要清除英国国教的天主教残余,实际上是要在英国建立中产阶级政治民主。[18]这场运动有两个派别,一个是代表富有资产者利益的“长老派”,主张不设主教,由教徒选举部分长老来管理教会;一个是代表中小资产者利益的“独立派”,主张各宗教团体独立自治,按大多数教徒的意见管理教会。

1603年,苏格兰的斯图亚特家族继承英格兰王位,王权开始加速走向反动。它一方面解散国会,试图实行独裁,另一方面,意欲把英国国教安立甘的教义强加给清教徒,英国王权与民族的矛盾由此激化。

王权强迫苏格兰清教徒接受安立甘教,成为英国革命的导火索。英王为筹措平息苏格兰“叛乱”的经费,被迫于1640年重新召开国会。资产阶级借机与王权展开了斗争,提出一系列政治和宗教改革的要求。1649年,独立派占优势的国会以暴君、叛国罪的罪名处死了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并宣布英国为共和国。

1660年5月,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复辟王朝抛开国会实行专制统治,无视人身自由,并从王朝私利出发,暗自向法国出卖英国工商业利益,同时还试图恢复天主教。

英国民众无法容忍复辟王朝的一系列行径,结果导致了1688年“光荣革命”。这是一个完全不流血的事件。一群上层阶级和中层阶级的政治家,秘密地邀请斯图亚特家族的一位亲戚奥兰治亲王威廉和他的妻子玛丽(即詹姆斯二世的长女)为英国的联合统治者。威廉和玛丽必须接受的条件是,要遵守国王至上的原则。由此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政体。

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国王依然存在,仍是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但专制的王权被消灭了,独立的王权也不复存在,王权成了没有内容的空壳。

“光荣革命”所确立的君主立宪制,继承了英国历史上“王权”与“自由”两种传统,并使这两种传统在某种妥协的形式下融合起来。英国人在近代史上的这一创举,对全世界的历史进程都具有难以估量的影响。

法国人为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发动了法国大革命。从1789—1830年,依次走过了君主立宪、共和国、军事独裁、旧王朝复辟和最后通过中庸革命重建君主立宪制政体几个阶段。

在启蒙思想指导下的法国大革命,向封建旧制度发起了勇猛的攻击。领导革命的资产阶级,高举全民族利益的旗帜,在反封建的斗争中,在反法联盟入侵面前激发了民众的爱国热情。特别是在雅各宾专政时期,随着民众政治权利的实现,法兰西的民族热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扬。

尽管这种民族热情带有狂热和盲目因素。但应该说正是凭借这种爱国心、爱国精神、爱国热情,新生的法兰西民族才击败了反法同盟长期的持续的进攻,保卫了祖国,拯救了民族,推翻了封建专制统治,彻底埋葬了旧的“王朝国家”,建立了近代“民族国家”,实现了全民族的团结和统一。

大革命使启蒙思想家所追求的祖国成为全体公民真正拥有的“民族国家”,“主权仅只存在于国民之中”,[19]封建国王不再是整个民族和国家的化身与象征。

法兰西民族国家的初步建成是在1830年7月革命后。那时重新树起的法国大革命的“三色旗”后来便没再倒下来过。

西班牙和葡萄牙是伊比利亚半岛上两个引人注目的政治统一体。天主教会和传统的基督教情感,在这两个伊比利亚民族国家建国过程中,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西班牙在13世纪时还分裂为五个部分,后来经过分化、组合,西班牙人的王国聚合成阿拉贡和卡斯蒂利亚两个王国。15世纪中期,两个王国的王位继承者通过联姻,建立了一种“二元统治”机制,即两人在自己的国家即位,各自保留独立君主的身份。

1492年,西班牙人进行了近800年的“光复运动”取得了胜利,阿拉伯人和柏柏尔人被赶出了西班牙的版图。

在“光复运动”胜利后的西班牙人心中,存在有一种对西班牙天主教会的认同感,这种情感是在长期反穆斯林斗争中形成的,而共同的民族情感还不曾萌发。

西班牙专制君主建立统一国家的举措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教会实现的。教会的异端裁判所,是当时西班牙唯一的共同机构,它在西班牙统一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尤为显著。

坚持基督教信仰的一致性,是西班牙统一的基本原则。整个统一过程就如同一次剿灭异教徒的十字军运动,西班牙境内的居民必须以信奉基督教为首要条件。

宗教的狂热和民族情感,在统一后的西班牙王国里是紧密结合的。[20]伴随着统一进程,西班牙境内出现了驱逐“异教徒”的浪潮。1492年,富有而专业技术高超的16.5万犹太人被驱逐,17世纪初又赶走了40万擅长农耕的摩斯里科人(被迫改宗基督教的摩尔人)。

西班牙专制王权的确立是16世纪完成的,但各省仍保持着传统的特权,其中央集权程度无法与英国、法国相比。[21]西欧封建社会末期的西班牙社会没有达到英、法的经济发展水平。它没有强大的制造业,城市仍然延续着中世纪的面貌,资产阶级的力量非常弱小,封建贵族的势力极为强大。王权所能依靠的主要是天主教会和基督教的宗教感情,还有一些在驱逐摩尔人斗争中成长起来的小贵族。

西班牙民族国家的出现,与当时西欧社会的总体发展形势是吻合的。大量陈陋旧习、落后因素,被这个新的民族国家保存下来,它的传统色彩因此十分浓厚。

葡萄牙民族国家也是在同摩尔人的斗争中逐步成长起来的。在“光复运动”中,其南部疆界也得到推进,13世纪中期形成现今葡萄牙国土的规模。

葡萄牙人的建国过程也是一种“十字军运动”。民众的基督教情感从中得到充分的激励。葡萄牙的中产阶级成长较快,在其民族国家的构建中,出现了独立于基督教意识之外的强烈的民族情感。“光复运动”期间,葡萄牙国王除了要与摩尔人交战,还必须应对卡斯蒂利亚王国经常性的侵扰,以及天主教会对国家事务的肆意干预,因此他们必须得到城镇居民的支持。葡王们于是实行了一些有利于城镇居民的改革,比如改善城市环境,奖励工商业和发展海运等等,葡萄牙中产阶级在15世纪初,已成长为王国中不容忽视的政治力量。[22]同卡斯蒂利亚人的斗争,还促使葡萄牙人与英国人结成“盟友”,先进的英国文化在葡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强烈的民族情感鼓舞下,葡萄牙人于1385年粉碎了卡斯蒂利亚王国的兼吞图谋,保卫了国家独立,15世纪末彻底消灭了国内封建割据势力,最后实现了国家统一。

19世纪初,法国在向外扩张过程中夺得德意志大片土地,并于1806年废除了神圣罗马帝国,在德国西部和南部建立了莱茵联盟,在联盟内推行拿破仑法典,进行一系列资产阶级改革。

法国的入侵促进了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也促进了民族意识的觉醒。

拿破仑失败后,根据1815年维也纳会议决定,成立了以奥地利为盟主的德意志邦联,在政治上松散如故。

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1834年成立了以普鲁士为首的德意志关税同盟。同盟的18个邦之间废除封建关卡,结成一个紧密的经济区域,从而促进了统一的德意志民族市场的形成。

1862年,俾斯麦任普鲁士首相,他采取“铁血政策”,通过丹麦战争、普奥战争、普法战争,统一了现今德国的地域,于1871年建立了德意志帝国。[23]这个德意志,只是中世纪德意志的一部分,这个德国的统一则是那个中世纪德国的彻底分裂。

意大利虽然是文艺复兴的发源地,在语言和文化上已有统一的基础,但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却迟迟未能出现使民族统一的力量。从15世纪到18世纪,意大利大部分地区辗转于西班牙、法国和奥地利的统治下。

19世纪初,意大利人开始了争取民族解放和民族统一的复兴运动。虽然先后反抗法国和奥地利的烧炭党、马志尼青年意大利党以及1848—1849年的资产阶级革命均告失败,但封建势力还是被削弱了。

19世纪50—60年代,意大利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高涨的形势。纺织业、冶金和机械制造等多方面的使用机器生产的工厂企业大大增加,意大利各地区间的经济联盟得以加强。资产阶级要求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的运动重又高涨。

1860年,撒丁王国首相加富尔利用加利波第领导的人民武装“红衫志愿军”,最后推翻了西班牙的波旁王朝在西西里的统治,于1861年建立起意大利王国,并在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后,收回了原被法军占领的罗马,还剥夺了教皇的世俗政权,最终实现了意大利的统一。[24]意大利民族国家得以形成。

在德国和意大利统一后,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便已告结束。

(刘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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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前引文“Ruler Autonomy and War in Early Modern Western Eur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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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参见Stephen van Evera,Hypotheses on Nationalism and War,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18(1994); David R.Shumway,Nationalism Knowledges,Political Today, Vol.19(1998);G.G.Coulton,Nationalism in the Middle Ages,Cambridge Historical Journal, Vol.5(1935)。

[15] Joseph Krause,Interpreting the Bicentennial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The French Review, Vol.64(1990).

[16] 参见Lowell W.Barrington,“Nation”and“Nationalism”,Political Science and Politics, Vol.30(1997); Mostafa Rjai; Cynthia H.Enloe,Nation-States and State-Nations,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13(1969); James D.Morrow,On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a Measure of National Risk Attitudes,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31(1987)。

[17] 参见Edward H.Spicer,Rosamond B.Spicer,The Nations of A State,Boundary, Vol.19(1992); John Pinder,European Community and Nation-State,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62(1985); E.K.Francis,The Ethnic Factor in Nation-Building,Social Forces, Vol.46(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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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参见Lawrence Scheinman,The Politics of Nationalism in Contemporary France,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23(1969); Cristina Szanton Blanc,Transnationalism,Nation-states,and Culture,Current Anthropology, Vol.36(1995); John H.Jackson,Sovereignty-Modern:A New Approach to An Outdated Concept,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97(2003)。

[20] Stanley G.Payne,Nationalism,Regionalism and Micronationalism in Spain,Journal of Contemporary History, Vol.26(1991).

[21] Thomas Dandelet,Spanish Conquest and Colonization at the Center of the Old World,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 Vol.69(1997)

[22] 参见Charles Tilly,Cities and States in Europe,1000—1800,Theory and Society, Vol.18(1989);David Shillan,Portugal Today,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20(1944)。

[23] Allan Mitchell,Bonspartism as A Model for Bismarckian Politics,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 Vol.49(1977); Bruce Bueno De Mesquita,Pride of Place:The Origions of German Hegemony,World Politics, Vol.43(1990).

[24] 参见Stefano Fenoaltea,Public Policy and Italian Industrial Development,1861-1913,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29(1969); A.William Salomone,Statecraft and Ideology in the Risorgimento:Reflections on the Italian National Revolution,Italica, Vol.38(1961); Frederick Wegener,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Italian Independence,and the“Critical Reaction”of Henry James,Studies in English Literature,1500—1900,Vol.37(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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