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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时间:2022-10-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0年5月1日,国家计委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招标投标法》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又作了具体规定。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又叫建设项目全过程招标,在国外称之为“交钥匙”承包方式。可以选择工程建设总承包招标、设计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工程建设监理招标、设备材料供应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1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建设工程招标是招标投标的起始阶段,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依据法定程序,以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鼓励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通过评定,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

4.1.1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的范围

1.《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我国《招标投标法》指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

2000年5月1日,国家计委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招标投标法》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又作了具体规定。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如煤炭、铁路、邮政、水利枢纽、桥梁等。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的项目,如供水、供电、体育、卫生、商品住宅等。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4)国家融资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3.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还规定,在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已经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部分调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上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4.1.2 建设工程的招标方式

按照竞争开放程度,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如符合条件,确实需要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属于非限制竞争性招标。由招标单位在国内外主要报纸、有关刊物上,或电视、广播上发布招标公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参加投标,数量不受限制。

招标单位采用这种招标方式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可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之间选择报价合理、工期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但由于参与竞争的承包商可能很多,增加了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也使招标费用支出较多。公开招标在国际上已沿用了很长时间,也是我国目前最广泛采用的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虽然也能够邀请到有经验和资信可靠的投标者投标,保证履行合同,但限制了竞争范围,可能会失去技术上和报价上有竞争力的投标者。

对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4.1.3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又叫建设项目全过程招标,在国外称之为“交钥匙”承包方式。它是指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设备材料询价与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到竣工投产、交付使用全面实行招标。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使用要求,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职工培训、试生产、竣工投产等实行全面投标报价。

2.建设工程勘察招标

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的勘察任务发布通告,以法定方式吸引勘察单位参加竞争,经招标人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勘察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填报标书,招标人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完成勘察任务。

3.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的设计任务发布通告,以吸引设计单位参加竞争,经招标人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设计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填报标书,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单位来完成工程设计任务。设计招标主要是设计方案招标,工业项目可进行可行性研究方案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或者邀请,以法定方式吸引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竞争,招标人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5.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是指招标人为了委托监理任务的完成,以法定方式吸引监理单位参加竞争,招标人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的法律行为。

6.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购买的材料设备发布公告或者邀请,以法定方式吸引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参加竞争,招标人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购买其材料设备的法律行为。

4.1.4 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

建设工程招标一般要经历招标、接受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承发包合同等几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1.招标前准备工作

招标前,招标人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确定招标范围。可以选择工程建设总承包招标、设计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工程建设监理招标、设备材料供应招标。

(2)工程报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

(3)招标备案。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之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4)选定招标形式。首先,确定发包范围、招标次数和内容,如监理招标、勘察招标、设计招标、施工招标、设备招标、材料招标等;其次,选定合同计价方式,例如施工招标时采用固定价格、可调价格还是工程成本加酬金合同等;第三,确定招标形式是自行组织招标,还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行招标;第四,选定招标方式,是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采用邀请招标。

(5)编制资格预审文件。采用资格预审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有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资格预审评审标准或方法。

2.组建招标工作机构,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组织招标的单位应该具备下述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与招标工作相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具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4)熟悉和掌握投标法及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5)具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组织相应的招标工作机构,不具有(2)~(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3.向政府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

招标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报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批。

4.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并呈报审批

招标人或者投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七项基本内容组成。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含投标报价和对投标人的各项投标规定与要求)。

(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4)技术条款(含技术标准、规格、使用要求以及图纸等)。

(5)投标文件格式。

(6)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格式。

(7)附件和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5.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6.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投标单位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招标信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投标的决定。决定投标,则向招标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7.审查投标人资质,告知审查结果

招标单位收到投标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承包任务的能力,财务赔偿能力及保证人资信等,确定投标企业是否具有投标的资格。向投标申请人发出资质审查结论。

8.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9.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或不清楚的问题需要澄清解释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答。

(1)收到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后,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收到提出的疑问后,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预备会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内容略

11.接受投标书

内容略

12.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开标是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有投标人、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法定公证人的参与下,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的活动。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3.组织评标,决定中标人

内容略

14.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异议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5.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

建设单位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邀请招标的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程序,只是在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上不同,邀请招标不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而公开招标必须审查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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