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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与“实”的共生

时间:2022-03-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名”与“实”的角度看,或者可以把众多的翻译研究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文本以外的意识形态层面的侧重,是对翻译的“名”的着力;另一类是对文本内部的语言功能层面的侧重,是对翻译的“实”的着力。这里的“影响译者决策的一切因素”应该是指“原语文本的语言和文本的结构及其与原语语言系统和规范的关系”之外的非语言、非文本因素。从语言与文本层面看,“名”与“实”又有不同的内涵:“名”指词或概念,“实”指意义。
“名”与“实”的共生_共生翻译学建构

从“名”与“实”的角度看,或者可以把众多的翻译研究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文本以外的意识形态层面的侧重,是对翻译的“名”的着力;另一类是对文本内部的语言功能层面的侧重,是对翻译的“实”的着力。二者着力点不同,观点自然会大相径庭。那么,到底是“名”重要,还是“实”重要?哪个层面对翻译的影响更大?具有当下视野的译者、翻译研究学者,当然不会简单地弃“名”保“实”,或者弃“实”保“名”。即便是功能学派代表人物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在对翻译导向的文本进行分析时也认为,“不同的翻译目的需要不同的方法。译者不但要能充分地理解原语文本、准确地阐释原语文本、能解释语言和文本的结构及其与原语语言系统和规范的关系,还要考虑到翻译过程中影响其决策的一切因素,以提供制定翻译策略的可靠依据”[6]。这里的“影响译者决策的一切因素”应该是指“原语文本的语言和文本的结构及其与原语语言系统和规范的关系”之外的非语言、非文本因素。的确,翻译研究的大门已经向意识形态空间敞开,一时还很难把它关上。目前国际舞台上意识形态的较量态势依然激烈,翻译研究不会抛开社会、时局与国际环境,一头钻进文本与语言结构里面而不闻窗外世事。作者、文本、译者及读者之间的权利关系变得复杂起来,译者的本来目的是要发现作者的真正意图,现在却成了“将文本捶打成符合自己目的的形状”[7];翻译原本是要寻找原语与译语两种语言符号之间的解码方式,而现在,文本却成了译者任意捶打的对象。无论是“作为世界的文本”,还是“作为文本的世界”,都成了译者实现自身目标的手段和场所。

而今,翻译不只是科学、艺术和技术的问题,也会涉猎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问题。翻译总归要考虑译什么、为谁译、谁在译、怎么译等一系列问题,也就是说,翻译之前、翻译之中、翻译之后需要考虑的问题,构成了翻译研究的总的问题。从传统视角看,翻译只是语言形式与文本内容之间关系的把握问题(所谓“形”与“神”的问题)。近三四十年来,学者们注意到,翻译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那就是观念。人,是观念动物;文本,本质上说,是用语言符号对观念进行释放与传播;语言,本质上说,是人类情感和思想观念的符号形式创造。作为符号,语言所包含的真正东西只有一种,那就是“意味”,即思想意味、情感意味和艺术意味;作为符号,语言的意义伟大而深远,它“将经验加以客观化或形式化,以便供理性知觉或直觉去把握”[8]。语言符号具有表现性,它在“提供一个以它为本原的世界的同时,自身带有自己的意义”[9],因此,语言符号也在表达自己,它不仅含有概念的指称功能(所指),也含有概念之外的隐喻功能(能指)。

然而,理论总是模糊于实践、滞后于实践。理论看似光芒万丈,但实践却因总能使人内心释然而充满温暖。不是所有的文本都会突出地介入意识形态、权利意识或殖民意识当中,比如,自然科学文本、应用类文本等;但对政论、历史国际关系等文本的翻译,可能会有明显的意识形态纠结,需要译者严密而谨慎,以免引发组织、党派、国家、区域、语族之间的误解,甚至冲突。而对于多数一般性文本来说,译者的主要关切是对异域语言的理解、对文本结构的分析、对别样思维与风格的领略、对异质文化的探寻。翻译,终究是满足人们知识认知、艺术鉴赏或生活需求的,而不总是政治与意识形态斗争的手段。就一般性文本而言,翻译的实践性特质表明,翻译总归是一种科学(准确、规范)、艺术(审美、鉴赏)与技术(方法、技巧)的综合实践行为。面对读者的多元阅读视角(比如历史的、社会的、心理的、审美的、功能的、伦理的等),翻译不是一件易为之事。拿“美”来说,读者对“美”的需求就不能笼而统之,因为“美”是各式各样的。比如,从文学层面讲,就有简洁美、华丽美、质朴美、流畅美、通俗美、朦胧美等,而这也正是不同译者体现其翻译个性的地方,正所谓“译有所为,译人有品”。我们很难说哪一种风格更适合大多数读者,因为任何译者都会有自己的读者群。但这并不等于承认对文本的诠释是没有界限的,因为如果那样的话,“诠释就成了无限的东西。那种试图去寻找一种终极意义的努力最终也不得不向这样一种观点屈服:意义没有确定性,它只是在无休无止地漂浮”。我们不难发现,在许多后现代主义批评理论中,都充斥着“漂浮”“游移”“延宕”等捉摸不定的语词,保罗·瓦莱里(Paul Valéry)甚至宣称“根本就不存在文本的原义这样的东西”[10]。这和古代神秘主义观念如出一辙,这种神秘主义语言观否定语言的界定与稳定特征,认为“文本是一个开放的宇宙,在文本中诠释者可以发现无穷无尽的相互联系。语言不可能捕捉到一个独一无二、先于语言而存在的意义;相反地,语言的职责是表明,我们所能谈论的只是一些互相矛盾的东西的偶然巧合……任何试图具有明确无误的意义的文本都是一个被误置了的宇宙”[11]。神秘主义者还向读者兜售这样一种果敢的怀疑精神:文本的一字一句都隐藏着另一个秘密的意义;是词而不是句子隐藏着那未曾说出的东西;读者的光荣使命在于发现,文本可以表达任何东西,但它就是不能表达想要表达的东西[12]。当代的“文本诺斯替主义者”(textual gnosticist)更是将作者隐匿在语言背后,宣称“作者根本不知道他或她在说些什么,因为语言代替了他或她的位置”[13]。他们/她们忘了,如果语言不能使意义确定,那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疯人院,一切都将是混乱不堪的。语言理性主义者不该否认,词不仅是物质的符号,也是概念的符号,更是意义、思想片段的符号,词是界定宇宙秩序的唯一标尺和真理。否则,将会毫无疑问地滑向文本的“不可知论”深渊。

反过来说,当我们总想把文本中的概念、意义搞得像数学公式一样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时候,却又遇到这样那样的困惑。从语言与文本层面看,“名”与“实”又有不同的内涵:“名”指词或概念,“实”指意义。翻译的本质是译者无限靠近作者的意图,而语言的丰富性与多样性,使得不同译者对同一个意义会用不同的词汇加以描述。所以,尽管原文作者的意图会限制译者对原文无限丰富的解释性,但却不能保证译者对原文解释的唯一性,这就导致了译本的多样性。另外,不能不说,文化的“前见”会导致译者理解原文本的偏差。比如,在莎士比亚戏剧《哈姆雷特》(Hamlet)中,哈姆雷特在与朝臣基腾史登(Guildenstern)的一段对话中说道:

Do you think I am easier to be played on than a pipe?Call me what instrument you will,though you can fret me,yet you can’t play upon me.[14]

朱生豪译:

你以为玩弄我比玩弄一支笛子容易吗?无论你把我叫作什么乐器,我是不让你把我玩弄的。[15]梁实秋译:

你以为我比箫容易玩弄吗?随你叫我做什么乐器,你虽然可以撩拨,但你却不能玩弄我。[16]

在对“pipe”的处理上,两位大家都采取了归化译法,分别译成了“笛子”和“箫”。从原文语境看,哈姆雷特还提到了“this little organ”,而“pipe organ”是一种久传于欧洲的管风琴,“pipe”应指管风琴的音管,这种乐器至今已使用了2 000多年,在基督教的教堂活动仪式或歌剧院里惯常使用。但各民族的乐器五花八门,若都以归化策略处理,译出的乐器名称可能会千差万别。比如,一个傣语译者可能会译成葫芦丝,蒙语的译者可能会译成马头琴,俄语的译者可能会译成冬不拉,美语的译者可能会译成萨克斯等。概念的“名”不同,要表达的却都是“实”的真义。若从文化的“语境”与“意味”看,毫无疑问,归化译法破坏了原文本中“原汁原味”的东西,少了些异域的新奇;若采取异化译法,读者可能不了解原语民族的乐器类别与特征,达不到形象化的理解,阅读效果会减弱;若采取直译加注释,又恐怕阻碍行文与情节的舒展。因此,倒不如将“pipe”的具体化处理调整为泛指化描述,用汉语的模糊化写意去替换英语的精确化直描,使读者通过尽情释放联想,去无限感受情节与角色。即:

你以为我比一件管乐更容易被玩弄吗?随你拿我当什么乐器,你只能撩拨我,但无法玩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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