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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概算与效益分析

时间:2022-11-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按规划阶段划分,“十五”期间规划投资1 002.8万元,占总投资的39.9%。按规划阶段划分,“十五”期间规划投资27.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7.9万元群众投劳折款9.7万元;第二阶段规划投资295.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91.3万元群众投劳折款104.1万元。⑤沙棘重点经济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根据产品加工能力,“十五”期间,规划在县城新建加工厂1个,投资118.0万元。

第六章 投资概算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的依据

1.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投资是依据“三北”防护林建设投资标准,并结合隆德县实际情况进行概算的。

2.经济林产品加工、贮藏及市场流通龙头企业投资是在走访相关企业的基础上,按照现行基本建设投资标准进行概算的。

(二)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经济林产业规划总投资2 512.2万元。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1 993.4万元,占总投资的79.3%,地方配套362.9万元,占总投资的14.5%,群众投劳折款155.9万元,占总投资的6.2%。

按规划阶段划分,“十五”期间(第一阶段,下同)规划投资1 002.8万元,占总投资的39.9%。其中,国家投资829.1万元,地方配套121.9万元,群众投劳折款51.8万元。第二阶段规划投资1 509.4万元,占总投资的60.1%。其中,国家投资1 164.3万元,地方配套241.0万元,群众投劳折款104.1万元。

1.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规划投资784.7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606.9万元,地方配套21.9万元,群众投劳折款155.9万元。

按规划阶段划分,“十五”期间规划投资489.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15.6万元,地方配套21.9万元,群众投劳折款51.8万元。第二阶段规划投资295.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91.3万元,群众投劳折款104.1万元。

(1)造林投资概算

规划投资718.8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562.9万元,群众投劳折款155.9万元。分树种计算如下:

①核桃生产基地建设每公顷栽植495株,用苗量26.3万株(含15%补植苗木,下同),苗木款92.1万元;工程费每公顷990元,投资30.6万元(不包括154公顷庭院核桃),两项合计需投资122.7万元。

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107.4万元,群众投劳折款15.3万元。

②仁用杏生产基地建设每公顷栽植1 260株,用苗量55.1万株,苗木款82.7万元;工程费每公顷756元,投资19.1万元(不包括127公顷庭院仁用杏),两项合计需投资101.8万元。

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92.3万元,群众投劳折款9.5万元。

③杏类生产基地建设每公顷栽植1 260株,用苗量56.5万株,苗木款84.8万元;工程费每公顷756元,投资19.7万元(不包括130公顷庭院杏类),两项合计需投资104.5万元。

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94.7万元,群众投劳折款9.8万元。

花椒生产基地建设每公顷栽植1 665株,用苗量51.8万株,苗木款51.8万元;工程费每公顷833元,投资15万元(不包括120公顷庭院花椒),两项合计需投资66.8万元。

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59.3万元,群众投劳折款7.5万元。

沙棘重点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每公顷栽植1 665株,用苗量455.1万株,苗木款95.3万元;工程费每公顷833元,投资227.7万元,两项合计需投资323万元。

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209.2万元,群众投劳折款113.8万元。

按规划阶段划分,“十五”期间规划投资27.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7.9万元群众投劳折款9.7万元;第二阶段规划投资295.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91.3万元群众投劳折款104.1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在生产基地建设规划中包括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中的新造沙棘2 666.7公顷,但在投资概算中该造林面积的投资未列入。

(2)病虫鼠害防治投资概算

规划投资37.9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30.0万元,地方配套7.9万元。分树种计算如下:

①核桃每公顷225.0元,需投资7.0万元。

②仁用杏每公顷150.0元,需投资3.8万元。

③杏类每公顷150.0元,需投资3.9万元。

④花椒每公顷150.0元,需投资2.7万元。

⑤沙棘每公顷75.0元,需投资20.5万元。

在上述投资概算中,未包括庭院经济林、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的沙棘以及人工费等。

(3)抚育管理投资概算

按每公顷75元计算,规划投资28.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14.0万元,地方配套14.0万元。

在上述投资中,未包括庭院经济林以及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的沙棘。

2.经济林产业龙头企业建设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经济林产业龙头企业建设规划投资1 665.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1 332.0万元,地方配套333.0万元。

按规划阶段划分,“十五”期间规划投资481.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85.0万元,地方配套96.0万元。第二阶段规划投资1 184.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47.0万元,地方配套237.0万元。

(1)经济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

规划投资984.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787.0万元,地方配套197.万元。

按规划阶段划分,“十五”期间规划投资278.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22.0万元,地方配套56.0万元。第二阶段规划投资706.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65.0万元,地方配套141.0万元。

按产品加工及建设地点分述如下:

①核桃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根据产品加工能力,“十五”期间,规划在杨沟乡新建加工厂1个,投资68.0万元。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划分,其中,基础建设包括生产厂房、化验室、办公用房等投资23.0万元,仪器设备购置29.0万元,辅助设施建设10.0万元,其他6.0万元。

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54.0万元,地方配套14.0万元。

随着生产基地建设规模的扩大和产品加工数量的增加,第二阶段对上述龙头企业进行改扩建,规划投资69.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55.0万元,地方配套14.0万元。

②仁用杏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根据产品加工能力,“十五”期间,规划在神林乡新建加工厂1个,投资30.0万元。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划分,其中,基础建设包括生产厂房、化验室、办公用房等投资10.0万元,仪器设备购置13.0万元,辅助设施建设4.0万元,其他3.0万元。

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24.0万元,地方配套6.0万元。

随着生产基地建设规模的扩大和产品加工数量的增加,第二阶段对上述龙头企业进行改扩建,规划投资144.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116.0万元,地方配套28.0万元。

③杏类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根据产品加工能力,“十五”期间,规划在神林乡新建加工厂1个,投资38.0万元。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划分,其中,基础建设包括生产厂房、化验室、办公用房等投资13.0万元,仪器设备购置16.0万元,辅助设施建设6.0万元,其他3.0万元。

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30.0万元,地方配套8.0万元。

随着生产基地建设规模的扩大和产品加工数量的增加,第二阶段对上述龙头企业进行改扩建,规划投资184.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147.0万元,地方配套37.0万元。

④花椒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根据产品加工能力,“十五”期间,规划在县城新建加工厂1个,投资24.0万元。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划分,其中,基础建设包括生产厂房、化验室、办公用房等投资8.0万元,仪器设备购置10.0万元,辅助设施建设4.0万元,其他2.0万元。

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20.0万元,地方配套4.0万元。

随着生产基地建设规模的扩大和产品加工数量的增加,第二阶段对上述龙头企业进行改扩建,规划投资100.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80.0万元,地方配套20.0万元。

⑤沙棘重点经济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根据产品加工能力,“十五”期间,规划在县城新建加工厂1个,投资118.0万元。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划分,其中,基础建设包括生产厂房、化验室、办公用房等投资39.0万元,仪器设备购置51.0万元,辅助设施建设17.0万元,其他11.0万元。

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94.0万元,地方配套24.0万元。

随着生产基地建设规模的扩大和产品加工数量的增加,第二阶段对上述龙头企业进行改扩建,规划投资209.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167.0万元,地方配套42.0万元。

(2)经济林产品贮藏保鲜龙头企业建设

规划投资431.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345.0万元,地方配套86.万元。

按规划阶段划分,“十五”期间规划投资103.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83.0万元地方配套20.0万元。第二阶段规划投资328.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62.0万元,地方配套66.0万元。

按产品贮藏保鲜及建设地点分述如下:

①气调贮藏库建设根据产品产量及贮藏保鲜能力,“十五”期间,规划在神林、杨沟各建设气调贮藏库龙头企业1个,规划投资32.0万元。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划分,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0万元,设备购置9.0万元,其他3.0万元。

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26.0万元,地方配套6.0万元。

随着生产基地建设规模的扩大和产品贮藏保鲜数量的增加,第二阶段对上述龙头企业进行改扩建,规划投资93.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74.0万元地方配套19.0万元。

机械冷藏库建设根据产品产量及贮藏保鲜能力,“十五”期间,规划在神林、县城各建设机械冷藏库龙头企业1个,规划投资37.0万元。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划分,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0万元,设备购置15.0万元,其他2.0万元。

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30.0万元,地方配套7.0万元。

随着生产基地建设规模的扩大和产品贮藏保鲜数量的增加,第二阶段对上述龙头企业进行改扩建,规划投资125.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100.0万元,地方配套25.0万元。

③其他贮藏库建设根据产品产量及贮藏保鲜能力,“十五”期间,规划在县城建设其他贮藏库龙头企业1个,规划投资34.0万元。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划分,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4.0万元,设备购置8.0万元,其他2.0万元。

按投资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27.0万元,地方配套7.0万元。

随着生产基地建设规模的扩大和产品贮藏保鲜数量的增加,第二阶段对上述龙头企业进行改扩建,规划投资110.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88.0万元,地方配套22.0万元。

(3)经济林产品流通市场龙头企业建设

根据上述各经济林产品的贮藏保鲜、加工龙头企业建设等情况,为了有利于市场营销,规划在县城建设综合性流通市场龙头企业1个,规划投资250.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200万元,地方配套50万元。

按规划阶段进行划分,“十五”期间规划投资10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80.0万元,地方配套20.0万元。第二阶段规划投资15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20.0万元,地方配套30.0万元。

3.科技支撑建设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科技支撑建设规划投资59.0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52.0万元,地方配套7.0万元。

按规划阶段划分,“十五”期间规划投资29.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6.0万元,地方配套3.0万元。第二阶段规划投资3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6.0万元,地方配套4.0万元。

(1)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科技投资

按每亩投资5.0元计(不包括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沙棘的新造面积),规划投资32万元。按来源划分,其中,国家投资25.0万元,地方配套7.0万元。

按规划阶段进行划分,“十五”期间规划投资13.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0万元,地方配套3.0万元。第二阶段规划投资19.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5.0万元,地方配套4.0万元。

(2)经济林产品龙头企业建设科技培训

规划投资27.0万元,均为国家投资。按规划阶段进行划分,“十五”期间规划投资16.0万元;第二阶段规划投资11.0万元。

4.规划设计费3.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5万元,地方配套1.0万元。

二、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1.经济林基地生产效益

(1)“十五”期间经济效益

规划实施后至2005年,平均年产各种经济林产品2 825吨。其中,核桃97吨,仁用杏300吨,杏类755吨,花椒60吨,沙棘740吨。年产值1 271.0万元,扣除造林成本、病虫鼠害防治以及抚育管理等投资费用,年净产值达1 144.5万元。投入产出比为1∶9.05。平均每公顷产值2 867.0元,平均每公顷净产值2 582.0元。以2001年全县农业人口为例计算,相当于人均年获净产值57.8元。

(2)第二阶段经济效益

规划实施后至2010年,平均年产各种经济林产品10 490吨,同“十五”期间相比较,年产量增加7 665吨,即增加271.3%。其中,核桃1 960吨,仁用杏1 74吨,杏类4 435吨,花椒310吨,沙棘2 045吨。年产值4 149.5万元,同“十五”期间相比较,年平均产值增加2 878.5万元,即增加226.5%。扣除造林成本、病虫鼠害防治以及抚育管理等投资费用,年净产值达4 058.4万元,同“十五”期间相比较,年净产值增加2 913.9万元,增加254.6%。投入产出比为1∶44.55。平均每公顷产值5 985元,同“十五”期间相比较,平均每公顷产值增加3 118元,增加108.8%。平均每公顷净产值5 853元。同“十五”期间相比较,平均每公顷净产值增加3 271元,即增加126.7%。以2001年全县农业人口为例计算,相当于人均年获净产值205元。

2.经济林龙头企业建设效益

(1)“十五”期间龙头企业建设效益

规划实施后至2005年,通过经济林龙头企业建设,年平均贮藏上述各种经济林产品848吨,年平均加工上述各种经济林产品565吨,通过市场销售年平均销售收入889.0万元,扣除龙头企业建设、产品收购、农林特产税、销售成本及各种人工费用等,年获得纯利润473.6万元。投资利润率为53.3%。投入产出比为1∶2.14。以2001年全县农业人口为例计算,相当于人均年纯收入增加23.9元。

(2)第二阶段龙头企业建设效益

规划实施后至2010年,通过经济林龙头企业建设,年平均贮藏上述各种经济林产品3 146吨,年平均加工上述各种经济林产品2 098吨,通过市场销售年平均销售收入2 902.7万元,扣除龙头企业建设、产品收购、农林特产税、销售成本及各种人工费用等,年获得纯利润1 116.2万元。投资利润率为38.5%。投入产出比为1∶1.62。以2001年全县农业人口为例计算,相当于人均年纯收入增加56.4元。

(二)生态效益

规划实施后至2010年,全县新增经济林面积4 266.3公顷(不包括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沙棘面积),同2001年相比较,森林覆盖率增加4.3个百分点,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9.9%。其中,“十五”期间新增经济林面积1 766.3公顷,至“十五”末,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7.4%,增加1.8个百分点;第二阶段新增经济林面积2 500公顷,同“十五”期间相比较,森林覆盖率增加2.5个百分点。同时,随着经济林面积的增加,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等方面都将发挥出愈来愈明显的生态效益。

(三)社会效益

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对优化隆德县种植业结构,进一步提升林果支柱产业的地位,加快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小康建设步伐,实现山川美的新隆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从整地、栽植、抚育管理等环节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可使县内劳力资源得到就地消化。同时,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将带动全县育苗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经济林产品龙头企业建设,将有效拉动诸如建材、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同时,在龙头企业的生产、管理及市场营销等一系列活动中,创造大量就业机会,解决社会就业问题。

总之,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通过走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路子,进而建立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经济林产业化新格局,全面发挥经济林产业在林业两大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各种经济林产品数量上的增加和质量上的提高,将丰富市场供应,满足人们对各种经济林产品的不同需求。因此,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综合评价

经分析计算,在规划实施后的第一阶段,通过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年平均获得各种经济林产品2 825吨,年产值1 271.0万元,年净产值1 144.5万元,投入产出比为1∶9.05。全县农业人口年净产值达57.8元;通过经济林产业龙头企业建设,年销售收入889.0万元,年纯利润达473.6万元,投资利润率为53.3%,全县农业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加23.9元。

在规划实施后的第二阶段,通过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年平均获得各种经济林产品10 490吨,年产值4 149.5万元,年净产值4 058.4万元,投入产出比为1∶44.55。全县农业人口年净产值达205元;通过经济林产业龙头企业建设,年销售收入2 902.7万元,年纯利润达1 116.2万元,投资利润率为38.5%,全县农业人口年纯收入增加56.4元。

综上所述,不论是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还是龙头企业建设,投资回报率高,风险小,产品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显著。因此,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对隆德县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全县林业跨越式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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