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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独立自主发展的意义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独立自主,是指国家的主权是独立的,不允许任何外来的干涉与侵犯,国家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地处理本国对内对外的一切事务。把独立自主作为对外政策的基石是中国外交的最根本经验。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自主,这在毛泽东、周恩来和邓小平外交思想中是贯穿一致的。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维护自己独立主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立场坚决不动摇。

第二节 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一、中国外交的根本原则

1.独立自主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

所谓独立自主,是指国家的主权是独立的,不允许任何外来的干涉与侵犯,国家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地处理本国对内对外的一切事务。把独立自主作为对外政策的基石是中国外交的最根本经验。在近代史上,中国遭受外国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侵略和压迫长达百余年,深受丧权辱国之苦,因此,中国把维护来之不易的独立自主、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作为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不依附于任何大国,不畏强暴,敢于顶住任何外来的压力。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自主,这在毛泽东、周恩来和邓小平外交思想中是贯穿一致的。在新中国诞生前夕,毛泽东明确指出:“中国必须独立,中国必须解放,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民自己作主张,自己来处理,不容许任何帝国主义国家再有一丝一毫的干涉。”[9]即使在向苏联“一边倒”时期,毛泽东、周恩来反复强调:对外政策提出一边倒,对内政策仍要自力更生,对苏联一不要依赖,二不要盲从,要用自己的脑袋思考,用自己的腿走路。周恩来说:“我们对外政策有一个一贯的立场,就是中华民族独立的立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是20世纪50年代的与苏结盟,还是20世纪70年代的反苏国际统一战线,中国始终没有放弃独立自主的原则。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再一次指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10]独立自主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处理国家关系方面的综合体现。独立自主原则和四项基本原则一起,是新中国得以独立、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

2.独立自主外交原则的主要内涵

在新中国的外交实践中,独立自主原则的内涵不断丰富、日趋成熟。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反复强调中国要坚持独立自主,不看发达国家的脸色行事,不参加任何集团,讲公道话,办公道事。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实践中坚持并丰富和完善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第一,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在国际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发达国家利用其经济上的优势地位,在政治和经济上干预或插手发展中国家内政的情况下,国家的主权和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虽然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但冷战思维依然存在,和平与发展两大问题一个也没有得到解决,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中国周边地区,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利于和平的因素。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我国与部分邻国在领土、领域和某些岛屿归属问题的分歧尚未消除。祖国统一大业尚未最终实现。因此,邓小平指出:“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对这一点我们比过去更清楚了”。[11]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中的某些势力在中国的“人权”问题上大做文章,对于这些干涉中国内政的企图,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实际是要损害我们的国权。他强调,“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谈到人格,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格”[12]。中国珍惜本国的独立和主权,也尊重别国的独立和主权。国际社会中,国家不论大小、强弱、贫富,各国主权都应受到尊重,都应一律平等对待。新中国不仅没有在外国留驻一兵一卒,而且也从不把不平等的国家关系强加给任何国家。即使是在国际政局发生急剧重大变动的时候,中国也坚持尊重别国人民的选择,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

第二,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办,要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的力量来办。一国人民根据国情选择适合该国情况的道路,属于该国的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因为每个国家的基础不同,历史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民族、文化特点不同,不可能按一种模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国有自己的特点,只能按中国的实际办事,走自己的路。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是历史的选择,是中国人民的选择,决不会因为外国的干涉而加以改变,也决不允许任何外国势力干涉我们的选择。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维护自己独立主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立场坚决不动摇。“中国永远不会接受别人干涉内政。我们的社会制度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的,人民拥护,怎么能够接受外国干涉加以改变呢”?[13]“要求全世界所有国家都照搬美、英、法的模式是办不到的”。[14]邓小平庄严宣布:“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们利益的苦果”。[15]

第三,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自主地对待国际事务。对一切国际问题,从来就是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物本身的是非曲直,独立自主地决定自己的态度和政策。其判断的标准,在于它是否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是否有利于发展各国友好合作和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在国际事务中,中国根据这个标准,主持公道,坚持正义,不迁就于一时的事变,不拿原则做交易,牺牲别国人民的利益;决不屈从于外来的压力而隐瞒自己对国际事务的观点,让超级大国在国际舞台上为所欲为。“谁搞霸权,我们就反对谁;谁侵犯别人的利益,我们就反对谁。我们讲公道话,办公道事”。[16]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近20多年来,由于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坚持正义、主持公道,为自己赢得了很高的国际声誉。

第四,中国不与任何国家和国家集团结盟,不参加任何政治军事集团。中国总结了本国和外国的外交经验教训后,深感同大国结盟不仅可能妨碍中国同世界各国的平等交往,而且会妨碍中国抵制对方可能有的越轨行动,甚至会让对方利用来反对另一些友好国家,那将不仅会违背中国人民的意愿,也可能会给世界带来不安定的因素。进入20世纪80年代,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进一步拓展我国的外交空间,邓小平和我党采取了更为实际、更为灵活、更具原则性的战略方针,即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方针,是真正的不结盟。“中国不打美国牌,也不打苏联牌,中国也不允许别人打中国牌”。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趋势的不断发展,中国在世界主要大国中首先倡导了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种新型的大国关系的建立,对于改善中国的国际环境、对于世界和平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我国外交实践证明,只有不结盟方式才是最好方式,它既有利于维护我国的独立自主,又有利于国际局势的稳定。

二、中国外交政策的根本宗旨及目标

和平与发展是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与要求,也是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迫切需要。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对外政策一直是以争取和平为宗旨。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就指出:“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持,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邓小平更加突出地强调要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改革开放初,邓小平就明确指出:我们的对外政策,就本国来说,是要寻求一个和平的环境实现四个现代化。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中国外交政策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我们愿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17]

第一,世界和平符合世界人民和中国人民的利益。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剧变。世界人民要和平、谋稳定、求合作、促发展的呼声日益高涨。各国都致力于发展经济,希望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发展自己。争取一个长期稳定的国际和平环境,不仅符合全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而且也是中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邓小平指出:“我们的对外政策,就本国来说,是要寻求一个和平的环境来实现四个现代化。这不是假话,是真话。这不仅是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也是符合世界人民利益的一件大事”。[18]中国坚持把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为外交政策的宗旨,这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发展的现实要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国坚持维护世界和平的对外政策,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外交政策是党的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外交政策的宗旨在任何时候都与党的中心工作相一致,是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新时期外交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世界战争的形势重新估计,并决定抓紧和平时机,加快经济建设。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明显,各国综合国力竞争激烈的今天,在和平中发展,用发展巩固和平,不仅是中国人民的强烈愿望,也是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

第二,维护世界和平必须反对霸权主义。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当霸权主义者自认为有能力用战争手段达到自己目的时,世界和平就受到严重威胁。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指出:“我们奉行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外交政策。谁搞和平,我们就拥护;谁搞战争和霸权,我们就反对”。[19]同时,反对霸权主义的斗争要有长期的观点,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可以至少要进行一个世纪的斗争”。[20]冷战结束后,国际关系中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仍然存在,由此引发的武装冲突,地区紧张局势仍然存在,甚至还有不断加剧的趋势。“要争取和平就必须反对霸权主义,反对强权政治”。进入新的世纪,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不仅重申中国的反对霸权主义的立场,还在新形势下提出和倡导新安全观。江泽民在建党8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一贯主张,各国应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各国的事务应由本国政府和人民决定,世界上的事情应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平等协商,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国际社会应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努力营造长期稳定、安全可靠的国际和平环境。各国应加强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用,逐步改变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使经济全球化达到共赢和共存的目的”。[21]

第三,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邓小平明确指出,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力量,不是破坏力量。中国越发展,世界和平越靠得住”。[22]邓小平说:“不仅我,还有中国其他领导人,包括已故的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都多次声明,中国最希望和平。”[23]争取和平是我国对外政策的首要任务。冷战时期,大国间的军备竞赛,特别是核军备竞赛,是造成国际紧张局势的重要根源,严重威胁了世界和平。所以,中国政府一方面提出公正、合理、全面、均衡的裁军与军控原则,另一方面,以自己单方面的多次大规模裁军向世界表明,社会主义中国愿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维护世界和平做出贡献。江泽民曾代表中国政府提出:“中国不参加军备竞赛,不搞军事集团,不进行军事扩张,永远不称霸。中国单方面承诺无条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支持在拉美、亚太及非洲等地区建立无核区”。[24]中国的外交实践表明,中国是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的积极因素和坚强力量。

第四,中国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中国不仅反对别国推行霸权主义,而且警惕自己搞霸权主义。广大的亚、非、拉国家,包括中国在内,即第三世界国家,都是超级大国霸权主义的直接受害者,所以邓小平说:“中国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命运是共同的。中国永远不会称霸,永远不会欺负别人,永远站在第三世界一边”。[25]江泽民也郑重地指出,为了争取民族和国家发展的有利外部环境,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江泽民指出,“要始终把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作为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充分发挥我们同发展中国家互相支持的政治优势”。[26]

第五,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冷战结束后,恐怖主义的危害明显上升,对世界和平造成严重威胁。中国政府一贯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并积极参与国际反恐怖合作。“9.11”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立即予以强烈谴责,声明无论恐怖主义发生在何时、何地,针对何人、以何方式,国际社会都应采取一致立场,坚决予以谴责和打击。中国政府主张,联合国和安理会应在国际反恐怖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中国积极支持和推动联合国及安理会通过的有关反恐怖决议,并参加了绝大多数国际反恐怖公约。江泽民强调,只有加强国际合作,标本兼治,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努力消除产生恐怖主义的根源,才能有效应对全球安全挑战,实现普遍和持久的安全。中国愿在国际事务中,与各国加强协调与合作,为实现一个持久和平与普遍繁荣的世界做出积极的努力。

江泽民在建党8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新的世纪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愿同全世界一道爱好和平、渴望发展、向往进步的国家和人民携起手来,争取实现一个长时期的国际和平环境,共同推进历史的车轮向着光明的目标前进。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外交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世界和平是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的前提条件,各国的共同发展则是保持世界和平的重要基础。而且报告中强调指出:为了促进共同发展,我们愿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积极促进世界多极化,推动多种力量和谐并存,保持国际社会的稳定,积极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实现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趋利避害,使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都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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