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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初始股权怎么分配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已经取得并打算长期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对其投资成本进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要区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两种情况。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已经取得并打算长期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

根据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又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和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中,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所谓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对其投资成本进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要区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两种情况。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视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是否属于同一控制分别确认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如换股合并)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例8-4 2006年7月1日,同一控制下的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以1 000万元现金、1 000万元固定资产,并且承担乙企业200万元债务的合并对价取得乙企业60%的股权。乙企业合并日账面资产4 000万元、债务200万元(不含已由甲企业承担的债务)、所有者权益3 800万元。

甲企业取得乙企业60%的股权,甲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确认为2 280万元(3 800×60%)。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80万元[2 280-(1 000+1 000+200)],调整资本公积。甲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例8-5 A企业与B企业是同一控制下的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A企业2006年7月1日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取得B企业60%的股权。A企业发行3 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合并日B企业账面净资产4 500万元。合并日A企业资本公积为100万元,盈余公积15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万元。

A企业取得B企业60%的股权,A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确认为2 700万元(4 500×60%)。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A企业发行股票面值(股本3 000万元)之间的差额300万元,应调整资本公积100万元,调整盈余公积150万元,再调整未分配利润50万元。A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区别在于: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投资方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投资方在购买日按照投资方投出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

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投资方的净资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投资方的当期损益。

例8-6 甲乙两房地产公司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2006年7月甲公司以机器设备对乙公司进行投资,该设备原值2 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该设备的公允价值1 900万元,乙公司接受甲公司投资后账面净资产为3 000万元,甲公司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投出设备的公允价值1 900万元确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00万元记入甲公司的当期损益。甲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乙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二)对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例8-7 M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2月10日购入K公司股票100万股并准备长期持有,每股价格5.1元(其中含有已经宣布发放但尚未支取的现金股利0.1元),另支付手续费20 000元,款项已经用银行存款支付。

M公司对K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5.1-0.1)×1 000 000+20 000=5 020 000元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对第三方的投资作为出资投入企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者投入长期股权投资时,企业应当确认对第三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该项出资形成的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5)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将享有债务人股份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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