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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营业收入保险

时间:2022-11-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利润损失保险在美国称为营业收入保险,由于营业收入损失是营业中断引起的,因此,又被称为“营业中断保险”。然后,在此基础上去了解美国营业收入保险的内容及其特点就会方便得多。具体规定商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部分所承保的损失原因。在以标准火险单为基本保单的承保方式下,营业中断保险都是火灾保险的附属保单。美国的营业收入保险单中,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的最高赔付金额以《声明》事项中列出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一节 美国营业收入保险

利润损失保险在美国称为营业收入保险,由于营业收入损失是营业中断引起的,因此,又被称为“营业中断保险”。

由于美国的财产保险承保方式与国内的承保方式有所不同,在学习美国营业收入保险前,我们首先需要对美国的财产保险方式,主要是保险单的格式和组成内容进行了解。然后,在此基础上去了解美国营业收入保险的内容及其特点就会方便得多。

一、美国财产保险承保方式

美国的财产保险承保方式,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是以标准火险单为基本保单加上一种或者数种附属保单和批单。但此后,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全球化以及人们对风险保障需求的升级,这种传统方式逐渐发生变化。综合保单和一揽子保单的使用日益广泛,并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综合保单可以承保两种保险责任。如美国保险事务所(Insurance Services Offices,以下简称ISO)于1976年设计的融家庭财产和责任综合保险为一体的房主保险单。一揽子保单是把两个或者多个保险合同并入到一份保险单。例如由ISO制定的商业一揽子保单。下面我们通过介绍ISO制定的商业一揽子保单,来了解美国财产保险单的格式和内容。

商业一揽子保单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

(1)共同的保单声明事项。共同的声明事项被印在保单的前面,有一页或者多页。

(2)共同的保单条件事项。共同的保单条件事项是保单中独立的一个组成部分。除非一个特定保险的责任范围部分另有说明,该部分包含适用于所有保险责任范围部分的六项条件。这六项条件是:①解约;②修改;③账册和记录的检查;④检查和调查;⑤保费;⑥保单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

(3)保险责任范围部分。(下面将举例具体说明)

(4)一揽子保单费率修改系数。商业一揽子保单的一个主要优点是被保险人可以得到保费折扣优惠。只要在一揽子保单中同时提供财产险和责任险。那么一揽子保单费率修改系数的应用会给予被保险人保费的折扣。

下面以商业财产保险单为例来说明保险责任范围部分的组成内容,商业财产保险单的保险责任范围由下列文件组成:

(1)商业财产声明事项。商业财产声明事项包含以下内容:

A.保险财产的说明;

B.承保的种类和金额及所承保的损失原因(基本险、责任范围广泛险、特种险);

C.如果有,列示受押人的名单;

D.免赔额;

E.附加保单上的一系列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和批单;

F.适用的共同保险比例;

G.可供选择的保险责任范围。

如果需要,可在单独的页上加上补充的声明事项。例如,被保险人拥有多个企业和营业地址可在补充页上全部列明。

商业财产保险单的保险责任范围部分的声明事项样本如表2-1所示。

表2-1 商业财产声明事项页

(续表)

(2)商业财产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ISO的一揽子保单包括几种不同的商业财产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每种商业财产保险责任附属保单都包括一份保险协议,说明了可保财产和不可保财产,并规定了附加险和扩展保险责任范围,以及适用该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条款的定义。

(3)损失原因附属保单。具体规定商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部分所承保的损失原因。有三种格式:基本的、责任范围广泛的和特殊的。被保险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如表2-2所示。

(4)商业财产条件事项。它印在单独的一页上,适用于商业财产保险单保险责任范围中的所有附属保单。

(5)批单。为了满足特定的被保险人的特殊需求,一些可用来修改商业财产保险责任范围的批单。

在以标准火险单为基本保单的承保方式下,营业中断保险都是火灾保险的附属保单。最常用的是商业或非制造业毛收益附属保单,商业或非制造业包括零售批发业以及娱乐业、旅馆、餐馆等服务业;制造业毛收益附属保单;另外,还有在中小企业推广应用的简易收益保险。在一揽子保单承保方式下,营业收入保险单作为其中的一个组合险种在美国被广泛应用。

以上通过对美国的财产保险承保方式,主要是商业财产保险单格式和内容的学习,将有助于我们对美国营业收入保险单格式和内容的理解。下面,我们来了解美国的营业收入保险。

表2-2 基本和责任范围广泛附属保单承保的损失原因

二、营业收入(包括额外费用)保险单主要内容

在ISO商业财产保险计划中营业收入保险有三种格式:

(1)营业收入(包括额外费用)保险单,承保营业收入和额外费用;

(2)营业收入(不包括额外费用)保险单,承保营业收入;

(3)额外费用保险单,适合于无论何种情况下都需要持续提供产品或服务,营业不能中断的企业。

上述保单可以作为商业保险责任范围的一部分,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保单例如:美国商业财产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中最常用的《建筑物和动产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企业主保险单》一起使用。下面,我们以ISO制定的营业收入(包括额外费用)保险单为范本来了解美国营业收入保险及其特点。

(一)保险责任范围

美国营业收入(包括额外费用)保险单责任范围:“对于被保险人在‘修复重建期间’必要的‘营业’‘中断’所造成的营业收入的实际损失,保险人将予以赔偿。此‘中断’必须是由《声明》中列明营业处所及营业收入保险金额的财产——包括距离该营业处所100英尺范围以内的露天或车上的个人财产——的直接物质损失引起,并且该损失必须由承保的损失原因造成。”

以上条款的含义是:事故的发生地点必须是列明的营业处所,受损财产必须是列入保额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原因及其损失必须是保单约定的责任范围。

(二)保险项目

营业收入(包括额外费用)保险单的承保项目包括营业收入和额外费用。

营业收入分为三项:(1)营业收入含“租金”;(2)营业收入不含“租金”;(3)“租金”。被保险人可以任意选择一项或一项以上。投保时,有营业并将部分房屋出租人可以选择(1);仅有租金收入的人可以选择(3);有营业没有租金收入或不想承保租金收入的人可以选择(2)。保险项目选择性很强,这是有别于国内利润损失保险的。另外,美国营业收入保险不承保审计师费用。

营业收入指应该获得的净收入(扣除所得税前的净利润或亏损),以及持续发生的正常营运费用,包括工资。即恢复到与直接物质损失发生前相同的经营水平所必须支付的工资。实际上保险人赔付一般限于必需留用人员的工资。如: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这些难以聘请的人员。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净收入包括产品销售净值。租金价值是指从承租人处获得租金收入,以及一切应该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例如房产税电费)还包括出租人自己占有的房屋部分的合理的租金价值。根据保单定义,营业收入实际上由三部分组成:净利润、维持费用、工资。

额外费用指的是在“修复重建期间”产生的必要费用,而如果没有发生承保风险导致财产直接损失,被保险人将不必承担此次费用。保险人赔付的额外费用(除了修理或重置财产的费用)包括两类:一类是为避免或减少营业中断损失而在原营业场所或新营业场所或临时营业场所继续营业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例如受损厂房进行维修时租用其他厂房转移财产,装修租赁厂房等发生费用。另一类是为减少营业中断所导致的额外费用。例如:被保险人委托他人代为加工而支付的额外费用。同时,赔付因修理或重置财产发生的额外费用。例如:为加快修复进度的加班费、替代设备高于市场的租赁费,但以不超过因花费此项额外费用而减少的损失金额为限。

(三)保险金额

美国的营业收入(包括额外费用)保险单中,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的最高赔付金额以《声明》事项中列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般都设一个限额。扩展条款不增加保额,附加险除“新获场所保险”外也不增加保额。

营业收入保额一般通过计算共保基础及最大可能损失(MPL)来确定。这里涉及美国商业财产保险单普遍使用的“共保条款”。

所谓“共保条款”是指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的财产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一个规定比例,也即“共保比例”。这个比例是由被保险人确定的,保单上列示的,如果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时没有遵守共同保险的这项规定就要作为一个共同保险人分担损失,承担不足额保险金额部分损失。确定损失赔偿金额的共同保险公式如下:

营业收入保险单(以下简称BIC)一般共保条款与商业财产的共保条款相似,但其选择的共保比例更广泛。共保比例一般有50%、60%、70%、80%、90%、100%或者125%。共保比例越高,保费越高,可任被保险人选择。当然,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购买没有共保比例的保单。

但BIC共保基础与其他财产险不一致。其他财产险共保基础是财产价值,即保险标的价值,而BIC的共保基础是预期的净收入和营业费用,减去计算营业费用时需扣除的费用,也即除外费用后的金额。

保险金额以共保比例乘以保单生效日后没有发生损失的12个月净收入和费用之和来确定。而国内利润损失保险一般以上一年度毛利润率为基础,结合企业的发展趋势来测算和确定毛利润保额。

如何确定共保比例和保额?被保险人可根据最大可能损失来选择共保比例,从而确定保额,下面我们试举例说明。

例如:一家在市区的肉食超市,其在郊县设有5个连锁门店。若市区的肉食超市遭受损失,其选址重新开张需要3个月。这家肉食超市预期年营业收入80 000美元,其中:市区超市年营业收入占比60%。估计根据表2-3列明的除外费用为20 000美元。根据以上资料,试计算确定共保比例和保额。

表2-3 除外费用

(1)确定最大可能损失(Maximum Probable Loss,MPL)即企业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金额。市区超市年营业收入48 000美元(80 000×60%),如果市区超市发生营业中断,其选址重新开张需要3个月,因此,最大可能损失12 000美元,即48 000×3/12。

(2)计算共保基础。预期年营业收入减去除外费用: 80 000-20 000= 60 000美元。

(3)选择共保比例。最大可能损失与共保基础之比,即12 000/60 000= 20%,小于50%,可选择50%共保比例。

(4)确定保额。共保比例乘以预期年营业收入,即50%×80 000= 40 000美元,即投保金额40 000美元可满足共保条款要求。

(四)除外责任

美国的营业收入保险单除外责任没有单独列明,仅以“参见《声明事项》中的有关内容”来表述。实际上,BIC除外责任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商业财产保险单损失原因附属保单中列明的除外责任适用于BIC的除外责任。例如,基本附属和责任范围广泛的附属保单中规定的除外责任。

第二部分:适用于BIC损失原因附属保单中6个特殊的除外责任。

(1)营业场所服务中断。即供电中断或公共服务中断导致的损失。

(2)制成品。制成品也即产成品。包括制成品损坏和重新生产制成品的费用不属保单范围。制成品损坏和重新生产制成品的费用属于财产险的保障范围。

(3)罢工。BIC除外责任中的罢工,仅指在重建、修理和替换受损财产的场所的罢工引起的损失。在上述场所以外的罢工,保险人是要负责赔偿的。这和国内财产险保单除外责任中罢工责任范围是不同的。

(4)特许权损失。BIC对由于任何执照、租用协议或合同的中止、生效或撤销导致的损失属于除外责任。然后,如果终止失效或撤销是由于营业中断导致,则保单负责恢复期或保单规定的延长期内的损失。由于额外费用保单不承保扩展营业收入保单和延长补偿期限选择保单提供的延长期限内损失。因此,该除外责任实质上适用于额外费用损失。

(5)天线除外责任。指由于电视广播天线损失(包括卫星接收器等)导致的营业收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6)其他后续损失。

其他后续损失也即营业收入损失的间接损失,如市场份额下降或者信誉受损引起的收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三部分:责任限制条款。BIC有一条责任限制条款——计算机运行中断保险。该条款规定不承保由于电子数据损坏导致的营业收入损失。

(五)附加条款

1.民政当局条款

此附加条款承保由于民政当局下令封闭进入被保险人营业场所的通道,导致被保险人营业收入损失及发生的必要额外费用。该条款类似于国内利润损失保险中的通道堵塞条款。

2.房屋改造及新建筑物条款

此附加条款赔偿被保险人已建、在建、改造、扩建的建筑物由于保单列明原因导致的损失造成营业收入损失及额外费用支出。

3.扩大的营业收入条款

此附加条款承保责任自受损财产恢复开始营业起至30天止,或从营业恢复至正常时止,以先者为准。但因承保损失原因导致经营条件恶化所造成的营业收入损失不负责赔偿。由于美国BIC赔偿期是在受损财产开始恢复营业时终止,也即受损财产修理、重置结束,赔偿期就结束。但实际上营业恢复至正常尚需一段时间,因此,需要增加一个附加条件来缓冲。

4.计算机运行中断

该附加条款为计算机运行中断导致的营业损失或费用提供2 500美元限额的保障。损失原因仅限于电子数据损坏或变质造成计算机运行中断。

5.新增营业场所

BIC除了上述四个附加条款,另有一项扩展责任,即新增营业场所。扩展承保被保险人除商品交易会或展览会场所外的其他任何新营业场所,对每一场所的赔偿限额为10万美元。该条款仅适用于在《声明》中列明有50%或以上共保比例的被保险人。其实质为共保条款的附加责任条款。

(六)可供选择的保险责任范围

BIC在上述保障范围以外,另有四种可供选择的保险责任范围,分别是最长赔偿期限、月赔偿限额、营业收入约定价值、延长赔偿期限。该选择的前提是共保条款和选择性保险责任不能在保单同一营业处所同时适用。其实质是共保的替代选择。

1.最长赔偿期限

该选择条款将赔偿期限限制在120天之内,赔偿金额为120天内的损失金额或保额,以低者为准。显然,适用于预计最大可能损失在4个月内的被保险人。

2.月赔偿限额

该选择条款主要是通过选择恰当的比例和保额,来获得每月补偿限额,该比例可以是1/6,1/4,1/3。它是被保险人选择的在营业中断后连续30天内可以获得的最大赔偿额占保额的比例。例如,1/6表示恢复期限6个月或超过6个月。保额等于任何一个估计损失最大月的损失乘以分母,每个月的赔偿限额以损失最大月损失为限。例如:恢复期估计是6个月。估计月最大损失额为10 000元,则保额为6×10 000= 60 000元。若某月损失11 000元,大于10 000元,保险人按10 000元赔偿,若损失9 000元,小于10 000元,按实际损失9 000元赔偿,最后一个月以保额为限。类似于国内利润损失保险的每月预付赔款。

3.营业收入约定价值

以收入表中的共保基础确定约定价值。因此,条款规定被保险人需要提交营业收入报表,而且规定约定价值应不低于共保基础,否则将按营业收入保额与约定价值的比例赔偿损失。一旦应用约定价值条款,共保条款暂时失效。选择这一条款是被保险人为避免未遵守共保条款分担损失而采取的有别于共保条款的另一种方法。

4.延长的赔偿期限

该条款在《扩大营业收入条款》基础上将赔偿期进一步延长。延长期为60天,90天,120天,150天,180天,270天或360天,甚至可以延长至730天。这个选择性条款很受被保险人欢迎,尤其是那些营业恢复至正常水平需要较长时间的企业。但该条款需要附加保费。

(七)赔偿期限的确定

BIC在定义部分将赔偿期限规定为:开始于被保险人营业处所因承保风险导致营业收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直接物质损失发生后72小时,结束于以合理速度和同样质量修复、重置或重建营业场所受损保险财产之日,或在一个固定的新营业处所恢复经营之日。先发生者为准。即赔偿期从物质财产损失或损坏后72小时开始,止于物质损失修复或替代,或新营业场所开始营业为止。其中:额外费用于直接物质损失发生时,即不受72小时限制。同时,恢复期间不包括由于法令或法律要求所需的额外修理、重建、拆除,污染检验及清除期。例如:位于市区的超市发生火灾,火灾中建筑物受损,估计30天之内可以修复。但当地政府决定拆除受损建筑物,改建成绿地,超市重新选址开张需要90天,被保险人不负责延迟60天的损失。另外,保险人也不负责被保险人因不合理的拖延修复、重置速度而造成的损失。

(八)保险费率

美国的财产保险费率由费率计算所制定。ISO是美国最大费率计算所。美国的财产保险费率由基本费率和加费、减费制度组成。基本方法:以一个城市标准建筑物费率为基本费率,实际建筑物的费率根据城市类别、消防级别、建筑物结构和占用性质修正后确定。按ISO最新制定的商业火险计算表,基本费率和加费、减费用系数表示,基本费率50分,在此基础上加分或减分,最终,将累计分数乘上建筑物变换系数,得出承保建筑物实际费率。

营业收入保险依附于财产保险,在费率厘定上也十分明显。BIC费率在美国以80%共保比例承保的建筑物基准费率为计算基础,然后用不同责任范围内的费率修正系数去乘以基准费率,得出BIC费率。费率修正系数考虑因素有:物质财产风险、保单共保比例、被保险人选择的保险责任范围等。

(九)免赔额

营业收入保险单免赔额一般为直接物质损失发生后72小时。免赔额适用于每次事故损失。

三、其他营业中断保险单

除了上面介绍的标准保单外,还有其他承保营业收入的保单,主要有毛收入保单、定值保单。

(一)毛收入保单

该保单与一般的营业收入中断保险相似,但是其计算损失和共保基础时是根据毛收入的。毛收入是产品的总销售收入、货物的净销量和其他收入的总和减去原料、供货、货物销售和其他从外部购买产品的成本。在毛收入保单下,保险人负责补偿被保险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但以毛收入与不必要的持续费用之差的结果为限。

(二)定值保单

在一些定值营业收入保单中,被保险人在营业中断期每天赔付特定数额,直到指定天数。例如:某保单在恢复期每天赔付1 000元,最高赔付200天。这种保单称作每日保单,在其他保单格式中,补偿的基数可能是每周或者每月,不管何种格式,保单都受等待期的限制。

在定值保单下,被保险人不必全部停止营业才能得到保险赔偿,若是部分停止营业,则部分赔偿,假设某公司营业全部中断,则保险人每周赔偿50 000元,若70%营业中断,则保险人每周赔偿35 000元。对于制造商而言,部分损失赔偿的比例等于产量减少的比例。对于销售商而言,有很多种方法确定比例,但是最常用是毛销售量的减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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