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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业企业纳税申报

时间:2022-04-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邮寄申报的方式,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的纳税资料通过邮局寄送主管税务机关。它是确定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纳税人提供的纳税申报资料是税务机关及时分析、掌握税源情况的第一手资料。税务机关通过审核纳税人申报资料、计算应收税额、开具完税凭证等程序,基本掌握纳税人的经营活动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纳税期限内或扣缴税款期内,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以及其他应税项目,或有无代扣、代收税款,都应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也要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定期就计算交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纳税人必须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或者在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种,如图8-1所示。

图8-1 纳税申报的主要内容

在办理纳税申报时,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报送下列有关资料,如图8-2所示。

图8-2 办理纳税申报的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其具体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及延期交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时,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进行申报,未按规定办理的则要负法律责任。

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税。

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扣缴义务人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作为一种广义的纳税申报,也可以采取以上几种申报方式。在上述各类申报方式中,直接申报所占的比例是较大的。因此,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以确保大量的直接申报得以高效率进行。此外,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也可以采取邮寄方式、数据电文方式(或称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

图8-3 纳税申报的方式

直接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领取税务登记证、《纳税期限核定通知书》及办理完“税款预储账户”开户手续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种认定,领取纳税磁卡后,可直接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划卡申报纳税。

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邮寄申报的方式,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的纳税资料通过邮局寄送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数据电文方式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实行定期定额交纳税款方式的纳税人,可以采用简易申报和简并征期两种申报纳税方式。简易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和期限交清税款,即视为已纳税申报的一种方式。简并征期是月纳税额较少的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可以按季度或半年合并征收税款,并在季度终了或者半年之后10日内交纳税款的一种方式。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交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税收法定原则,不仅要求课税要素法定,而且也要求税收程序合法。无论是征税机关,还是纳税人都必须依法定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企业纳税的程序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企业履行纳税义务应当依以下程序进行,具体如图8-4所示。

图8-4 纳税程序

纳税登记又称税务登记,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就其经营活动,在指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制度。它是确定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登记。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之后,凡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住所或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其他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都应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后,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应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交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所有的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缴款书及税务机关发给的其他证件。

账簿、凭证是纳税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工具,也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义务的依据。企业纳税人应当依法设置账簿,按照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企业设置账簿和管理凭证的具体要求如图8-5所示。

图8-5 企业凭证管理的要求

纳税申报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一项法定手续。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企业办理纳税申报时,要填写好有关报表,并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具体如表8-1所示。

表8-1 申报纳税的资料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领取税务登记证、《纳税期限核定通知书》及办理完“税款预储账户”开户手续后,请持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种认定,按所核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在申报过程中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具体如图8-6所示。

图8-6 申报的程序

企业应纳税款的交纳是企业纳税程序中最重要的手续。为保证税款的收缴,《税收征管法》确立了国家税收优先的原则,从严控制延期纳税,明确企业重组的交税办法,并完善了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的执法手段。就企业而言,对税款交纳的具体规定如表8-2所示。

表8-2 企业交纳税款的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 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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