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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专制主义的发展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法国市镇持有特许状,享受公认的权利;许多大省依据与王室达成的古老协议,享有自治特权。“投石党”动乱更激发了人们对法国中央集权制度的渴求。这是一场未遂革命,领导革命的是高等法院和贵族,与 1789 年发起法国大革命的领导成分相同。1648 年,各地高等法院,尤其是巴黎高等法院,力主它们有权宣布一些敕令违法。作为法国化身的路易十四,对别国或别国统治

“高等法院”法国文化取得这种支配地位,与一个轻视政治自由的政权息息相关。这种文化装饰美化了历史学家口中所谓的路易十四“君主专制制度”,尽管这位国王从来就没有做到“专制制度”一词使人认为的那样:“权力大无边”。太阳王必须要获得贵族和其他社会阶级的合作;他的权力方方面面都受到各种地区机构的制约,各种法国法律传统的制约和一种支离破碎的地方经济制度的制约。从封建观点来看,法国具有政治自由传统。它与欧洲其他各国一样,也有过相同的封建自治历史。法国有三级会议,虽然从 1615 年以后就一直没有召开过,但在法律上也从未被取缔过。有些地区,省三级会议仍经常举行,保有一定程度的自治和课税的权力。大约有十二个机构称为“Parlements”。这些 Parlements 与英国的议会(Parliament)不同,已经发展成为法院,每一个都是国内某一地区的高等法院。这些高等法院坚持一些它们认为国王不能违反的“基本法”,并常常拒不执行它们宣称为违法的国王敕令。揭开外表,法国的内部结构几乎与德意志一样四分五裂(见第 153 页地图)。法国市镇持有特许状,享受公认的权利;许多大省依据与王室达成的古老协议,享有自治特权。这些地方自治权是酿成制度一片混乱的主因。大约有三百种“习惯法”或地区法律制度;人们发现,出外旅行,途中有时更换法律比更换马匹还要频繁。古老的省界上,内地税卡林立。庄园领主征收形形色色的通行税。国王征税,在有些地方轻一些,在其他地方就重些。全国既没有统一货币,也没有统一度量衡。法国是一块块拥土自立的领地,凭效忠国王的纽带连结在一起。

当这种较为古老的封建自由在德意志取得胜利,从而把神圣罗马帝国弄得分崩离析的时候;当它在英国成功地过渡到较为现代的政治自由形式,即带有贵族色彩的议会国家的时候;在法国,它却是自毁信誉,不受重视。这种中古时代的或地方的自由,在法国成了混乱的同义词。上文已经讲述过,16 世纪宗教战争动乱以后,人民是怎样如释重负地转向君主制度,亨利四世以及随后的黎塞留是如何着手加强君主制度的。“投石党”动乱更激发了人们对法国中央集权制度的渴求。

史诗诗人的灵感

作者:尼古拉斯·波斯恩(法国人,1594—1665 年)

这幅画显示,波斯恩对古典主义的题材和形象都饶有兴趣。画中人是一个诗人。他渴望获得桂冠诗人的荣誉,因为他正神游于希腊神阿波罗(手持竖琴者)和司史诗的缪斯女神卡利欧碧之间。此画显示了 17 世纪许多法国艺术十分注重对称平衡的特点。(Scala/Art Resource,NY)

投石党《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刚刚签署,就爆发了“投石党”动乱,那时路易十四还是个小孩,动乱的矛头直指摄政的红衣主教马萨林。这是一场未遂革命,领导革命的是高等法院和贵族,与 1789 年发起法国大革命的领导成分相同。1648 年,各地高等法院,尤其是巴黎高等法院,力主它们有权宣布一些敕令违法。巴黎蓦地垒起路障,爆发了街头巷战。像往昔经常发生的那样,贵族起来叛乱了。领导权操在一些头面贵族手中,他们财雄势大,相信一旦遏制国王的权力,就可掌握国家的治理大权。贵族要求召开三级会议,期望在会议中能够控制资产阶级和教士。《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订立后,失业的士兵带着武器,在贵族的率领下成群结队地流窜农村,骚扰农民。倘若贵族能为所欲为,那么庄园制度将会更加沉重地压在农民身上,这是很有可能的。东欧的情况就是如此。那儿得胜的领主此时此刻正榨取农民,迫使他们提供更多的劳役。后来,反叛贵族还把西班牙军队引进国内,尽管法国与西班牙处于交战状态。到这个时候,资产阶级和高等法院一起,撤销他们对反叛贵族的支持。这场骚动以彻底失败告终,究其原因,是因为资产阶级和贵族不能一道工作,因为贵族引进西班牙士兵参与反叛,激起全法国人民的愤懑,还因为“投石党”分子没有系统的或建设性的纲领,尤其在高等法院抛弃他们以后更是如此。他们的目的只在推翻不得人心的红衣主教马萨林,为自己捞取一官半职和好处而已。

“投石党”动乱以后,如同宗教战争过后那样,法国的资产阶级和农民为了保护自己,反对贵族的种种要求,有心欢迎国王行使强权。而年青的路易十四正是这样的人物,他是惟恐不能把一切大权独揽在手的。1661 年,马萨林一死,年方二十三岁的路易就宣布,他要亲自治理国家。他是波旁家族的第三代国王。亨利四世和黎塞留曾经确立的波旁家族的传统,是要收拾闹独立的贵族,不许他们捣乱,路易十四也照此办理。他并不是一个有非凡才干的人物,然而他却具有在能干的执政者身上往往找得到的那种能力:从与专家谈话中学到许多东西。他所受的教育,因为原来特意安排得浅一些,所以并不是很好的。然而,他自有自己的本事,就是能够理解和坚持执行确切的政策路线。他在日常工作中特别井井有条、勤勤恳恳,终生谨慎小心,躬亲朝政。他孤芳自赏,很爱他的国王地位,极愿人家谄媚奉承。他喜欢大摆排场,喜欢繁文缛节,然而,在一定程度上,这只是他使用的策略手段,而不是个人的灵机一动。

“联即国家”由于路易十四的统治,现代形式的“国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家的抽象概念,对说英语世界的人来说,向来似是玄之又玄的。我们不妨简单地说:国家就是正义与权力的一种熔合体。一个主权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对施行正义和使用武力拥有垄断权。个人既不能私设公堂,对他人作出法律判决,也不能保有自己私人的军队。因为在一个秩序井然的国家中,凡未经认可而这样做的个人,就构成谋反罪行。这与早些时候的封建惯例适成对照。根据那种惯例,封建领主设有庄园法庭,率领侍从参加战斗。路易十四极力反对这种封建惯例,为此不断努力工作,虽然未取得十分成功。他声称他本人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对立法程序和王国的武装军队拥有垄断权。这就是他那句著名的夸大之言——“朕即国家”——的内在含义。在阶级对立和地区割据的 17 世纪法国巩固国家权力,说实在的,除了大家服从一人之外,别无他法。

国家,尽管在国内象征法律与秩序,但在与别国的关系上,却处于一种无法无天的混乱状态,因为国与国之间并不存在行使法律和武力的高级垄断权。作为法国化身的路易十四,对别国或别国统治者的要求毫不尊重。他常常要么与他的邻国交战,要么就是准备与它们开战。的确,现代国家是为了在国内保持安定、在国外策动战争的需要而创建的。路易十四等人设计的政府机构,就是维持国内治安的一种工具,也是招募、供养、控制军队,以对付别国的一种工具。

专制主义由合法国王来垄断国内的法律和军队的思想,是 17 世纪专制制度学说的精髓。路易十四时代这一学说的首席理论家是波舒哀主教。他发展了古老的基督教学说,认为一切权力来自上帝,一切掌握权力的人在如何运用权力方面对上帝负责。他认为国王是上帝处理世间政务的代表。按波舒哀的观点,王权是专制的,但不是专横的。不是专横,因为王权务须合理、公正,宛如所反映的上帝意志;是专制,因为王权不受高等法院、三级会议或国内其他从属机构的支配。因此,法律就是至高无上的国王意志,只要这种法律符合原是上帝意志的那种更高的法律。

这种肯定“君权神授”的学说,当时在法国广为人们接受,并在教堂作为讲道内容加以传授。“专制主义”和“君主专制政治”在 17 和 18 世纪成了风靡欧洲大陆许多地方的政府观念。可是,务须记住,这些术语,多是用来表示法律原则,而不是事实。统治者是“专制的”,因为他在法律上不受国内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机构的约束。实际上,他得依赖一大群的顾问和官僚,常常得与既得利益集团妥协,仅仅是地方风俗的压力就可使他遭受挫折;他还可能遭遇律师、教士、贵族、显贵、世袭官员和形形色色的要人的反抗。而且,那时的交通速度和通讯速度都太慢,根本无法使现代早期“专制”统治者能像现代国家的政府那样,又快又有效地去控制他们的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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