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中国—欧盟清洁发展机制促进项目

中国—欧盟清洁发展机制促进项目

时间:2022-11-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一框架下,2007年2月双方启动了为期三年的中国—欧盟CDM促进项目[65]。中欧CDM合作项目主要由中国和欧盟的相关单位合作实施。项目支持单位包括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和中国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司等。培训加强了受训人员及其所属机构的审计能力和行业知识,有助于促进中国指定经营实体的发展,获得了参与机构的一致肯定。

四、具体项目实践:中国—欧盟清洁发展机制促进项目

一方面,中国自2005年加入CDM市场起,凭借巨大的温室气体减排市场及政府的正确引导与支持,国内CDM项目市场发展迅速,并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面对中国巨大的CDM市场,越来越多的欧盟国家看到了合作的潜力和契机。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碳交易市场,而中国目前也占有了全球CDM市场60%左右的份额。欧盟与中国间的碳交易合作在推动双方发展低碳经济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另一方面,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国际合作,中欧CDM促进项目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合作。

2005年中欧发表《中国和欧盟气候变化联合宣言》,建立了气候变化双边伙伴关系。在这一框架下,2007年2月双方启动了为期三年的中国—欧盟CDM促进项目[65]。该项目于2010年1月正式结束,是迄今为止欧盟在CDM领域对中国资助规模最大的一个项目,资助总额达到280万欧元。项目旨在通过一系列的研究、能力建设、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等为中国CDM健康发展提供直接的帮助。

中欧CDM合作项目主要由中国和欧盟的相关单位合作实施。项目实施机构包括瑞典环境研究院(IVL)、中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迪锐思(中国)咨询有限公司(DS)、德国莱茵技术有限公司(TUV)、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CDM管理中心、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项目支持单位包括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和中国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司等。

中欧CDM合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第一,为国家主管机构(DNA)提供政策支持,包括CDM项目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评价以及改善国内和国际相关政策的分析和建议等。此部分具体包括:选择典型案例深入开展CDM项目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研究,在此项研究下特别开展CDM项目技术转让研究以及碳市场分析;对国内外CDM项目政策进行评价与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在此项研究下特别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CDM项目的企业与国家收益分配比例问题研究;赴欧洲为期一个月的关于气候变化相关政策学习或培训。第二,确定中国潜在的指定经营实体(DOE),并加强他们的能力建设;同时帮助提高地方申请和实施CDM项目的能力。

从启动至今,该项目已经在CDM及国家相关政策研究、指定经营实体(DOE)申请机构培训以及地区能力建设和商业促进三个层面开展了系列活动。

目前,在CDM国家政策研究层面,项目已经基本完成预定的各项研究报告,包括“中国CDM市场研究”、“CDM项目中的技术转让”、“CDM项目对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和“中国CDM政策改进研究”。这些研究从不同的切入点深入分析了中国CDM项目的现状与影响,并在国家政策层面为CDM在中国的未来发展提供建议和支持。此外,项目已经成功组织了由4位中方资深人员组成的代表团赴欧洲进行为期10天的关于气候变化相关政策学习与交流。

在指定经营实体申请机构培训层面,项目为中国的申请机构提供培训并开展能力建设。具体活动包括举办关于CDM项目的批准、审定、核查的专门研讨会,以及在德国科隆莱茵技术有限公司总部提供培训。目前,项目已经成功举办了四次培训/研讨会,完成了三人次赴德培训。目前,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作为申请实体已经获得了CDM执行理事会的预同意信(Indicative Letter)。培训加强了受训人员及其所属机构的审计能力和行业知识,有助于促进中国指定经营实体的发展,获得了参与机构的一致肯定。

在地区能力建设和商业促进层面,项目已经在中国不同地区举办了6次地区研讨会,为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提供CDM项目开发、审定、核查、执行、交易的相关知识和政策,并提高当地的项目开发和实施能力。此外,项目已经于2008年5月在德国科隆举办了“中国—欧盟CDM商业促进大会”,为中国和欧盟的CDM业界人士搭建了信息沟通和投资机会洽谈的平台。

当前项目已经完成[66],不仅加深了中欧之间的经济联系,同时也加快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步伐,在实施过程中真正实现了技术转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