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办公室财务管理概述

办公室财务管理概述

时间:2022-02-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1 办公室财务管理概述5.1.1 财务的基本概念1.会计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核算是会计的首要职能,也是全部会计管理工作的基础,主要是从数量上反映企事业单位已发生或完成的各项经济活动。要求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资料可靠。

5.1 办公室财务管理概述

5.1.1 财务的基本概念

1.会计

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通过收集、加工和利用,以一定的货币单位作为计量标准来表现的经济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控制、调节和指导,促使人们比较得失、讲究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

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

会计核算是会计的首要职能,也是全部会计管理工作的基础,主要是从数量上反映企事业单位已发生或完成的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形式。

会计监督就是通过预测、决策、控制、分析、考评等具体方法,促使经济活动按照规定的要求运行,以达到预期的目的。监督的核心是要干预经济活动,检查经济活动是否合理、合法,防止损失和浪费。

1)会计六要素

会计对象即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是基层单位组织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具体分为以下六大要素:

(1)资产。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它们一般能够在生产经营中带来经济利益。资产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具体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2)负债。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3)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投入的资本和经营中形成的盈余,具体分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任何企业资产的形成,其资金来源仅有两个渠道:一是投资人,二是借款人。因此,企业的资产=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等式就是会计恒等式。

(4)收入。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业务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企业取得收入意味着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或两者兼而有之。

(5)费用。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费用与收入是相对应的概念,视为取得收入而付出的代价。费用本质是资产的转化形式,是企业资产的耗费,费用的发生会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

(6)利润。企业在一定生产经营期间的全部收入减去全部费用的结果就是利润(如为负数就是亏损),它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是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或减少。

2)会计准则

会计的准则是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具体包括三方面,即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以及作为对以上原则加以修正的一般原则。

(1)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

①客观性。要求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资料可靠。

②相关性。要求会计信息能够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包括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③可比性。要求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④一贯性。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只有坚持一贯性,才能对前后期间的会计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和利用。

⑤及时性。要求会计信息及时处理,及时提供。只有满足经济决策的及时需要,信息才有价值。

⑥明晰性。要求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必须清晰、简明,便于理解和使用。

(2)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

①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企业在收入和费用实际发生时进行确认,不必等到实际收到现金或支付现金时才确认。

②配比原则。要求企业将收入与费用、成本进行对比,以结出损益。配比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与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将一定时间的收入与同时间的费用相配比。

历史成本。要求企业将取得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成本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在资产处置前保持其入账价值不变。

④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有助于正确地确认当期损益和资产的价值,保持会计信息的客观性。

(3)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

①谨慎性。企业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时,要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当然,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提取各种准备,否则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

②重要性。会计核算在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同时,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予以单独、详细的核算和反映。

③实质重于形式。实质是指经济实质,形式指法律形式。有时,法律可能写明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但事实上卖方对该资产仍享有未来经济利益。如不考虑经济实质,仅看其法律形式,就不能真实地反映这笔业务对企业的影响。因此,在经济实际中,要讲求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3)会计核算的方法

会计核算方法是对会计对象进行核算的手段,传统上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置会计科目及账户。会计科目是会计账户的名称,会计账户用来记载经济业务,具有一定的结构和格式,通常为记载增加额、减少额和余额的三栏式结构。

(2)复式记账。复式记账是对每一项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关账户中进行记录的方法,它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之间的联系。

(3)编制和审核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记录业务的执行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会计凭证是由会计人员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的,用来确定会计分录,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凭证。

(4)登记账簿。账簿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簿籍。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在账簿上进行全面、连续、系统的记录,能为编制报表提供重要依据。

(5)成本计算。成本计算就是对应计入一定对象的全部费用进行归集、计算,并确定各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会计方法。

(6)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实物盘点和对往来款项的核对来检查财产和资金实有数额的方法。它能够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

(7)编制财务报表。是指根据账簿记录的数据材料,采用一定的表格形式,概括地、综合地反映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财务报表提供的资料是进行会计分析、会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习惯上,人们将编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称为会计循环。

2.现金业务

在我国,现金是指存于企业、用于日常零星开支的现钞,包括集中在企业会计部门的库存现金和分散在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也就是指,放在企业的各种纸币和硬币。在西方国家,由于各种银行票据的广泛使用,现金不仅仅指库存现金,还包括支票、汇票和银行存款等。

现金会计是企业财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在企业所拥有的各项资产中,现金具有最强的流动性,企业有许多业务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现金的支付,例如,办公室往往用现金支付管理企业所需的小额费用,有的单位工资、报酬等也用现金支付。但在现金收付过程中,很可能发生数额上的差错,而且作为一种直接的支付工具,现金也最容易被经管人员挪用和侵占。因此,任何单位都必须加强现金的日常管理,建立严密的现金内部控制制度,以防止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和结算方法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现金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现金的使用范围。企业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职工工资;

②个人劳动报酬;

③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④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⑤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⑥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⑦结算起点(现行规定为1 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⑧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凡是不属于以上现金结算范围的,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限额。企业的库存现金限额由其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企业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能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量。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限额控制现金结余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3)现金日常收支管理。现金日常收支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送存银行确有困难,由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②企业可以在现金使用范围内支付现金或从银行提取现金,但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应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③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在取款凭证上写明具体用途,并由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交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支取。

④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企业应当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批准后,方可支取现金。

(4)现金账目管理。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管理,逐笔登记现金收入和支出,做到账目日清日结,账款相符。

2)明确会计和现金出纳的职责和权限

一般在财会工作中规定,凡涉及货币、资金和财物的收付、结算、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即实行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牵制制度是企业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它是指处理各种业务活动时,依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有关人员之间建立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管理体系。从现金管理的角度来看,主要指会计和现金出纳的职责和权限。

会计和现金出纳要有明确的分工,即“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管账”。具体来说,现金出纳从事日常现金的收支工作,即“管钱”,并且根据审核后的现金收、付款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除此之外,不得登记任何账簿。出纳人员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后,应将各种收付款凭证交由会计人员据以登记总分类账和有关的明细分类账。

3)现金收支和清查

企业日常现金活动主要是现金收支和清查,因此日常的现金管理也就是围绕这两方面工作来进行。

(1)现金收支

在日常现金活动中,每笔现金收支都要有凭证作为依据,并经过必要的审批、复核,收付款时必须要与交款人或收款人当面点清,并在凭证上加“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以防重收重付。

使用收银机的公司,销售收入现金由收款机收存,每日营业终了时,要与销售单核对,并编制现金清点汇总日报表,据以收入有关账户和填制送款单,将现金送存银行。

日常现金的支出须将日期、收据编号、金额和支出用途登记清楚,并让收款人签字。一般支出尽量使用支票,把现金的使用控制在最小数额上,现金支出的记录要反映在现金支出日记账上。许多企业单位印有零用现金收据,见表5-1,用以反映该企业日常现金的支出情况。

表5-1 零用现金收据

为了详细地反映现金收支及结存的具体情况,企业除了设置“现金”科目对现金进行总分类核算外,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序时记录。现金日记账一般采用三栏式账格式,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以后的原始凭证或现金收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每日营业终了时都要计算当日现金收入、现金支出和现金结存额,并与现金实存额核对相符。月末,现金日记账余额应与现金总账余额核对一致。

日常现金和支票、单据等应当存放在上锁的保险柜中,由专人(一般式现金出纳)保管和支出。

(2)现金清查

现金清查常采用账实核对法。负责保管零用现金的人员应使现金总额加上零用现金收据的金额总是与最初的零用现金款项一致。要防止挪用现金和保留账外现金。

为了保证账实相符,应对现金进行清查。现金清查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出纳人员每日营业终了时进行账款核对;二是清查小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核对。

对现金实存额进行盘点必须以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不得以白条抵存,不得超过限额保管现金。当企业收款或存有的现金数量超过限额时,可以向开户银行交送存储。这时需要填写在开户银行购买的现金送款簿,一式两份,在单子上要详细填写所交现金中各种票面的张数和金额,并用大小写填写交送钱款的总数,将单子和现金一起送入银行,经过银行验收签章后,回单可作为记账凭单。

对现金进行账实核对,如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更正,对发生的长款或短款应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处理,不得以今日长款弥补他日短款。

现金清查和核对后,应及时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列明现金账存额、现金实存额、差异额及其原因,对无法确定原因的差异,应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3.与银行有关的事务

当今社会,每个企业或公司都会与银行打交道。我国的银行体系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我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其他银行都是商业银行。我国的社会主义商业银行建立很晚,它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建立和成熟逐渐建立起来的。企业主要是和商业银行进行业务往来。

1)银行存款管理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银行存款的管理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开户管理和结算管理两个方面。

(1)银行存款开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结算方法》的规定,企业应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等业务。企业开立账户时,必须遵守账户管理的各项有关规定。企业开立账户根据不同用途可以分为基本存款户、一般存款户、临时存款户和专用存款户。

①基本存款户是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及现金支取的账户,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户。

②一般存款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户之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户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支取现金。

③临时存款户是因企业的临时业务活动需要而开立的账户,开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④专用存款户是根据企业的特定需要开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账户。

当然,企业也可以开立境内外汇账户、外汇兑换券账户、境外账户等,以办理存取和转账结算业务。在开设账户时,必须存入一定数额的资金作底,并在银行预留有权签发支票人的印鉴,以备签发支票支取款项时银行核对之用。银行则为企业编定一个账户,发放送款簿和支票簿,供企业取存款之用。企业存取款项时,按一定的手续填具单据,经开户银行验收后予以处理。

(2)银行存款结算

结算是指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往来等所发生的货币收付行为和债权债务的清算。它借助货币来实现,因此也被称为“货币结算”。按结算形式划分,有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按地区划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此外,还有国际支付结算即国际结算。

现金结算是指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经济往来中直接使用现金进行的款项收付。在我国,现金结算有特定的使用范围,单位和个人进行现金结算时,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得超出现金管理使用范围。

转账结算是指不使用现金,而通过银行将结算款项从付款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到收款单位或个人的账户,把账目结算清楚。

2)银行结算方式

在我国,转账结算的方式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和异地托收承付七种。各种结算方式均有相应的适应条件和结算程序。

(1)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一律记名,汇款金额起点是500元,有效期为1个月。到期遇假日顺延。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签发银行汇票,但它们可以受理各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

①背书

背书指在票据上所做的以转让票据权利或授予他人一定的票据权利为目的的书面行为。背书的记载应做在票据的背面或粘附于票据背面的粘单上,是票据的附属行为。背书应包括两个行为:一是在票据背面背书;二是将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

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章的人称为“背书人”,被记录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的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各种票据法规定,除不记名票据可仅以交付票据而转让外,记名票据等都必须经过背书转让。但法律也准许出票人在票据上载明“禁止转让”或“不得转让”的文字,这种票据就不能背书转让。

背书必须连续,即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接受票据的被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背书的签章指签名或盖章,或签名加盖章,背书的签章应与票据上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字样相符。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为单位者不得以签字作背书,一般应是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业务章、支票专用章。

在背书活动中,接受票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对票据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有: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相符,缺少任何一联都不能接受;汇票上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是否为本收款人,持票人的身份证件与背书所列是否相符,背书是否连续;汇票记载事项是否完备,是否有涂改现象;汇票是否在付款期内;汇票上的银行印章是否清晰,有无以银行的压数机压印的小写金额,且小写金额是否与大写金额一致,实际结算金额必须在汇款金额以内;汇票正面以及背书栏是否有“禁止转让”字样。

②银行汇票结算

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的付款单位在办理银行汇票结算时,必须按规定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尤其应详细填明汇款人、收款人名称、汇款金额和兑换地点等,无法确定汇入银行和收款单位时,可填汇款单位指定人员的姓名,上述事项经银行审核无误后签发银行汇票。只有个体经济户或个人才可以向银行申请签发填明“现金”字样的汇票,并持票到异地指定的兑付银行支取现金。

收款单位应对银行汇票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结算收款额及多余金额分别填写在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目内,连同进账单一起交开户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兑付银行解付后,解迄通知联经账务处理,寄至汇款人的开户银行。汇款的多余款项由汇款人开户银行主动转回汇款人的存款账户,并在汇票第四联凭证上加盖公章,作为多余款收账通知,交汇款人。

持银行汇票还可到指定单位购买商品。在汇款金额内根据实际成交额在汇票上填写实际结算金额,余款由银行自动退回汇出地的汇款人。

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印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经过背书转让后不能再支取现金,只能作转账处理。对未填明“现金”字样而需要支取现金的银行汇票,由兑付银行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审查支付。

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或持票人在兑付地由于种种原因需要将款项汇到其他地方时,可持票向兑付地银行办理兑付后,委托兑付银行办理转汇。持票人可自行决定是采用信汇、电汇还是重新签发银行汇票的方式转汇,转汇的收款人和用途必须是原收款人和用途。银行汇票上注明不得转汇的,不得办理转汇。

银行汇票的汇款人因汇票超过付款期或其他原因要求签发银行退款的,应备函向签发银行说明原因,并交回汇票和解讫通知,对于汇票和解讫通知短缺了一联,应说明短缺凭证的原因,并交回持有的一联凭证,经银行审核后办理退款。若遗失了银行汇票,在付款期满后1个月,确认未被冒领,才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银行汇票应严防遗失,持票人如果遗失了转账的银行汇票,银行不予挂失;若遗失了填明现金的汇票,可向兑付银行或签发银行请求挂失。申请挂失时,应填写汇票挂失申请书。如在银行受理挂失前,包括对方银行收到挂失通知前,票款已被冒领的,银行概不负责。

(2)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经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①商业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使用。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如属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

②商业汇票的承兑。承兑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接受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而将此项意思以文字形式记载于票据上的行为。

5.1.2 税收基础知识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一个国家为了取得财政收入或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税种;并规定每种税的征收和缴纳办法,包括对什么征税、向谁征税、征多少税、何时纳税、何地纳税、按什么手续纳税以及不纳税如何处理等。

2.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不同的要素构成税种;二是不同的税种构成税收制度。构成税种的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和违章处理等;构成税收制度的税种主要包括所得税(法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遗产和赠与税以及社会保障税等。

税种的设置及每种税的征税办法一般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这些法律就是税法。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其中,“税法通则”规定一个国家的税种设置和每个税种的立法精神;各个税种的“税法(条例)”分别规定每种税的征税办法;“实施细则”是对各税税法(条例)的详细说明和解释;“具体规定”则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补充性法规。

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法律术语称为课税主体。

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任何税种都有纳税人。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两种。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负担义务的组织。作为纳税人的法人,一般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和登记、具备必要的生产手段和经营条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能承担经济责任、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团体。作为纳税人的自然人,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如从事工商盈利经营的个人、有应税收入或有应税财产的个人等。

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

课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体现着税收范围的广度。一般来说,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课税对象,不同的课税对象决定着税种所应有的不同性质。国家为了筹措财政资金和调节经济的需要,可以根据客观经济状况选择课税对象,正确选择课税对象是实现税制优化的关键。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设置税目的目的一是为了体现公平原则,根据不同项目的利润水平和国家经济政策,通过设置不同的税率进行税收调控;二是为了体现“简便”原则,对性质相同、利润水平相同且国家经济政策调控方向也相同的项目进行分类,以便按照项目类别设置税率。有些税种不分课税对象的性质,一律按照课税对象的应税数额采用同一税率计征税款,因此,没有必要设置税目,如企业所得税。有些税种具体课税对象复杂,需要规定税目,如消费税、营业税,一般都规定有不同的税目。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它体现征税的深度。税率的设计直接反映着国家的有关经济政策,直接关系着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税收负担的高低,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我国现行税率大致可分为三种。

1)比例税率

实行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比例税率的优点表现在: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税收负担相同,能够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有利于公平竞争;计算简便,有利于税收的征收管理。但是,比例税率不能体现能力大者多征、能力小者少征的原则。

比例税率在具体运用上可分为以下几种:

(1)行业比例税率。即按不同行业规定不同的税率,同一行业采用同一税率。

(2)产品比例税率。即对不同产品规定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采用同一税率。

(3)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税率。

(4)幅度比例税率。即中央只规定一个幅度税率,各地可在此幅度内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确定一个比例作为本地适用税率。

2)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按照课税对象规定征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定额税率的优点是:从量计征,不是从价计征,有利于鼓励纳税人提高产品质量和改进包装,计算简便。但是,由于税额的规定同价格的变化情况脱离,在价格提高时,不能使国家财政收入随国民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在价格下降时,则会限制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3)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指的是这样一种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依据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全额累进税率。即对征税对象的金额按照与之相适应等级的税率计算税额。在征税对象提高到一个级距时,对征税对象金额都按高一级的税率征税。

(2)全率累进税率。它与全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税率累进的依据不同。全额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数额,而全率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如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等。

(3)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级的税率计税。

(4)超率累进税率。它与超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税率累进的依据不是征税对象的数额,而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

在以上几种不同形式的税率中,全额累进税率和全率累进税率的优点是计算简便,但在两个级距的临界点税负不合理。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的计算比较复杂,但累进程度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

纳税环节是商品在经营过程中缴纳税款的环节。任何税种都要确定纳税环节,有的比较明确、固定,有的则需要在许多流转环节中选择确定。如对一种产品,在生产、批发、零售诸环节中,可以选择只在生产环节征税,称为一次课征制;也可以选择在两个环节征税,称为两次课征制;还可以实行在所有流转环节都征税,称为多次课征制。

纳税期限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它是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

确定纳税期限,要根据课税对象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如流转课税,当纳税人取得货款后就应将税款缴入国库,但为了简化手续,便于纳税人经营管理和缴纳税款(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和纳税成本),可以根据情况将纳税期限确定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1个月。

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措施。减税免税的类型有一次性减税免税、一定期限的减税免税、困难照顾型减税免税、扶持发展型减税免税等。

把减税免税作为税制构成要素之一,是因为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根据一般情况制定的,具有普遍性,不能照顾不同地区、部门、单位的特殊情况。设置减税免税可以把税收的严肃性和必要的灵活性结合起来,体现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的原则,更好地贯彻税收政策。

与减免税有直接关系的还有起征点和免征额两个要素。其中,起征点是指开始计征税款的界限,课税对象数额没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是指在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预先扣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起征点和免征额具有不同的作用。起征点的设置前提主要是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是对纳税能力小的纳税人给予的照顾。免征额的设置虽然也有照顾纳税能力弱者的意思,但其他因素却是考虑的关键因素,如个人所得税的赡养老人税前扣除免征额、子女教育费用税前扣除免征额等,一是考虑社会效应,二是公平原则。

违章处理是对有违反税法行为的纳税人采取的惩罚措施,包括加收滞纳金、处理罚款、送交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等。违章处理是税收强制性在税收制度中的体现,纳税人必须按期足额地缴纳税款,凡有拖欠税款、逾期不缴税、偷税逃税等违反税法行为的,都应受到制裁(包括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制裁等)。

3.税收的分类

我国目前开征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和关税等。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分为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社会保障税类、财产税类、关税,其他税类等六种类型。

①商品和劳务税类是指以商品或劳务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体系。商品和劳务税类税种的计税依据是商品销售额或业务收入额,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商品和劳务税类对生产、流通、分配各个环节都能进行调控,税源广泛,纳税人取得收入后就要缴纳税款,不受成本费用的影响,所以,其征收效率最大。目前,我国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商品和劳务税类税种在我国税制结构中居于中心地位。

②所得税类是指以所得额、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类别。所得税是以纯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体系,其中,纯收益额是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可以促进公平竞争。个人所得税一般采用累进税率,所得多者多征,所得少者少征,无所得者不征,对调节纳税人的收入具有特殊作用。目前,我国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三个税种。

③社会保障税类是指以社会保障税(费)、社会保险税(费)为主要内容的种类。主要包括国家保险、二级保险、雇主退休金三种形式。其中,国家保险是根据政府提供的保险(包括退休、医疗、伤残、失业和其他社会保险)计划,由雇主和雇员分担比例税率的保障税;二级保险是指按照退休金计划,在国家保险基础上增加的保险金收入;雇主退休金是指雇主自己实施的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保险金计划。

④财产课税是以各种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体系。财产税类税种的课税对象是财产的收益或财产所有人的收入,主要包括房产税、财产税、遗产和赠与税等税种。财产课税对于促进纳税人加强财产管理、提高财产使用效果具有特殊的作用。目前,我国财产课税有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⑤关税是以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为内容的一个独立的税收类型。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统称为关税。

⑥其他税类。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其他税类包括除上述几种类型以外的所有税种。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税种。

(2)按照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规定的税收管理权和使用权划分,凡收入划归中央财政的税种,属于中央税;收入划归地方财政作为固定收入的税种,属于地方税;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成的税种,属于共享税。

间接税是指增值税、销售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种,由于这些税种都是按照商品和劳务收入计算征收的,而这些税种虽然是由纳税人负责缴纳、但最终是由商品和劳务的购买者即消费者负担的,所以称为间接税;而收益类税和所得税类税种的纳税人本身就是负税人,一般不存在税负转移或转嫁问题,所以称为直接税。

我国目前的税制是以间接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其中,增值税占全部税收收入比例的40%以上。

在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流转税类税收是主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仅这四项税收的收入就占我国税收收入总额的70%以上;所得税类税收收入次之,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三项税收的收入约占我国税收收入总额的15%。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